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
青涩春天 更新:2021-02-20 19:53 字数:4778
看着自己满身青青紫紫的吻痕,这是与尸消魂的证据,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我竟然真的做了奸尸这种天理不容的事。
圣母玛丽亚,请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都是那具尸体不好,谁让他长得这么帅呢!所以不是我的错,不能怪我哦。如果哪路神仙看不惯奸尸这种事,就尽管去找那位尸体大帅哥算帐去吧。
提到尸,我吓得立即坐起身,发现那具大帅尸依旧僵硬地躺在棺材内,而我,就睡在他的身边。
他的面容依旧如从来没醒过般祥和自然,仿佛我昨夜经历过的激|情只是一场淫梦。如果那只是梦,可我身上的疼痛跟吻痕又是千真万确的,我的确跟这具尸体发生了关系。
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一就是棺材里的这个极品帅哥跟本就没死,二就是诈尸了。
“喂,喂,帅哥,你醒醒!”我拍了拍他的脸颊,试图叫醒他,可是他跟本就没反应,我干脆伸手在他身上狠掐了一把,他依旧无动于衷,而且身体还是僵硬冰凉的。
我的手再伸到他鼻下,探了探他的鼻息,了无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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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啊!尸变了!”我惨叫一声,熊熊一步从棺材里跳出来,吓得牙齿直打架,我现在才相信,真的诈尸了。
我迅速捡起凌乱闪落在地上的衣服,胡乱套在身上,慌忙中,我踩到了帅尸大哥的衣服,他的衣服上有一个硬硬的,小小的东西,我捡起来一看,是一块精美的玉佩。
这玉佩色泽深黄通透,手感温润细滑,这精巧的做工,这超好的玉质,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玉佩的一面雕浮着一条栩栩如生的祥龙,我把玩着玉佩,翻转到另一面,赫然看到三个精致绝伦的大字——君御邪。
“君御邪……”我细细品思着这三个字,扭头望向棺中的帅哥,想必这是他的名字吧?
古人都喜欢在随身的玉佩上刻上自己的名字,更何况这块玉是这大帅尸的随身陪葬品,肯定是他的名字错不了了。
君御邪这名字还不错,尊贵霸气,外加邪气十足,的确满适合他的。
我很自然地将玉佩收入怀中,视为己有。
突然想起在跟他快活时,他的眼眸是红色的,我立即走到棺材边,伸手掰开他的眼皮,发现此刻他的眸子是黑色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帅哥这么年轻就死了,他的身上完美无瑕,看不出死因,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我突然觉得这个叫君御邪的帅尸全身都是迷。
好奇心害死猫,我到现在还没被这帅尸残害,证明这帅尸对我并无恶意,意识到这一点,我稍有心情研究他的身体了。
我再次细细地抚摸着他的完美的裸体,突然震惊地发现,他的尸体比跟我欢爱前更僵硬了。
而且,他的骨骼也不正常,在他的腿骨关节处我发现有略微的起伏断痕,柔道跟跆拳道都过了九段的我在习武过程中受过不少伤,自然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这个帅哥生前被人活活将腿骨打断过,也就是说,他如果活着,就是个腿有问题,站不起来的残疾人。
但这不是致死的原因,搞不好他是被毒死的,但我又不是医生,他的死因就查不出来了。
算了,懒得查了,他怎么死的关我鸟事。看他这么帅,又被我干了的份上,我就免为其难,为他默哀一下吧。
“唉!”我轻叹一声,温柔地安慰着棺材里的极品帅尸,“帅哥啊,你生前肯定有一大堆美女抢你,现在死了又有萱萱我这个超级大美女来奸你,你可真幸福哦,不晓得萱萱我哪天挂了埋进了坟墓,还有没有帅哥来奸我这么爽?要是没有的话,我一个人在棺材里岂不是要孤独死?所以,你很幸福啦,挂了就挂了吧。”
为了让他死得瞑目些,我很讲义气地为他解说一翻,突然发现自己好饿,在客栈里吃过的东西,经过人跟狼的猛追,外加奸淫这帅尸花的气力,早已消耗殆尽。
此时的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除了不能吃的金银财宝,跟本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吃的。
唯一可以称得上有血肉的东西,就只有棺材里的大帅哥了,难道我要活活饿死在这里了吗?还是饥不择食地把这帅哥的尸体当饭吃了算了?
