第 31 节
作者:蝎子王      更新:2021-02-21 16:45      字数:4762
  。锛疲嫦笫窃谧雒危 钡叶鞲锌溃跋胂肴绻阄矣辛苏庋涣境担颐腔岣墒裁础D阒烙幸惶跹啬鞲缫恢钡桨湍寐淼穆仿穑俊赡芤恢蓖ǖ侥厦乐薜亩ザ恕L的抢镉?英尺高的印第安人,他们住在山上,每天都吃可卡因。哈!你和我,索尔,我们要开着这样的车周游整个世界,伙计,这条路一定可以通向全世界,这样的车什么地方不能去?噢,我们就要去逛逛古老的芝加哥了。想想吧,索尔,我一生中从未去过芝加哥。”
  “我们将象一伙暴徒那样开着这辆卡迪拉克车闯进去。”
  “当然!别忘了还有那些小姐,我们一定要把所有小妞都搞到手。索尔,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可以尽快赶到那里,这样我们就有一整夜的时间干这些事。你现在休息一会儿,我可以一直开下去。”
  “好吧,你现在开得有多快?”
  “我估计是110英里——你不用管它。明天白天我们可以穿过衣阿华,然后还要再穿过一马平川的伊利诺。”两个学生已经睡着了,我们聊了一个晚上。
  我问起他1944年在洛杉矶时的情况。“当时我被关在亚利桑那的监狱里,那是我住过的最糟糕的监狱。我不得不逃跑,那是我一生中最精彩的一次越狱,说起越狱,对我来说就象是家常便饭。你知道,监狱周围布满了栅栏、铁丝网、沼泽,而且我随时都面临着重新被抓住或者是所谓的意外死亡。我剪断铁丝网,脱掉囚衣,换上轻便的从加油站搞来的衬衫和短裤,然后顺着小路往前跑。两天以后,我穿着加油站工人的制服来到洛杉矶;在我碰到的第一个加油站里找了一份工作,用化名租了间房子,痛痛快快地住了一年。在那里我结识了一帮新朋友和几个真正的小妞。年底的一天晚上,我们开着车在好莱坞大道上奔驰。我要跟身边的姑娘接吻,让我的小兄弟看着前面的车——你知道,我手里还握着方向盘——他居然没有听见我的话,结果我们的车撞上了路边的邮筒,我的鼻子也撞断了。你看到过我撞坏的鼻子,现在我的希腊鼻子有点儿弯。那以后,我在春天时去了丹佛,在一家酒吧遇到了玛丽露。噢,伙计,她当时只有16岁,穿着牛仔裤,就好象在等着什么人把她带走似的。我们在一家旅馆三楼东南角上一间让人难忘的房间里聊了三天三夜——她那时是多么温柔,多么年轻呀!嗨,你看,好象路旁有一群人正围着一堆火,他妈的。”他放慢了车速。“你知道,我永远也搞不清我父亲是否也在这里。”有几辆卡车停在那里,旁边用木头生了一堆火。“我不知道要不要问一下,他随时都可能在什么地方出现。”我们的车继续住前开着。
  也许在这无边的夜幕下,在我们的前面或后面,他的父亲正醉卧在灌木丛中。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嘴里吐着白沫,浑身透湿,耳朵上还沾着酒,鼻子被划破了,可能头发上也沾满了血。他躺在那里,月光轻柔地洒在他的身上。
  我碰了碰狄恩的胳膊,“哎,伙计,我们这次真的要回家啦。”纽约就要第一次成为他永久的居住地了。一想到此,他就乐不可支,急不可待。“想想看,索尔,我们到了宾夕法尼亚,就能从收音机里收听东部美妙的流行音乐啦,啊哈!”这辆神奇的汽车奔驰着,大平原在不断延伸,就象逐渐展开的一张白纸。一个晴朗的早晨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飞速地扑向它的怀抱。狄恩的神情严肃而执着,目光炯炯地直视前方。
  “你在想什么?流行音乐?”
