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片片      更新:2021-02-20 17:03      字数: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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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每天期待着启碇,同时三艘邮船都要开到散地·胡克去跟随舰队,乘客们认为最好是守在船上,万一邮船突然接到命令启碇,他们也就不会被丢在岸上了。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在船上就这样呆了约六个星期,消耗了船中食粮,不得不又去添购。最后舰队终于启碇了,那位将军和他的全军都坐了船到路易堡去,目的是去围攻和夺取那个要塞,所有随行的邮船接到命令要伺候将军的坐船,等到他的公文一写好就可立刻接过来。我们在海上等了五天,才接到一封公文,准许我们离开,到了这时候我们的船才离开舰队,首途赴英。其他两只邮船他继续扣留着,把它们带到哈黎法克斯,在那里他停留了一个时间,训练他的部队向假设炮台进行攻击演习,接着他放弃了攻打路易堡的计划,带着全部人马跟上述两只邮船和船上的全体乘客回到纽约去了!在他离开大陆期间,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攻下了纽约边境上的乔治堡,印第安人并且屠杀了许多已经投降了的士兵。
  以后在伦敦我遇见鲍纳尔船长,他是当时指挥其中的一只邮船的。他告诉我说,当他被扣留了一个月以后,他告诉劳登勋爵他的船底长满了海藻贝壳等物,已经到了必然会影响它航行速度的程度,这对邮船来说是很严重的,因此请求允许他一些时间,以便把船拉起来清除船底。将军问他需要多少时间他回答说三天。将军回答说:“如果你能够一天就搞好,我就答应,否则不行,因为后天你一定要启碇了。”这样这位船长的请求从未获得批准,虽然事后这只船一天又一天地被扣留了足足三个月之久。
  在伦敦我也遇见了鲍纳尔船长的一位乘客,因为劳登勋爵欺骗了他,把他长期扣留在纽约,以后把他带到哈黎法克斯,又把他带回纽约,他气愤极了,发誓要提出诉讼,请求赔偿损失。究竟他以后是否提出诉讼,我不知道,但是根据他所讲的,他所遭受的损失是十分巨大的。
  从大处来说,我觉得十分奇怪为什么人们会把像指挥大军那样的重大任务托付给这样一个人。但是后来我阅世较深,熟悉了攫取职位的方法和封官赐禄的动机之后,我就不再惊奇了。在我看来,如果继布剌多克而掌握军权的瑟力将军不被免职的话,在一七五七年的战役中,战绩一定会好得多,而劳登勋爵在这次战役中却轻举妄动,铺张浪费,使我们的国家民族遭受到难以想像的耻辱,因为虽然瑟力并未受过军事教育,但是他通情达理,精明机警,能够接受别人正确的劝告,决断英明,执行计划时迅速敏捷。劳登不用他的大军去保卫殖民地,而让他们去遭受敌人的侵袭,可是他自己却吊儿郎当地在哈黎法克斯练兵,这样就丢掉了乔治堡。他搅乱了我们所有的商业活动,长期禁运粮食出口,因而使我们的商业感到走投无路。虽然禁运粮食出口的借口是为了不使敌人获得粮秣,但在实际上只是为了压低粮价,以便军中伙食承包人可以从中渔利,据说(可能这只是猜疑)他还接受了承包人的贿赂哩。最后当禁运令撤销时,因为忘了把这个通知送到查勒士敦去,却使卡罗来纳的舰队多停留了几乎三月之久,因此使得它们船底严重地受到了蛀虫的侵蚀,以致其中一大部分船只在归途中沉没了。
  对于一个不熟识军事的人,指挥一支大军必然是一个极沉重的负担,因此我相信瑟力被免职,他自己倒是真正乐意的。我参加了劳登勋爵接任时纽约市民为他举行的宴会。瑟力虽然已经免了职,也出席了宴会。
  当时有很多军官、市民和陌生人出席,有一些椅子是向邻近居民借来的,其中有一把椅子很低,却想不到瑟力恰巧坐在上面。我坐在他旁边看到了,我就说:“先生,他们给你的座位太低了”。他说:“没有关系,富兰克林先生,我觉得低的座位最舒适”。
