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阎王      更新:2021-02-21 06:33      字数: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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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男人的资助下,十八岁那年,能歌善舞的玫姆到民族学院上学。毕业后,为了不招人注目,她放弃进入著名歌舞团的难得机会,在后海开了“心湖”。守着一个类似故乡的酒吧,守着自己隐秘的爱情。这一守,便又是三年。掐指算算,离开故乡,已经八年了。八年的都市光阴,把她从一个清澈如水草花的摩梭少女变成一个泼辣不羁的风尘女子。她数不清自己到底失去了多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
  事实上,心智纯明的玫姆对于世俗并无太多要求。在都市漂泊多年后,她的心思竟然转了一个大大的圈,又回到了原地。如今,她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和爱人重回泸沽湖,依然做一名乡村教师。离家多年,她越来越忘不掉那些孩子们。他们的天真与落后,纯真与贫瘠,自卑与自大,每每想起,依然揪心。所以,每当手头有些存款时,她便寄回那所学校,希望能为贫穷的孩子们尽些力。这样一来,她更是几乎一无所有了。不过,想到自己珍藏了八年的爱情,她依然觉得富有。
  但是她的梦最终还是破碎了。在为男人经历过五次堕胎后,这一次怀孕,她意志坚决。她说她是摩梭人,抚育自己的孩子,是传统也是能力,不会因此妨碍男人一丝一毫。然而,这个在仕途上呼风唤雨的男人早已习惯把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蛛丝马迹,永远不是他的作风。所以,在给玫姆留下十万元后,他选择沉默地离开。
  爱情的结局往往不见得圆满。但如此的残酷与开始的至美,是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可是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个孩子,你完全可以自己生下来啊。”我有些不解。
  玫姆叹口气,满眼无奈:“因为叔叔马上就要竞选了,我自己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造出什么负面新闻。其实,算来算去还是应该恨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男人的,才会为男人如此考虑。”
  我沉默。想到那个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想到那个只为一曲琴音便放弃荣华富贵的卓文君,想到为情至死的钱塘名妓苏小小。我突然有些迷惑,女人,究竟为谁而存在?爱情,究竟应该自私还是无私?
  “算了,玫姆。你又不是缺人爱,不是还有约翰逊,还有其他——”我笨嘴笨舌地努力安慰她。
  “哼哼,约翰逊?”玫姆冷笑,“障眼法,全部都是障眼法。”
  “障眼法?”
  “哈哈哈——”玫姆真正笑开了,伴着泪水的笑容格外凄凉,“知道吗?‘障眼法’这个词还是叔叔教我的。他说为了安全起见,我一定要有许多许多阿夏,这样才能分散别人对他的注意。这就叫障眼法。”
  一股寒气从脊梁直窜后脑,我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竟有这样的男人!竟有这样可怕的哲学!
  这时,加贝端着一碗鸡汤走过来。原来趁我们俩说话这会儿,他已经用冰箱里的冻鸡肉炖了汤。估计听到玫姆最后一句话,气愤得差点把碗砸到地上。“玫姆,快告诉我这个男人在哪里?狗娘养的,我要灭了他!”他握着拳头咆哮,额头上的青筋突突跳动。
  我赶紧接过碗,摸他脑袋上的伤疤,提醒:“医生说了,你还没完全好,不能太激动。”
  果然,他捂住脑袋皱起眉头,但依旧义愤填膺,怒骂:“杂种!绝不能便宜他!”
  “不,这段冤孽已经过去,请不要再提一个字。”玫姆平静地说。看到加贝的伤疤,有此歉意:“一直在说我,都忘了问加贝到底怎么了?”
