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辣椒王      更新:2021-02-21 13:54      字数:4759
  沈成石和柳氏都是实在人,老宅那边虽然只是位继母,但是老头子死前叫两个儿子到跟前,让他们别忘养育恩,定要好生孝敬着,这孝道两个字对沈成石和柳氏来说,便是一座山,压在身上甩不开挡不掉,就算两个人对老宅那些人把他们赶出来,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感情也淡了,但这不孝的人走到哪都要被人戳脊梁骨,这养老钱不饿死还是要交的。
  沈荷香低头小心将那油纸包打开,先让了沈成石和柳氏吃一块,最后自己洗干净手拿起方正的一块放在嘴边,然后轻轻的咬了一口,顿时半眯起眼睛,大概是这几天饿着了,觉得这时的红枣糕又甜又香,枣子的香味完全都浸入到了其中,入口即化,当真是美味无比,比之当年在候府时吃的汇香铺的香枣糕也是相差无几了。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中=33=
  ☆、第四章
  沈荷香这几日用桂花和木屑熏了不少卖不出去的绣帕和香囊,用盒子装了,还在里面放了几串晒干的桂花保存着香味,然后让沈父拿去挑卖,结果当真是好卖的很,毕竟一般的农家妇人小媳妇哪里会买得起香料,就是一般的头油胭脂价钱也不是那么便宜,手里有那么一盒也是奢侈了,一次也只舍得用指甲刮一点点。
  女人天生爱香,平日用不起好香,如今见这帕子香囊都熏好了香气,如果放在袖子里,那走到哪都会带着一股花香味,比那头油还要浓郁好闻,更要紧的是价钱也很便宜,比店铺熏好的要便宜一半,一时间倒是围了不少小姑娘小媳妇,个个眼睛发亮的在匣子里挑选着,香气一上手都舍不得放下了。
  沈父脾气极好,一大堆人不厌其烦的问这问那也极有耐心的一一告知,不买也丝毫也不嫌不耐烦,盒子里一共十几条香帕和六七个做好了未绣花的香囊,一上午的时间便卖了个空,甚至连闺女放的两串熏香帕的干桂花都被讨要走了。
  中午沈父特意买了一大包酥糖,一半留着卖一半准备给女儿当零嘴,这次那熏过香的帕子和香囊听闺女的每个多加了一文,这一上午光是这两样便赚了四十多文,加上又卖了些针线和零碎,利钱也有六七十文了,可算是收获颇丰。
  沈父带回来的酥糖沈荷香只吃了指长的一块,其它的还留着沈父卖钱,并不是她不舍得吃,而是这东西平时偶尔吃上一块解解馋还可,吃多了对牙却是不好,若想要养一口玉润美好的牙齿,除了日常的多多养护外,也是要少吃硬物避免磨损,那京城的贵妇便是从小就不吃硬物,只吃些软的粥饭,就算是一点甜食也要尽量多用清水漱口的。
  帕子和香囊虽然赚了些铜板,但这东西不可能卖多少,而且利也小,要想赚钱目前还是要多做一些带花香的头油,一是头油的做法简单,价钱也相对实惠,二是这东西消耗的较快,毕竟女子头发都长,一盒头油也不过是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便用光了,以后常卖也算是个比较稳定的收入。
  于是沈荷香便早早让沈父带回一坛茶籽油和一小坛芝麻油,荷籽油的价钱只有芝麻油的一半,价钱便宜,做好了头油可以卖给农家稍富裕的妇女,芝麻油做的头油自然是卖给富户千金丫鬟,价钱也会高一些。
  家里现在没有什么钱去买那些盒子,便只好让沈父砍竹子,用天然的竹筒装头油,外面用油纸包好,虽然简陋些,但胜在物美价廉,而且花香再混点竹香,闻起来更清爽好闻。
  沈荷香对自己做的东西是极有信心的,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头几天时沈父还极力向买东西的人照闺女所说,讲着这头油的各种好处,但买的人却是寥寥无几,但过了几天后便有人主动来问了,毕竟之前买到的妇人会擦上一些,这般便有了香气,用几天就会发现头发光滑乌黑有些效果,农家的女人聚在一起,这样便宜好用又好闻的头油自然一传十,十传百,虽然说起来有些夸张,但确实后面几天桂花头油和茉莉头油卖的很不错。
