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作者:
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21 08:54 字数:4737
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几个男生,低低叹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刮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获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舍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爽。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草,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并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叹:“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草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草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酥酥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恶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坛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试验:“不会比五十个引体向上更难吧。”不料白杨树本来光滑,雨后略带湿润,更是滑溜溜的用不上力。他攀了几次,都是没多高就出溜了下来。
江致远刮脸羞他:“程哥哥真没用。”
程辉不服气:“这树根本就不是人能爬的。”
江致远撇嘴道:“狗熊才爬不上去。大哥和姐姐都能爬。我将来长大了,也能爬。”又摇着林之若的手道:“姐姐,姐姐,你爬上去,把小鸟还给它妈妈,好不好?”
林之若想了想,让李凯回去照看一下火堆,要了唐馨的手帕,从装着小鸟的鸟窝口两端穿过,打了个结,叼在嘴里,走到树下。孟繁星拉了她一下:“你胳膊上有伤,不要逞强。”她微笑摇头,示意他放心,伸出手臂,双腿盘住树身,交错用力,迅速爬了上去。
程辉目瞪口呆,见江致远冲自己扮鬼脸,还撑着嘴硬:“你姐姐这是进化不完全,出现了返祖现象。”好在江致远听不懂他的含义,倒也没有反驳。
众人仰头看去,见林之若的身影很快就没入了枝叶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出现在视野里,用手绢把鸟窝固定在在靠近顶端的一棵较大的枝丫外端。那两只大鸟见有人来,略略飞开,却并不远遁,绕着林之若手中的鸟窝上下盘旋,鸣声转急,大有催促焦急之意。
系好了鸟窝,林之若小心的沿着原路返回。到了最低的一根枝丫上,略略犹豫。根据她多年爬树的经验,向上时双腿承担了大部分力道,向下时却全靠双臂支撑才能控制速度,否则很容易擦伤。她打量着下面的地面,杂草丛生,雨后尤其松软,见其他人都在看那两只老鸟是否回窝,只有孟繁星抱着江致远,焦急地望着她,冲他眨了眨眼,调皮一笑,双脚一蹬,向上纵起,一个前空翻,竟然直接跳了下来。
傅青纶被程辉拉着分析织鸟的认亲仪式,眼光一瞥,忽见林之若从空中落下,不及细想,冲过去伸出双臂,想要接住。林之若身在空中,无可躲避,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傅青纶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好在她已借空翻消了一部分冲力,草地又柔软,傅青纶只是沾了满身泥土,倒没有受伤。林之若摔在他身上,更是连污迹也不曾沾上一丝。她很不好意思,赶紧挣扎站起。
傅青纶听到程辉大声喝彩:“好个‘细胸巧翻云’!哎呀,变成了罗汉啃泥。”才知道自己做了蠢事,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索性手腕一勾。林之若刚要直起腰来,被他一带,踉跄一下,又跌倒在他身上,面孔正压到他的嘴唇。抬眼一望,见他嘴角挂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倒像是小孩子恶作剧成功了一般,大是尴尬,也不管傅青纶仍然躺在泥里,爬起来自顾走开。
野菌山果奉客尝
唐馨踏前一步,似乎想要去扶傅青纶,却犹疑着停下了。程辉幸灾乐祸,袖手旁观。李凯闻声从火堆边赶来,看了一眼,又缩了回去。孟繁星无奈,只好放下江致远,走过去扶起傅青纶,帮他清理后背沾的草叶泥土。
大家找了一个水潭洗了手,围到火堆边,团团坐定,纷纷拿了花生果和豆荚扔进火里。孟繁星见林傅二人神情异常,心里很不舒服。待第一批花生烧好了,先剥了一些给靠在他和林之若之间的江致远,又剥了一些,却递给了林之若。林之若添柴架火,手弄得很脏,回头找了一片干净的豆叶来接。孟繁星摇摇头,把手伸向她的嘴边,见林之若果然就在他的手里把几颗花生吃了,这才缩回手,倒仿佛那几颗花生都下了自己肚子一样,心中甜滋滋的。看傅青纶时,他正望着火堆出神,怔怔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转过头来,却见唐馨冲着他意味深长的笑,不由得脸上一热,赶紧低头拨火。
唐馨笑道:“我们也算得上是野餐了,应该玩个游戏。不如我们成语接龙吧。”
程辉却道:“成语接龙太老套了。我们来个新鲜的,比如……武侠故事接龙。这里有六个人,每人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