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
青涩春天 更新:2021-02-20 18:51 字数:4939
我的火一下子窜了上来。我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开始扯着嗓子,声色俱厉地用英语吵了起来,这一段,秋雨老师在他的著作《千年一叹》里有过描述:“我们的陈鲁豫出场了。她暂时压住满腔愤怒,以北京市英语演讲赛冠军的语言锋芒,劈头盖脸地问了他们一连串问题又不容他们回答。鲁豫说,一队早就由他们政府批准的外国传媒,被毫无理由地在这里阻拦了十几个小时,没有地方坐,没有地方吃饭,也不知如何走600公里的夜路,现在又要重新开始检查,这种情况,能在别的任何一个国家发生吗?我们不是私人旅游,请问,中国对伊拉克,还算比较友好的,是吗?我不相信他们能完全听明白语速如此快的英语,但他们知道,这位小姐发的火比刚才那位更大,而她背后,站着一排脸色峻厉的中国男人。”
在秋雨老师的生花妙笔下,我显得斗志昂扬又张弛有度,语言掷地有声,态度不卑不亢,简直是女中豪杰。其实,我最后还有一段话,那真是孤注一掷。
我是咬着牙说的:“你们真的要查我们的行李?好,我们有5辆车,15个人,鬼知道多少件行李,我以你们真主的名义起誓,我会一直呆在这,看着你们一件一件检查,查不完,你们谁也别想走。咱们开始吧!”
胖子彻底呆住了。他听懂了我的话,他知道,我豁出去了。一个急红了眼的人,你千万别招惹他。
“Its OK, you can go now”(没事了,你们走吧!)胖子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Are you sure?”(你真的让我们走?)我心里怦怦直跳,生怕他们反悔,脸上可还是刚才那副凶神恶煞的表情。
“Yes! Yes! Yes!You can go now”(对对对,你们可以走了。)胖子不住地点头。他心里一定在想,算我今天倒霉,出门没看黄历,结果碰上你这么个外国来的母夜叉。
我转身豪迈地冲同伴们摆摆手:“咱们走吧。”然后我飞快地跑回5号车,一上车,我就放声大哭。
十八、“你能安排我采访萨达姆吗?”
萨达姆,萨达姆,这是我在伊拉克一心一意渴望见到的人。
我请陪同我们的伊拉克新闻官穆罕默德帮我想办法:“你能安排我采访萨达姆吗?”
老实的穆罕默德被我的疯狂吓了一跳:“采访总统很难。他上一次接受外国传媒的访问是10年前,1989年,CBS的Dan Rather。”
我也知道萨达姆已经很少在公开场合出现了。有人甚至说,偶尔几次露面也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替身。要想采访他,真是比登天还难。
可我就是想采访他。
我甚至想到了一个邪恶的方法:出钱。
我竟然丧心病狂地引诱忠厚的穆罕默德:“只要能访问萨达姆,多少钱都没问题。你放心,这笔钱凤凰要是不给,我自己掏腰包。你说吧,打通各个环节需要多少钱?”
穆罕默德叹了口气:“鲁豫,曾经有个记者要给我4万美金,被我拒绝了。因为我们的总统不可能接受任何访问。”
“4万美金!”我嘴里念叨着,“我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金,不过,我有几张旅行支票,还有VISA和美国运通的金卡。信用卡,你收吗?”
穆罕默德摇了摇头,嘴里嘟囔了一句“真主保佑”就不再理我。
我还在算账给他听:“你看,我这有500美金,还有1000港币,4张旅行支票等于2000美金,这张VISA卡的信用额是16万港币,运通卡可以透支10万港币,我只有这么多了,其余的等我回到香港再寄给你,怎么样?”回身一看,穆罕默德早就溜了。
我变成了花痴,每天俩眼发直,一看见萨达姆的画像就恨不得扑上去。一个在联合国驻巴格达机构工作的中国农业部女官员有些担心,她提醒我,最好不要说萨达姆3个字,因为中文、英文、阿拉伯文念起来差不多,别人会知道你在说谁。说这话的时候,她和我正在巴士拉的香格里拉酒店房间里聊天,我注意到,她说话的声音不大,而且从不说人名,提到谁了只用官阶,比如他们总统、他们外长。她甚至拔掉了电视的插销,这引起了我的好奇:
“难道电视机里会有窃听器?”
