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节
作者:换裁判      更新:2021-02-20 19:15      字数: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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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璧君这才知道中了圈套,异常愤怒,一路大吵大骂,吵吵闹闹中,汽船已至市桥,慢慢靠向一只小汽艇,何中校指指汽艇:“汪夫人,褚先生,请过去。”陈璧君扶着栏杆不动,大声说:“不去,除非用枪把我打死!”随船的军统特工一齐把枪口对准她,四面围住,她根本不当一回事,破口大骂:“你们是什么东西?敢这样对待我?老蒋也知道老娘我的脾气,老实告诉你们,他也不敢得罪我。”僵持了好一阵,褚民谊忖度硬顶下去绝无好处,从旁劝解道:“他们奉命行事,与他们吵毫无作用,假使重庆方面决意和我们过不去,我们也没有办法,夫人还是过去吧,免得何先生他们为难。再说,自己家里也不一定安全。”他说完,先自上了小汽艇。“你们这些畜生,欺侮我一个寡妇。”陈也感到再闹也无济于事,褚民谊的话也有些道理,便骂骂咧咧跟着褚民谊上船。
  又开了一段路,汽艇靠岸,陈璧君及褚民谊等被领进了伪师长李辅群宅邸二楼。她与女佣合住一室,室内吃用之物一应俱全。何中校临走时冷冷地说:“不准下楼,只能在楼上自由活动。”至此,陈璧君知已成了笼中鸟,日坐愁城,但以看报、看书、下下棋来消磨难熬的时光。
  在近二十天之后,陈等又被秘密解回广州,被囚禁在一个日军官原来的住所。此地条件恶劣,陈感到压抑沉闷,曾哀鸣道:“我有受死的勇气,但绝无坐牢的耐性。”但等待她的却只有牢房。
  11月14日上午,一架军用飞机从广州白云机场升空,机上载着陈璧君及其长女汪文惺、次女汪文娣、外孙女何冰冰,褚民谊与伪广东省四个汉奸厅长同机赴南京。至南京机场后,这一群人被押上等候在这里的囚车,关押在原冯玉祥的住所———宁海路21号,这时的陈璧君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囚犯了。陈璧君之子汪孟晋、女婿何文杰也已被逮捕归案,关押在宁海路25号。母子见面,相对凄然。这天,送至监狱拘押的汉奸有数十人之多,按规定,应唱名检收。当看守唱“陈璧君”时,无人答应。“陈璧君!”看守加大嗓门,又喊了一声,同时瞪起眼睛,在犯人中扫视,看其神态,被喊之人要被斥骂一顿了。“陈璧君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陈璧君怒斥:“你不过是个雇用的最下等之人,被人看不起的小牢子,配这样称呼老娘?当年国父孙先生也不曾这样叫过我,你们的蒋委员长也不敢直呼老娘之名,胆大妄为透顶!”她边说,边逼向看守。看守被她一顿训斥,竟然不知所措,怔怔地望着她,一步一步往后退。说来也怪,狱卒们从此就不敢直呼其名了,而叫她“陈先生”。
  1945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颁布《处理汉奸案件条例》,12月6日,又公布了《惩治汉奸条例》,明令依据《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由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审理汉奸,并昭告,凡通谋敌国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陈璧君自感与蒋介石结怨甚深,难逃一死,昼夜惶恐不安。谁知数日以后,她忽然变得心情开朗,脸上有了笑容,食量也明显增加。原来她已抱定,即使遗臭万年,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忧惧而死,有辱声名,所以是得过且过,有几天就快活几天。
  1946年2月,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三个要犯被转移至苏州狮子桥监狱并开始对他们进行审判。4月16日,开庭审讯陈璧君。审判长孙鸿霖、检察官韦维清、首席推事石美瑜、推事陆家瑞、书记官秦道立等入庭升座毕,传令带被告。
  身穿蓝布旗袍、架着金丝边眼镜的陈璧君,由女法警及宪兵挟护,自人丛中挤出。她对受审早有思想准备,并准备在法庭上着力表演一番。读完起诉书后,由被告答辩。陈璧君早就横下一条心,对汪伪政权的卖国罪行矢口否认,她对抗战前及抗战初期蒋介石暗中勾结日寇各事了如指掌,手持事先写好的辩辞,滔滔不绝,把蒋介石的底牌通通翻了出来。陈璧君指手画脚,俨然一演说家:“若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东北三省、华北、华东大片土地早已被日军占领,还不都是蒋委员长拱手让给日本人的?汪先生没有断送一寸土地,相反只有从敌人手里夺回权利。就拿广东来说,日军进攻时,省府高级长官闻风而逃,何曾尽过守土之责?这是蒋委员长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
