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作者:
博搏 更新:2021-02-17 02:35 字数:4693
讨论今天天气如何年底朝廷是不是会发双薪……这也就罢了,隔壁居然还是个卖棺材的,真是好难不把人吓死。
我们正在发愁,房门却被轻轻叩了两声,从敲门风格就能判断是谁,我磨磨蹭蹭地去开门,走到一半突然想到问题其实可以解决了,加快脚步一把拉开门闩,慕言就站在门口,目光放在我身后,打量了一圈收回来看着我:“这是在做什么?”我瞟了他眼,咬着唇角别开脸:“给你个机会戴罪立功要不要?”他坦然摇头:“不要。”我噎了噎,急得瞪他:“主动和你冰释前嫌了你还不要,必须要!”他叹口气:“好吧,我要。”
有慕言守着,小黑屋就不是寻常小黑屋,升华成密室了,我很放心。
起弦之时,看到莺哥震了一下,发丝做成的琴弦寄托了容垣关于她的大部分神识,那些过往她不仅可以看到,还会知道容垣心中是如何想,当然,奏出这暮景的我也能知道。
半空中,渐渐出现的是郑宫里昭宁西殿那一夜新婚,殿外梨花飘雪,瘦樱依约,从前我们看到故事的一面,却不知另一面,直到这一刻,它终于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露出要逐渐明朗的模样,而所能看到的容垣的故事,一切始于他第一眼见到莺哥。
第一眼见到莺哥,容垣并不知道喜床旁弯腰逗弄雪豹的紫衣女子不是他要娶的姑娘。这没什么可说,他对锦雀的印象其实寡淡,猎场上也没怎么细看,只记得她将受伤的小雪豹递给自己时手在发抖。修长细白的手,没有刀剑磨出的硬茧,不会是处心积虑的刺客。遑论莺哥和锦雀长了一副面孔,就算样貌完全不同他也未必分辨得出。之所以要娶锦雀,不过是隐世王太后听信巫祝的进言,认为围猎那日他会遇到个命中注定要有所牵扯的姑娘。而直到新婚这一夜,隔着半个昭宁西殿,他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将要成为他如夫人的女子。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浓黑的眸子,烛光下眼波荡漾得温软,却隐隐带着股冷意,如同晚宴上那道冰凌做的酥山,浇在外头的桂花酸梅汤让整道菜看上去热气腾腾,刨开来却是冰冻三尺。
他握住她的手,看到她眼中一闪即逝的慌乱,想她心中必然害怕,可即便害怕也一幅镇定模样,身体僵硬着是抗拒的意思,手上却没有半分挣扎,强装得温柔顺从,却不知真正自得温柔顺从不是镇定接受,是将所有的不安害怕都表现给眼前的人晓得。身为一国之君,他见过的女子虽不多也不少,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由表及里产生巨大矛盾的姑娘,吻上她的唇时,也是大大地睁着双眼。那是双漂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时尤其地黑。然后,他看见这双眼睛里慢慢浮起一层水雾。他离开她,手指却像是有意识地抚上她的眼,触到一丝水泽。她哭了。
她哭了。这很好。他有一刹那觉得自己喜欢看到她这个模样,就像失掉油彩遮掩的戏子的脸,那些悲欢离合真切地表露出来。她眼角红得厉害,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竞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
密探不是白养着玩儿,这件事到底如何很快就弄明白。结果如人所料,原来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杀手十三月。他想起自己的侄儿,做事最细致稳重,怎么会不晓得纸包不住火。
拼着欺君之罪也不愿将真正的锦雀送进来,必然是心中至爱。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们最忌讳和臣下抢两样东西,一样是财富,一样是女人。如果臣下不幸是断袖,还不能抢男人。他漫不经心从书卷中抬头,扫了眼跪在地上的侍卫:“今日,孤什么也没有听到。”年轻的侍卫老实地埋了头:“陛下说得是,属下今日什么也没有禀报。”他点点头,示意他下去,却在小侍卫退到门口时又叫住他:“你刚才说,容浔是怎么除掉她身上做杀手时留下的那些疤痕的?”小侍卫顿了顿,面露不忍:“换皮。”手中的茶水不小心洒上书卷,他低头看到红色的批注被水渍润开,想,那时候,她一定很疼。
这一夜,批完案前累积的文书,已近三更。他没什么睡意,沿着裕景园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宁殿。偌大一个东殿杳无人迹,显得冷清,西殿殿门前种了两株樱树,一个小内监窝在树下打盹。殿中微有灯影,他缓缓走过去,在五步外停住,惊醒的小内监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个角度,已能透过未关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盏燃得小小的竹木灯下,手中半举了只孔雀毛花毽子,对着灯一边旋转—边好奇打量。这样的毽子,哪个女孩子年少时没有过几只,即便不是用孔雀毛扎的,取乐方式总是一样,没什么可稀奇。