第010章 他张开了眼
咦,想到要吃尸体,我就恶心得慌,这种事情我才受不了呢。
但是,这里没吃的也没喝的,我迟早要饿死。如果我挂了,这里头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是白搭。
呜呜呜,我还指望着用这些钱泡尽天下大帅仔呢,怎么可以活活饿死。我还真他妈惨,一来古代就挨饿受惊,现在居然超惨到了有钱都没命花的地步。(这里头帅尸大哥的陪葬钱,我已经全部视为己有。)
我现在都不知道是在哪个墓洞里,要是往进来的路走,跟本就是条死路,走到一堆骷髅头那,上地面的路又被封死了,跟本行不通。
我只好四处走动着,用拳头在壁墙上敲敲打打,在地上东按按,西摸摸,希望能找到暗藏的机关按扭,寻出一条出去的路。
结果,忙了半天都是徒劳无功,倒是把我累得像条吐着舌头的哈巴狗,靠在帅哥的棺材边上直喘气。
“帅哥啊,我好想你哦。”我悲凄地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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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会哦,我想的不是棺材里头的这位超级大帅尸,我都已经把他吃干抹净外加要跟他陪葬了,才不要想他呢,我指的帅哥是花无痕那个采花大盗,要想就想那些没‘吃’过的才有意思。
呃~我才奸了这位帅尸大哥就想别滴男人,貌似太不仗义了?很有良心的我突然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累得惨兮兮的我困难地撑起身体,趴在棺材边缘,瞪着棺材里的帅尸体,叹道:“帅尸大哥啊,就算你生前横死的,现在死了不晓得多少年,还能用你的身体为萱萱我‘效劳’你说说你命多好,从今以后萱萱我就要跟你抢一副棺材睡了,同住一副棺材内,请多多关照哈……”
我话还没说完,视线便被帅哥脑袋下的枕头吸引住了。
我的乖乖,那枕头,深青色泽,晶莹碧透的,虽然看起来不值什么钱,但,我觉得挺像某部穿越电视里说的那个游梦仙枕,我立即好奇了,先前我奸尸时,这帅尸大哥的魅力太大,让我没太留意这枕头,现在我又累又饿,再也奸不动尸了,自然注意到了。
我将帅尸大哥的头很粗鲁地往旁边一推,(别怪我粗鲁,反正死人又不会痛)准备把枕头拿起来瞧个仔细,想不到,却怎么也拿不起来,反而不小心将枕头旋转了一下,结果,那硕大的玉质棺材缓缓向旁边移动,露出了一条灯红通明的地下通道。
而我,在棺材移动前就动作敏捷地栽进了棺材,差点没把俺脖子跌断。还好,手一使力,栽进了棺材,否则,怕给移动的棺材碾成肉酱了。
我已经累扁饿惨快成|人干了,实在无法潇洒地翻进棺材。所以动作难看不要紧,只要能保命就成了。
我从棺材里冒出个头,看着那条新多出的地道,想不到帅尸脑袋下的这个要玉不玉,石不石的枕头下还暗藏玄机呢。
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聪明了,棺材外价值连城的财物众多,谁会注意那么个不起眼的东西,就算有人进得来,也只能等着活活饿死了。
还好萱萱我电视看多了,对那不晓得值不值钱的枕头好奇了下,让我多出了条路走,不然,我不是也只得按着古人的意思,惨兮兮地等死?
现在有路可走了,我立即变得精神奕奕,翻出棺材就朝那些财物奔去。
金子,银子,珍珠,玉器,一点点东西就把我身上的口袋都塞满了,拿这么点,我出去哪够钱泡帅哥啊?
要知道萱萱我泡的都是一级的帅哥,档次高了,花销自然很贵,要想办法多拿点。
我的目光瞥向地上帅尸大哥的那件衣服,哈哈,有了!我迅速将他的衣服摊开,放了不少金银珠宝进去,然后包了个大大的包袱,拎在手上,刚走到地道口,我突然有点舍不得被我奸了三次,现在又被我‘借’走衣服,光溜溜躺在棺材里的大帅尸了。
“帅尸大哥啊,我虽然不知道这地道是条什么路,但总比在这饿死强。拿你的衣服当包袱,萱萱我实在是迫不得已的。”我咽了咽口水继续道,“万一我有命出去了,钱没拿够的话,你让我怎么泡帅哥呢?如果我活着把钱花完了,我会再到你这来拿的,到时就顺便把你的衣服带回来,哪怕赔你十件新的也可以,反正是用你的钱买。你就先光溜溜的凉快着吧,不会有人看见的。不过,萱萱我会记住你的,谁让你是帅哥呢。我走了哦,bye!”
