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冬冬      更新:2021-02-20 13:19      字数:4766
  “可你挨了打,还被送走了。”
  我哼笑道:“没那么可怜啦。我爹经常揍我,你这样文人家里长大的是不了解的,咱们武人之家,跌一跌,打一下,根本算不得什么。我被送去师父那修行,又不是被赶出家门。况且,我在山里的日子过得挺好的,比你可逍遥自在多了。”
  “那王府里的荣华富贵……”
  “那对我来说,真的如粪土了。”我望过去,直直望进封峥那双漆黑的眼睛里,“真的,你若过过那种日子,你就会发现,这世上泼天的财富,都比不过快乐二字。我日日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逍遥快活。我和师兄们一起上树摸鸟蛋,下河捞鱼,下地种菜,进山采药……”
  “你居然要做农活!”封峥显得十分惊愕。
  我哈哈笑道:“你真没见识。做农活又有什么不对的?世间万物,皆取自于大地,祖宗都是从土里长出来的。说近点的,我爹发迹前都还是个泥腿子呢。我们家富贵了也不过两代而已。做人不能忘本嘛。”
  封峥静静不语,只是一直注视着我。他这目光又和那夜草原突围时的不同,里面缱绻着,软软绵绵的,像是春天的柳条枝一样,轻轻从我心上拂过。
  我胸口一紧,急忙低下了头,继续绣着我那块帕子。
  封峥看着,轻笑了一声,“说的也是。我以前见你,你不是在遛马斗狗,就是穿着男装在茶楼喝茶听戏。只是没想到你还真的会绣花。”
  我脸上有点烫,“不会也可以学嘛。女孩子连花也不会绣,说出去也太丢人了。”
  封峥就没说话了,也继续擦剑去了。
  过了一会儿,我才说:“那个……你能去救我,我很感激的。”
  封峥低沉着声音说:“应该的。你是为了救公主才被他们捉了去的。”
  我其实也觉得自己那番举动挺伟大的,不免有点洋洋得意,嘴上却得说:“大局当前,这是义不容辞的事。”
  封峥半晌没说话,也不知道丫是被我这话感动了,还是被恶心到了。我也不知怎么的,不敢看他,只好低头继续绣那张帕子。
  时间静静过了一会儿,又像是过了很久。
  小金追着的那只粉蝶飞来飞去,最后停在了海棠树的花朵上。小金紧追不舍,跟着窜到了树上。海棠树枝干细,被它这么一摇,花瓣就和下雪似地纷纷扬扬地掉了下来,落得我和封峥两人一身。
  我抬头看着小金在树枝上摇摇晃晃的样子,不由哈地一笑,站起来把它从树上拎了下来。
  小金看着那只粉蝶飞远了,怪是不舍地呜了一声。我笑得越发开心了,转头去看封峥,只见封峥正看着我。几片花瓣从我们眼前飞过,在他的眼底迎下一抹清光。
  我心突然跳得有点厉害,张开嘴,也不知道说点什么,怔了怔,只好又笑了一下。
  “我娘很喜欢海棠话,院子里种了好几株。我出生在早春,海棠花落像下雨一样,所以我娘给我起名叫棠雨。其实我倒觉得,更像是雪吧。”
  封峥眼神一闪,低垂下眼帘。他拍了拍膝上的花瓣,说:“风凉了,进屋吧。”
  我“哦”了一声,抱着猫儿,呆呆地跟在他身后。
  第 28 章
  我和封峥在贝加城住了有五日,也不能再住下去了。一来两人都休养好了,二来公主的队伍也走得有点远了,再不追就怕追不上了。
  我这五天过得倒很是悠闲,每日逗逗猫,练一下剑,很快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倒很想去城里逛逛,领略一下风土人情,可惜身份有限制,不敢太猖狂。还有就是,手帕绣了不少,可惜没一张能看的,还把指头扎得满是窟窿。那些染血的帕子便被我随便一塞,被丫鬟收去丢了。
  后来有一次,封峥忽然对我说:“我总听你叫这家小姐作丫儿,你不是不喜欢她吗,怎么还叫得那么亲切?”
  我莫名其妙道:“她就叫这个名字,我不这么叫,又该怎么叫?”
