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作者:千顷寒      更新:2021-02-21 15:00      字数:4763
  即墨莲敛目,竭力遏制住笑意,等再抬首时,面上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清冷,她有些抱歉地说道:“对不起,刚刚我不该笑。”
  赫连宵若有所思地说道:“你是不该笑。”
  即墨莲脸色一僵,她知道不该用一般人的思维来想象赫连宵,可这么不给面子的话还是让她有些暗恼,她说道:“走吧。”
  赫连宵站着不动。
  即墨莲疑惑:“怎么了?”
  “为什么不牵了?”赫连宵盯着即墨莲的手问。
  即墨莲不知该气还是该笑,这丫的赫连宵还挺傲娇啊,即墨莲叹了口气:“刚刚似乎是你甩开了我的手,况且,此时已经没那么拥挤,不用再牵了。”
  被赫连宵这么一瞪,周围的人群已经有意无意地离站在街道中心的他们远了些,如此看来,这赫连宵,不管是不是煞王,都让人退避三尺。
  正如即墨莲说的,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圆形空白场地,貌似这圆形空白还随着两人的移动跟着移动,那场景绝对比女儿节街面上那么多的表演都精彩。
  袖袍下的手微微鼓动,即墨莲心下暗叫糟,大概这些人的表现让赫连宵又觉得心中不舒服了,她趋步上前,一把握住赫连宵的手,即墨莲笑道:“好了,还是牵吧,现在可满意?”
  “你们都过来,跟往常一般走。”赫连宵似乎仍然不满意,他扫视周围一圈,命令道。
  自赫连宵身上释放出来的强大压迫力让众人自觉遵从他的话,刚刚避开的人群又如潮水般涌来,赫连宵这才满意地点头,反手牵着即墨莲,说道:“走吧。”
  两人不知的是刚刚一幕落入两双不明意味的眼中。
  或许是即墨莲的表现让赫连宵很满意,他不再一直紧绷着脸,身上一直以来凝聚的威压顺势而散,如此赫连宵,跟平常的有钱人家公子没两样,不过是容色过于精致了些。
  在人头攒动的街道两旁林立着各具特色的小摊子,有的摊主在这难得一日的喧闹中吆喝着,还有的则坐在一旁默默无声,不管是吆喝的,还是独坐一隅的,各个摊子前面均是人满为患。
  即墨莲虽没有一般少女那般的好奇跟兴奋,不过,难得见到这么热闹的场景,心底确是有些激动。
  两人随着人群走动,琳琅满目的物品让即墨莲看的目不暇接,突然,一个安静的角落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错,是安静,相较于别的摊子上人声鼎沸,这个摆在角落里的一块破布上却是难得的一片安静。
  当她的目光从破毡布移到摊主的身上时,心下顿时了然,只见摊主一个几近耄耋之年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上还沾着几根杂草,老人面上有着深深的沟壑,不是年老的褶皱,而是明显的剑痕,从眉眼处一直延伸到左下巴。
  对于这个邋遢又可怖的老人,即墨莲不过一扫而过,脸上没有丝毫的厌恶,她视线重新放到老人面前的毡布摊上,只见那摊上放着寥寥无几的几样黑不溜秋的东西,当视线扫到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东西上时,即墨莲瞳孔一缩,一旁时刻观察的她的赫连宵同一时间发现了即墨莲的异样,他顺着即墨莲的视线看去,那不过是个小小的暗黑色圆环,没有丝毫特色。
  即墨莲拉着赫连宵就要往老人的摊子走去,这时,几道人影冲了上前,其中一个领头模样的不由分说地一脚踢开挡在他面前的黑毡布,骂道:“死老头,你这些破东西谁能看上?早就跟你说过别在这里摆摊了,你已经欠了我们不少的保护费,不交竟然还敢来?”
  老人抬起浑浊的双目望了望那人,而后重新敛目,没有做声。
  这种无视让横行这条街的混混气急,他招呼着手下的人:“给我打!”
