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蒂帆      更新:2021-02-17 02:54      字数:4743
  :“那样好极,有姐姐做伴我就放心多了。”
  姑奶奶明天一早就撒丫子跑人,你要往北我就说要往南,你说往南我就说要往北,反正就是不和你顺路。你爱找谁找谁去,不过你身上的毒药我倒是感兴趣,不知道能不能骗点过来。
  第 14 章
  这会儿的工夫,那边那几个嚎叫的汉子已经被人送去找郎中了,店里立刻安静了下来。我正想着怎么占这女子点便宜再走,外面却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进了客栈,我一看,不由得心头一喜,正是白日路上的那个男子,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不过他明明走在我前面,这回怎么倒比我还晚了呢?
  我的眼光直直地跟着那男子,真希望他能在店中坐下来,可惜上帝却没有听到我的祈祷,他要了客房后竟然就径直回房了。
  这回仔细看了两眼这个男子,还真帅啊!公平地说,论五官,他长得不如“避暑山庄”精致,可就这五官长在他脸上,竟有了一种放荡不羁的气质。好!冯陈楚杨穿越后泡的第一个帅哥就是他了!
  我这里暗下决心,对面坐的女子看我突然一脸花痴状,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了那男子上楼的一个背影,她撇嘴一笑,低声道:“怎么着?看上情郎了?”
  我闻言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说话。
  “你这个丫头,看上了就是看上了,刚才看你言谈,不像是个俗人,怎么这会儿却拿起那小女子的样子来了?”
  她倒教育起我来了,咱俩不知道谁装得更厉害呢!我暗骂道。
  她看我不说话,又神秘地凑过来,低声说道:“看上了,晚上就过去,一点迷香吹过去,他什么都得依你了,呵呵。”说完还对我神秘地笑笑。
  我骇然!上帝啊!我以为我就够强的了,没想到还会遇到更强的!她!她竟然鼓动我半夜去采花!天啊!她是古代的女子么?她不会也是穿过来的吧?
  “认识刘德华么?”我低声问道。
  那女子一愣,摇了摇头。
  看来不是同行了,算了,算了,不过,为什么她说的那事让我如此动心呢?半夜,他在我的身旁熟睡,任我吃豆腐,哈哈,还可能是场豆腐宴啊!
  动心啦,动心啦,哈哈,手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小瓶子,难不成这么快就能用上了?
  花了一个金瓜子,小二才把我的客房换到了那帅哥的旁边,唉,如果照这个速度花下去,恐怕用不了一个月我就得去丐帮兼职了。
  夜半,外面万物都静了下来,隔壁一点动静也没有,也不知道那帅哥睡了没有,看他身佩宝剑,估计又是一个会武的主,我还是小心点的好。小心翼翼地出房,来到隔壁窗前,月光正好,照得窗户上泛了一层银白的光。
  难不成第一次泡帅哥真的要用采的?是不是逊了些?书上写的可都是帅哥看上女主的啊!手心里已经汗津津的了,第一次干这事,还真是心慌,没事没事,我又不是真的想怎么样,我只是想偷偷地吃他点儿豆腐而已,又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我暗自安慰自己道,再说了,就算我打算泡他,我也得先实地考察一下不是。
  手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竹管来,摸出那个装迷幻药的小瓶,灌了些进去,蘸了些口水,把窗纸润湿,把竹管轻轻地推进去,刚把嘴凑到上面,肩膀就被人猛拍了一下,这一下,吓得我猛吸一口凉气,从地上直直地拔了起来。
  “咳咳!咳咳!”紧接着一阵呛人的感觉差点让我背过气去,完了,迷幻药全被自己吸进了嘴里。
  我回头,看见那张帅脸正冷冷地看着我,不敢再花痴,强笑道:“好巧啊,遇到了,你住这间?啊,错了错了,我走错了。”说着便自己转身往自己屋里走,刚迈出一步就被他拉了回去,他的手就像一把铁钳子,抓得我肩膀彻骨地疼。
  “姑娘,大晚上的不睡觉,这是想干什么呢?”他冷冷地问。
  我干笑,“嘿嘿,嘿嘿,我失眠,给自己屋里吹点安眠香,呵呵,这回好了,自己都吃进去了,不用吹了,回去睡了,晚安。”
  他却不肯松手,我无奈,只得又冲他傻笑,完了,这回完了,一会儿还不得昏倒在这里啊。报应啊,报应啊,好好的学人家去采花!他不会一怒之下把我给灭了吧?
