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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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 更新:2021-02-20 17:37 字数:4988
第一章 乖乖小祖宗
我爷爷生于6月23号。我父亲是同一天。我也是。我1911年出生,当时我们住在赫斯利(Horsley),萨里(Surrey)郡的一个小村子,在伦敦西南30英里。在那个年代,瑟瑞仍是一块乐土,充满鹅蛋、立金花酒、烧炭人、吉赛人、盖屋顶用的大干草堆和女家庭教师的马车。还有一个住在石灰岩洞里的女巫婆,叫羽毛夫人(DameFeathers)。我们隔壁住的是化学家亨利·洛斯科爵士(SirHeflfyROSCOe),他的侄女毕翠克斯·波特(BeatrixPotter)是我们家的常客。她的英格兰就是我记忆中的英格兰。
在我奶妈南希·尼金斯(NancgNig-gins)的眼里,我是个从不会犯错误的孩子。当哥哥姊姊都抱怨我令人无法忍受时,她总是为我辩解:“乖乖小祖宗,他只是饿了。”当我把蓖麻油吞进肚子而没有吐在她床上时,她就佩服地称赞我:“乖乖小祖宗,比罗勃斯大王(LordRoberts)还勇敢。”
有时会听到我们家保姆大吼:“看我捉到你后怎么收拾你!”这绝对不只是威胁而已。我三岁的时候,英国向德国宣战,父亲破产了,佣人们纷纷被解雇——园丁布莱特(Brett)、司机贝西福特(Bashford)、女仆佛罗伦斯·彻丽(FlorenceCherry)、特别会做蛋白甜饼的厨师露西·史考尔(LusySkoul)。最令我难过的是其中也包括奶妈南希·尼金斯。南希给了我母亲般的照顾和爱,她的离开,是我到现在都无法释怀的伤痛。这次大裁员唯一的幸免者就是前面提到的保姆。她决不放弃任何让我生命更悲惨的机会。她的策略就是打击我的自信,让我相信我是个矮冬瓜、病秧子、懦夫、娘娘腔。当我姊姊玛丽把我摔倒在地时,这个泼妇不停地嘲笑我,完全漠视姊姊大我四岁的事实。后来我们必须搬到伦敦的外婆家去住。这件事情使父亲很长时间都郁郁不乐。据说外婆有一半犹太血统。该说“餐巾”(tablenapkin)的时候,她说“餐布”(serviette),该说“镜子”(lookingglass)的时候,她说“反光镜”(mirror)。她说鹿肉(venkon)、药(medicine)、蔬菜(vegetable)这几个字时,总是读重音。她的侄女吕贝卡·威斯特(RebeccaWest)说她看起来就像是《溢涌喷泉》(TheFountainOverflows)中那个寻血警犬和女警的混合体。但我却很喜欢她发自内心的热忱。她很久以前就赶走了不忠的外公,我也只在去图梭夫人蜡像馆(MakameTussaud’sWaxworks)看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时见到过他的蜡像。
每晚午夜,钟声敲响,他们就“扑一通一通”的一起出现。杀人犯、牧师、窃贼、军阀,在图校夫人蜡像馆中,一切都如此欢愉。
我的这位外公,亚瑟·费尔菲尔德(ArthurFairfield),是个来自凯里郡(CountyKerry)的爱尔兰人。曾当过公务员,后来因为乔·张伯伦(JoeChamberlain)发现他与我的在凯里郡的表兄们共同图谋丁哥港(Din-gleharbor)的改良工程案而被迫辞职。外公的兄弟,爱德华·费尔菲尔德(EdwardFairfield),原来是殖民地事务办公室的副主任,后来被指控主使詹姆逊·雷德(JamesonRaid)引发布尔(BoerWar)战争,但是在接受调查委员会质询的前一天晚上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泰晤士报》(TheTimes)登载了一份宽容的讣告,并在其中免除了他的罪名,但是我那好斗的外公却完全不领情。他拍了一封电报给《泰晤士报》的主编:“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暗示有人曾经以为我兄弟跟那个海盗集团有关连!”