  封峥露出一脸无奈的表情,“人家姑娘名叫瓜佳尔多?文雅。”
  “原来如此啊!”我噗地一声笑出来,“还真是叫什么不像什么!文雅姑娘成日说话做事都风风火火的,嗓门和她娘一样大。她都文雅了,那我也可以改名叫娴淑了。”
  封峥努力板着脸,可到后来也笑了,低声训斥我道:“当着别人的面可别这么没礼貌。”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老爱把我当小孩子,也就随他去好了。
  等到要走那日,文雅姑娘两眼泪水地送我们俩走,还硬塞了个香包给封峥。封峥勉强收了。瓜佳尔多大人特意准备了一辆马车、一匹马和两个衙役,一个驾车,一个跑腿。
  他本来还很热情地要送我一个丫鬟路上伺候的,给我婉言谢绝了。其实我也想骑马的,快得多,但是封峥非常反对,我只好作罢。
  这一路都在赶路,我又成天呆在马车里,十分枯燥无聊。倒是封峥,伤也才刚收口就骑马,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身体。
  我叫封峥和我一起乘马车,他还古板地要死,说:“男女有别,和你挤一个马车里,成何体统?”
  我便不再自讨没趣,干脆过着上车睡觉,下车吃饭,沿途的一切都交给几个男人去打点了。
  后来偶然听那两个衙役谈起我,居然感叹道:“这南梁的女子就是婉约得多,这么多日,天天呆马车里,硬是不让男人见一面。”
  另一个说:“你小子想得倒美。那姑娘也是官家的千金,能是寻常男子能随便看的吗?”
  我和封峥到了北梁第三大城洪升后,洪升的官府接待了我们,那两个贝加的衙役完成了任务,和我们道别后就回去了。
  封峥收到了蒙旭写来的信,同我说:“公主已经到达上阳,还有三天即可抵达京城了。我们接下来怕是要赶路,尽量在入京前和他们汇合。”
  我眼睛一亮,“那我可以骑马了?”
  封峥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我叫他们给你准备一套男装。你先同我发誓,一路老老实实跟着,不要又走散了。”
  我心里毛躁得很,心想你干吗不拿根绳子栓我腰上,把我牵着走。又想这封峥虽然不是我爹的亲儿子,可他这爱操心、爱管闲事的德性真和我爹如出一辙。
  不过接下来我们两人,一人一匹马,一把长剑,白日赶路,夜晚借宿民家,倒颇有点行走江湖的味道。
  要知道我这人也没啥大追求,又兼小时候听我师父说江湖故事听多了,成日不想发财,也不想嫁人,却希望能做一代女侠。有那么几个仰慕者,事迹能被编进说书人的故事里,倒也不枉此生了。
  我和封峥这一路假扮兄妹,号称去京城走亲戚。我们往东走来,牧场是越来越小,到处都是大片的麦田,又值春耕时节,田里随处可见忙碌着的农民。
  我同封峥说:“只看这景象,还真像回了南梁一样了。”
  封峥眼神深沉,“北梁这些年来,农耕大为发达,也难怪他们国力昌盛了许多了。”
  “明明都是草原牧民,怎么想到种田的?收益好吗?”
  “不清楚了。”封峥也有不知道的时候。
  北梁百姓也十分纯朴好客,并不介意我们俩是南人,招待得十分周到。
  我吃饱喝足,便和那家大妈拉家常,问:“你们是种田还是放牧呀?”
  大妈一边补衣服,一边用不甚流利的汉话说:“主要是种田啦。我爹娘那辈都还是放牧为生的,后来人渐渐多了,牧场不够,人也吃不饱。咱们国师出了主意,不知道怎么地弄来了可以产很多麦子的种子,秋天大丰收,即使种田也就不会饿肚子了。”
  第 29 章
  我和封峥对视了一眼。我又说:“那你们这国师可厉害了。”
  “可不是吗?”大妈显得十分得意,“大国师那可是神仙之子啊,是可以和上天的神说话的。托他的福呀,我们日子比以前好多了。你看我们家西厢的那三间房,就是后来新盖的,到时候给我儿娶媳妇的。”
  大妈又同我们说了些他们国师的奇人异事,什么往地上一指,挖出来就有水呀,什么医术绝世,能活死人肉白骨啊,总之是越来越玄乎。
  我本来还一本正经地,听到后面便把她的话当笑话了,又问:“你们国师这么能干,不知道能否娶亲。怕是全北梁的姑娘都想嫁他吧。”
  大妈哈哈一笑,道:“姑娘,我们国师是女的。”
  “女的?”我大吃一惊。
  大妈笑道:“虽然模样都没见过,但听说可是个绝世美人呢。成亲自然是可以的,所以不知道多少男儿上门求亲呢。”
  “她还没嫁人?还很年轻咯?”
