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节
作者:击水三千      更新:2021-02-20 10:44      字数: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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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蝶本也出身官家,却因长辈获罪,全家女眷发卖为奴,一夕之间,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就成了别人家的奴婢!
  “是彩蝶姐姐想岔了。”紫砚却是摇头,“彩蝶姐姐不知,二爷当初来府中时,已经是记事的年纪,却被老族长做主,送到府里来;这十多年了,二爷已是看着公爷和老夫人跟亲爹娘一般,却又要很快被送回去——”
  话说出口,似是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吓得忙捂住嘴。
  “什么送回去?”彩蝶站住脚,认真的瞧着紫砚,“你方才所说,到底是何意?”
  “没有。”眼看前面已是安钧之的院子,紫砚一溜小跑的就往里冲,“我去把点心拿来,姐姐——”
  却被彩蝶扯住衣袖,厉声道:
  “紫砚,你若是不把方才的话说清楚,信不信我现在就去把你方才所言全说与老夫人听!”
  紫砚小脸吓得惨白,忙把彩蝶拉到屋里:
  “好姐姐,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乱说了!”
  彩蝶冷哼一声,作势要走,紫砚吓得忙扯住胳膊:
  “好姐姐,你莫要恼,我跟你说便是,你只切记,莫要告诉旁人!”
  见彩蝶点头,紫砚只得道:
  “姐姐终日在老夫人面前,怕是不知道,咱们后院,来了一位神秘的贵人。”
  犹豫了半晌终道:
  “听别人说,好像是主子在外面生的儿子——”
  啊?此言一出,便是彩蝶也大吃一惊。忽然忆起,方才二爷眉宇间抹不去的愁绪,顿时心疼无比。
  捧着点心行至院中,远远的正瞧见安钧之独自站在凉亭中的落寞身影,彩蝶心里一颤,咬了下嘴唇,终于还是快步走过去,低低道:
  “天冷风大,二爷切记珍重。但有差遣,便让紫砚告诉彩蝶……”
  安钧之转身,瞧着彩蝶逐渐远去的背影,慢慢垂下眼睛:方才去给爹爹请安,这次倒是没吃闭门羹,可自己心里,却是更加不舒服——老爷子那般性情,什么时候做过因私废公之事?可自己却听老爷子身边的小厮言讲,说是老爷子今日已告假不去上朝!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定是为了安武昨日护送回来的神秘人!
  而且接下来,听说李奇来了,老爷子竟是丢下自己,马上迎了出去——李奇再是容府客卿,可也不过是个医者罢了,怎么能当得起老爷子这般礼遇?说到底,还不是和那个传言中的私生子有关!
  其实这一点,倒是安钧之冤枉了安云烈。
  这之前李奇也曾到府诊脉,老公爷一般是让安武代为迎接,而这次,已经得安武回报,说是容家公子会假扮药童一同过来。自然即便是容家公子的身份,也当不起安云烈亲自迎接,只是安武还说的明白,阿逊的醒来,怕是要完全仰赖霁云一人。安云烈救孙心切,听说李奇携霁云到来,自是亲自接了出来。
  “李奇见过公爷。”没想到安云烈亲自接了出来,李奇先是一惊,随即了然。
  霁云也忙上前见礼:
  “云开见过公爷。”
  却被安云烈一把搀住:
  “贤,阿开免礼,快起来吧。”
  待霁云起身,安云烈细细打量,忍不住赞叹,果然不愧是容氏子,生的一副好相貌!竟是龙章凤姿,小小年纪,却是端严大气,颇有乃父之风。
  却转而想到自己孙儿,又想起丹东时匆匆一面,自己再料不到那俊美少年竟是自己亲孙儿。现在细细回想起来,那双眼睛,可不同样酷肖铮之?
  “公爷莫伤心。”霁云也明白老公爷的心思,看安云烈如此在意阿逊,也很是欣慰。阿逊生来孤苦,那谢府又是虎狼之地,自来便少温情,现在有老公爷这般全力维护,阿逊也算是有所依靠了!
  “阿逊他不是无福之人,现在又有了老公爷这般亲人,阿开相信,他一定可以早日醒来。”
  三人匆匆往后院而去。
  阿逊的居所与在方府时自是大大不同,老公爷每每想到这十几年来,孙儿流落在外,就心疼不已,虽是性喜俭朴,却是把阿逊的房间装饰的舒适之极。
  只是那床铺虽甚是绵软,躺在上面的阿逊却是无知无觉,宛若一个死人相仿。
  “阿逊——”看到床铺上的人,霁云只觉鼻子发酸,忙上前一把握住阿逊的手。
  阿逊身体剧烈的抖动了一下,眼皮下眼珠也骨囵囵转动起来。
  安云烈神情震惊至极——已经听安武说过,孙儿好像和容府公子关系匪浅,这许多人中,独独对阿开有所反应,现在见着,竟是果然如此。
  孙儿这个样子,是不是意味着,很快,就会醒来?