  “大侠,我实话说了吧,我是没有盘缠了,想到您屋里偷点钱财,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您就放了我吧,我头晕啊!”我一脸苦瓜相地说道。
  头还真有些晕,怎么还觉得有些热呢,这会儿穿得也不多啊。只觉得脸烧得厉害,月光下这么近距离地看帅哥,越看越帅啊!手只觉得发痒,真想去摸摸他啊,可是看他一脸的严肃,借我个胆我也不敢啊!
  “你吃的什么迷药?”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问道。
  “来,给你。我下次再也不敢了,你让我回去睡觉吧,我求你了,我吃了不少啊。”我赶紧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子递给他,他打开闻了闻,皱了皱眉,说道:“这哪里是什么迷药!”
  我闻言一惊,不是迷药?那掌柜的骗我,还是我拿错了,难不成拿成了泻药了?赶紧从怀里把另外的两个瓶子掏了出来看。
  “这上面明明写着‘女儿媚’,你不识字吗?”他拿着瓶子指着上面的一个小小的标签说道。
  天啊!我真的不识字啊!
  报应啊,报应啊,当初掌柜的告诉我上面都有标签,我知道自己不识字还专门问了,怎么现在就搞错了呢?“女儿媚”、“迷幻药”,倒;他奶奶的都是三个字!可这东西差得就远了啊!
  我看着面前这张俊美的脸,月光下看起来层次分明,是那么的有型!觉得口舌发干,四肢发软,小心肝跳得是“扑通扑通”的!
  不行,不行!总共就见了这帅哥两面,说什么也不能对他霸王硬上弓啊!不知道这春药药性大不大,会死人么?是求他把我绑在床上熬过去,还是干脆就把丁小仙请出来让他带我走路?
  他半眯着眼睛打量着我。
  “帅哥,你好有型啊!”我傻乎乎地笑着说,不是啊,我不是想说这个的啊!怎么了?身体不由自主地就往人家身上倚。完了,完了,不行了,我还是跑路吧,怎么召唤丁小仙来着?好像说的是一手指额……啊!手怎么会摸到人家脸上去了啊!
  “帅哥,你皮肤真好啊。”我已经缠到了他的身上,手捧着他的脸,越看越爱,忍不住就想把嘴凑上去。闭上眼,踮起脚来凑上去,没想到却亲了个空,正想睁开眼来看看,只觉得脚下一空,人已经被他举了起来,然后像个麻袋一样被他往肩上一扔,立刻大头朝下地趴在了他的肩膀上,脑袋“轰”的一声变两个大,这回可好,连思想斗争都没有了。
  “哇!你的腰好有型啊!这腰线……屁股……真翘……性感……真性感……和瑞奇?马丁有一拼啊!手感真好……”
  他怎么不说话呢?怎么肌肉这么紧啊,摸哪里都是硬邦邦的……
  “咚”的一声巨响,我觉得水从四面八方涌来,头一下子没入水中。一个打挺,条件反射般的挣扎着站起身来,透心的凉!立刻,脑袋清醒了过来,嗯?谁把姑奶奶扔水里了?
  我四周一扫望,正好看见他那张漆黑的脸。
  他也和我一起站在水里,水只及他的腰,却快到了我的胸,这就是差距啊!
  “泡清醒了?”他绷着脸问。
  我不好意思地点头,醒了,真的醒了,身上的燥热下去,更感觉到这河水刺骨的凉。他不再说话,转身就往岸上走去。
  “哎——你别走啊!”我大喊,他就跟没听见似的。
  “大侠,你救人救到底,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我急道。这大黑天的,又是荒郊野外的,我可不敢一个人在这里。
  “……”
  “大侠!我不认识回去的路啊!”
  “……”
  “大侠!我可是个女的啊!这里很不安全啊!”
