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
阎王 更新:2021-02-21 06:33 字数:5105
“我要向你学习啊,瞧长发多迷人!”我撩了一把她的长发,开玩笑道。
“不不不,长发很难打理的,而且会显得人老。我年龄比你大,所以——”海伦努力劝我。
这时,发型师慢吞吞地说:“发型要根据脸型、个性进行设计。我觉得你的下巴尖,脸颊饱满,如果塑造一个时尚的短发,会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
“是啊,是啊,剪了吧,剪了吧!短发又舒服又清爽。”海伦热情洋溢地劝我。
我犹豫。短发?这太恐怖了,我可从来没有尝试过。让女人剪去一头柔媚的秀发的确需要相当大的勇气。不过,我还从来没有在如此高档的地方修剪过头发,且不说头发剪得如何,单这王室般的享受便足以令女人心动了。可是价钱——
像是看出我的心事,海伦如同皮条客般死命诱惑我:“这里烫一次头发,便赠一次剪发,我正好把这个赠券送给你。剪吧,快剪吧!”
对于她过分的热心,我心领神会,于是顺水推舟地笑笑,把头发打散,跟着服务生走进洗头室。
二十分钟后,我焕然一新地站到海伦身后。海伦正被红外线薰烤得面红耳赤,昏昏欲睡,看到我的新形象,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这里的发型师果然是专业水平,一个普通的短发也可以被他们修剪得个性十足。鉴于我头发蓬松柔软的特质,他们为我打造了一款动感青春的短发型,前面浅浅淡淡地挑染出几缕栗子棕,整体感觉神清气爽、简洁明快,再加上略有些凌乱的刘海,益发显得下巴娇俏玲珑,眼睛灵活清亮。
在满世界阴柔的长发中,这个简洁的短发真可谓亮睛之作。一时间,几乎全屋子的人都簇拥上来,围着我的脑袋品头论足。有人夸奖发型漂亮,有人认为脸型标准,还有人说是气质时尚。正当一堆人七嘴八舌拿我和梁咏琪对比时,坐在美发椅上的海伦突然生气地嚷嚷:“小姐,头皮快烤熟啦!”
一伙人这才散开。我一个人对着镜子左顾右盼。镜子中,神采飞扬的我恰好与懊悔沮丧的海伦形成鲜明对比。当我俩的目光碰撞到一起时,她赶紧把目光溜开。我在心中几乎笑翻天,“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她该怨谁呢?
从美发店里出来,海伦明显心情糟糕。因为她一会儿嚷嚷热一会儿嚷嚷冷,头发没有拉好,反倒焦黄了许多。对于我的新形象,她淡淡地说了“不错”二字后便没作过多评价。为了宽慰她受伤的心灵,我使尽浑身解数赞美她的头发,说什么黑亮如缎,顺滑如瀑,几乎可以做潘婷广告了。尽管一开始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但无奈“滴水穿石”,快到王府井时,她脸上的线条逐渐柔和下来。
摩登的东方新天地里,我俩手挽手逛着,表面上如同一对亲密的姐妹,实际上每个人都冷眼留意对方的回头率。或许我的短发实在清新别致,今天这一回合我明显稍胜她一筹。愤愤不平之下,她一口气买下两件裙子、两条丝巾、一个手提刺绣包与一双“百丽”最新款凉鞋。看着她一遍又一遍掏出银行卡消费,我可笑之余又暗自可怜自己。什么时候我也可以像她这样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刷卡消费?什么时候我也可以做到看都不用看一眼价签,直接取下商品便往推车里扔?
疯狂购物一圈后,海伦的失落得到些许弥补。为了奖励我的奉陪,她带我来到一层茶饮区喝饮料。刚捧到一杯泛着泡沫的珍珠奶茶,我便看到坐在星巴克咖啡区的江帆。此时的他,正独自一人埋头看报纸,面前的小桌子上摆着一杯早已经凉透的咖啡。
“江大教授!”我笑嘻嘻地捧着奶茶一屁股坐在他对面。
他吓了一大跳,抬头辨认半天后,扶扶眼睛微笑了:“是你?差点认不出来了。”
“怎么?感觉如何?”
“不错,真是不错。”他说着,目光依然不时溜一下报纸。
“一个人坐在这里喝咖啡?”
“不,我陪思嘉逛街。”
“思嘉呢?”