  刚要上前,却被李奇拦住,微微摇了摇头。
  安云烈恍然,忙站住脚,和李奇一起悄悄退了出去。
  “阿逊——”霁云拿起阿逊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泪水一点点溢出,漫过阿逊的手背。
  “你知道是我,对不对?你一直躺在这里,知不知道,我真的,很难过……阿逊,你快些醒来,好不好?”
  这般说着,泪水更是汹涌而出。
  “傻瓜,你哭的,好丑——”
  脸上突然一凉,粗粝的指腹擦过脸颊,有些微的痛感。
  霁云一下张大嘴巴,不敢置信的抬头,泪眼朦胧中,阿逊正定定的瞧着自己,眼中是全然的怜惜:
  “云儿,让我,抱一下……”
  霁云呆呆的俯身,任阿逊圈住自己。半晌才意识到什么,慢慢道:
  “我不是做梦吧,阿逊,你真的醒了?”
  门同时哐当一声被推开,安云烈大踏步来至床前,已是老泪纵横。
  87继后有人
  没想到突然有人闯进来;阿逊一惊,一手圈住霁云;另一手用力拍向旁边的桌子,桌子上的碗碟顿时如同长了眼般;朝着李奇和安云烈就砸了过去。
  饶是安云烈反应奇快,也只来得及托住李奇的腰;一起退出门外。
  “阿逊——”霁云吓了一跳;忙抱住阿逊的手;急急道;“莫要再动,是老公爷和李伯伯。”
  “老公爷?”阿逊声音低哑;凌厉的神情虽暂时缓和,却仍很是不愉,什么老公爷,和自己有何相干?自己好不容易能抱到云儿,却偏要跑进来打扰,委实可厌。
  “哈哈哈——”安云烈瞧着惊魂未定的李奇,忽然仰天大笑——安家本就尚武,安云烈最瞧不起的便是那些文人书生的迂腐样子,偏嗣子安钧之喜文厌武,安云烈每每想起逝去的爱子,便不由黯然神伤,却没想到孙儿甫一醒来,便展现出如此不凡身手,顿时老怀大慰。
  李奇定了定神,冲安云烈一拱手:
  “恭喜公爷,后继有人啊!”心里也着实赞扬,不愧是安家之后,果然都是练武奇才!
  后继有人?阿逊也明显听到了这一句话,神情微微一怔。
  李奇帮阿逊诊脉已毕,冲安云烈点点头,又瞧了一眼霁云,低声道:
  “公子,天霭谷的药方我已经参详过,只是老夫以为,还需再添加两味,不如我们出去斟酌一番。”
  霁云明白李奇的意思,自是同意,悄悄捏了下阿逊的手:
  “阿逊,我去去就来。”
  又冲安云烈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离开房间。
  “孩子——”安云烈定定瞧着床上的阿逊,似是唯恐自己一眨眼,人就会从眼前消失。
  房门已经关上,阿逊不得不收回胶着在霁云身上的眼光。淡然的打量了那所谓的老公爷,神情渐渐疑惑,竟然是丹东客栈中的那位老人:
  “你是,客栈中的,那位老伯——”
  “好孩子,你果然还记得我。”安云烈内心酸楚,已然确知,这少年果然如安武所言,正是客栈中偶遇的那个谢弥逊。那日见时,自己只纯然好奇,曾经声名狼藉的谢家纨绔,本人却是和传闻大相径庭,再没想到,他竟是自己的孙儿。
  若是自己早知道这一点,有安家护着,孙儿又如何会受这许多苦楚?当日俊美如骄阳的少年,现在脸上则是遍布疤痕,让人不忍卒睹……
  “孩子,我,是你的爷爷啊!”安云烈起身,一把扯开衣襟,露出布满伤疤的紫铜色胸膛,伸手拿了盆水朝着□的胸膛淋下,很快,一匹汗珠四溅昂首奔驰的红色骏马胎记,在老人胸膛上显露出来。
  此种胎记,乃是安家嫡脉所独有,其他族人,则要么模糊不清,要么仅得马身体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何,那日安武救回昏死在河滩上的阿逊时,安云烈一眼便认定阿逊便是自己的孙儿的原因。
  阿逊却是垂下眼角,神情淡然:
  “不过一个胎记,又如何能做的了准?亲人什么的,还是不要乱认的好。”
  亲人吗?三岁之前,那个弱小的,只知道对着蛛网遍布的房间内甚至会啃咬自己脚趾的老鼠哭泣不止的谢弥逊,或许需要,现在的自己,只要有云儿就已经够了。
  谢家那样的亲人,自己还是不要也罢。
  没想到阿逊竟是这般漠然,安云烈愣怔之余,却又了然,忽然抬手勾出阿逊脖子下的玉玦: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当年,我亲手给你爹爹铮之戴上的……我之所以,会认定你是我的孙儿,除了那胎记外,还有这块玉玦。”
  说着不待阿逊反应,解下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另外一块模样相似的玉玦,一拨一按,两块玉玦瞬时成为一个完整的玉佩,玉佩的中间赫然是一个龙飞凤舞的“安”字。
  小心的把完整的玉佩放回阿逊胸前,安云烈声音哽咽:“臭小子,现在,你还敢说,你不是我安云烈的孙儿吗?”