  “啊哈,还不是在想那件事,你知道的——娘们,娘们。”
  我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是7月的衣阿华一个炎热、干燥的星期天的早晨了。狄恩依然在不停地开着车,一点没有放慢速度,只要一有机会,他就箭一般地超过其他车,把他们甩在车尾的尘雾中。有一个开着布依克车的家伙看到了这一切,准备跟我们较量一番。当狄恩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那家伙没有鸣笛便超过了我们。于是,他又是狂叫又是乱揿喇叭,而且还挑战似地打亮尾灯。我们紧紧跟在他后面。“等一会儿,”狄恩笑着说,“我要逗逗他,把他甩上个几十英里,瞧着吧。”他让布依克车在前面开着,然后突然加速,一下子追上了他。那个疯子没料到这一手,拼命把车速提高到100英里,使我们有机会看看他到底是什么人。他看上去象是芝加哥的嬉皮士,旁边坐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年纪很大,几乎可以作——也许的确是——他母亲了。天知道她是否在抱怨,只是那家伙还想比试比试,他身穿一件运动衫,满头的黑发乱七八糟地披在脑后,象是从芝加哥来的意大利人。可能他以为我们是从洛杉矶新闯入芝加哥的一帮人,因为这样的高级轿车在这里非常少见,而且汽车的牌照也是加利福尼亚的。主要还是这样做可以找点乐趣。他拼命想赶到我们前面,从旁边绕过了几辆车,几乎越过了中间线。这时一辆卡车突然从对面出现,他只好退了回来。我们早已超过了衣阿华州规定的100英里的车速,但是这场比赛太有趣了,我也没工夫去害怕。这时那个疯子忽然放弃了,在一家加油站停了下来,可能是那位老大大的命令,他欢快地向我们挥了挥手。开车的时候,狄恩一直光着身子,我的脚搭在仪表盘上,两个中学生则在后座睡觉。当附近镇上的教堂钟声响起来时,我们停下车吃了一点早饭。一个白发老太太给我们端上来满满一大盆土豆。吃完后,我们又重新上路。
  “狄恩,白天别开这么快。”
  “别担心,伙计,我知道我在于什么。”我感到有些疲倦。狄恩象一个可怕的魔鬼,常常看准机会从两辆汽车的中间直穿过去,有时几乎快要撞在别的车上。他捉弄着其他车的司机,一边开车,一边伸出头来看看汽车走过的曲线。我们的汽车总是在与迎面开来的汽车相撞的千钧一发之时突然往旁边一闪。我浑身打颤,却又无可奈何。在衣阿华,你很难看到一条象在内布拉斯加那样长的公路。狄恩仍然以时速110英里开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一个景象令我想起了1947年——我和艾迪曾经在一条公路上游荡了两个小时。所有过去走过的路现在都令人头昏目眩地延伸。生活仿佛被倒了个个儿,一切都变得混乱一团,我感到眼睛有些酸痛。
  “嗨,狄恩,我要坐到后座去了。我受不了了,不能再看。”
  “嗨嗨嗨!”狄恩得意地笑了起来。他开着车左突右冲,搞得尘土飞扬,就是在一座路面狭窄的桥上还要超车。我跳到后座,想在座位上睡觉,一个男孩则兴致勃勃地跑到前排。
  一种今天早上我们将要撞车的巨大恐惧时时索绕在我心头。我躺在后座上,闭上双眼想打个盹。我过去常常象海员一样想象着海浪冲刷着的甲板和大海无底的深渊——现在,当我坐在一个疯子开的车上,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在这片呻吟着的大陆上飞驰时,我能感觉到在我下面20英寸的路面在延伸,在晃动,在嘎嘎作响。我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见道路向我迎面扑来;一睁开眼睛,只能看见车外迅速后退的大树投射在车厢里的阴影。我无处可逃,只好听天由命。狄恩仍然开着车,他想等我们到了芝加哥以后再睡觉。下午,我们又到了古老的狄斯莫恩斯,我们曾经在这里开车出过事,于是放慢了速度。我又回到前座,这时,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故发生了。我们前面停了一辆车,开车的是位胖胖的黑人,车上坐着他一家。这个大汉正拎着一袋帆布水囊,水囊是专门卖给在沙漠中开车的游客的。他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原来狄恩正同后座上的两个男孩说话,没有留神,我们的车一下子把他撞倒了,正压在水囊上,水囊破了,里面的水象汽油一样四处飞溅。除了那个大汉之外,没有人受伤,狄恩和我赶忙下车向他道歉,并和他聊了起来。聊的时候,狄恩的眼睛一刻也未离开他漂亮的妻子。她的胸脯几乎完全裸露在外面,只披了一件棉布罩衫。我们把去芝加哥的那位富商的地址告诉了他,于是继续前进。
  正在我们的车快要离开狄斯莫恩斯的时候,一辆警车鸣着警笛呼啸着从我们后面追了上来,命令我们停车,“怎么回事?”我们问道。
  一个警察跳了出来,“是你们肇成了一次交通事故吗?”
