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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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一切 更新:2021-02-20 18:06 字数: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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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的佛雅傻了。她召唤的是恶魔呀!怎么席斯会变成了恶魔?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迈着稳重的步子走过来,一金一绿的眼有着恶魔才有的邪恶光芒。“召唤吾的人是你吗?”声音低沉而严肃。
“呃,是,是的!恶魔大人应该就是守护瑞得各玛家族的大人吧?我是这代当家的妻子,您降临在的躯体的后母。这些人想毁灭我们瑞得各玛家族,请您赐予我力量杀了他们。我会将他们的灵魂作为谢礼给您当食物。”
法黎娜听了甚觉好笑。让席斯杀她?不可能的!杀你还有可能。
“汝有什么资格来命令吾?愚蠢又无知的人类,汝只会让吾的荣誉沾染灰尘。”指头一弹,佛雅就呈抛物线般飞撞出去,头部碎裂。
捡起钥匙,他用魔力熔化了它,再走回到法黎娜面前。“我回来了,我的妖精。”
“欢迎回来。”回到我的身边!
巴朗被捕,佛雅死了,瑞得各玛家族的噩梦终于迎来了清醒,历史上有名的“黎明之战”就这样结束了。国会进行了重组,在艾米勒等人的强烈反对和施压下,加伯格兰公爵等人想分瓜瑞得各玛家的野心没有被议会通过,瑞得各玛家退出今次的重选,由路伯作为代理当家管理财务。席斯、法黎娜、艾米勒和、迪露雅和“小夫妻”六人再次踏上旅程,去迎接凯的归来。
在接到凯的信后,他们得知幽皇军团现在驻扎在十六联盟国国边境的大城市——葛革尔,准备招募新血来补充力量,他在那里等他们。而这一爆炸性的消息一发出全菲姆利亚世界都沸腾起来。谁不想出人头地?这等大好机会让所有的魔法师、剑士、药师、骑士等蠢蠢欲动,摩拳擦掌。报名日期定于8月11~18日,21~31日进行多标准筛选,全世界各地的人都涌向葛革尔城,许多饭店和客店都人满了。定不到房间的就只好在幽皇军团在城外特别安排的宽阔场地搭起帐篷,形成了这里特有的景象。
法黎娜等人驾着一辆大马车,艾米勒和席斯骑着骏壮枣红马在两侧护行,经过五个城市,渡过哈可可河,终于在8月17日的傍晚赶到了葛革尔的邻城。卸下行李,让小厮把东西送到房间里,艾米勒来到餐桌前拉开凳子坐下。“明天一早从这里出发花不到半天就会抵达葛革尔,今晚大家先好好地休息一下。”
“路上看到好多匆匆赶去的人,凯的佣兵团还真有名!”她都为他感到骄傲。
夹了一口鱼吃下,席斯的声音有着魔魅的低沉,“他的确在这方面很成功。神族向来很会收买人心。”
好笑地看向早就恢复力量和神智的席斯,“席斯,你明明就很欣赏凯的能力却偏偏爱嘴硬!”
“谁,谁欣赏他的能力啦?”他的耳根有可疑的红云。
他脸红了,好可爱!她暗乐地扒着饭。
“对了,我一直不懂瑞得各玛家族的秘宝为什么是解放你的钥匙,能告诉我吗?”哈沙特鼓起勇气问向“正常”的席斯。
“背叛离开了魔族,痛苦的我在救了最初的瑞得各玛家族的先祖后,要求他给我一个安静的沉睡之地的话我就给他财富和权势,他同意了,而我也用魔冰封住自己。身体和智力都被削减,我就那样子沉睡了四千多年,就在八年前,当时瑞得各玛家族的当家科格利唤出了冰中的我……给了痴傻的我身份和继承权。其实我并不是他的孩子,他只是对外宣称是而已。这件事只有他知道,他的妻子原本还以为财产在科格利死后一定落到她的头上,结果她的算盘在科格利突然带我出现在瑞得各玛家时彻底破灭。她会恨我是很正常的。科格利很清楚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在不想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外人的情况下把当家的位置给了我,当是物归原主也好过被败光。后来科格利也果然被杀,我的痴傻反而救了我一命。至于说,那把钥匙为什么会在老夫人的身体里,我也不知道。”
原来如此。这就是瑞得各玛家族的悲剧吗?向金钱伏首的人心真是丑陋不堪!