  “阿逊,”看着安云烈黯然离去的身影,霁云蹲□子,伏在阿逊膝前,仰头瞧着阿逊道,“你莫要如此固执,难道你看不出,老公爷心里,真的很重视你啊。”
  阿逊握住霁云的手,淡然道:“我不是已经承认他是我爷爷了吗?”
  但承认是一回事,从心里认可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却是另一回事。
  霁云双手合拢,把阿逊冰冷的手指包了起来,神情很是心疼:
  “阿逊,我只是不想你错过什么。就如同我,我曾经误会爹爹,那般,对他,可是到最后,我终于知道,其实这世上,爹爹才是最爱我的人……”
  却已经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阿逊没说话,下巴搁在霁云的头上,鼻翼间全是霁云特有的气息:
  “云儿,推我去外面走走吧。躺了这么多天,骨头都要烂掉了。”
  这般撒娇的语气,明摆着是不想自己再说下去。
  霁云顿时哭笑不得,回身拿了手炉让阿逊抱着,又拿了件火红色的狐狸毛斗篷,阿逊忙伸手去接,霁云却往后一退:
  “莫要动,身上那么多伤口,抻着了可怎么好。”
  口里说着,一手按在霁云的肩上,另一手轻轻撩起阿逊的头发,帮阿逊把斗篷披好,又绕到前面,手从阿逊颈间伸过去,顺好两根丝绦。
  霁云神情专注里又流露出不自觉的温柔,甚至垂下的一缕刘海不时蹭一下阿逊的额头。那段弧度优美白皙的颈子更是在阿逊眼前晃来晃去。
  阿逊眼睛跟着霁云滴溜溜转,眼中笑意越来越浓,全身慢慢放松,如一只温顺的大型犬科动物,乖乖的靠在轮椅上,任霁云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
  正是二月天气,虽是有些倒春寒,水边的柳枝却还是显露出些许绿意,霁云推着阿逊慢慢来至一处凉亭,明媚的春阳透过金色的琉璃瓦铺满了整个亭子。
  “咦,那是什么?”却是应和着阳光,阿逊的脖颈间隐隐显出一团绿意。
  阿逊抬手拉出那枚玉佩,刚要说什么,手却忽然抱住霁云的腰往自己怀里一带,抬头瞧向亭子对面的一丛灌木,厉声道:
  “谁在那里?”
  话音刚落,一个俏丽女子的身形慌慌张张的从灌木丛后转了出来,跪在地上就开始磕头:
  “奴婢方才遗失了手帕,只顾着寻找,不提防冲撞了贵人,还请贵人恕罪。”
  阿逊却是皱了下眉头,虽是重伤后感知力降低,却仍能感觉到方才突然而来的两簇带着敌意的窥伺眼神。当下冷声道:
  “抬起头来。”
  那丫鬟缓缓抬起头来,却在看清阿逊的模样时,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神情惊恐不已:
  “啊!鬼啊!”
  却迅疾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翻身跪倒,竟是磕头如捣蒜:
  “贵人饶命啊!”
  “鬼?”阿逊愣了下,下意识的抚向自己脸颊,是说自己吗?
  “云儿,我的脸,怎么了?”
  霁云心里大恸,手指慢慢抚向阿逊的脸庞,只觉手指被那一道道疤痕烫的生疼:
  “有,很多疤——”
  阿逊慢慢抬手,盖住了霁云的手,只觉手指触到的地方,果然凸凹不平,一下怔住,下意识的就想去盖住霁云的眼——这么丑,不要吓到云儿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