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3 节
作者:疯狂热线      更新:2021-02-21 11:52      字数:5109
  贾蓉自此,便遵循着父亲的教诲,从不搀和皇家之事,就算他的姑姑是皇后娘娘。
  就因为贾府的这一份谨慎,皇帝还颇为地放心岳家。
  至于子孙后辈的事儿,只要不闹到自己面前,惜春就假装不知。
  她记得哥哥曾经说过,不聋不哑,不做家翁。
  她虽然才三十几岁,可是越来越爱回忆以前了,是不是老了啊?
  看着镜子里面的熟悉又陌生的面容,惜春淡淡地笑了,不管如何,都要好好儿地活下去,方不辜负自己的人生。当然了,也不能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心……
  从国公府上回来的元春大病了一场,众人也晓得她娘家堂兄离世,借机地,北静王妃就免了元春日常的请安之类的事务。
  可尽管如此,北静王还是一天两回地往元春哪里跑。
  王妃想着自己年纪大了,可元春也不小了啊。到底是甚么缘故让一向薄情的王爷这般地关注贾氏呢?
  她想不大明白,便不管了。自己身下有孩子,那就成了,日后的承继王府,为自己养老的是元春的儿子,这般想着,她就高兴。
  而且,更加让王妃满意地是,这个庶子并不和母亲元春亲近,那就成了。
  对于元春不亲近孩子的缘故,有一阵子,北静王还觉得这位太过冷情了。
  不过元春的解释还真是让他无言以对。
  他记得那个时候元春背对着窗子,面容笼在阳光下,虽然面无表情的,可不知怎么地,竟是硬生生地让人觉得她慈悲非常。
  “何苦让孩子为难呢?王妃对他很好,我是看出来了。他现在还小,不大明白。等着大了,自然就晓得了。”
  不知道为何,这么淡淡地几句话,就是让北静王从此地觉得元春是个不俗的。
  她也从来不争不抢的,淡淡地守在这个小院子里,除了偶尔地求了王府去一趟娘家外,竟是和庙里的姑子并没有什么差别。
  好奇是沦陷的开始,许是有了这份探究之心,北静王越发地关注起了元春,越发地沉沦了下去。
  虽然北静王表现的很是痴情,可是元春瞧见的却是他痴情下面的无情。
  于是痴情之人越是无情,在这种地方,和在宫里有什么差别呢?
  守着自己的心,自在度日就是了。不过两人之间的关系却是满满地好转起来了。
  不管是因为真的感动了,还是应付他,总之,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越发地好了。
  可即便如此,元春也并没有提过任何过分的要求,就是儿子,她也没有借着宠爱就想要回自己身边儿。
  平日里见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元春还不如另一个侧妃呢。
  一副淡淡的模样,水泰英自己还不自在过,可是看着自己的生母这般样子,也是有过伤心的。
  只是,等到他长大之后,懂事之后,才从自己母亲身边的嬷嬷嘴里,晓得了很多的事情。
  自小到大,自己身上的内衣都是母亲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自小到大,自己每年生辰的那碗面,都是母亲亲自下厨煮的。
  怪不得呢,自打母亲去世之后,衣服的不对了,就是寿面,也没了之前的那个滋味儿。
  他还以为是奶娘的手艺,谁知道,谁知道……
  可惜,不管活人再怎么伤悲,死去的人是永远都不知道了。
  元春也不是没有想过争取,只是堂兄在得知自己产下孩子之后,曾经打发人送过来一些东西,银钱和一封信。
  元春本就是通透之人,虽然也伤心,不过还是压抑了心酸,将孩子送到了王妃身边儿。
  她的孩子,只是在母亲跟前待了三天而已。
  不过想着孩子日后的前程,她选择了做一个狠心的母亲。
  这个世界上,不想被人踩,就要比别人更狠。
  元春的一辈子,都算是很平淡,她自己会许多的手段,可是一点儿也没有用过。
  因为没必要,只要自己好好地活着就成了。因为那些身外物,脏了手,实在是划不来。
  看着儿子健康成长,元春表示自己很是满意。
  这一辈子,她都是为了家族活的,下一辈子,她再不想委屈自己,要活的恣意,就像四妹妹那般。
  即便成为了天底下最为尊贵的女人,可是她还是一点儿也不委屈自己,活的顺心的很。
  要是自己也有这样一个兄长,自己是不是就能过的更好些呢?