有一次搭乘一辆汉孙式计程马车(hansancab,一种供二人乘坐的双轮马车,驭者座位高踞车后,译者注)去赴宴,他指责车夫故意绕远路,并通过车顶的小孔大声咒骂,极尽侮辱之能事,车夫忍无可忍,最后把车停在路边,强迫外公下车跟他决斗。我不到5岁时,他义正辞严地给我讲格莱斯顿东先生(Mr.Gladstone)的恶行恶状,说他的钱都是贩卖奴隶赚来的黑心钱。葛莱史东先生是我父亲的亲戚。他还喜欢长篇大论地对我大声讲述美国人的暴行。
我与外婆同住的生活很糟糕,不止因为奶妈的离开,还有“齐柏林飞船”(ZePPelin)的空袭。空袭一般在晚上,但我还记得发生在1917年7月17日的第一次白天空袭——我都能看见那些轰炸机,它们就像一大群蜜蜂从天上涌来。
6岁那一年,有一天母亲的姐姐佐依·费尔菲尔德(ZoeFairfield)带我参加一个花园聚会。这个聚会由她主办,在学生基督教运动总部举行。(作者注:如果我阿姨是个男人的话,她一定会成为大主教。宗教历史学者詹姆土·帕克斯博士[Dr.JamesParkes]曾写道:“她对促进英国基督教会的团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那儿,一位非洲的主教跟我一块儿玩了一下午的滚球。从来没有一位大人对我这么好过,显然黑人是个比较优秀的人种。当天晚上我跟姐姐们一起洗澡的时候,我要他们拧我,而且要一直打到我变成个黑人为止。她们把我的右腿拧成漂亮的黑褐色,几天后又帮我拧完了左腿,但是我的右腿又变回粉红色了。
我是个天生好打听别人的事儿的人。8岁时,我养成了一个嗜好,问父亲的朋友有多少财产,大部分人都被我吓一跳,昏头昏脑地告诉了我。不上学的时候,我经常花一整天时间看大姐的情书。这种天生的间谍本领,在二战期间派上了用场。
我比较喜欢和大人在一起,觉得年龄越大的人越有趣。我特别要好的朋友是坎农·威尔逊(CanonWilson),他1852年在剑桥大学的时候和查尔斯·图斯亚特·凯佛利(CharlesStuartCalverly)是朋友。他记得凯佛利的所有诗作,并且不厌其烦地一首首教我:
不再年轻的妻子坐在爬满长青藤的门旁,
就像她往日常做的那样,
而现在陪伴她的是奶油、鸡蛋和乳酪,
还有她的眼镜,放在盖着围裙的膝盖上。
父亲是个仁慈、有耐性、和蔼、直爽、无私、热情,体格强壮得像头牛一样的人。父亲打喷嚏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响,他可以一口吞下一整匙的柯曼(Colman)芥茉酱而面不改色,而且爬树快得像黑猩猩。他竭尽全力让我变得跟他一样强壮、聪明。6岁那年,父亲要求我每天喝一大杯生血。当他发现生血没什么用时,就要我喝啤酒,为了增强我的心智,他命令我每周要吃三次小牛脑。血、脑,还有啤酒,都是贵族式生活的试验。
父亲毫无保留地欣赏所有的孩子。一位男老师不知死活地在我的家庭联络单上写了批评我的话,父亲说:“这家伙真是个傻瓜。”我开始第一份广告工作之后不久,写信告诉父亲说我的薪水增加了一倍,到了下一次回家看他的时候,他等在他小屋的门口,大声唱着:“瞧,咱们的大英雄胜利回来了!”但他也并非看不到我的缺点。14岁那年,我犯了个错误,把一首成熟得过头的诗作寄给父亲:
日落的光辉在西方怒吼
白昼正在离去,夜晚正在降临,她们坦胸而见
沉浸于火与云的炽烈一吻中
她们都是世界的情人,明亮而骄傲
父亲看了之后,只想知道,从西进消失的白天,怎么才能与从东边来的黑夜面对面地相见?23岁时,我寄给他一份长达51页的关于铸铁联合会(Alliediron-founders)市场运作情况的报告。他唯一的反应就是指出里面的拼写错误。有一次我求他带我一起去朱拉(Jura)钓鱼时,他拒绝了:“你没耐性钓鱼,带你去你会把我弄疯的。”一位有钱的表兄邀我去他的私人领地打雉鸡,我向父亲借两把枪。“不行,”他回答说,“打猎是有钱人的运动,而你不是有钱人。”我在牛津读书的时候,他力劝我停止买一种晚报,因为我没能力负担那笔花销。