  我简单地把加贝被打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听完,玫姆一言不发,默默流泪,半晌,抬头对我说:“亲爱的,如果不嫌弃,就把我看作你们的姐姐吧。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多一份情谊,就多一份温暖。”
  我的眼泪滚滚而出,加贝估计也红了眼圈。玫姆用力揽住我俩,喃喃道:“你们俩就像一对并肩作战的战士。看到你们,我就觉得还不至于太绝望……”
  因为注射了镇静剂,玫姆连晚饭都没吃,一直在睡。尽管如此,加贝还是去菜场买了菜,为她作了好几天分量的饭,一一放在微波炉饭盒里。办完这一切,我俩才小心翼翼为她关上门。
  天黑透了。已经四月份了,夜色微凉。估计快到十五了,一轮清冷的圆月静静挂在夜空。
  我有些流鼻涕,加贝打开背包帮我找纸巾,纸巾没摸到,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厚厚一捆钞票。
  “天!我得回去还给她。”加贝吓了一跳,拔腿便想往回跑。我一把拉住他,抽着鼻子说:“别去了,你会令她难受的。”
  “可是——”
  “我不是爱财如命的人,但这会儿我觉得还是接受她的情谊比较好。”我诚心诚意地说。
  加贝凝视着我,用一种久违的动情的目光。我有些羞涩,有些委屈,低头继续前行。
  “亲爱的,闭上眼睛。”身后,他轻轻按住我的肩膀。
  “为什么?”我奇怪地问,但还是听话地闭上眼睛。
  他俯下脑袋温柔地吻我,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舌头进行绵软的纠缠时,我感觉一枚圆润清凉的珠子留在我的口腔。“吃了它。”他吻着我的耳朵,轻轻命令。
  我嚼了一小口,汁液四绽,甜甜的、酸酸的、软软的,如他的吻。
  “是樱桃。”他微笑着说,“傍晚买菜时买的。因为是下班生意,已经贱价很多,可还是很贵。对不起,只能给你买这么一点点。”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浅浅一捧樱桃。圆溜溜、红润润,柔和的月光下,颗颗如红玉般晶莹剔透。
  我感慨万千,二十来枚樱桃被我捧在掌心,重若千均。“我还以为你对我失望,不想要我了呢。”我说着,哽咽了。
  他无限怜爱地拥住我:“樱桃,原谅我。或许因为我太爱你了,才不忍心看到我最爱的人有污点,回去就把那两张证扔了吧。”
  我不吭声,嘴里的樱桃越来越酸。沉默好久,我艰难地说:“你也要原谅我。我肯定会扔,但不是现在。”
  黑暗中,我听到加贝长长地叹了口气。
  杰 蕊
  1
  春天快结束时,我终于找到一份非常理想的工作。
  是美国一家电信公司,主要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与原材料进行电信零部件加工,将廉价的零部件出口到美国,在美国进行组装。然后,再将贴着美国标志的成品高价卖回中国。这种方式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非常普遍。那时候,为国外资本家服务的中国人被称作“买办”,如今,被称作“跨国人才”。
  尽管不能与TOP巨头们相比,但这家公司的规模亦不算小,占据国贸大厦中的某一层。我的办公桌正好挨着窗户,视野非常好,抬眼便望得到繁化的长安街与高耸的国际大厦。因为国际大厦状如一块长方形的巧克力,我们常常说它是“巧克力大厦”。
  我被分派的部门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国际采购。几乎全世界的公司都在争抢中国低廉的人力资本与自然环境,所以中国也被冠以“世界工厂”的美誉。因此我们的国际采购实际上主要面向中国的采购。说白了,便是帮助外国人“剥削”自己的同胞。作为采购部的采购助理,我算是小小的“帮凶”。每个月,我向资本家们提供同胞信息,为他们的“盘剥”扫清一切障碍。为此,资本家月底付给我四千大洋。
  我非常得意这份工作,体面、实惠而且高尚。每天下午三、四点钟,我学着洋鬼子们的样子,端着一杯浓浓的咖啡,站在高大的落地窗前,望着面前鳞次栉比的钢铁森林,陶醉地将鼻子凑在咖啡杯上——
  味道好极了!