“能将你从魔冰中唤醒,那个科格利很厉害嘛!”魔冰可是魔界之物,要想打破它可不容易。
“艾米勒,魔冰很稀有吗?”
“那是只有魔界才有的寒冽之冰,没有光祭司的魔力是别想打破它的。”
“真的?那么说的话,魔冰很坚固?那个科格利比你还强?”祭司比神官高一级。
“不,科格利如果有你们想象中的那样厉害的话就不会被那么轻易被暗杀。”
“对哦。”她想想也觉得席斯的话有理。
“要想打破魔冰的方法并非仅此一种。”
“迪露雅?”
“她说的对。科格利用的是灵魂祭献法。召集十个处子,用黑暗魔法的傀儡术操纵她们围住魔冰跪下,再由吟唱咒文的魔法师把不少的黑暗魔力水晶放在冰上使冰的黑暗气息增强,那样的话就会让冰自动吸收周围的能量,处子的血是最好的媒介,所以她们全被吸干了血,冰接受了灵魂的奉献后自动破裂。那个魔法师就是科格利。”
法黎娜嫌恶地道:“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竟然牺牲十个花样年华的处子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太过分了!
“呵呵,这是最下等的方法,亏他能想得出。”迪露雅讽刺道。
“好了,我们不要谈这些了。吃饭说这个有损食欲。”艾米勒风趣地道。“我们一解决完事情就一直赶路到这里,别让过去的事倒了我们的胃口。我的胃正跟我抗议呢!”
“哈哈……”饭桌上一扫先前的阴郁气氛,大家说说笑笑进食,宛若一家人。
洗完热水澡浑身清爽地坐到靠窗的床上,法黎娜对对面看书的迪露雅说:“明天就能见到凯了,不知道他有没有瘦了?”
放下书,迪露雅坏坏地笑道:“明天见了就知道了。怎么,迫不及待想见爱人啦?”
“讨厌啦,你明知道还笑我!”一个枕头飞了过去。
“好好好,不笑你。我相信葛革尔城里一定没有空着的房间给我们住了,今天我们还是养足精神才好明天上路。凯见到会很高兴的。你终于找齐爱人了。”
脸色黯下来,“还没有。”
“啊?”什么还没有?
“还少一个人!”
“我的天!你一个人配四个男人?!你受得了吗?”她不禁上下多瞄了几眼。
“迪露雅!”法黎娜明白她话中意思,羞红了脸地怒叫。艾米勒曾经说事件一解决要和她上床,但是实际上事件解决后艾米勒根本没再提过,她也一直没敢问。她就是没心理准备嘛!
想笑却没敢笑的迪露雅投降道:“OK,我们回归正题,你还有一个爱人,是谁?”
“哦什么?别说我不懂的话。总之,我也不知道他的今生叫什么,是何种样貌,但是我就是很想见他。”法黎娜于是把她回忆起的事从头到尾说给迪露雅听。
“太感人了!”听红了眼的迪露雅抓住她的手,“我支持你!最初的遗憾造就之后的情缘……啊——太浪漫了!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不会皱一下眉头的。法黎娜,加油!”
“呃,我会的。谢谢你,迪露雅。”
豪气地拍着胸脯,“我们是朋友,帮忙是正常的!”
两个美女相视而笑,联系彼此的友谊更深了。
再次拾起利剑
36 。
一路颠簸,总算到了葛革尔,正如迪露雅说的,他们订不到一个房间。众人决定干脆直接去找凯,那边应该有多余的帐篷。大街上满是前来应试的人,而他们这旷世的俊男美女队很是惹人注意,回头率高达百分百。先不说艾米勒那可以迷到所有女人的阳光笑容和浑身充斥着“别靠近我”的危险气息却还是让人无法不着迷的席斯,法黎娜和迪露雅也同样让男人痴迷、流口水。茶色发系着蓝边白底的发带,一身桃红色的长裙把她细白的肌肤托得在阳光下发光,湛蓝的眼睛如天空一般,银铃般悦耳的笑声听了甚是舒服;长长的白蓝发没有系着发带随风丝丝飘舞,乳白色长袖上衣和淡紫色的长裙给人冷淡的感觉但却无损她的魅力,尤其那双少见的金黄眼反而激起男人欲探知的欲望博得美人心。
“席斯,艾米勒,你们快来看。”法黎娜跑进了武器店,高兴地招他们过去。
走过去,席斯问:“看武器干什么?”