  元春自己也曾经这般地奢望过,可是看着家中,老的老,小的小,她也只能苦叹摇头了……
  不过,现在这样倒也好,尽管娘家败落了,可谁也怪不了,就算是大伯的算计,元春也是能看出来一二的,可是这种事儿,她自己也不好明说。就算是有过提点,可是父亲的性子,元春想着贾政端方的模样,就觉得头疼。
  一直寄予厚望的宝玉又是那么个性子,实在是让人无法信任。
  至于环儿,不过是个庶子罢了,如何能越过宝玉承担家族重担呢?
  二房的败落,似乎是没法挽救的。当然了,这些也不过是元春的胡思乱想罢了。
  看着窗外清冷的月光,她只是因为太过寂寞了才会这般地胡思乱想,对吧?
  要不要明天和王妃娘娘告假,去府里看看祖母,去郊外看看堂兄呢?
  这般地想着,元春才慢慢地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完了……下面我还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了。。。。。汗,,,求提醒……
  ☆、第239章
  王勤勤是个老实忠厚的庄稼汉子,不过这只是表面上的罢了。虽然面上敦厚,可是心思极为细腻。
  作为长子,王勤勤替自家老父老母养老送终,拉大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后还为他们成家立业;将自家妹子送去了大学。
  尽管是什么新世纪了,可是一个大学生的金贵程度在小山庄里掀起了一股热潮。
  王勤勤看着妹子亭亭玉立的模样,心下也十分地满意。
  再过两年;他的长子也要考大学了。这些年,家里靠着种果树和养殖鱼虾日子过的还算可以。
  王勤勤自己也是读书识字的,虽然家有所累,可从不是怨天尤人的性子。
  借着空闲;和村里的老大爷们学了二胡;平日里有空没空地就在屋门口拉上一曲二胡。
  虽然闹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可是每次拉着这个曲子;王勤勤都觉得心里舒畅的很。
  替自家妹子办了庆祝酒之后,王勤勤和自家婆娘念叨了半晚上;这一辈子,总算是没有辜负父母的托付,两个弟弟的日子过的很不错,现在妹妹上大学去了,日后成才了就能在城里找个工作,自己养活自己。
  再者,日后她定是会嫁到城里的,嗯,嫁妆也要好生地准备了。
  他们这里显然是比较保守的,女儿家的嫁妆可是有大讲究的,要是不体面,那是一辈子要抬不起头的。
  王勤勤的媳妇也是个敦厚的性子,要不然,也不会毫无怨言地拉扯小叔子,小姑子这么些年,听着丈夫的唠叨,她也不插话,晓得丈夫这是欢喜过头了。
  王勤勤虽然拉扯着弟妹长大,可他们的教育也没有落下,这些年,尽管老二、老三都分出去过了,可是两兄弟对于兄长那是极为地敬重,至于略微有些小心思的大嫂,两兄弟也是感激的很。
  是以,时常地,便送些吃的喝的用的过来,算是安抚大嫂了。
  王家大嫂也知道自己该满足的,可是看着丈夫的模样,竟是将小姑子看的比长子还重,就觉得有些眼气不过罢了。
  不过长子的性子倒是和丈夫一个样子,对着底下的弟妹也是极为的关照,这样想着,王大嫂的心气儿也顺了许多。不管如何,一家子虽然有些小的磕磕绊绊,可日子还是过的去。
  王勤勤这一日最为畅快,他一直都记得父母过世的时候,他们对自己的叮嘱和期许。
  “爹,娘,儿子总算是不负你们的心愿。”
  这样想着,这个朴素,有些小狡黠的汉子便在酒意下,睡了过去。
  等第二天一醒来,却是情形大变。
  王勤勤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情形,这不是自己的家。这一点,他十分地确定。
  自家的屋顶可不这高大许多,自家的房子也比这里宽敞的多。
  他的这一番动静自然也是惊动了旁边的妇人,
  “当家的,要起了?”