  相比之下,加贝的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看我找到工作,他也急不可待地选择了一家自己并不满意的广告公司。这家广告公司刚刚办下营业执照,在西直门附近的居民楼里租了一套三居室,稍作装修,几个来路不明但噱头挺大的人便开始了广告业务。因为是大专生,加贝总是被分派一些低级繁重的设计工作,有时,甚至不得不和业务员一起四处招揽业务。看着他白天在客户面前挂着一脸卑微的笑,夜里又如小学生似的临摹厚厚一沓图样,我都替他难过。但是他自己却颇不以为然。他的上司是个从澳洲回来的“海归”,最大的本事便是嘴巴里面跑火车,经常能让一屋子身处陋室的职员憧憬着置身帝国大厦的荣光,并为这份荣光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他们的企业文化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为了这个所谓的“大任”,加贝风雨无阻、没日没夜地工作,然而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元,扣除个人所得税与杂项,就只剩下八百多。如果再算上午饭与交通费等固定支出,这薄薄几张大钞能保证他不饿死街头就已经算奇迹。
  于是,我常常指责加贝“指鹿为马”。他们的企业文化明明是“奶牛文化”——吃下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大任”何在?每每听到我这样的调侃,他便一言不发,闷头画图。
  随着我俩收入差距的拉大,我的话越来越多,而他则越来越沉默。有时候,意识到这种局面时,我逼着他讲话。可是没等他说上两句,我俩便同时不耐烦了。看来有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商品时代,经济决定话语权。
  因为工作繁忙,我们只能周末才得空去“心湖”。玫姆真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人前光鲜灿烂,人后独自舔吮伤口。对于以前的事情,绝口不提。她将全部精力倾注到酒吧上,生意越来越红火,车马盈门。更多的阿夏们众星捧月般环绕在这个摩梭公主四周。看着她灵活曼妙的身姿与没心没肺的笑容,有时我真怀疑:那一天,究竟是否梦一场?
  但“心湖”还是有所改变了。火塘被拆了,以前那个神秘的位置自然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刻着六字真言的玛尼石垒起的玛尼堆,上尖下圆,四周挂着经幡。不知情的汉人看到,常常会惊讶地嚷嚷:这是什么?!玫姆便夸张地大笑:是坟。
  用玛尼堆镇住一段回忆,用坟埋葬一个孽缘,或许是她的本意。但她一定埋葬得很痛苦。她的酒量越来越大,酒醉后,光着脚丫在酒吧里疯狂起舞。长发劲甩、腰肢狂扭,迷离的灯光下,如蛇神般恐怖诡丽。有一次,因为幅度太大,头发竟然甩到一个燃烧的蜡烛上,一团火光立刻在她头上腾空而起。幸好周围人多,七手八脚地把火瞬间扑灭。火光中,听得到她哈哈大笑的声音。那笑声,直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毛骨悚然。
  真正的忘记应该是淡漠。八年,已经像铬铁一样,铬进玫姆骨血中。忘记是根本不可能的,暂时麻痹或许才是唯一出路。
  思嘉与江帆依旧不温不火地煲着他们的感情汤。只是那汤一定少了太多调料,煲得再久,依然有些淡而无味。
  公平得讲,江帆的确无懈可击,但一个真正无懈可击的人反倒令人恐惧。他的态度永远温文尔雅,笑容永远像用标尺丈量过似的标准。他经常带她出席各种高尚活动,不会忘记任何一个送礼物的日子。当她去商场购物时,也主动遵守“舍命陪君子”的法则。对于思嘉的母亲,他更加关怀备至。他每周两次为杜妈妈量血压、检查身体;周末时,开车带全家人去公园里散步;碰到有关老年健康的最新知识,亦会打印下来,装订得整整齐齐,亲手交到准岳母大人的手中。所以,在杜妈妈眼中,他简直就是个无可挑剔的乘龙快婿。或许,思嘉本人也这样认为。但不知为何,每每提起这段完美无缺的感情,思嘉总是无喜无悲,平淡得似乎与自己无关。
  有时,我笑话她,怎么感觉你们的爱情像金杯玉盏中的白开水?
  她反问我,生活不就是白开水吗?平平淡淡难道不是真吗?
  我哑口无言。是我太幼稚还是她太成熟?但我总觉得,即便是金杯玉盏,如果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