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淘气      更新:2021-02-20 17:37      字数:5125
  爷爷是个板球好手,隶属于玛丽伯尼板球俱乐部(MarvleboneCricketClub)。跟他一起坐在贵族特区的楼上看球简直就像在天堂——直到米德尔塞克斯队(Middlexex)巨人般的队长法兰克·曼(FrankMann)为了报复萨默塞特(Somerset)队的怀特(J.C.White)的慢速投球而开始对观众区狂轰滥炸。我吓得躲到厕所里避难。“你今天非常丢脸。”爷爷对我说。我个人的板球生涯则因一记快速球打到我的大腿根上而提早结束。如果不是因为那次意外,我现在很可能是十个孩子的父亲,而不是只有一个孩子。
  在普法战争期间,祖父的兄弟大卫·奥格威(DavidOgilvy)参加了法国军队,并且被指派担任陆军第18军团的参谋人员。当时巴黎已被围困,而且普鲁土军队也将兵临奥尔良(Orelans)城下。我的叔祖大卫有一个计划,他自认它能拯救法兰西。他在图尔(Tours)找到了法国政府,并且设法将他的计划提交给战事部长甘贝塔(Gambetta)。甘贝塔认可了那个计划,并派他去吉恩(Glen)见克劳扎特将军(Crouzat)。克劳扎特将军认为大卫叔祖非常聪明、有教养、高贵,而且热爱法国。从吉恩骑马回来的途中,他在拉登(Laddn)郊外遭遇敌军,阵亡了。他被安葬在他阵亡的那个村子的教堂中,一个彩色玻璃的小橱窗里镶着他在法国战友怀里死去的图像。他的遗编从法国政府得到一笔抚恤金,比他多活了68年。她使我的祖父恼怒至极。“你的艾芙琳(Evelyn)奶奶尽可以相信来世,但是她没有权利要求我和她有同样的信仰。我长寿而且幸福,我曾有过两个很好的妻子,我已经91岁了,已经准备好了离开这个世界。”第二年,祖父真的撒手人世。
  13岁那年,我获得了费提兹(Fettes)学校的奖学金。费提兹是一所位于爱丁堡(Edinburgh)郊区的寄宿学校。不像圣赛普瑞思恶心的麦片粥,费提兹给学生吃的是美味的苏格兰麦片粥,每天三顿,还有苏格兰式的烤牛肉和羊肉派。那五年,我一直享受着那儿的种种美食。
  费提兹早就在我的血液中流动了。这所学校是在我的曾叔祖格兰克斯(Glencorse)的英格利斯男爵(LordInghs)手上发展起来的。当年名女人玛德琳·史密斯(MadeleineSmith)企图毒死情人的案子,就是由我的这位曾叔祖担任她的辩护律师。我父亲和我哥哥都曾是费提兹最优秀的学生,而且都是学校橄揽球队的队员。我下定决心以他们为榜样,但是气喘病使我没有体力在球场上大显身手,而拉丁文又让我厌烦,除非它们和英文混在一起,写成像《InDulciJubilO》那样的颂诗。拉丁文里最讨人喜欢的就是约翰·欧凯菲(JohnOleeffe,1947一1833)的这首狂欢歌曲:
  我爱你小姑娘,我爱一个小姑娘,她像杉木瘦又长,甜甜春花一般样,天下女人没她强。
  如果你觉得维吉尔(Vergil)或西塞罗(Cicero)的作品比这个好,那我真是同情你!
