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节
作者:竹水冷      更新:2021-02-21 10:20      字数: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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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完那事,他又说我鲜嫩可口,只是眼下消瘦了点。苗条可不是消瘦,是一种精致的丰满。也许他看准了,过几年我会长成一个苗条的舞台美人,就跟我签订了5年的低薪合同。
  我学了点走台步,看了姐妹的演出,才知道所谓的时装表演,不过是穿着三点式在歌舞厅搔首弄姿罢了,如果有人出高价,你还得全裸。经理暂时没把我撵上台去,是因为他还没尝够我的滋味,那混蛋完全是个性虐待狂,每夜都往死里折腾我,弄得我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的。
  幸好,他很快厌倦了我。我清静了一段时间。有一夜,他单独请我喝茶,我以为他又卷土重来了,有点发怵。结果,他只是问了问我以前在乌鲁木齐就读的学校。
  我被他弄得满头雾水,回到宿舍刚脱衣上床,经理冷不丁开门进来,引入一人,竟是何伟!原来,经理就是何伟的堂兄。
  经理开门开山说:“段青霞。何伟在新疆那边惹了点小麻烦,来这里避避风。听他讲,你是他的老姘头。从现在起,我就把他交给你了,你要好好伺候他。”
  何伟也真不是个东西,当着他堂兄的面,就跃跃欲试要搓揉我。经理一走,我就打了他一耳光:“你他妈不是说我是个脏货吗?我有爱滋病离我远一点。”
  “哎哟。还认哪门子真啦?”他嬉皮笑脸的样子,“再说老子就喜欢脏东西提神,好久没开荤了,连吐痰都寡味……”他说了很多脏话,他的脏话很有魅力。我简直被他的脏话迷住了,又喜欢上了他。
  第二天,经理给了何伟一个密码箱,给我买了半打衣服,把我们打发去了海口。在那里我们租了一套房子,整天吃喝玩乐。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懒得寻根究底,今朝有酒今朝醉嘛,直到闻讯经理被来自新疆的公安抓起来了,何伟才惊慌失措地告诉我,他在乌鲁木齐替堂兄杀了一个人,那边正在通缉他呢。
  他哀求我不要离开他。我已经死心塌地爱上了这个流氓,当然不会抛弃他。我们东躲西藏,最后又回到了广东,结识了几位愣头愣脑的外乡烂仔。何伟杀过人,烂仔们很敬畏,推他做了头儿,他们计划搞一笔钱,然后偷渡港澳。我想起小时候见舅舅穿公安制服很神气的样子,于是提议大伙扮警察叔叔去搞钱,得到一致响应。
  一天黄昏,公安局集体宿舍几个房间的人一窝蜂去了球场打球。我踩着何伟的肩膀,上了厕所的顶棚,再从那儿爬窗进了宿舍,偷了4套警服,递给接应的伙伴。弟兄们指指我身上,意思是我总不能穿男式警服吧。我正愁情况不熟,不知哪里是女公安的宿舍时,碰巧见到一个女警官,还是二级警司呢,偷偷溜进了另一间男宿舍。我借助厕所旁的大水管掩护,瞅见她把警服脱下丢在窗户边的椅子靠背上,接着又脱了裤子……直到听到里面传来要死要活的哼哼声,我才大胆地伸手进去,刚好够着那衣服和裤子,便轻轻地把它们拖了出来。
  我跟何伟他们装扮成公安查车、罚款,才敲诈了5个司机,就被真公安逮住了。
  何伟他们怎么样了,我不知道。当然,何伟肯定会被打靶,他毕竟犯了血债。因为当时我还只有15岁半,不到判刑年龄,这不?到妇管所接受教育来了。
  就这样了……我弟弟出了什么大事?到现在我还没见他一面,想到这一点,人就揪心。话又说回来,我堕落到这步田地,也无颜见他了。唉!说起他,比我的命运还要悲惨。今天我不想说了。我能不能不说?或者,下一次再告诉你好吗?
  我点了点头,走出妇管所时,竟有点不能自持。外面下起了不大不小的秋雨,极似我的心境,街道行人车辆在雨中渐渐变得影影绰绰……后来,为了不使段青霞太难过,我没有冉去采访她,而是从管教人员口中得知了她弟弟的遭遇。
  段楠记不起自己有多久没吃东西了,他只知道肚子里有一只青蛙在叫。因此,当他面临食品的诱惑时,亲切地叫了给他买食品的那个人一声脆脆的“叔叔”。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他爸才舍得为他花钱,他妈总是抠门,而那个后爸,几乎从来就没有给他买过好吃的东西。
  “小家伙,你多大啦?”“叔叔”跟他套磁。
  “9岁。”段楠学着大人的样子打了一个含糊的手势,还故意把年龄加大了一岁。
  “你的爸爸妈妈呢?”