  那人身后跟着的五六人上前,齐齐将摊子上的东西踢翻,而后直接对着窝在角落里的老人拳脚相加。
  拳脚如雨点打在那老人身上,老人依旧一声不吭,仿佛打的不是他,拳脚击打在皮肉上的闷哼声让周遭的人纷纷躲避。
  这几人是黄铜大街上有名的混混,平常百姓不敢惹,官家氏族的不屑惹,这边造就了这一群人的横行无忌。
  即墨莲面无表情地掠过混乱的一角,而后低下头,盯着滚落在她脚边的那个黑灰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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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终是见面
  即墨莲捡起那黑灰色圆环,放在手心才发觉其很轻巧,有手指粗细,跟上一世的戒指极为相似,不过却不知是何材质的。
  即墨莲拉着赫连宵往老人走去。
  “你们挡着我了。”即墨莲淡淡说道。
  打的正尽兴的几人忽闻身后一道清雅的嗓音,各自住了手,他们倒是要看看到底谁这么大胆,当转过身来时,几人不禁瞪大了眼。
  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对璧人,男子冰冷中带着邪魅,女子清冷淡然,两人站在一起说不出的和谐。
  那领头之人见此,摸着下巴一边指着角落里的老人,涎笑道:“这位小姐你想救他?”
  即墨莲摇头:“我并不想救他,不过是想向他买个东西。”
  “小姐,这老头能有什么好东西?不若你跟了我吧,我那里可是有不少宝贝。”
  赫连宵不知此时心底那种涌动的感觉被称做什么,他知道以往杀人时候的情绪波动叫做生气,可此时呢,他不仅想杀人,他甚至想毁了眼前所有的一切,赫连宵盯着那人,黝黑的眸色渐渐泛着暗红,如无边幽井,让人惊惧。
  如此想着,行动也不落于后,赫连宵瞬间移动至那领头之人面前,手伸出,在那领头之人还未反应时稍微用力扭断了对方的脖子,厌恶地扔掉手中的人,而后摸了摸手,手上飘落一个薄如蝉翼的东西。
  即墨莲见此,抽了抽嘴角:“你刚刚跟我牵着手也是带手套?”
  赫连宵举起右手:“这只手没带。”
  他杀人通常用左手,以往掐断人的脖子后总要一遍遍净手,后来朝北建议,他便带上了这种特质的带在手上没有丝毫不适的云蚕丝手套。
  领头人死了,剩余的那几个哪里还敢说什么,各自看了一眼,慌不择路地往四处逃跑,剩余的看戏路人也纷纷装作没看见,若无其事地离开。
  此时的即墨莲连嘴角都懒得抽,人家逛街是买东西顺道放松心情的,赫连宵逛街主要目的是杀人。
  现下她甚至可以面不改色地接受别人异样的目光。
  但不得不说的是这煞王还真是个直接的人,从不多话,你惹了我,我便杀你,也别试图跟他讲道理,大概在赫连宵看来,自己那就是个真理。
  即墨莲看向赫连宵,试图让他明白:“以后见着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还是先看看情况再动手,毕竟那也是人命。”
  “那些人该死。”
  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别想改变赫连宵这么多年来固有的观点,即墨莲暂时放弃,她往所在墙角的老头走去,问:“这东西怎么卖?”
  老头子枯瘦的双手拨开额前的乱发,抹开眼前的血红,仔细辨别了即墨莲手中的东西后,这才缓慢且肯定地说道:“这东西不卖。”
  即墨莲来了兴趣:“为何不卖?”
  老头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这事倒是奇了,一个出来摆摊子的,别人上了门还不卖?而且态度也忒是古怪。即墨莲笑望着跟上来的赫连宵,问:“你可知他不卖的缘由?”
  赫连宵扫了一眼即墨莲手中的小圆环,没有丝毫特别之处,正当他打算收回视线时,眼角余光瞥见小圆环内部一闪而过的晶亮,赫连宵勾唇:“这该是一对的。”
  这话不仅让即墨莲侧目,也让那老头身躯一顿,诧异地看着赫连宵。
  即墨莲可以确定这个时代没有她以往熟悉的戒指,是以,不应该有人知道戒指一般是以成对出现的。
  老头仔细端详着赫连宵,愈看面上的惊异愈是明显,以致与最后浑身颤抖,老泪纵横,这让赫连宵跟即墨莲两人皱眉。
  之前挨了那么重的打,老头硬是一声没吭,现在不过一个圆环,却让老头如此失态。
  “果然是天意,天意啊!”老头最后仰天喊道。
  老头如此激狂的表现让赫连宵跟即墨莲两人心底更觉奇怪,即墨莲问:“你能说清楚些吗?”