她不置可否。不过,她小心谨慎、语重心长的样子让我意识到,我的革命警惕性太差了。
我不再缠着穆罕默德要找萨达姆了,在大家的劝说下,我终于移情别恋准备采访伊拉克副总统拉马丹。
采访地点是巴格达市中心一座戒备森严的总统府(这是穆罕默德告诉我的,但我想,应该是副总统府才对吧。)荷枪实弹的伊拉克士兵把我和摄影队请进了一间会议室,屋里只有长条会议桌、椅子和一幅萨达姆年轻时代的黑白照片。我和同伴们轮流在画像前照了相,想象着开会时萨达姆就坐在这指点江山,这让大伙都颇为兴奋。
半小时后,端着长枪的士兵又把我、两个摄像、穆罕默德和新华社驻巴格达分社的资深记者顾正龙老师领进了旁边的一间会客室,采访就在这进行。
拉马丹的架势挺吓人的。贝雷帽、呢子军装、腰间别着把手枪,尤其是他的目光,直勾勾地传递着一个信息:如果和我为敌,你就死定了。
对拉马丹的访问绝不是我采访生涯中值得称道的一次。不客气地讲,他很平庸。原因很多,首先,语言不通。幸亏顾正龙老师精通阿拉伯语,而且肯替我这个晚辈做翻译,才使访问能够顺利完成。但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使我没办法进入拉马丹的内心,连最简单的追问都做不到。再加上当时的我实在稚嫩,承受不了剑拔弩张的压力,所有的问题都是蜻蜓点水式的,而拉马丹给的答案就像是伊拉克外交部发出的通稿。
十九、同事窦文涛
文涛、许戈辉和我是凤凰最早一批主持人。1996年刚从内地到香港的时候,我们每天一起工作一起玩,成了感情深厚的朋友。可是,几年的朝夕相处,我们之间竟然没擦出一丁点罗曼蒂克的火花。用文涛的话说:
“和你们俩在一起,就像左手摸右手,一点感觉也没有。”
慢慢地,大家工作越来越忙,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偶尔在公司看到行色匆匆的文涛,我和许戈辉总是做哀怨状:“你什么时候请我们吃饭?”
文涛老是嘿嘿地坏笑着:“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三个人好不容易凑在一起吃顿饭,文涛的电话总是没完没了地响个不停。
一天,我们相约在公司附近的大排档吃饭。正是午休时间,几十张圆桌都坐得满满的。我们三个人挤在一个角落,手举了半天才有服务员过来帮我们点菜。
终于饭菜上齐了,大家刚要举筷,文涛的手机叽里呱啦地响了起来,刺耳的声音在乱哄哄的大排档里都听得清清楚楚。
文涛对着话筒一阵喃喃细语,听得我跟许戈辉两人龇牙咧嘴直喊受不了。
几分钟后,文涛挂上电话,扔下一句:“我有事,先走了!”丢下我和许戈辉对着桌上的梅菜蒸豌鱼和咸蛋肉饼直运气。
“这家伙,重色轻友!”许戈辉笑着骂了一句,开始埋头吃饭。
我使劲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往嘴里塞了一大块鱼肉。
“不对啊!”许戈辉突然抬起头来,吓得我差点被鱼刺卡住喉咙,“咱们也是色啊!”
在凤凰,我被认为是最有语言天赋的。只是,来香港7年了,我还是一句广东话也不会说。倒是文涛,因为在广州工作过几年,所以一到香港就是满口流利的粤语,让我羡慕不已。但羡慕之余,我也很困惑:为什么香港同事说话我听不太懂,文涛的广东话我全能懂呢?
一天,文涛坐在化妆间,发型师阿Ray正帮他理发,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广东话。我正趴在镜子前涂睫毛液,细细地把左眼刷好之后,转过身好奇地问阿Ray:
“文涛的粤语说得怎么样?”
阿Ray的剪刀和梳子停在半空,他大惑不解地看着我:“文涛跟我说的是粤语吗?我一直当国语在听啊!”
2000年我们一起出差去纽约,两人约好了在机场见面。
一大早,香港赤蜡角机场很是冷清,宽宽的大厅里没有几个人。我比文涛先来到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柜台前,正要打电话给他,就见远处一团鲜红的颜色飘过来。那是文涛,穿着一条能把人的眼睛刺瞎的红裤子。
“你干吗?”我怕晃,不敢看他的裤子。
“你不懂,咱们这是出国,要见的都是外国鬼子,穿红的能驱邪避鬼。”文涛一脸认真。
“算了吧,到了国外,人家看咱们俩才是鬼子呢!”