我很讲义气地朝他挥手告别,潇洒地跳下地道,在我刚进入地道后,棺材便移回了原位,封了地道口。我皱皱眉,只得沿着地道朝前走去。
我不知道的是,在我离开后没到三十秒,那位帅尸大哥就陡然张开了眼,硬僵地从棺材内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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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 绝色大美女
我拎着包袱像个毛贼一般,小心翼翼地沿着地道走啊走,一路上很幸运地没碰到什么危险。不知道走了多久,当我累得双腿发软,实在走不动的时候,我终于走到了地道的尽头,一道封死了的石门。
“我的妈呀,走了半天,居然是条死路。”我惨叫一声,“为了我的美好人生,为了我的泡仔大业,我绝对不能就此放弃。”
我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蹶着屁股在地上到处敲敲摸摸又开始寻找机关,突然,角落的一颗小石子搁着了我的脚,我感觉很不舒服。
郁闷,连颗不起眼的石头都欺负我!我凝起眉,气愤地对着那不知名的小石头狠踹了一脚,石头没踹动,倒是那道封死了的石门,轰!一声,慢慢打开了,原来这小石头竟然是启动暗门的开关。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门外阳光明媚,山青水秀,还能听到麻雀吱吱喳喳的叫声。我第一次觉得,原来麻雀的叫声也是这么可爱。
我两眼放光,包袱款款,像支离弦的箭,朝光源飞冲而去。
皇天不负有心人,萱萱我终于活着从古墓里走出来了!感谢世上所有的帅哥,是你们的支持,哦不,是我对你们的渴望,支撑着我一路走到了现在,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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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激动地深深呼吸着外界的新鲜空气,忽然诧异地发现自我出来后,那道石门又缓缓关闭,石门的外观居然与山上平凡的石壁一般无二,并且长满了青苔杂草。
妙啊。从外观上看,任谁都看不出这居然是一道机关暗门。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聪明的脑袋了。
我学着古人把包袱背在背上,顺着山路慢慢朝山下走去。在山脚下,我碰到了砍柴的樵夫,向他问了路后,我朝最近的城市走去。
“什么?你不让我进?”我站在一间豪华的客栈门口,双手插着腰,一副泼妇骂街的姿势,对着拦我路的店小二大吼一声。
“去去去,你这个小要饭的,本店是皇京最豪华的客栈,你住得起吗你!”店小二一脸鄙视地瞪着我。
真他妈狗眼看人低!居然说我要饭的?我瞧了眼自身沾满泥巴,脏得一塌糊涂的衣衫,呃,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挺像个要饭的。从被黄贵那狗娘养的追杀,直到现在,我都没换过衣服,没洗过澡,也不晓得跌了多少跤,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哼,说来说去不就嫌我没钱。
我气愤地把包袱从背上拿下来,本想打开包袱取钱的,但财不露白,我盯着四周看热闹的无数双眼,谨慎地又把那早已脏得不成样子的包袱背回背上,改从袖口里掏出一锭黄澄澄的金子,摊在手掌,把玩炫耀着,“看到了吧?这是什么,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
那店小二两眼发直地瞪着我手里的金锭,马上换了一副客气十足的嘴脸,“哟,小的有眼不识金镶玉,客倌您里边请!”
我白了一眼店小二那欠揍的笑容,昂首阔步,大步跨进客栈,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
我一入坐,店小二就一脸陪笑着望着我,“不知客倌您要吃点什么?”
“把你们客栈里最贵的好酒好菜都给本小姐端上来。越快越好!”我豪气地说道。
吖,点了酒,我忘了古代没有脾酒,都是白酒一类的,呃,我没喝过白酒,点了也懒得喝,算了,姐姐我现在有的是钱,不怕浪费。
“是是是。”店小二笑着转身传菜去了,临走时嘴里还咕哝着,“原来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