  在我上述逗留纽约期间,我收到了我替布剌多克采办粮秣等物的各种账单,在这以前,其中有些账单我还幕不及从我所雇用的各采办员那里收回,我把账单送到劳登勋爵处,请求付偿余数。他命令主管人员对这些账单加以彻底的审查,那位军官核对每一张付款凭单以后,证明账目和差额准确无误,劳登勋爵就应允给我一张发款员的支票。但是他一再拖延,虽然我经常按照约定时间去取,我一直没有拿到。最后,在我动身前,他告诉我说经过仔细考虑以后,他决定不把他的账款和他前任的账款混在一起。他说:“你到了英国,只要把你的账单呈送国库,他们马上就会把余款还给你的。”
  我提到(但是毫无效果)我被迫长期逗留在纽约,因而使我不得不支出巨大而意外的费用,所以我要求立即付款。我指出我办理采购并未支取佣金,因此他们应当立即偿还我垫付的款项,不应当再增加我的麻烦,也不应当再事拖延。听到这句话,他说:“唉,先生,你不要以为你能使我们相信你没有得到什么好处,这些事情我们很了解,我们知道所有与军队采办有关的人都有办法从中中饱。”我使他确信我的情况并非如此,我并没有因此赚一文钱,但是他显然不相信我的话,以后我确实听说有人常从这种工作中发了大财。至于欠我的余数,到今天还没有偿还,以后我还要提到。
  在我们启碇前,我们的船长大大地夸奖了他那只船速度很高。但是不幸得很,航行一开始,它证明是九十六只帆船中行动最迟绥的一只,这使得船长非常懊丧。关于行动迟缓的原因船长作了许多猜测,有一次我们靠近另外一只几乎跟我们一样慢的船,但是那只船却追上我们了,这时船长命令全体人员跑到船尾去,尽可能地站在旗杆附近。连乘客在内,我们约共有四十人。当我们站在船尾时,船的速度就加快了,一忽儿就把附近的一只船远远地落在后面了。这清楚地证明了我们船长所猜想的是确实的:就是船首装得太重了。
  似乎这是因为大桶的水都放在船首,因此他命令把这些水桶向船尾搬动。以后这只船就恢复了它的本性,成为全队中最优良的帆船。
  那位船长说这只船的速度曾经有一次达到十三海里。计算起来,就是每小时十三海里。我们船上的乘客中有一位海军的肯纳特上校,他力辩说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船能驶得这么快,一定是船长把测线上的标度弄错了,或是掷测线时出了毛病。他们两个人就打了赌,等候有足够风力的时候就可以决定胜负。于是肯纳特仔细端详那根测线,认为满意以后,他就决定亲自动手来测量。于是过了几天,当风力很强时,邮船的船长劳特威说他相信当时船行的速度是十三海里,肯纳特就进行了测量,结果他承认自己赌输了。
  我记载上面这个事实是为了说明下面这一点。作为造船术上的一个缺点,据说一只新船造好后,究竟它是否是一只优良的帆船,非要等到试航后才能知道,因为尽管你严格地按照一只好船的模型仿造,新船造好后相反地会变成十分呆滞。我想这一部分是由于海员们对于装货、装帆和驶帆的方式各有千秋,每人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同一只船,按照一个船长的判断和命令装货,行驶起来会比它在另外一个船长的指挥下来得快或慢。并且从来没有一只船是由同一人制造、装备和驾驶的。一个人造船身,另一个人装帆,第三个人装货和驾驶。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了解其他人的思想和经验,因此当这几方面合起来的时候,就很难得到正确的结论了。