我从父亲那儿继承了两个特点——抽烟斗以及他那即使遇到最讨厌的事也丢不掉的幽默感。我深爱父亲,但是却从未与他有过亲密的交谈,即使在我长大以后。他是古典式的学者,他的盖尔语(Gaelic)是自修学会的,却说得和英语一样好。他用绝顶哀伤的音调唱盖尔语歌曲,并吹奏风笛——吹的不是普通的苏格兰舞曲或进行曲,而是变奏曲,那些复杂的变奏是风笛音乐的最高形式。他曾经是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员,还是个神枪手,结婚前的所有假期,他都花在去比利牛斯山(Pyrenees)猎羚羊或去苏格兰猎鹿子,我家房子里到处装点着他的战利品。但是到我记事时,他的自信已经被多年来对财务的忧虑侵蚀殆尽了。他自认是个失败者,这个想法不断地啃噬着他的生命力。他在我祖母的宠爱中长大,他们母子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比赛利尔舞(reels,一种苏格兰舞蹈,译者注),看他跳舞跳得快,还是她弹琴弹得快。父亲直到35岁才结婚,但是他选错了妻子。当时母亲19岁,是医学院的学生,有着褐色的眼睛、雀斑、18英寸的腰围、丰满的胸部,还有一个小心眼。她为父亲生了五个孩子,但是我却从未发现一点她爱父亲的迹象。母亲对父亲厌烦得发狂,而父亲则以极大的耐心忍耐她不停的挑剔,42年里一直以执着的爱来对待她。母亲一去世,父亲也在两星期后随她而去。我曾经答应过父亲,在他去世后,将他的骨灰撒在他生前有过最快乐时光的鹿林中。但是当他真的撒手西归时,我却不敢信守诺言,举行那个可怕的仪式。
母亲一天到晚为因嫁给父亲而没当成医生生气,也从没有找到其他兴趣去填充她永不满足的心。她是个艺术盲。她不断地读书,每一本书都从最读起,然后用她独有的方式往前读到开头。她厌恶所有加了洋葱或其他重味的菜肴。她对玩乐的事没有一点天分,但她却从不缺乏自己的兴趣。她最喜欢的床头读物是关于一个家庭的系列故事。这个家庭因为有个叫做贝西·庞弗尔(BetsyBumPher)的猪祖母而尴尬万分。故事情节绕着庞弗尔祖母要来访而引出的诸多问题展开。如,让她睡在哪儿?如果把她安排在猪圈里,一定会伤害她的感情,但是如果给她一间卧室……我从来就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那么个故事,直到最近我才发现,原来贝西·庞弗尔就象征着她的母亲。
我13岁那年,母亲忠告我:“千万别让医生开刀动你的痔疮,开起刀来不但病得要死,而且痔疮还会复发。”那真是我母亲的典型个性。长大以后,她对我说:“你继承了我对园艺的喜好,但你的品味实在粗俗不堪。你对植物本身根本就没有兴趣,你只是喜欢炫耀。”有一天我们一起散步时,她说:“我没有什么钱,但是每一分钱我都会留给你的姊妹们。她们一旦决定要离开她们丈夫,那些钱就可以帮她们。”只有一次,她给了我一个糟糕的建议。当时我16岁,在佛罗伦萨的都摩(Duomo)外面,我们站在拥挤的人群中,等待着象征圣灵降临的机器鸽起飞。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少女,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少女,于是我开始拼命地往那个女孩的方向挤。“别傻了!”母亲对我说,“离开意大利前,这样的女孩满街都是。”我错误地相信了她的话。别人用眼睛的时候,母亲总是用鼻子。每当她想知道我们这些孩子干不干净时,就用鼻子闻我们。晚餐菜肴送到她手上,她总是从盘子中挑起一些来闻。我继承了母亲灵敏的鼻子,还加上了我自己的敏锐味觉。最近造访亚瑟·利特尔(ArthurD.Little)位于波士顿的味觉实验室时,有人交给我两杯白兰地要我分辨出。这一点儿都难不倒我:一杯是“马爹利”,一杯是“基督兄弟”。有一次我参加亚瑟·休顿(ArthurHoushton)在马里兰州他的农场举办的晚宴,亚瑟跟我打赌说我一定认不出酒的出处。我呷了一口,心想堂堂的大鉴赏家亚瑟的酒窖中怎么会有这么差劲的酒?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产地就在附近,所以亚瑟才买了它。“马里兰?”我又猜对了。亚瑟种了一果园的桃树,结果常常被腐给糟踏掉。亚瑟就在果园周围,每50码挂一个锡罐,里面放上从华盛顿动物园弄来的老虎粪。虎粪的气味果然吓跑了鹿群,桃树因此逃过一劫。后来亚瑟又试着用狮子粪,结果鹿们毫不在乎。其实这些鹿已经上万年没闻到过狮子或老虎的气味了,但是它们知道狮子没它们跑得快。
父亲把穿着苏格兰裙的我送进伦敦的一家幼稚园。穿苏格兰裙对英国男孩来说,是非常娘娘腔的事。有个男孩一直欺负我,直到有一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