  “事故?我们只是撞破了一个家伙的水囊。”
  “他说他被一伙人撞了,然后这些人坐着偷来的汽车逃跑了。”这可是件新鲜事,一个男人做起事来居然象个多疑的大傻瓜,我和狄恩很少遇到过这样的事。我们不得不跟随警察来到警察局,坐在草地上等了一个小时。他们打电话到芝加哥,去找那辆卡迪拉克车的车主,证实一下我们是否是受雇的司机。后来警察告诉我们,当时那个富商说:“是的,车是我的车,但是对于那几个家伙的所作所为我一概不负责任。”
  “在狄斯莫恩斯这只是桩小事。”
  “是的,你们已经告诉我了。我的意思是,我不能为他们过去可能做过的任何事情负责。”
  事情解决啦,我们又重新上路、不久就到了衣阿华的纽顿。1947年那次该死的散步正是在这里,下午,我们又一次穿过了沉寂的达温波特和密西西比河,这时的密西西比河水很浅,甚至可以看见河底的泥沙。几分钟后我们到了洛克岛。太阳开始变得昏黄,几条清澈的小溪从绿树和革地之间穿过美国中部的伊利诺一直流向温柔、迷人的东部。辽阔的西部完全被我们甩在身后。虽然狄恩仍然在以同样的高速驾驶着汽车,伊利诺的景象还是在我眼前持续了几个小时。狄恩感到有些疲劳,但是他的唠叨比刚才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一条狭窄的小桥上,他驾着车在几乎不可能通过的情况下飞速冲了过去。我们前面有两辆汽车正缓慢地从桥上驶过,他们差不多堵住了整个桥面。桥对面不远处开来一辆卡车,卡车司机估算着两辆汽车从桥上通过所需要的时间,计划等他到达桥头,两辆汽车正好驶过。桥上绝对不能再通过卡车。卡车后面还有许多汽车在寻找时机超过它,道路非常拥挤,每辆车都只能慢慢地向前蠕动。狄恩毫不在意地依然以时速110英里开着车。他从旁边绕过了那两辆汽车,几乎撞上小桥左侧的栏杆,然后迎着卡车,猛然向右一拐,从卡车左侧倏地一下冲了过去,卡车后面的车只来得及向后一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见我们的车刹那间冲过桥去,在路上扬起一片尘上。最近,伊利诺的一位著名单簧管演奏员在一次车祸中丧生,那天的情形或许跟今天一样。我赶紧又跑到后排座位上。
  两个男孩也坐在后面。狄恩想赶在黑夜降临之前,一口气开到芝加哥。在一个公路和铁路的交汇处,有两个流浪汉要求搭车。过了一会儿,他们才发现自己坐的是一辆满是泥浆却依然令人羡慕的卡迪拉克豪华轿车,它正风驰电掣般向芝加哥驶去。“啊,”他们说道,“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能够这么快就到芝加哥,”我们经过了许多聊无生气的伊利埃城镇,那里的人们对每天开着这种豪华轿车经过的芝加哥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我们这些人还是引起了人们的注目:我们所有人都是蓬头垢面,光着膀子的司机,两个叫化子,我则坐在后座,头靠在玻璃窗上,用傲慢的目光扫视着田野——就象一伙加利福尼亚的流氓来同芝加哥的地痞一争高下一样,又象一伙从犹他州监狱暴动出来的亡命之徒。当我们在一个小镇上停车准备找点吃的,顺便再给汽车加点油时,当地的人们都跑出来盯着我们,但却默不作声;狄恩穿了件T恤衫,跟平时一样粗鲁无礼。我们重新上车,继续赶路。昏黄的天空变成了美丽的紫色,河面上波光粼粼,河对岸,芝加哥上空的巨大云团若隐若现。我们从丹佛到艾迪。华尔的牧场再到芝加哥,全程1180英里,用了将近17个小时,不包括掉在沟里的两个小时,在牧场的3个小时和在衣阿华的纽顿警察局的两个小时,每小时平均要跑750英里,而且只有一个司机,这可真是一项令人咋舌的记录。
  10
  五彩缤纷的芝加哥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突然置身于麦迪逊大街的流浪汉之中。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人行道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另有许多人三五成群地在酒吧和大街小巷围成一团。“喂,仔细在那里找找老狄恩。莫里亚蒂,今年他也可能碰巧在芝加哥。”我们穿过这条街上的一群群流浪汉,径直向芝加哥商业中心驶去。尖声怪叫的电车,报童和姑娘们从我们的车旁一闪而过,空气中传来油炸食品和啤酒的气味,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炫目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