  他不吭声了,有点警惕地望着“叔叔”。
  “叔叔”微微一笑,摩挲一下他的头顶,走了。
  段楠又有点失落感,当他混上另一班长途公共汽车时,还在想着那个“叔叔”。
  段楠独自一人跑出家,要去远方寻找他爸和他姐。自从他爸跟他妈离婚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他估摸,到他爸那儿得坐两天两夜的车,现在已坐了一天一夜,他只盼着天快点儿黑,然后天亮时,就能见到他爸和他姐了。
  售票员阿姨注意到了他,正要问他从哪儿来到哪儿去时,“叔叔”又出现了,从前面挤过来,让段楠坐到他的身边去。
  段楠很高兴,吃过“叔叔”递过的糖,甚至还给“叔叔”讲了个故事,之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醒来时,段楠发现自己呆在一个相当陌生的环境里,好像是旅馆。“叔叔”送来一碗米粉给他吃,身后还跟着一条黑汉。那黑汉挖着鼻孔,不时乜眼瞅他。“叔叔”跟黑汉咬耳朵嘀咕了几句,走了。
  段楠脑中一闪念,感觉不对,想逃。那黑汉不时抬腕瞄表,七分耐心三分焦躁、一根接一根抽烟。你只要一开门,对方就会追出去,你肯定逃不掉是不是?趁黑汉上卫生间撒尿的当儿,段楠灵机一动,一扭开门,迅速转身钻进床底。
  他听见黑汉骂骂咧咧冲出了门,好久,才敢从床底下爬出来,赶紧溜之大吉。
  他躲进一家布满铁锈色的麻籽榨油作坊蜷缩一夜。他肚里的那只青蛙又叫了,他真想把它吐出来。
  在街上顾盼溜达至黄昏,段楠已饿得精疲力竭,像一只蛤蟆似的蹲在公园门口。有人递来一包饼干,他脱口向施舍者叫了一声:“叔叔”叫过之后,才意识到自己错了,因为对方是个女人,很瘦的女人,像个白骨精。
  怜悯地,瘦女人从上到下把他打量一圈,牵了他的手,到一家小酒店门口,指着一个胖男人,对段楠说:“他是酒店的老板,学雷锋叔叔,喜欢做好事,能供你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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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男人问了段楠一些基本情况,跟瘦女人交换一下眼神,点点头,说:“孩子,你暂时住在我这儿吧。下一次跑四川,我会想办法送你回家的。”
  也不限制他的行动自由。段楠就认为胖男人真像雷锋叔叔,只不过肚子大了点而已。
  过了几大,他交上了一位街头流浪少年做朋友。后者也来自四川,蛮讲义气,告诉他这里是贵州,并提醒他别上胖男人的当,那家伙臭名昭著。两人合计捡破烂挣钱,挣够盘缠,就打道回乡。
  胖男人批评段楠作践自己:“你这孩子,破烂有什么好捡的是不是?要挣个零用钱什么的,还不容易?”说着,把一小包白色的东西塞到段楠的口袋里,吩咐他按地点给人送去。每次回来,给他一两块钱。
  段楠跑了几十趟,半个月赚取50多块,很自豪,把这事跟流浪少年说了。朋友神秘兮兮地揭露他送的可能是毒品,被公安逮住,轻则坐牢,重则杀头,并“咔嚓”一声,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吓得段楠跌坐在地上,半天动弹不得。
  段楠便撅着嘴,跟胖男人嘟哝不干了,他要回家。胖男人不高兴,但也不勉强,让他先吃了饭再说。
  午后,那个像白骨精的瘦女人跟胖男人从里间走出来,和颜悦色对呆坐在店门口的段楠说:“阿姨明天要到四川出差,阿姨送你回家吧。”
  段楠顿时勾住她的脖子,还亲了亲她那散发着某种古怪气味的粉脸儿。
  然而,天真的小段楠被卖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买主是一对中年夫妇,软硬兼施,磨了他一个月,段楠似乎被驯服了。在此期间,他前后潜逃3次,又3次被抓回,每次都被打得皮开肉绽。
  那女主人尤其凶,双脚呈内八字站着,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有一天,她逼迫段楠叫一声“妈”。后者不得已,十分蔑视地服从了她的意志。她居然好意思哭了起来,让段楠心里溜溜地笑死了。
  渐渐地,女主人放松了警惕,段楠瞅空子第4次潜逃,遇上了一个好心人,一个货真价实的好心人,一个从外乡来的后背微驼的爆米花贩子,向他哭诉了自己的遭遇。他给了段楠大包爆米花、一盒火柴,教孩子先躲到附近的山洞里,等两天风平浪静了,他来接他远走高飞。
  段楠言听计从,担惊受怕枯坐洞中,至黄昏时分,打算抬一点柴禾取暖,于是起身走出山洞……翌日上午,爆米花贩子放心不下,特意又到山洞去瞧了瞧,孩子不见了,那大包爆米花和火柴却丢在地上。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孩子可能出事了!