  即使在海上的简单驾驶操作方面,我也常常看到在不同值班时间里,不同船员的不同做法,虽然风力并无变更。一个船员比另一个船员把帆篷扯转得多一些或少一些。所以似乎并没有一定可资遵循的规程。但是我想或许可以做一系列的实验:首先,决定最适合于速航的船身式样;第二,桅杆最合适的尺寸和放置桅杆最合适的位置;接着帆篷的式样、数量和跟着风向的不同各种扯帆的方式;最后,装货的方法。现在是实验时代,我想做这样一系列设计精确和相互配合起来的实验,是大有裨益的。因此,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些聪明的科学家会从事这种研究,我祝他们成功l在海上我们几次受到了敌人的追击,但是我们比谁也走得快,在三十天之内我们驶到浅水地区了。我们的航海测量很准确,船长根据他的判断把我们带到非常靠近我们的港口法尔马斯的地方,如果我们在夜里迅速航行,在早晨我们或许就停在港口了,并且夜间航行可以避免敌方私掠船的注意,因为它们常在海峡口附近巡逻。于是我们扯起了所有的帆,因为那天风力很强,我们向前直驶,进程甚速。船长在测量以后决定了航线,以为一定可以远远地避开细黎群岛。但是在圣乔治海峡里似乎有时候有一股强烈的向岸流,它经常使海员上当,曾经使得克劳斯莱·萧佛尔爵士的舰队覆没。这股向岸流或许就是我们遇到事故的原因。
  我们有一个看守人安置在船首,他们常向他叫喊“仔细看前面的地方”,他就回答:“是,是”;但是可能这时候他正闭着眼睛在半睡的状态中;据说他们有时候只是机械地回答;因为在我们前面的灯他却没有看见。
  这个灯给副帆遮住了,所以掌舵的和其他值班的人都没有看到,但是由于船身偶然一偏,他们发现了这个灯,因此大惊失色,因为我们离开这个灯已经很近了,灯光看去大似车轮。这时正是午夜,我们的船长正在酣睡,但是肯纳特上校跳上甲板,看到了危险,命令凋转船头,所有风篷都扯着,这一动作对桅杆来说是危险的,但是这一来却使我们躲开了礁石,故此我们幸免于难,因为当时我们正向着装置着灯塔的礁石驶去。这次脱险使我特别强烈地感到灯塔的效用,使我决心提倡在美洲修建更多的灯塔,如果我能生还美洲的话。
  到了早晨,通过锤测等方法,发现我们已经驶近我们的港口了,但是大雾弥漫,见不到陆地。约在九时左右,雾渐渐地散了,好像剧院里的幕幔一样,雾从水上升了起来,在幕下看到了法尔马斯的市镇、港内的船只和四周的田野。对那些长时期以来除了单调的茫茫大海以外别无所见的人,这是一种最动人的景色,同时使我们更感到快慰的是现在我们再不必因为战争而担忧了。
  我和我的儿子立即出发到伦敦去了,在路上我们只稍稍逗留去参观索尔兹巴立平原的史前石柱和威尔顿的潘泼罗克勋爵的私邸和花园和他的非常珍奇的古玩。我们在一七五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到达伦敦。
  查理先生早已替我安排好了寓所,我安顿下来以后马上就去拜访方寿节博士。有人向他大力推荐我,同时人们也劝我去请教他关于诉讼的程序。他反对马上向政府提出控告,他主张私人先跟业主们商量,经过朋友们的调停和劝导,业主们或许愿意友好解决。接着我就去访问我的老友和通信者彼得·柯令逊先生,他告诉我那个维基尼亚大商人约翰·韩布雷要求他等我一到马上就通知他,使他可以带我去见枢密院议长葛兰费勋爵,这位勋爵希望能够尽快地见到我,我同意第二天上午跟他同去。于是韩布雷先生来接我,跟我同坐着他的马车去见那位贵人。葛兰费勋爵待我谦恭有礼,在询问和谈论了一些关于美洲现状的问题以后,他对我说:“你们美洲人对于你们的政体有一种错误的看法:你们力争国王对他州长的训令并非法律,以为你们可以任意自由决定遵守与否。但是这些训令与公使出国时所带的有关细小仪节的袖珍指南不同,它们首先由熟谙法律的法官们起草,然后在枢密院里考虑、辩论或修改,最后由国王签署。所以这些训令,从你们方面来说,是国法,因为英王是‘殖民地的立法者’。”我告诉葛兰费助爵这对我是闻所未闻。根据我们的特许状我一向以为我们的法律是由我们的议会制订的,这当然要呈请国王批准,但是一经批准,国王就无权加以废除或更改。所以虽然议会不经国王批准不能制订永久性的法律,但是不得到议会的同意国王也不能立法。他力言我是完全错误的。但是我不同意。葛兰费勋爵的谈话使我对于英王政府对于我们的可能想法稍稍有点担心,我一回到寓所,就把这次谈话记下来。我记得大约在二十年以前,内阁向国会提出的议案中有一条,提议把国王的训令作为殖民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