  随之家里的饭食也开始变化起来,沈荷香现在每日已经能吃着柳氏给她摊的一个鸡蛋,甚至两天有一顿还能吃到一碗香喷喷的米饭,菜中的油腥也多了起来,不再那么清汤寡淡了,沈父时不时的还会买一些豆腐,鱼和一小条肉改善下家里的伙食,沈荷香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之前颇有些营养不良,脸色看起来都有些腊黄,小脸瘦的巴掌大。
  如今条件微微好了一些,她自然不会苛待自己,饭菜必是要少食多样,人说久病成医,她前世也是没少折腾,自然倍加知道爱惜身体,跟着沈父采了山上的一些野刺玫晒干泡茶喝,不仅可以香口,还能使全身通爽无病,好颜色。
  那茉莉花与芝麻窖出的头油足足有两坛,上面那清沥沥的茉莉花露被沈荷香用罐子储存起来,足够一段时间的润面擦身了,让沈荷香高兴的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脸上原本不健康的腊黄终于消褪了,整张脸如同初露的花瓣,又白又嫩,而头发显然也去了略略的焦黄,开始显露出墨黑色的光泽,用手摸一把便如上好的丝缎一般顺滑,因最近吃得不错,睡得也好,脸也由瘦得巴掌大微微圆润了些,镜子中的人影虽然年纪还小有些稚气。
  但是黑发白肤及水漾的眸子,唇红齿白已经开始初显出美人胚子的形貌,沈荷香对着铜镜微抿抿唇,对自己这一个月来的成果感觉很满意,当然,如果能换一个更清晰的铜镜就更好了,她以一根布带将梳顺了,还略有些松散的黑发随手挽了下扎了起来,用桌上的一根柳氏给她的旧木簪子将发固定在头顶,在铜镜中左右看看,不由叹了口气,这木簪说不上好看,自然不能与那贵重的金银发簪相比。
  卖些头油固然能赚些小钱改善家里条件,但是想要过以前在候府时那般银钱充足吃穿不愁的生活,却是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沈荷香用指尖沾了点花露油在手上,然后慢慢的顺着指尖和指节向上润泽着,心中却琢磨着一些事情,不由的坐着的时间长了一些。
  月光柔和的落在她身上,脸上思索的神情若是有人见到,定有些呼吸不畅,那是一种不敢去触碰般的沉静美,等到月亮堪堪过了窗棱,沈荷香这才起身,她一向是早睡的,充足的休息可以使身体和精神更饱满,并且明日沈父要到京城那边拿些货,已经答应她带她一起去。
  如此想,沈荷香脸上带了些笑意,脱了外衫只着小衣便钻进被子里,可能是睡得久了,感觉这坚硬的木板床似乎也不是那么难受。
  第二日,燕子在房檐下叽叽叽喳喳时她便醒了,起身洗漱一番,擦了花露油又梳好了头发,穿上柳氏给她新缝制的粉底细棉布做的新衣衫便出了房间,虽然布料不是什么贵重的丝绸,但好在棉布的颜色还算鲜亮,这个年纪穿起来也是十分喜人的,又套上沈父给她带着一双棉布面的新绣花鞋。
  出了房间,就是柳氏也是眼前一亮,隐隐觉得自己闺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有些不一样了,以前在老宅时,自己便想让她多注意些仪容,学些女孩子家该学的东西,就像大伯的闺女沈桂花那样平日多绣绣花,偶尔学些琴诗。
  但荷香呢,都被她爹惯坏了,天天跟人往山上跑,弄得头发乱衣服脏,说了多少次都听不进去,如今搬到这里来,一家人都忧虑寡欢,饭都快吃不上自然无暇顾及她,结果她却是像突然间长大一般,说话举止都有模有样了,如今看着样貌,便是比那富户家的小姐也不差多少,家里的生计也多半是她的主意,作为娘亲来说,这感觉既是欣喜又是心酸,拉着女儿过来便亲了亲她香香的小脸。
  沈父更是慈爱的摸了摸她的头,沈荷香讨喜的笑着,回亲了娘亲脸颊一口,然后笑嘻嘻的伸手拉着沈父道:“爹,天儿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走了呢……”
  沈父这才挑着担子,带着媳妇早上烙的还温着的糖饼,领着闺女离开了家,沈荷香此时心中有些激动,她已经多少年没回京城了,不知那边是否还如记忆中一样,心情一好脚下也不由的轻盈了几分。
  从家里到京城光靠走的话要走上一天,坐车便快得多了,一人三文钱,沈父挑了两个竹篓,所以最后交了十文,赶马车的车夫是老手,走得又是近路,不到半天便到了。