“思嘉……思嘉……”他环顾一圈四周,随手指指两边的店铺,“就在那些店里。具体我也不知道,我在这里等她。”
话正说着,思嘉从远处走来,走得很快,气喘吁吁。一看到我和海伦,非常高兴:“太好了,你们也在这里,正好帮我作个判断。”思嘉看中了一条“百图”的连衣裙,左试右试,还是无法定夺,于是跑过来让江帆帮作决定。现在又加上我与海伦,眼光就更准确了。
正当我们打算跟思嘉去“百图”时,江帆摘下眼镜,揉揉眼睛,懒懒地说:“我看我就不去了,我还在这里看报纸等你们吧。”
“为什么啊?”我们三个女人异口同声问。
江帆又拿起报纸,略有些不耐烦地说:“你们帮她拿主意就足够了。”
“可是她在乎的是你的意见!衣服还是穿给你看啊!”海伦提醒。
江帆微笑着抿口咖啡,摆摆手:“呵呵,我看不出来,在我眼中,穿什么都行。”
思嘉失望地望着他,而江帆已经再次用报纸盖住脸。担心思嘉尴尬,我赶紧挽住她和海伦,朝“百图”说说笑笑走去。
10
傍晚时分,拎着大包小包,我们一行人心满意足地从东方新天地里走出来。刚走至门口,我便看到坐在大理石台阶上等我的贺加贝。自从高升为设计经理,加贝见到我的同事再也不犯憷,而我也开始大大方方把他介绍给身边的朋友。
他一定是直接从公司赶过来,身上还罩着那个有许多口袋的帆布马夹,腿上的布裤子被溅上许多油彩,头戴一顶窄檐仔帽,脚边放着一个硕大破旧的美工包。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那种与生俱来的洒脱气质显得咄咄逼人。一看到我的头发,他立刻歪着脑袋、眯着眼睛一脸坏笑。
我赶紧躲到海伦身后,用她宽大的丝巾遮住头发。加贝大踏步走上前,一把把我从后面揪出来,笑问:“你以为蒙着脑袋我便看不到了?好大胆子,竟然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把头发剪了!”
“你凶什么?她剪得不好吗?”思嘉赶紧说。
“嗯。马马虎虎吧!”他伸手团了团我的头发,大大咧咧地说,“这回正好做我兄弟了。”
“闭上你的乌鸦嘴,你前几个月剃光头时,我笑话过你一句吗?”我骂。
他哈哈大笑,紧紧按住我的肩膀,凝视我的眼睛:“漂亮,很漂亮!”不敢正视他满眼的爱意,我扭头走开。
与海伦思嘉他们分手后,看天色还早,我提议去后海转转并顺便看望玫姆。加贝略有些不情愿。酒吧他是愿意去的,可是见玫姆他总不太乐意。尽管内心充满对玫姆的同情,但后来看到她破罐破摔似的找了那么多“阿夏”,他渐渐有些不能接受。不是因为瞧不起,而是看到女人自己作践自己,他心里会很难受。
“我们不呆太久,吃了晚饭就走?”我拉住他的胳膊乞求。很久没见玫姆了,真的很想她。或许因为同为女人,我从来没觉得玫姆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她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宣泄爱与恨。而且,她又是如此坚强,如同水银,尽管被现实碰撞得粉身碎骨,但千万碎粒依旧粒粒浑圆,坚守最初的品质。抵挡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加贝只好带我上公共汽车。
到达后海已经近黄昏了。傍晚的后海闲适恬淡,与夜色中的纸醉金迷简直天上人间。许多老北京摇着蒲扇、趿着布鞋坐在柳树下侃大山。“膀爷”们头抵头围着一张棋盘厮杀得难分难解。湖水被阳光晒了一整天,这会儿正是游泳的好时间,精壮的男人在水中舒舒服服地游着泳。水中的白鸭一点儿也不怕人,悠悠哉哉地从游泳者的脑袋边划过,红掌拔轻波……
玫姆不在酒吧。我们四处找了一圈后,发现她正独坐在湖边一块石头上泡酒。她刚洗过头,长长的头发披散至腰际,水珠还顺着发梢往下滴水,晶莹剔透。她上身穿一件简单的蓝花吊带,下身是一条长及脚踝的朱红色布裙,布是手工织的,经纬可见。此时的她,正将满满一篮子樱桃一枚枚切开,剜去核,然后将樱桃肉放入半瓶白酒中。酒是她自己用米酿的,度数不高,但盖子一揭开,芳香四溢。
夕阳西下,她沉静的姿态如同一个陶女,静静安守自己的人生,一任花开花落、岁月荏苒。想到在酒吧中她的夜夜笙歌与放荡疯狂,我不禁觉得恍惚,到底哪一个才是她真正的内核?