  经多次审讯,4月22日,江苏高等法院判决,审判长孙鸿霖从座位上站起来,手捧判决书读到:江苏高等法院刑事判决(三十五年度特字第410号)
  公诉人:本院检察官。
  被告:陈璧君,女,年56岁,广东新会县人,住广州法政路30号。公设辩护人:高浚。
  被告因汉奸案件,经本院检察官起诉,本院判决如左:陈璧君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没收。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当宣读判决书之初,陈璧君脸呈恐惧之色,双手发抖。当听到“处无期徒刑”一句时,她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掠过一丝冷笑,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被告如果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孙鸿霖目视陈璧君,“这是被告的权利。”“我对判决绝对不服,但也绝对不提出上诉。”陈璧君说。
  1949年春,三大战役后,国民党军队丧失殆尽,人民解放军饮马长江北岸,随时准备打到南京去,国民党统治集团一片混乱,1949年2月,南京行政院议决,政府迁都广州,并对关押在狱中的汉奸做出一项特殊规定:凡判处有期徒刑的,一律开释;判处无期徒刑的,转移台湾。然而尚未来得及转移,4月23日,人民解放军攻占南京。苏州解放后,解放军接管了江苏第三监狱,陈璧君成了共产党的阶下囚,于7月间移解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服刑。
  新中国建立后,陈与其他罪犯不同,仍骄横傲慢,稍不如意,就大吵大闹。管教干部叫她以书面形式检讨汉奸罪行,她瞪起眼睛说:“我只有一部革命史,没有什么罪。”几天以后,竟然上交了洋洋数万言的“我的革命史”,吹嘘自己如何追随孙中山投身反清革命,如何潜赴北京刺杀清廷摄政王载沣,如何协助汪精卫发起“和平运动”……管教干部对其卖国有功的谬论严加批驳。她却说:“我是反蒋的,你们也是反蒋的,应该是同志,为什么和蒋介石一样对待我?”
  尽管陈璧君对党和政府抱有敌意,管教人员依然对她耐心进行改造教育,当她生病时,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及时给予治疗。1952年11月,陈璧君肛门出血不断,经医生检查是由痔瘘引起,便将她送到医院,切除了肛门瘘管。经半年精心诊治护理,终于病愈出院。经看守人员的严肃批评教育,长时间的思想改造,她开始对汉奸罪行有所认识。1955年7月,陈在交待材料上写道:“我少子来接见我,给了数本书,女监也每早九时送报纸给我。后来我便求得自己订一份《解放日报》。我很用心地从它学习理论和了解人民政府的措施。我便渐渐信服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下人民政府的正确理论和用心了。尤其是我借得《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文,我读了八遍,不够,要还给人家,我便将它抄录下来。日日地看,看了一遍又一遍,我了解了。有一个姓龙的朋友送了现在这一大批书给我,我便明白了共产党为什么胜利,国民党为什么灭亡,是一个历史铁一般的规律。”“我初到此处监禁之时,自己一些都不认识自己的错误,非常不平,以为是政治上的成败。及后,我看了些书,渐渐认识马列主义及毛泽东思想,便心平气和,不但气平,而且羞愧,往往思想斗争,至深夜不能睡,加之接受监中教育之后,更加了然……”
  1959年5月2日,陈璧君诸病并发,又一次住进了上海市监狱医院。在离开监狱时,她一再说:“我自知病入膏肓,阳寿已尽,毋需再住院了。”6月,陈璧君因病医治无效,死于上海监狱医院。火化后,骨灰送往广州,由其在香港的子女派人到广州认领。
  汪伪政权的要员褚民谊、梅思平、林柏生、梁鸿志等及华北政务委员会的王揖唐、殷汝耕、齐燮元等新老汉奸均被判处死刑。据金雄白估计,汪政权的军政头目中约有二千七百名被处决,另外有二千三百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汪精卫一伙得到了他们应得的下场,他们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