  “……”
  “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啊!就丢我一个人在这里啊?”我大声骂道。
  终于,他停了下来,却没有转身,随手投了个东西过来,我急忙伸手去接,却没有接到,那东西一下子打到了我的身上,只觉得身上一痛,然后,我就发现自己出不了声了,也动不了地方了。
  这个小人!这个浑蛋!这个狗屁大侠!这个卑鄙无耻肮脏龌龊下流的家伙!我把我所知道的所有的骂人字眼全都安到了他的身上,可惜,骂不出声啊!“没声音,再好的戏也出不来。”
  于是,荒郊野外的一条小河里,我如同石像一般站在那里,水“哗哗”地从身边流过,蚊子如同轰炸机般在我身边盘旋……
  天快蒙蒙亮的时候,我从小河里爬了出来,当第一片彩霞出现在东方的天空时,我摸到了昨夜住宿的那家客栈……
  经过这种非人的待遇,我愣没有感冒,可见我的生命力是多么的顽强啊!我坐在床上捂着被子寻思道,隔壁的客房早就空了,不知道那酷男什么时候走的,这回倒好,偷鸡不成还把几瓶药都给弄丢了。
  我从床上爬下来,先把那酷哥放一放吧,承德那厮还在找我,我可不能在这个地方住下,再说我那蠢驴走得又那么慢,不知道还能不能跟上前面的迎亲队伍。直觉告诉我,离那队伍越近我就越安全!我又把那身婆子的衣服穿上,装扮起来,等到抹白粉的时候却发现白粉不多了,唉,还得花钱去买,这年头,哪儿都离不了钱啊。
  刚出门,正好看见昨晚的那个胡姓女子坐在前堂里吃早饭,看见我出来,她冲我招了招手。我不敢得罪她,只得过去坐下,她看了我两眼,突然低头笑了起来,笑得我一脑子的问号。
  “怎么了,胡姐姐?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我笑着问道。
  “东西倒是没有。”她刚说了两句,却又“咯咯”地笑了起来。
  “昨夜不错吧?看你这个样子,眼红嘴肿的,看来是上手了啊!”
  眼红嘴肿?眼红是因为没有睡好,嘴肿也是被蚊子咬的啊!这该死的蚊子,咬我身上还不算,它连我的嘴都没有放过啊,上下嘴唇各一口,倒公平。
  我没好气地看着她在那里笑得咯咯的。笑!笑!再笑你蛋都要下出来了!我暗骂道。
  吃过早饭,她就要上路去繁都,问我是否和她顺路,我当然是肯定而又惋惜地告诉她,我得去周国的京都,很可惜不能和她顺路了。送走了她,我赶紧找了个钱庄,把身上的金瓜子换了些铜钱背到包袱里,小包袱立马沉甸甸的了,还是这种感觉踏实啊。估计那女人也走远了,我也骑上我的小毛驴上路了,不知道是因为这驴吃得太饱了还是还惦记着昨天的那个馒头,这一路上倒是没有再啃点野草野花的,就是太窝囊,只要后面一来人,不管是车是马,这驴一定会极其主动地贴边给人家让路,有几次都恨不得让到路下面去。
  我照常打尖住店,也全靠了这毛驴争气,一直和前面的迎亲队伍保持着一天的路程,倒是顺利得很。虽然路上经常有三五个官差模样的人骑马而过,可是却从来没有找过我的麻烦,就这样一直走了七八天,到了一个大城——宛城。
  这宛城原本是周国的北方第一大城,却在上次和瓦勒的交战中被瓦勒人所占,直到现在还没有还给周国,所以现在应该算是瓦勒的属地了。随着人流进了城门,城里依旧热闹非凡,看来一年前的那场战争并没有给这座城市带来多大的损害。
  由于一直在赶路,姑奶奶我几乎从跑路以后就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这次好不容易到了个大城市,说什么也得尝尝这古代的美食。掂了掂包袱,又摸了摸怀里剩下的金瓜子,我一咬牙冲着一间装潢极其奢华的酒楼就去了,这级别在现代,怎么也得是五星级以上了吧?
  这饭馆气派了,连这跑堂的小二的气都粗,那站在店门口管“代客停车”的小弟,一看我这毛都要掉光的驴,很不情愿地从我手里接过了缰绳,往后院牵。一看他那德行,我气就上来了。
  “给奶奶我小心着点,我这毛驴模样虽然不济,可贵重着呢,它的毛要是掉一根,我和你没完!”我叉着腰骂道。
  那小二冲我一哈腰,道:“嘿嘿,大奶奶唉,您先别急,要不您先把您这驴身上的毛数数我再给您牵走,省得以后说不清楚,反正它身上的毛也不多,数数也能数个差不多!”
  嘿!这王八羔子!噎得我一下子差点没背过气去。他又冲我一哈腰,牵着驴就走了,剩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口,气得直发抖。
  我这儿刚想找个人撒撒气,街那边就走过来一个贵公子模样的人,修长的个子,一身月白的锦衣,金冠束发,在人群中甚是扎眼。我在心里暗赞一声,是个人物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