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
漂亮格子 更新:2021-02-21 12:15 字数:4776
只是那天堂之梦,未免醒得也太过突然。他藏身金堆之中,趁擅闯者心旌动摇,施以突袭,原是万无一失的杀招,却不料薛傲练习泼风刀,原就身法轻灵,一经感应到他的杀气,立时身随意动,跃上半空。
而那自上而下的一刀更是无坚不摧,便是有宝箱、金堆替他分散,刀气却还是足以将他的头颅一劈两半。
吝啬鬼自金堆中弹出时,薛傲的心中已然后悔。
猝然遇袭,他不及思考,在劈出了那十成十力道的一刀之后,才想到自己也许又犯了个错误。
果然,那怪模怪样的藏金窟守护者立时毙命于刀下,毫不拖泥带水。
薛傲看着吝啬鬼的尸体,看看手中雪亮的“泼风刀”,苦笑一声,叫道:“还有人么?本大爷可要拿了东西走人了!”
可是,“藏金窟”内,一向只由吝啬鬼一人把守,他这时无论怎么诈哄,又哪里能凭空再蹦出一个守卫?
——老天爷怜惜他对丁绡的一片痴心,专门给他派来个熟悉窟内宝藏、可能能帮他找出“昆仑星”的人,可是却还是被他冒冒失失地一刀劈死了。
薛傲一想到这点,就觉得一阵沮丧。
重华公子一向说他有勇无谋,此行自以为计划周密、准备充足,可是上岛、杀人,纰漏却一个挨着一个,可不全都给他说中了吗?
昨日梦中,重华公子与左长苗对他的“草包”之评,不由又回响在他耳边。
他恼怒起来,挥刀乱劈,泼风刀无坚不摧,“乒乒乓乓”,已将这窟中他目力所及的宝箱,一只一只全都劈开了。
珍宝四溅,也不知被他无心之间毁了多少。薛傲的头脑却也渐渐冷静下来,忽而把心一横,暗道:其实我又何必强求‘昆仑星’?礼物不过是个心意,我的心意到了,送她什么不是一样?我拿这世上最好的给她就是了!我无愧于心就是了!
主意拿定,他登时又高兴起来,就在金堆中翻翻拣拣,随便找了一串自认为最美的项链出来。
手握那精致璀璨的链子,薛傲握刀的手都不由发抖了。
因为这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样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薛傲被重华公子收养,是在十岁——正是已经懂事,却对一切,全都无能为力的时候。
那一年春天,锦绣山庄采买小厮、书童。薛傲一大早吃了两碗稀饭,被自己的爹爹从家里拽出来,带来锦绣山庄面考。一路上,他哭得嗓子都哑了。
“爹,你们不要俺咧?爹,俺吃得不多……”
“狗蛋,待在家里出息不了呢。进了锦绣山庄,咋个也不光能吃饱饭呀!”
“爹,带俺回去……俺以后孝顺你和俺娘呢!”
“家里有你两个哥呢,用不着你操心!”
他被爹爹拖着,到底来到了锦绣山庄的账房。
来卖孩子的人很多,院子里不敢哭又忍不住哭的抽噎声此起彼伏。山庄里的三管家负责在三四十个孩童里面挑五个留下。
他让孩子们站成了四排,自己挨个扳着孩子们的下巴,左边看一下,右边看一下,再让孩子们张嘴看一下。
就这样一个一个检查过去,先把丑的、斜眼的、烂牙的,全剔了出去。
爹爹对薛傲道:“你看,想留下,人家还未必要你呢!”
刚好重华公子外出经过,看这筛选有趣,就在旁边多看了两眼。等到三管家查完薛傲,往下一个孩子走去时,忽然道:“这孩子不错。”
——重华公子把“薛傲”叫孩子,其实他那时也不过十四五岁,比薛傲高了半个头而已。
重华公子把薛傲叫过来,压了压他的肩膀,又让他蹲了蹲,眺了跳,方道:“真让他端茶扫地,这孩子的天分就糟蹋了。完了让他到我那去,我教他学武。”
就这样,薛傲的命运发生了改变。他仍然进了锦绣山庄,可是不仅没有去伺候人,反而被赐名“薛傲”,成了重华公子不行礼的徒弟。每日不光可练习高明武功,还锦衣玉食,被人伺候得俨然一个小少爷。
薛傲的资质果然非凡,十四岁的时候,刀法便小有所成;十六岁的时候,已有江湖雅号“雪狮子”,实力非同小可。
可是薛傲却永远记得,他其实就是重华公子买来的一个奴仆而已。
重华公子当初说是看中他的资质,可是也并没有直接把他带走,反而仍然是三管家给了他爹十两银子,把他买下来的。
后来重华公子教了他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真正让他行过礼,拜过师,反而是就那么糊涂的,想起来就教教,想不起来就随便他自己练习。
所以,他其实明白,重华公子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是徒弟。
他也许是重华公子年轻气盛、好为人师的一个玩具,也许是重华公子亲自训练出来最信得过、最靠得住的保镖,但总之,他并不那高高在上的公子的徒弟,更不是什么外界传言的朋友、兄弟。
——会有人给自己的朋友,漫不经心地“赐名”吗?