  因为我对现代史的爱好,家人特许我放弃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当时的英国教育有一个不可思议的特点,那就是课程中完全没有关于美国历史的内容。我的历史老师沃尔特·塞勒(WalterSellar)在他的喜剧著作《一O六六琐记》(一O六六andAllThat)中总结了这种很普遍的态度。谈论完美国革命,塞勒写道:“美国人制造了一个叫威廷顿的总统(WittingtonPresident),不再说传统英语,变成了美利坚合众国与哥伦比亚,还发明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事情其实最后都变成了一件‘好事’,因为我们大不列颠王国的目的正在于此,但是这却让美国再也没有更多的历史了。”
  如果当初能让我多看一些回忆录和传记,而不是只念查尔斯·欧曼爵士(SirC5arksOman)写的乏味的教科书和爱科登男爵(LordActon)写的满纸空话的评论,我一定会发现学习历史是件更有趣的事。在费提兹念过的历史教材中,我只记得一句话,那是我在阿基保德·爱尔森爵士(SirArch比aidAllison)的《欧洲历史》(His-toryofEurope)中发现的:“当意大利人缓慢地大便时,奥地利人帮他们拿着尿便盆。”
  我到费提兹时,运气还不错,被分到一间专门给免付学费的学生住的宿舍中。这些学生的父亲不是神职人员,就是学校的老师,所以和其他学生比起来,他们都算是生长在书香门第,我们的宿舍在校园里就像是野蛮海洋中的一个文明之岛。我们这些新来的学生遭到了爱欺负人的老生的恶毒对待,但是我说服受害的同学跟我一起孤立那些恃强凌弱者的头领,制止了他们欺负善良的行为。每次只要那个头头走进房间,我们就立刻闭上嘴巴把背对着他。不到三个星期,那家伙就变成了神经病。
  违反校规时,我们会被老师或高年级的学生责罚。有一天法文老师向会监打小报告,说我上课不专心,于是我就被叫去受罚。我知道舍监很讨厌法文老师,于是就说:“老师,如果学生在罗德斯先生(Mr.Rhoades)课上不专心,并不是学生的错,而是他自己的问题。”“我不得不承认我同意你的看法。”他回答。后来当我自己成为高年级学生时,我拒绝参与这种责罚。在这方面我得到了当时的学者兼音乐家,后来成为英国环境部部长的贺尔·萨莫斯(HalSummers)的支持。
  唉!真遗憾我没有多少音乐细胞。有一个假期,我躺在浴缸中大声唱着赞美诗第104首:“船只往来航行,你所造的海兽戏游其中。”随着一声“阿门”,父亲在隔壁大声喝彩。“你在高兴什么啊?”早餐时我问父亲。“因为,”他回答,“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你可以不走调地唱完一整句歌词。”接着就一边计算着锅里的蛋煮开了多长时间,一边用口哨吹出《费嘉洛》(Figaro)序曲,整整吹了四分钟。
  我可以用心聆听交响乐,领略管弦乐的丰富表现力,但不幸的是我继承了母亲对音乐的令人伤心的弱智,从我的嘴里,永远无法发出正确的音调。但我的低音提琴却拉得不错,而且加入了学校的管弦乐队。拉低音提琴有个好处:它的音阶低于大提琴,所以没有几位指挥可以听出来拉得对不对。但它同时又是个危险的乐器。我第一次参加音乐会演奏,从左耳后面传来的巨响,差点就把我震得神志不清,我还以为是定音鼓手把他的乐谱架砸到了我头上,原来是我自己的低音提琴的E弦被我拉船缆般的力量给扯断了。将粗弦压按到指板上需要的力量比我的指力要强得多,无知道纽约爱乐乐团(NewYorkPhilharmonic)那位美丽的低音提琴手欧云·欧布莱恩(OrinO’Brien)是怎么做到的。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低音提琴手是卓根尼提(Dragonetti)。他在乐队演奏时,他的狗总是坐在他旁边。贝多芬最喜欢花功夫写些极困难的低音提琴曲子刁难他的朋友卓根尼提。我开始痛恨卓根尼提了。如果演奏时用尽全力,低音提琴能震得地板发颤、脚底发麻,让人坐都坐不稳。它还是携带起来最费力的乐器,又笨又重,从一个音乐厅带到另一个音乐厅非常累人。搭乘英国火车时,低音提琴要跟三轮脚蹬车付同样的行李费,而大提琴则只相当于缝衣机。
  我因为跟别人打赌可以在低音弦上把D调拉得比E调还低而赚了一些钱。诀窍是在琴弓上涂抹许多松香,把弓弦拉过尾片。因为这件事,费提兹非常好的音乐老师哈佛葛(D.HenrgHavergal)还带我去参加格洛斯特教堂(GloucesterCathedral)的三大唱诗班音乐节。在那儿,我与大作家萧伯纳(BernardShaw)、作曲家爱德华·埃尔加爵士(SirEdwardElgar)、沃汉·威廉斯(VaughanWillinms),以及爱斯尔·史密斯(DameEthelSmyth)夫人有过一面之缘。埃尔加那天穿着一件鸽灰色外套,扣眼上别着一朵兰花,沃汉·威廉斯看起来就像一头温和的大象。爱斯尔·史密斯夫人则穿着一件说不出来有多奇特的中国旗袍式外套。