  “上任国师已经去世,继任的是她女儿,也就二十多岁一个大姑娘。咱们小老百姓是没这福分得见她模样的了,倒是听说皇帝喜欢她的紧呀。”
  后来赶路的时候我就和封峥说:“这事还真麻烦。北梁皇帝本来的老婆孩子就够多了,现在还喜欢这个天仙般的国师。嘉月入了宫,日子还真不好过。”
  封峥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发愁的,“这本就是一场政治联姻。像我们这样的人,嫁娶首先要看家世是否相当,又要听从长辈调遣,又有几个能和自己心爱之人结为夫妻的呢?痴心妄想罢了。”
  我看着他英俊的侧脸,心跳有点快。
  痴心妄想,是吗?
  大概真的是不过如此。
  我换了话题,说:“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大成就。听起来似乎真是神人。可惜我们的前国师英年早逝。我听我师父说,那也是个能呼风唤雨的能人。我师父一直以未能和他见一面为憾。”
  封峥眼角带着笑意,“你跟着你师父修行了十年,可学会了点呼风唤雨的本事?”
  我自嘲般哈哈大笑起来,“呼风唤雨不行,算命看风水还凑合。怎么样,要我为你算一卦不?”
  封峥不理我,一抽鞭子跑到前面去了。
  我追上去,逗他道:“我早看出你此生情路坎坷,命中有大劫,十分凶险哦。你最好跟着我回山里拜我师父为师,潜心修行,必成大果……喂,跑那么快做什么?你做不做道士呀?很好玩的……”
  我和封峥时间算得准,三天后,果真就在上阳城郊赶上了正准备进城的公主。
  嘉月见了我,显得十分的欢喜,眼睛都还有情真意切的泪水。她虽然娇纵了点,但是人很单纯。我对她好,舍身救了她性命,她便也对我好。过去种种纠葛,便让它们如过眼云烟了。
  嘉月拉着我的手,担惊受怕地说:“那夜你突围之后,突袭我们的贼子也跟着走了。我本以为你们会绕一圈就回来,哪里想到你和大队走失了。蒙统领他们后来碰上了赶回来的侍卫和你的侍女,却没见着你,大家都吓坏了。”
  我回想起那夜的情形,也觉得后怕。好在看到夏荷没有事,我也放心了。
  夏荷说,那晚我和他们走散后,他们被贼人追上,双方厮杀了起来。她和几个侍卫快马一步绕到了贼人身后,见他们没发觉,又赶紧回了营。
  蒙旭他们把我被掳的事封锁得相当严密,只对外说走散了一个宫女,又找回来了。我不在的几日里,夏荷就穿着我的衣服假扮我,天天坐在车里不出来。关外风大,女子戴着纱帽,别人也认不出来。
  我如今回来了,嘉月放心了,夏荷也不用继续扮我了,蒙旭也免责了,大家都高兴。于是为了表示庆祝,当晚我们几个有头有面的人做一起聚餐,一人一个小锅,吃涮羊肉。
  嘉月经历了这么一次大事,似乎长大了点,说话做事里少了一些扭捏。表现在吃饭上,就是她这回自己知道动筷子夹肉,也不嫌弃羊肉的臊味了。
  我们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说了一下我被掳后发生的一些事。说到莫桑,我心情立刻低落了下来。
  我逃脱有八、九日了,这一路我也刻意在客栈和茶馆里打听,却没有听到半点和富查尔有关的消息。莫桑究竟是被抓回去了,还是被他哥徇私杀了,我真是无从得知。
  只是有时候闭上眼睛,我就又回忆起分别的那幕。他潇洒地站在水边,朝我笑着,一身不羁,然后被身后涌上来的火光吞没。
  我在心里已把他当成了朋友,舍下朋友逃走,非君子所为。虽然那情形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可我没办法放下不去想。
  有人碰了一下我的杯子。我转头看,是蒙旭。
  他低声问:“你是见到了富查尔的大汗了?”
  我点点头。
  “他看上去怎么样?”
  我撇嘴,“快要断气的样子。”
  蒙旭皱了皱眉,“线人说,这老贼重病也有半年了。次次都以为他要断气了,偏偏他又能及时吸一口气回来。”
  我笑,“老贼嘛,老而不死是为贼。”
  蒙旭看了看我,说:“他只有两个儿子成年的儿子还活着,就是阿穆罕和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