他在山庄里吃得好穿得好,一直以来,虽然寄人篱下,却也渐渐学会了不去多想,狐假虎威。可是终于有一天,丁绡出现在他面前,他才重新意识到,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
他想指点丁绡刀法。
可是他的刀法都是重华公子教的。
他想关心丁绡的起居生活。
可是他的起居都是重华公子安排。
他想给丁绡买上几件漂亮的首饰。
可是他每月的例钱却都是重华公子赏的。
当一个男子爱慕一个女子的时候,他会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全都奉上。可是雪狮子薛傲,天下间屈指可数的少年刀客,却赫然发现,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连他自己,都是属于锦绣山庄的——而且只值十两银子。
——他仍是那个名叫“狗蛋”的,被卖为奴的少年而已。
薛傲抓着那串项链,忽然间鼻子发酸,几乎要哭了出来。
鬼王岛,一个鬼王、八大鬼将、七百鬼兵,毫无疑问是武林里最凶险、最碰不得的地方。就连重华公子说起,也不由皱一皱眉毛,叮嘱他们不要随便招惹。
可是他却还是来了!
夜探鬼王岛,闯进藏金窟,杀鬼兵,斩鬼将,他做了连重华公子都不敢做的事情。在这一刻,他终于超越了重华公子,来到了重华公子都没有到过的世界。
他终于自由了!
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一份财产!
他会把这串项链交给丁绡,那个贪财的、世故的、放荡的、浅薄的、冷漠的……但却是他深深爱着的女人。他会去追上她,他要把这串项链连同自己的心、自己的命、自己的自由……自己的一切,全都交给她!
然后,乞求她离开左长苗;乞求她跟自己在一起,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薛傲抬起头来,哽咽着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串项链小心地揣进怀里。
接下来,只要在鬼王岛的人发现藏金窟的变故之前,乘船离去,他此行便告圆满成功!
忆
沈纱的身体已经疼得麻木了,最初时那种仿佛被一柄烧得通红的刀子猛然剖开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她不住想要呕吐的胀痛。
刁毒灰黑色、宛如死人的肩膀,在她的眼前晃动,再往上是沾了蚊子血的罗帐,再往上是垂下丝丝蛛尘的苇席吊棚。
她从没想过,自己竟会在这样肮脏的床铺上,在这样丑陋的人身下,失去清白。
以前她也曾经半羞半喜地幻想过此时的情形,那一定是发生在有着大红金帐,雪白墙壁,鸳鸯锦被,龙凤双烛的洞房里;甚至,是在锦绣山庄,重华公子的卧房中……
而那个伏在自己身上的人,即使不是重华公子,也至少应是个英俊潇洒,温柔多情的人……
她原本干涸的眼睛,忽而又充满泪水。
——公子,纱儿再也不是完璧之身了。
——纱儿……纱儿再也配不上你了……
一直沉默着的,伏在她身上的刁毒,突然道:“跟我说说丁绡。”
他的声音异常平静,只听他说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想到,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样下流恶毒的事情。
沈纱木然地望着房顶,道:“丁绡?”
“丁绡。”刁毒一边用力,一边道,“你最恨的,丁绡。”
他的问题,准确地刺中她的心,令她又清醒几分,更痛苦几分。
沈纱笑了一下,道:“丁绡,是一个烂货。”
是的,丁绡是一个烂货。
有的人天生就是狐媚,比如丁绡。她毫无疑问是漂亮的,但是漂亮得不正经。
丁绡身段窈窕,姿容秀丽,而更重要的是,她有一双水汽蒙蒙的眼睛。那双仿佛烟雨西湖的眼睛,让她整个人都变得与众不同起来。
当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总像在哀怨,在忧愁,在召唤别人去怜惜她;而当她望向别人的时候,却又总像在倾诉,在期待,在诱惑别人去“欺负”她。
她是一个从头到尾,都散发着春情的尤物,时时刻刻都在引诱男人。这一点,沈纱在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也见识过了。
那一年,沈纱十岁,丁绡十四岁。
匈奴如同流蝗,从玉门关一路劫掠剐临潼,所过之处,屠城灭镇。沈纱父母被杀,自己侥幸活着,一个小女孩拼了命地在荒野中没头苍蝇似的逃,既不敢见人,又不会采野果、挖野菜。
就在她又累又饿,奄奄一息地等死的时候,路过的丁绡发现了她。
那时的丁绡,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裳,遮住了腰身,蓬头垢面,藏起了五官。可是乱发之下,凝视沈纱的那双眼睛,却还是如同春水一般明媚。
“你几岁?”