  没有理会即墨莲的问题,老头起身,径自往赫连宵走来,颤抖着双手想要触摸眼前的人,赫连宵厌恶地后退一步。
  老头眼底闪过黯然,瑟瑟缩回手。
  赫连宵抢过即墨莲手中的圆环,往老头身上一扔,拉着即墨莲就打算离开。
  却在这时,一青衣男子风驰电掣一般飞了过来,接住那个圆环,而后站定在老头身边,笑道:“莲儿,这东西你可喜欢?”
  一声轻笑,一句‘莲儿’让在场几人纷纷住了脚。
  即墨莲恼怒,赫连宵半眯着眼,唯一惬意的该是那个笑容满面,颜色俊朗的路澈。
  “我说过别这样叫我。”即墨莲冷声提醒。
  路澈对于即墨莲的冷言冷语丝毫不以为杵,他俊朗的面上笑容更甚:“我也说过,凡是我想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你也不例外。”
  即墨莲只感觉握着她的手微微用力,身旁的赫连宵倒是面色平静,没有之前杀人时的怒气肆意外放,此时的赫连宵平静的有些不同寻常,这让即墨莲下意识的就望向赫连宵。
  赫连宵侧着头,挑眉问:“你认识的?”
  这回的路澈没有跟以往那般用药水挡住深紫色瞳眸,俊朗的脸上同样没有面具覆盖,如此看去,倒是个真真的美男子。
  “不认识。”
  对于三番四次强势站在自己面前的路澈,即墨莲实在不喜,他们本就不过是几面之缘,不曾深入交谈过,因此也算不得认识。
  如此淡漠的话却让路澈心中不悦一闪而过,他勾唇:“莲儿还真是无情啊,还记得你大婚前夜我们的促膝长谈吗?那时候你跟我可是相谈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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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两男之争
  路澈话落,还意有所指的望了赫连宵一眼,那眼神,满是挑衅。
  即墨莲原本是赐婚与赫连澜,如今阴差阳错进了煞王府,路澈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言明,这不仅是要煞王府颜面无存,更是想让赫连宵对即墨莲产生一种被背叛之感,这样赫连宵轻则会将即墨莲赶出煞王府,重则出手伤她,然,无论哪一种结果,与自己来说都是一种机会,女子嘛,大多都喜欢英雄救美的情节,到时自己稍微表示出点歉意,想来即墨莲不会再纠结今日发生这一切。
  不过路澈没想到的是并不是人人都如他一般在意自己的地位跟名声,眼前的赫连宵跟即墨莲便是其中的代表,莫说即墨莲,此时只提赫连宵。
  赫连宵自小就没有好名声,仅仅因为一纸圣意,他见识到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与他来说,名声既不能吃,也不能喝,要它来又有何用。
  以上是路澈的第一处错误,第二处错误便是他小看了赫连宵。
  当世有二杰,此二杰名声同样被人熟知。
  一杰乃大盛战神路澈,在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朝堂上一呼百应,朝臣拥戴,何况其本人也是俊朗迷人,是人人推崇的典范,
  另一杰却是贬义,大赫赫连宵,人人熟知的煞星,出生便克死亲母,在极北之地的净山却能完好地存活下来,由此可见其命数极硬,如此也就罢了,然,二十年后的煞星视人命于无物,人人闻而惧之。都传煞王赫连宵残狠毒辣,是易怒之人,只要稍微不如他的意,便杀之,是以,人人都会以为赫连宵不过是徒有高武功,没什么脑子的残忍之辈。
  路澈从未跟赫连宵正面相交过,尽管从不看轻对手,然长期居于高位,他心底总会看不起这个跟自己齐名,名声却截然相反的赫连宵。
  扫过路澈眼底的轻视,赫连宵真的没有怒,在赫连宵看来,对待不同的人就要用不同的手段,对觊觎即墨莲的无能之辈,如刚刚被捏碎了喉咙的混混,那边只有一招:以暴制暴。
  对于路澈这种自我感觉良好,无论身份地位,武功修为也的确不差的人,赫连宵勾唇,他有的是办法。
  赫连宵握紧即墨莲的手,看了眼路澈,那眼底不是嘲笑,不是轻蔑,不是炫耀,而是无视,与路澈来说,什么眼神对他的打击是最大的,那便是他看不上的人却红果果的无视他。
  赫连宵还嫌火候不够,他低沉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