  妇人的口音带着些南边儿的软糯,确实听的王勤勤一个怔愣,下意识地,他就放松了音调,
  “还早,再睡会儿。”
  这样说着,他自己也扯了扯棉被,顺势地就躺了下来。旁边儿的妇人也不知道嘴里嘟噜了什么,不过很快地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
  王勤勤自己僵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不过脑袋转的极快。好在,老天爷疼憨人!他竟然多出了一段儿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王勤勤也不敢有什么窃喜的心思,慢慢地开始消化这一段儿记忆。
  可是看着这像是流水一般的往事,王勤勤的眉头皱的快要夹死蚊子了。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呢?
  自己似乎到了古代?这个认知让王勤勤很是不爽,古代有啥好的,虽然他也曾经听过一鼻子,穿越还是重生啥的。
  这也不过是自家小闺女做白日梦才会发生的事儿罢了,他记得当时自家闺女认真地和自己说这些的时候,自己教训她的原话。
  可谁知,这一转头,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这种狗血的穿越!而且,原主还是一个奴才秧子的身份。
  这个奴才秧子也是王勤勤刚刚从记忆中得来的词汇,在现代,可还哪里有这样的事儿呢?
  卯正时,金文翔媳妇如同往日那般地醒了过啦,看着丈夫并没有像往日那般起身,有些诧异,不过穿上衣衫之后,还是推了推金文翔。
  “当家的,你到底怎么啦?可不好闹病啊!今儿可是林姑娘进府的日子,咱们……”
  “我知道了,你先起罢,去看看闺女。”
  金文翔自己似乎是很无奈地接手了这个梦境,皱着眉头,对着唠叨的妻子道。
  “呃,好。”
  金文翔媳妇虽然平日地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可是“以夫为天”的性子还是让她立即地就闭嘴了。闺女和家里的婆子住在一起,她也是该看看。
  自己两口子都是老太太院子里伺候的,平日里也忙的不行,是以,便找了这么个粗婆子,替自家做做饭,收拾收拾屋子,看看三岁的闺女。
  “披上大衣裳。”
  看着妻子的背影,金文翔下意识地吩咐了一句。他媳妇闻言,心下一甜。丈夫就是这般,虽然不擅言辞,可是老实稳重的很。依言披上了老太太前一阵子赏下的大衣裳,金家媳妇子便去了侧屋。
  他们一家子住在宁荣两府的私巷里,虽然只有小小巧巧的一个院子,可也是主子们的恩典。
  想着在老太太院子里当差的妹子鸳鸯,金文翔媳妇子溢出了笑意,日后有这个妹子在老太太身边儿,他们两口子也踏实。
  不过鸳鸯那个眼高于顶的丫头,似乎很是看不上自己这个当嫂子的呢。
  哼,也不想想,自己日后嫁出去了,还不是要靠着娘家撑腰。
  这婆媳,嫂子小姑子之间,似乎是天敌一般,一直都是看不顺眼的。
  金文翔媳妇和小姑子鸳鸯也是如此,不过因为鸳鸯在老太太屋子里当差,一家子人,尤其是金文翔媳妇儿,也只能捧着罢了。
  小姑娘只有在家里时才是矜贵的,等嫁出去了,总要受受自己受过的这些闲气,让自己也爽快两日。
  金文翔媳妇儿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看着睡的香甜的闺女,顿时心软的不行了。自己的闺女还是要一辈子平安喜乐才好呢。由此,可见人性。
  金文翔媳妇儿看了闺女之后,便去了厨下,当家的平日里当差比较辛苦,再者,金文翔也是略微重口欲之人,是以,这吃食上从不委屈自己。
  两口子的早饭虽然简单的三两样,不过滋味儿十分地不错。金文翔家的做的一手好菜,也因为这个缘故,才能让金彩家的看上,求了主子,才能替自家儿子定下了这门婚事。
  两口子吃完早饭之后,便到了该去当差的时候了。看着天微微亮的模样,金文翔叹气一声儿,然后先出门子了。
  只求着不要出差错罢!
  他虽然是个粗人,可也晓得这吃人家的粮,自然也要替人家当好了差事。
  从西门上进去,一路上遇到步履匆匆的下人们,可是多余的声响儿却是一点儿也没有。下人之间虽然匆忙,可是气度,脚步半点儿也不乱。
  实在是让土包子金文翔见识了一番,众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