刚要喊她,加贝突然冲我摆摆手。正在诧异,只见他轻轻打开美工包,小心翼翼掏出素描本与炭笔,低头环顾一圈后,随便找块石头坐下,照着玫姆的身影勾勒起来。
作画时的加贝很令人着迷。他的脑袋微微歪着,眉头略略锁着,眼神犀利又刁钻,微微上翘的嘴角锁定那丝不易察觉、隐隐嘲讽的“加贝式”微笑。
我的心被温柔地触动,于是紧紧挨着他坐下。许久没有见过如此安逸的画面了:前面是我最欣赏的女人,身边是我深爱的男人,头上的垂柳在温柔地摇曳,湖面波光粼粼、白鸭数点。不知是被夕阳晕染还是被酒香熏陶,我渐渐有些沉醉了。
尽管是速写,加贝依旧画了好久。玫姆一直专注于手中的樱桃酒,对身边的事情浑然不觉。待我们把速写放到她眼前时,她吓了一大跳,差点打翻手中的酒瓶。
“亲爱的,这太美了,是我吗?”她和我们一一拥抱。
“不是你会是谁?刚才谁在这里泡酒来着?”
她仔细凝视画中女子,半晌,幽幽道:“加贝真了不起,画出了我的心。”
小心翼翼捧着画与酒,我们三人朝“心湖“走去。远远地,便看到一袭白袍子的约翰逊正静静坐在酒吧门前的木凳子上,手握大束玫瑰。一看到玫姆,他立刻笑容满面地冲她张开双臂。玫姆如鸟般扑上去,只是隔着玫瑰花,约翰逊怎么也亲吻不到她。
“亲爱的,你又送错花了。”玫姆拎着玫瑰敲他的脑袋。他无奈地摊摊手:“没办法,我是故意送错的。”玫姆不理他,将玫瑰随手丢给门边的服务生,拉着我和加贝走进去。
晚上的生意快开始了,已经有零零星星的客人坐在炕头等着看摩梭歌舞。玫姆看都没看他们一眼,满酒吧乱跑找画框。可几乎翻遍了角角落落,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于是加贝索性爬上酒吧门前的老榆树,折下两根榆木条,拼接成四方形状,连接处用皮绳固定。当我们把画夹进去后,简单的榆木框立刻焕发出一种奇妙的感觉。中间是一位素色泡酒女子,四周是粗犷斑驳的榆木,阴阳粗细搭配得无懈可击。爱极了这幅画,玫姆把它慎重地挂在酒吧最显眼的位置。
为了讨玫姆欢心,约翰逊非常有眼色地邀请我们共进晚餐。他虽然是外国人,却是个中国通。他把我们带到东直门牛街的一个四合院里。这个院子古色古香,院中心种了一株玉兰和两株国槐,几棵树都上了年头,遒劲挺拔,枝繁叶茂。透过婆娑的树影,恰好看得到夜空中一弯新月。
在如此浪漫风雅的地方,我们几个却如同屠夫似的,拎着锤子、钳子、针等器械对着满满一大盆麻辣小龙虾大开杀戒。事实上,约翰逊不吃辣椒,而且是素食主义,如此血腥的吃法严重违背了他的信仰。无奈在爱情的面前,信仰就得稍稍让步一些。看着他一边用锤子砸龙是脑袋,一边低呼他信奉的神,我们不禁哈哈大笑。好不容易剥出一块虾肉,他赶紧奉献给玫姆。玫姆毫不客气,连谢谢都懒得说。
“玫姆,你愿意嫁给外国人吗?”谈兴正浓时,约翰逊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玫姆细细嚼着虾肉,斜着眼睛看他。我和加贝也非常奇怪,真不知这个外国人何出此言。
“我马上就要毕业了。父亲让我回家接替他的事业,你愿意跟我回我的国家吗?”这回,他把话明说了,淡蓝色的眼睛中饱含期待。
我惊喜交加。约翰逊求婚了!这真是多少中国女孩做梦也不敢梦想的美事。约翰逊年轻英俊,性情温和。就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