“十岁。”
“你爹娘呢?”
“都死了……”
沈纱饿得连哭都哭不出声来了。丁绡又看了她一会儿,终于拿出个冷馍,掰了一半递过来。
那之后,沈纱就跟了丁绡,两个女孩一路要饭往东而去。
丁绡比沈纱大了四岁,聪慧细心,性格又极坚韧,乞讨要饭,偷瓜挖菜,无一不通。两人在一起的日子,沈纱虽然也还是吃不饱,却已经很少挨饿了。
但是有几次她们路过太小气又或太贫瘠的地方,一天两天,也要不到半点吃食。饿得实在受不了了,丁绡就会让沈纱一个人在她们找到的破庙、桥下等上一会儿。
她自己独自出去,过个一两个时辰回来,手里拿的食物,一定比平时更多、更好。
而这个时候的丁绡,也一定是神情古怪,脾气极大,往往把食物往沈纱面前一扔,就一句话也不说地面壁睡去。
沈纱小心地吃着香美的食物,虽不知道丁绡到底是怎样得来食物的,但却对她钦佩极了。
她们渐渐靠近苏州,被匈奴一路上赶着走来的难民大潮渐渐地分了几个帮派。原本大家都是背井离乡,家破人亡的同命人,可是这时候,却又分出高低贵贱来了。
没人帮派的人处处遭到排挤,几乎讨不到食物;有时即使要到饭、采到野果,也会被别人抢走。
丁绡与沈纱被抢了几回,只得去投靠一个叫“同福会”的帮派。那帮派的大哥姓高,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绰号叫做“混江龙”。
见两个女孩来投奔,他骂道:“老子带着几百个弟兄抢地盘、找吃食,一声令下,弟兄们全是他妈的不要命的好汉。你们两个黄毛丫头,又不能打架,又不能挣钱,屁用没有,白养着干什么?”
丁绡细声细气地道:“我们能给弟兄们洗衣服做饭。”
那胖子不屑道:“我们就是群叫花子,穿他妈那么干净,怎么要饭?他妈的你想饿死我们?”
他绕着两个女孩走了两圈,落在丁绡身上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小的是没什么用处了。不过要是你的话……”他伸手端起丁绡的下巴,将她挡在眼前的头发拨了拨,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好好洗洗脸,也许还有点儿用。”
那是沈纱第一次看到男人急色时的丑态——“混江龙”的两个鼻孔张开,喘息里几乎带着哨音,简直像是迫不及待地就要扒光丁绡的衣裳。
“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那带着臭味的笑容,几乎令沈纱呕吐出来。可是令她意外的是,丁绡被人这样轻薄,却并没有反抗,只是稍稍侧了侧脸,但那忍辱含羞的样子,无疑更令那胖子笑逐颜开,急不可耐。
“混江龙”推着丁绡进了一旁的破庙,旁边的乞丐远远望着,一个个都露出羡慕的神情。
然后,这些人便又都把眼向沈纱望来。
沈纱在这些人污秽的目光注视下,周身战栗,忽然间就明白了,为什么丁绡每次独自“讨饭”,都能满载而归。
——想必是那些“施舍”的男人,也都是如这胖子、这些乞丐一般,一瞬间就忘乎所以,什么都依着丁绡了吧?
想到自己以往吃的东西里,有不知多少是丁绡卖身所得,沈纱终于再也没能忍住,“哇”的一声,当场吐了一地。
从那天开始,丁绡便做了“混江龙”的姘头。
沈纱每天都被派出去讨钱讨饭,收成不好,回来便要挨打受罚;而丁绡却梳洗打扮,艳光四射,俨然同福会的帮主夫人了。
隔三差五,丁绡总会带着肉脯零钱来看沈纱。可是沈纱吃她用她,却对她再也没有感激和崇拜之心了。
后来同福会进入洛阳,与洛阳丐帮连场火并。“混江龙”猖狂过了头,终于被人当街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