  封清门到长云街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两边店铺挤着店铺,一些卖米肉布的铺子,甚至胭脂铺都是应有尽有,找起来十分的方便,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游街的小贩,卖着些零嘴,菜类和小物件,更有露天卖包子面条骨头汤的食铺。
  沈荷香边走边四下看着,沈父为防与闺女走散,一直是牵着荷香的手,直到父女两满头大汗的到了沈父拿货的杂货铺,这才算是能歇一歇了,京城人多,而且也有不少贵人在其中,走路必是要眼观八方,生怕碰到了什么人惹上麻烦,所以走起来也是格外的辛苦。
  那杂货店的老板与沈父有些交情,平日拿货都在这家铺子拿,价钱多少会省下一些,见沈父正在与那掌柜说话,沈荷香有些百无聊赖的站在竹篓边看着这间铺子里的货品,目光移了一圈后,最后落在了门口对面。
  那里正在动土,似乎是要盖什么铺子,有不少人在那里扛石头打地基,这本来便是寻常事,但其中正佝偻着腰,咬牙用力的扛着一块沉重石头的一人,却是让沈荷香神色一变,那人的脸她没看仔细,但那脸颊靠近鬓角的烧疤却是看了个清楚,虽然不似刚烧完时那么吓人了,但是看着却仍是显得狰狞狠厉。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收到第一个长评,很开心,感谢小篆香~~~~感谢信小蘑菇扔了一颗地雷,亲=333333333=感谢阿刃捉虫=33333=每天睡前要做的事就是找你的留言改错字,再亲=3333=PS:从七星追过来的妹子,捂胸口,感激感激感激,真的,不管你们追不追文,那些留言都让我感动,T T永远耐你们=33333333333333=
  ☆、第五章
  此时已接近午时,日头正是毒辣的时候,扛石头的几个人停了下来,然后排队接了那管事给的一碗井水和三两个窝窝头,都找了不起眼的墙角地方坐着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扛石头是个体力活,只能赚个两顿饭,成年男子一日能给十个八个铜钱就已经不错了,像那些半大的小子,基本是不给钱的,即使这样也有人抻着脖子要干。
  沈荷香悄悄走到铺子门口拐角,她手里正提着一块油纸包,上次的红枣糕她还没吃够,沈父这次来时路过糕点铺便给她买了一斤,留着回去当零嘴吃,另一边手里正捏着一只荷包,早上她出门前顺手便拿了柳氏缝的一个锁完边没绣花的粉色香囊,用来装她攒的百来枚铜钱。
  本来打算是想买个檀香的木梳,或者是买个好一点的铜镜,此时却是紧张的捏了捏香囊带子,随即咬咬牙,便伸手把香囊从腰间扯下来随手包了包,然后塞进了糕点油纸包里,这才顿了顿,朝着那个正在阴凉的墙壁处,大口的咬着干巴巴窝窝头的扛石工走过去。
  那人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抽长的身材已经初具成年男子的外形,此时身上只搭了件旧外衣在肩上,侧身时能看到后背因扛石头磨的有些红肿斑驳的伤口,大概是因长时间的暴晒做工,全身都是未消干的汗水,时不时的还会从头或手臂滴落到地上,汗湿的头发也紧着脸侧的烧疤处,那疤大概有两指宽长,歪曲的有如蛇爬,可能刚好没多久,伤处还泛着白,看着便是让人有些望而却步。
  沈荷香咽了下口水,把手心的汗悄悄的往衣侧蹭了蹭,她对这个简舒玄心里确实是有一点愧疚,当年也不是故意要羞辱这个人,说起来也是年纪小,都是一时冲动惹的祸。
  本来她一直对自己将来能嫁入书香门第为荣,结果到头来却什么也没有了,还到处被人取笑有个满脸烧疤的男人,心中又气又恼觉得委屈极了,一路哭着回来时正赶上他主动寻上门,似乎想与柳氏借钱安葬父母,那脸上刚烧出来的疤,红红的着实把她吓到了,一时便恶言相向的将他从家里赶走,事后心里也知道自己做的过份,但却一直死鸭子嘴硬。
  现在想来也不免有些后悔,但最让她觉得棘手的便是她知晓这个简舒玄的将来;不是那般好惹的,如果能早重生几天,她一定会好言好语相劝,然后用银子将他彻底打发走,肯定不会像现在这般纠结。
  在沈荷香的潜意识里,对当年那简舒玄居高临下的冷漠眼神还有着深深的忌惮,这人在她心中比瘟神也差不了多少,恭恭敬敬的将他送走才是最安全的,因此连攀交的心思都没半点。
  所以此时,沈荷香觉得一切是天意,趁他穷困潦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