“就是,我们又不是要打仗。”艾米勒瞄了一眼摆出来的武器道。
“可是上次你送我的剑让理查弄断了,我总得再买一把补上吧。”她可不希望腰间空空的。没了剑,她就只是个魔法师了,而非魔武师。
“你在意这个?”他倒是没想她会在意这种事。“其实那把剑断了也没关系的,你不是有那把……很厉害的剑了吗?”他不能说出修罗剑的名字,那会惹来无法估计的麻烦,所以他一语带过。
“不要!我要把‘正常’的剑,席斯也好象没武器,干脆一起买好了。”她撒娇着拉席斯下水。修罗剑的力量有多强她是最了解的,所以在平常是绝对不可以动用它的。
没办法地拍着她的头,“买一把也无妨。艾米勒,那东西平时也用不上。何况她还要参加10月的阿密斯大陆的资格考试吗?少了剑就不像魔武师了。至于我就免了,我有武器。”
掂了掂手中的匕首,迪露雅也说:“哈沙特年纪虽小,但是防身武器还是必需的。哈沙特,你过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被点名的哈沙特一手拉着香帕儿认真地挑选着。
“好,听你们的。”他无所谓的。
法黎娜兴奋地看着眼前的一把把锋利铮亮的剑,一时竟不知该选哪种好。上次是艾米勒为她挑的,他曾对她说过用星砂铁打造出来的剑是最好的,于是她开口问:“老板,你这里有没有星砂铁打造的剑?”
头发半白的老板显然被眼前的小姑娘的问话吓了一跳。她想要那种上好的剑?看她的样子还不到二十,瘦瘦弱弱的,能有那个资格和能力使用它吗?他很怀疑。现在有很多贵族子弟富家千金为了张显自己的财力和品位而收集好的剑,好的枪等,虽然这对他们商人来说是好事,但是也不免在心中为它们惋惜。“小姐,小店有是有,但是还是希望小姐能慎重挑选。挑出属于自己的剑才对你有最大的帮助。”
温和地笑笑,艾米勒知道老板在顾及什么。“老板,你先拿出来让她瞧瞧也没关系的。她的外貌不与实力成正比的,你可以放心。”
“我好想看看哦!”她眨着漂亮的蓝眸,可爱得让人不忍拒绝。
老板投降了。他转身去拿了,不一会儿就见他捧出七把一看就知道不凡的剑。“就这些了,请挑吧。”
法黎娜一把一把地试着,好一会儿,她拿起荧绿色剑柄的剑,“就是它了。老板,多少钱?”
他用力地眨眨眼,“老天,小姑娘好眼光!这把剑叫瑶光,是著名的铸剑师的得意之作。看这荧绿色的剑柄,它有特殊颜色是用魔力水晶的粉末加颜料铸上去的,可以大幅增强斗气的杀伤力。还有,这配与它的剑鞘上的纹花和线条是一种古代的祈福咒语的艺术体,听说可以避凶。它是好多人梦寐以求的二十四把名剑之一,但也有好多人不识它的真面目而看都不看一眼。”
“诶?有这么厉害?”她只是觉得它很顺手才选它的,想不到还选到了了不起的东西。
“有时候我不得不对你的‘强力’好运低头叹服。”艾米勒好笑地说。
“这把不错,多少钱?”席斯也觉得很配她,开口问价钱。
“它呆在这里也有十年了,终于遇到了主人,我也替它感到高兴。加上一把匕首,一共是500万贝里即500金币,如何?”
“成交!”早在佛洛利克的时候她就当了从地狱得到的十个古代金币和自己做出来的低等魔力水晶换了50个水晶币(即5亿贝里),以备需要的时候省得去换。大方地从魔法袋中拿出500个金币给老板,她满意地把剑佩于腰间。
“500金币,等于我一年接下任务的总佣金了。”艾米勒乍舌地道。
“我就是怕囊中羞涩才事先换好了钱嘛。对了,老板知道幽皇军团的驻扎地具体在哪里吗?”
“你是来报名的?在南门外,那里有不少因为定不到房间的报名者搭帐篷,报名地点也在那里。”
“谢啦。”一干人离开了。
一出南门,他们马上就看到了到处都是帐篷的平地。远处高挂的用红字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