可她握着那毽子,仿佛它是多么罕见又珍贵的东西,静静看了半晌,猛地将它抛高,衣袖将灯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时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将腿轻轻一抬,五颜六色的孔雀毛荡起一个由低到高的弧线,稳稳地直要飞上房梁,她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忽然扬出一抹笑,乍看竞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头,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转身欲背对着以脚后跟接住,可啪的一声,下坠的毽子竞落歪了。他看她讶然回头,睁大眼睛紧紧瞪着地上,表情严肃得让人啼笑皆非,瞪了一会儿,动唇唤了侍女。他耳力极好,隐在樱树的阴影下,听她冷声吩咐:“这个东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说,不要了?”她转身迈进内室:“扔了,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它。”
殿中竹木灯很快熄灭,耳边浮现出白日里听到的莺哥的过去,她怎样被养大,怎样学会杀人,怎样踩着刀锋活到二十岁,怎样得来身上的伤,怎样被容浔放弃,又是怎样被当做妹妹的替身送进他的王宫里。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却觉得方才微灯下游走翩飞得似只紫蝶的莺哥,容貌丽得惊人。淡淡嘱咐小内监几句,他转身沿着原路返回,—路秋风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弃掉她的容浔真傻,可他放弃掉她,将她送进王宫来,却成全了自己,这真是缘分,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冷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何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后种种,便如早先所见莺哥的那些梦境。容垣问她可知晓什么是君王之爱,她回答他君王大爱,爱在天下,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他却不能认同,想那怎能算是爱,只不过是君王天生该对百姓尽的职责罢了。那些只懂得所谓大爱的君主,他同他们不一样。高处不胜寒,他看到她,便想到应该要有人同他做伴,那个位置三个人太拥挤,一个人太孤单,他只想要唯一的那个人,那个人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曾经是个杀手,误打误撞嫁给了他。他知道她想离开,千方百计将她留下来,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么他都能给。他也知道,她心上结了层厚厚的冰壳,即便给她自由,她也不能快乐,那些严酷纠结的过往,让她连该怎样真心地哭出来笑出来都不晓得。这个人,他想要好好地珍惜她。她应该快乐无忧,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让他放在手心里,拢起手指小心翼翼对待。
可他算好一切,唯独漏掉命运。在计划中她应是与他长相守,他会保护她,就像在乱世里保护他脚下的每一寸国土,而百年之后他们要躺在同一副棺椁里,即使在漆黑的陵寝,彼此也不会寂寞。
但那一日命运降临,让他看到自己的一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长,说什么百年之后,全是痴妄。
容垣非是足月而生,幼时曾百病缠身,老郑侯请来当世名医,大多估言小公子若是细心调理,约摸能活过十八岁,若是想活得更长久,只有向上天请寿。老郑侯没了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干脆送他去学刀,妄图以此强身健体。也是机缘巧合,在修习刀术的师父那儿,让他遇到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药圣百里越,不知用什么办法,竟冶好自小纠缠他的病根。从此,整个郑王室将百里越奉为上宾。
自老郑侯薨逝,他与百里越八年未见,再见时是莺哥被封为紫月夫人这年年底。忘年至交多年重逢,面色凝重的百里越第一句话却是:“陛下近一年来,可曾中过什么毒?”