  60年代我成为纽约爱乐乐团的董事时,乐团正陷入低谷。乐评家毫不留情地批评他们的演奏,音乐家们士气低落,音乐会的上座率只有一半。因此当有人提议邀请利奥纳多·伯恩斯坦(LeonardBernstein)来担任首席指挥时,其他董事都热烈响应。“他无疑是个票房保证,”我说,“他会让我们的上座率大增,但他是个自我宣传的天才,不出五年,纽约爱乐就会变成伯恩斯坦的乐团。”史坦威夫人(Mrs.Steinway)说:“1909年我们请马勒(Mathler)来当指挥时,大家也是这么说的。”后来,伯恩斯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纽约爱乐因此重振声威,而五年之后,《纽约时报》的乐评也不出所料地把纽约爱乐称为伯恩斯坦的乐团。
  纽约爱乐的其他董事之所以当选,不是因为有钱,就是因为在音乐方面极有声望,不然就是两者兼备。唯一二者皆非的我在其中扮演着败家子的角色。第一次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们被告知团里有一位小提琴手去世了,他在乐团服务了35年,他的遗嫣穷困不堪,需要董事会讨论能不能给她一笔额外的善款作为养老金。我是唯一投赞成票的董事。那些从不知道贫穷为何物的人心脑之硬,常常会让我既惊骇又愤慨。
  当时,美国乐团的音乐家每年只有2800英镑的收入,比水管工和木匠的薪水还低。每次劳资谈判,我总是同情他们的工会。但是现在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今天,音乐家的薪资高到让所有的乐团都遭受破产的威胁。这大多都要归罪于19世纪那些谱写需要庞大乐团演奏的曲子的作曲家们。马勒的乐团登峰造极,达到1000人。巴赫、亨德尔和海顿都只谱写少于30人的交响乐团就可以演奏的曲子。现代的交响乐团每场音乐会都不得不上场一百多人,以每位演奏者的年薪14000英镑计算,这样的支出谁也负担不起。此外,指挥每年要拿走56000英镑,有些独奏家每场演出的费用是6700英镑,一个好的合唱团每唱一出清唱剧要6700英镑。可怜那些乐团经营者到处去募款、筹钱来支付这些费用,跟乞丐没什么差别。
  指挥家为什么都那么长命?托斯卡尼尼(Toscanini)、布鲁诺(Bruno)、沃尔特(Walter)、曼柏格(Mengelberg)、丹姆罗施(Damrosch)、克林派尔(klem-perer)、安瑟米特(Ansermet)、蒙太克斯(Monteux)、卡素尔(Cacals)、爱瑞恩·波特(AdrianBoult)、毕萨姆(Beedam),还有斯托考斯基(Stokowski)都是到80多岁还在指挥。李奥纳多·高登(LeonardGordon)博士和杰洛米·李德(JeromeZ.Litt)博士认为那是因为即使到了大多数人都年老力衰的年纪,指挥家仍然一直持续激烈地运动。或者也许是因为听众那狂热的掌声,年复一年,使得指挥家的生命值得超乎寻常地延续?第一次遇到华特·丹罗姆施那天,他走到钢琴边,演奏了一首他称之为“上帝保佑有武力的国王”(GOdSavetheKingwi汕Gunfire)的曲子。演奏这首曲子不但要手弹琴,还需要通过臂部有节奏地撞击低音鼓来模仿炮火的声音。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喜欢音乐的人绝少会喜欢诗歌,反之亦然?除了吉卜林(Kgbing)和纽波特(Newbolt)的以狂欢为题材的作品外,我对诗歌一点感觉都没有。我见过的唯—一位诗人是叶芝(Yeats),那是我加入沙威俱乐部(SavleC匕b)的那天晚上,上厕所时我站在他旁边。叶芝那时候70多岁,因为服用猴子的腺体而保持年轻。那天我满肚子红酒——俱乐部一位上了年纪的酒侍推荐给我一瓶酒,说他记得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LoutsStevenson)是这个俱乐部的会员时,最喜欢喝这种酒。
  我对音乐清唱剧有股英国人特有的热情,无论是宗教剧还是世俗剧。连门德尔松(Mendelssohn)自己都觉得过于甜蜜的《以利亚》,从头到尾都可以让我沉浸在快乐的泪水中。吕利(Lully)、洛谬(Rameau)和库普林(Couperin)的任何作品都绝对可以让我脱离最深沉的忧伤与不快,而亨德尔(Handel)的英雄咏叹调,随着必不可少的号的伴奏,则使我心荡神驰,不能自己。最让我难忘的是《犹大·麦克白》(JudasMaccabaeus)中的“呜警”(SoundanAlarm)、《亚历山大盛宴》(Alexander’sFeas)中的“复仇的提摩西之喊”(RevengeTlmotheusCries),《弥塞亚》(Messiah)中的“号角即将吹响”(TheTrumpetShallSound),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