  果然,他一走到镇子上,就听见四处传言:今儿凌晨5点多,有人在菜币场的肉类行,发现一个昏迷的下身血淋淋的男孩,被挖去了两粒睾丸。幸好被及时送进医院,才捡得一条小命……半个月后,有报纸披露:贵州某地,一乡下郎中,天良丧尽,为治病计,残忍挖出一四川被拐卖迷童的睾丸,煲了冬虫夏草。此犯现已抓获归案。日前,被害男孩,已由公安、民政、妇联诸部门,联合派员护送回家。云云。
  家在哪里洪敏2岁时,父亲因偷窃罪被判6年监禁,母亲跟父亲分了帐,狠心丢下她,嫁给县城里的一个生意人。小洪敏与奶奶相依为命。
  奶奶人缘好,四邻八舍同情祖孙俩,常给予她们这样那样的基本帮助,使之勉强得以维持生计。奶奶年迈多病,只能靠纳鞋垫到20里地外的小镇去卖,换一些零分碎角,供洪敏上学。每每放学回家,远远望见屋檐下奶奶慈祥而卑微的背影,她幼小的心灵就一阵阵颤栗,眼中的泪水就很稠地打转。
  父亲出狱后,在小镇一家村办企业找了一份临时工,把洪敏接过去生活了一段时间。可父亲脾气暴躁,又无法从往事的阴影中解脱出来,看见洪敏,不禁想到无情的妻子,因此对女儿越看越不顺眼,动辄拳脚相加,认为这个错误的“产品”完全是累赘,不时扬言要把她送人了事。
  半年后,父亲再婚,后妈很丑,但一点儿也不温柔,像一位女足前锋,射门意识非常强烈,一打上洪家的“主力位置”,便一脚把洪敏踢回给了她奶奶。
  奶奶犹如风中之烛,终于在洪敏13岁那年的炎夏,告别了这苦难的尘世。洪敏哭得死去活来,擦干眼泪,问父亲要钱交秋季学费。后者偷偷摸摸给了她100元,怂恿她去找她妈。
  可怜的洪敏怀揣一张母亲刚跟父亲结婚时的3寸黑白小照,走遍县城各个角落,东寻西问,一无所获,只是被一位曾跟她妈一起摆过水果摊子的老伯不太有把握地告知:她妈八成去了某市。
  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洪敏连夜坐火车去了某市,整天倘徉于大街小巷,徘徊于水果批发市场,也捞不着她妈的蛛丝马迹。尽管她不敢乱花一分钱,每顿只吃两个馒头充饥,晚上睡火车站的候车室,还是很快囊空如洗了。
  失望之极,她几次动了回到父亲身边的念头,然而,一想起如同母夜叉般狰狞的后妈,又打了退堂鼓。
  万般无奈,她用仅存的5块钱,买了一把鞋刷和一瓶鞋油,蹲在街边替别人擦皮鞋,但顾主寥寥,因为她的工具实在太简陋了,连一张给别人坐的小凳子都没有,还因为她收费低廉,招来同类作践,其直接后果是,她的鞋刷进了垃圾筒,鞋油也不翼而飞。
  走投无路,少女洪敏答应为一位单车修理铺老板偷自行车,后者许诺每辆给她3O元。
  她在周围的住宅区晃悠了一天,熟悉了地理环境,演练了小偷的心理。第二天午后,她溜进一个楼道口,撬开一辆女式单车的锁,嘴里默念菩萨保佑,由于她不会骑,只能抖抖索索地推着车走。毕竟是第一次做贼,洪敏的大脑一片空白,腿脚不听使唤,竟被车子的踏板绊了一下,笨拙地摔翻于地。
  旁边的一扇窗户里,一个女人撩起窗帘窥见了她,立马开门冲将出来,骂骂咧咧踢她两脚,揪住她要交给住宅区的治安岗亭,洪敏一边哀求,一边哭诉自己为什么要行窃的悲苦身世和经历。女车主听着听着,一愣一愣,随即一把抱住洪敏,竟也弹泪若干。
  原来,她就是洪敏的亲生母亲!
  跟黑白小照上的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