到这一步,他才晓得去年除夕夜制服那只发狂的雪豹时所受的毒虽不是什么大毒,可唯独对他是致命的。百里越当年为冶他的病,用了许多毒物炼药,万物相生相克,服了那些药,这一生便绝不能再碰三样东西——子葵云英、霜暮菊、冬惑草。传说九州大陆冬惑草早巳绝迹,天下人不知其形为何、性为何,可那雪豹爪子上所淬的毒药里,却含了不少冬惑草。
御锦园寒意涔涔,溶月宫在枯树掩映中露出一个翘角,他望羞那个方向,半晌,缓缓问面前的百里越:“孤还能活多久?”
“大约再过三个月,陛下会开始呕血,一年后…”
“一年后?”
“……呕血而亡。”
他脸色发白,声音却仍是平静:“连先生也没有办法了吗?”
百里越是药圣,不是神。冬惑草溶进他体内近一年,要化解已无可能。他第一次自欺欺人,希望从未出过错的百里这次能出错,他并未中什么夏惑冬惑,只是一场虚惊。可直到三月后,在批阅文书时毫无征兆地呕出一口血,他才相信这所谓的命运。他性子偏冷,从懂事起喜怒就不形于二色,这一夜却发了天大的脾气,将书房砸得干干净净。但事已至此,所有一切不能不从头计较。
十日后,借欺君之名,他将莺哥锁进庭华山思过,次日即拟定讣文昭告天下,称紫月夫人病逝。百里越与他对弈,执起一枚白子,道:“到最后那一日,陛下想起今日,必定而悔。”
可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他想,待他归天后,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殉葬,另一条是孤老深宫。假如让她选择,依她的性子必定刀自刎在自己床前,她看上去那么复杂,却实在是简单,爱上一个人便是誓死相随,而假如那一夜他见她时妄心不起,她是否就能活得更好一些。他锁她十年,庭华山与世隔绝,十年之后,她会忘了他,即便青春不在,还可以自由地过她从前想过的生活。而该将郑国交到何人手中,怎样交到那人手中,他自有斟酌。
不几日,宫中传出红珠夫人有孕的消息,说是由药圣百里越亲自诊脉,诊出是个男婴。
红珠夫人有孕是真的,却不是他的,他已两年多不曾见过红珠,那孩子是她同侍卫私通所得。由百里越诊脉是真的,他亲自带着药圣前去芳竹苑,红珠跪在地上吓得发抖,那侍卫被活生生处死在她眼前。传闻中前两句全是真的,但诊出是个男婴却是漫天胡扯,纵然百里越医术通天,也绝无可能搞清楚—个未成形的胎儿到底是男是女,但因是神医金口玉言,大家只好深信不疑。而这就足够了。他只是要让朝野上下都晓得,他将要有个继承人,待他身死后,即郑侯位的将不再是容浔。特别是要让容浔晓得。
百里越斟酌道:“这本是你们郑国的事,同我毫不相干,但你既然早已打算要将王位传给容浔了,怎么又安排这么一出逼着他来篡位夺宫?”他端起石桌上的茶盏,容色淡淡:“倘若孤能长命百岁,又倘若紫月能诞下孤的子嗣,你以为,容浔会忍到几时来反孤?容浔有治国之才,却野心勃勃,养着他,如同养一头猛虎,孤以为有足够时日磨掉他的利牙,如今,”他眉心徽皱,嫌烫地轻哼了一声,将茶盏重放回石桌:“孤将王位传给他,难不成,还要将紫月也送回给他,”他耍了心机,他知道容浔对莺哥有情,十年后的事他已不能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