上了飞机,空中小姐立刻笑容可掬地端来一托盘饮料,用英语问道:“要喝点什么吗?”
我要了杯水,再转头看文涛,他也不理我,直眉瞪眼地冲空中小姐说:“Tomato Juice”(番茄汁)
我很是惊讶地看着他:“说得可以啊!”
我知道,文涛的英语早就连本带利还给了老师。平常,他只会说一句没头没脑的话:“Can you help me hammer the nail in?”(你能帮我钉钉子吗?)也不知是哪个不负责任的老外教他的。所以,每次出国我都得做他的私人翻译,从填写入境表到向空中小姐要杯水喝,事无巨细都要由我为他老人家代劳。而眼下,他竟然能说出字正腔圆的“Tomato Juice”,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二十、美女戈辉
许戈辉有一双迷死人的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总是目光迷离、满眼含情。其实,她是个近视眼,偏偏又不愿戴眼镜,买了一大包博士伦,可戴上左眼就丢右眼。索性,她就睁着眼楞往街上冲。她喜欢穿长裙,马路上一走,疾驶而过的车鼓起裙边,总惹得司机放慢速度,看看这是何方美女。趁这当口,许戈辉就面露笑容、拖着裙角飘飘逸逸地穿过马路。场面颇为惊心动魄。
每次见到许戈辉,她总是睁着大眼睛,直直地冲我走来,直到鼻尖几乎贴住我的鼻尖,她才微微一笑:“狗日的,原来是你啊。”
我们俩见面总是亲切地称呼对方:“狗日的”。这个词本意不雅,可多年来早已被我们叫成了昵称,也就不觉得什么。倒是有一次,我在公司走廊里大着嗓门冲许戈辉喊:“狗日的,等等我!”碰巧那天有内地电视台的同行在参观凤凰,一行人看到我正要打招呼,却清清楚楚听到我嘴里的3个字,不由露出惊愕的神情。我这才意识到,我俩之间的称呼难登大雅大堂。
许戈辉打电话是一绝。
“喂”声音低低地,非常轻柔,然后顿一顿,再缓缓地吐出3个字:“狗日的。”听上去就像是在叫“亲爱的”一样。
她是个慢性子,说话又轻声细语的,总给人娴静的错觉。其实,她骨子里是个假小子,我才是真正婉约的人呢。
她喜欢运动,最近迷上了滑雪,春节时刚去了一趟亚布力,回来就跟我吹牛:“两千米的滑道啊,我一溜烟就从山顶滑下来了。”
“你可以啊!”我半信半疑。
“其实,是教练推了我一把,我想停也停不住了。”
我俩曾有过一段相濡以沫的同居时代。那时,我们刚到香港,人生地不熟,住在一起彼此有个照应。说来,我和许戈辉都是个性极强的人,偏偏我俩能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也是我们的缘分。
凤凰初期,我们的工作量都不大,人一闲就整天琢磨着该吃些什么。于是,我们相约去逛超市。我爱吃日式烤鳗鱼,她爱吃咸蛋蒸肉饼,正好这两种食品都有用保鲜膜包好的半成品,买回去只要微波炉一热就能吃。对于我们这种好吃不会做的人来说,是天大的帮助。最初的半年,把附近的小馆子都吃了一遍后,我们就顿顿在家鳗鱼加肉饼了。
有一天,许戈辉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吃咸蛋蒸肉饼了,我劝你也别吃鳗鱼了,咱们去超市,开发些新的菜式。”
“那你自己去吧,我还是吃我的烤鳗鱼。”那一阵我天天疯狂地看影碟,窝在家里哪也不去,不像许戈辉,今天约文涛打球,明天又跑到澳门转一圈,生活得颇有情调。
“好吧,你等着。”
两个小时后,许戈辉大包小包地回来了。
“买了些什么?”我好奇地把每一样好东西都拿出来仔细瞧。在牛奶、冰激凌的下边,压着许戈辉大胆尝试的新菜谱:半打红心咸鸭蛋,一磅猪肉馅。
“走到楼下我才发现,这两样东西只能做成咸蛋蒸肉饼。”许戈辉一脸无可奈何的样子。
二十一、金星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