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节
作者:精灵王      更新:2021-02-20 07:40      字数:4730
  童言无忌,博君一笑,“这倒是,不仅能穿上,穿上去一定非常漂亮,回去爷爷就给你寄一套小婚纱来,再给你琛哥哥做一套小西装,你跟元琛哥哥先一起当花童,等你们长大了,再穿大婚纱和大西装,好不好?”
  “……”老头好狡猾!
  那边顾元琛笑的一脸得意,“我也要当花童,我也要当花童,”小胖墩闹了起来,“我跟妹妹一起当花童,元琛哥哥太高,跟妹妹不搭的,”
  夏沅憋笑憋的肚子都打筋,原来小表哥还有这么二货的时候!
  “顾老头,想拐我孙女,也看我这些孙子们答不答应,”爷爷指指旁边那桌的夏淙和夏泽,两人同声答,“不答应,”声音响彻,充满力量。
  夏沅抿嘴笑的像个小狐狸,顾元琛亦勾着笑,这是冷笑。
  “小儿女的事情现在说早了,倒酒吧,还等着呢?”柳七爷是个好酒的,这会馋就馋的厉害。
  “还没说你呢?昨个临阵脱逃,先自罚三杯,”
  罚酒是他最爱啊,别说三杯,三十杯也能喝下,推辞都没,就直接干了,“入口柔,一线喉,好药酒,真是好药酒,你泡的?不像,真不像,”他家里也泡了好几种动植物酒,一直觉得自己药酒手艺还成,喝了这酒,倒觉得自家药酒的药性还是淡了,尤其连喝三杯,效果十分明显,胃里暖暖的,不像其他酒,入口辣,辣的辛人!
  夏沅一听乐了,这不是著名药酒广告的广告词么?
  夏爷爷呵呵笑,“老三孝敬的药酒,他一战友给的,专治风湿腰腿关节痛,据说是家里的祖传方子,不外传,去年匀了一瓶给我,我喝着不错,今年多买了点,拿出来让你们尝尝,”这酒就是家里自泡的药酒,被儿子滴了几滴培元酒在里面,味道和药效立马就上来了,真不错,只用几滴就能稀释一大瓶好几升的药酒,一杯解乏,二杯培元,三杯就能减缓多年的隐疾,连喝几个月,隐疾不仅能完全治好,身体也能恢复成壮年时期,仙人的东西果然神奇。
  不是他大方,只是有儿子和大孙女的供应,他以后的精神状态肯定越来越好,都是多年的老友,谁不知道谁啊,与其到时候撒谎骗人,还不如现在就透个风出去,而且在座的都是多年的好友,也都是一身的病痛,能让他们得点益处也是好的,更何况他想了,如果儿子坚持在这儿修仙,没准还有用得着这些人的地方,先给点甜头,甜甜嘴儿!
  “再来一杯,”柳七爷将杯子递了过去。
  “这是药酒,每天三杯,多了不行,”
  “这个夏老头,刚说你大方,你这就小气起来,不给喝你就藏着点,把人酒瘾勾起来算怎么回事,”柳七爷激他道。
  夏爷爷不受激,摇摇头让夏沅跃过他的杯子,给其他人倒满,“都尝尝,三杯啊,”
  “宁子是个孝顺的,这酒真不错,一入口就知道跟咱们之前喝的不是一个档次,有多的没,匀我一瓶,”小胖墩的爷爷柳六爷说道。
  “我们也要,”二伯母的老爹柳八爷和柳七爷同声说道,不愧是堂兄弟,这和声够齐的啊!
  “他们都有了,我的那份也少不了,”顾爷爷慢悠悠地品完杯中酒,慢悠悠地说道。
  夏爷爷捋着胡子,呵呵笑道,“倒是能灌出几瓶,回头给你们一人带一瓶回头,每天三杯,切莫贪杯,这药性大的很,多了无益,”
  “知道了,”
  夏鹤宁没喝,一来他下午要‘赶’车,二来稀释过的培元酒哪有原汁原味的好!
  大家也没闹他喝。
  一圈酒每人三杯端完后,两人就回自己那桌吃饭了,剩下的就是他们自斟了,家里人多,堂屋坐不下,就在院子里摆了桌子,男人一桌,女人一桌,因为孩子多,还专门给孩子摆了一桌,没有灵米饭,也没有米糕,夏沅给自己倒了杯灵蜂蜜水一边吃菜一边喝水,颇享受,当然也给几个兄长倒了杯稀释度很低的蜂蜜水。
  “奶奶,我还要喝水,”小哥夏泽先喝了一口,咂巴嘴,似乎觉得不错,咕咚咕咚喝下半杯,“今天的水怎么这么好喝,甜甜的,”
  “当然甜了,里面加了蜂蜜,”
  “有点蜂蜜的味道,但又不像,比我们以前喝的蜂蜜水好喝多了,”咂巴嘴,意犹未尽。
  “是呢?跟昨天吃的米糕味道有点像,”小胖墩说。
  “……”能说吃货口味叼么?这都能尝的出来。
  “奶奶,我还要喝蜂蜜水,”
  “我也要,”
  奶奶过来,朝夏沅看看,夏沅看看两人面色不错,比了个一,意思是一人一杯,一杯一滴,奶奶用茶壶弄了一壶过来,“少喝点水,多吃点菜,喝一肚子水,一会菜都吃不下去,这壶你们分喝完后,就不许喝了,晚点想喝,再倒就是,还有,咱们晚上蒸米糕,你们都把肚子空出来,到时候别像俊俊似的,眼馋肚饱,”
  “哦,晚上有米糕吃,”俊俊惊呼,差点就叫万岁了!
  “不就是米糕吗?至于这么激动嘛,”
  “奶奶做的米糕比以前好吃多了,比这个蜂蜜水还好喝,”
  “真的?”
  “骗你是王八蛋,”
  “希望你不是,”
  顾元琛是个心眼多的,放着自己面前的水不喝,非抢夏沅的喝,喝完后才慢慢的品着自己面前的,然后望着她,一脸笑意,满眼缠绵。
  把夏沅腻歪的,早知道就不给他另加蜂蜜了,主要是他也是修士,若是跟其他人一样,根本没感觉,也就比白开水好点,她空间里有美娘曾经放进来给灵草灵花授粉用的灵蜂,以后也不会缺这个的,也就没必要抠抠搜搜克扣他的了。
  不想这人得了便宜,竟然发起春来,真是讨厌!
  番外卷
  ☆、番外——前世
  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
  所以男人爱女人;是一种本能。
  在见到夏沅前,顾元琛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男人爱女人是本能,但男人一生会爱很多女人也是一种本能,这能说明男人肋骨太多,所以注定不会只将一根肋骨放在心上吗?
  他正式交往的第一个女友是在高二,女友是个颇具盛名的美女加才女;曾在校刊及少男少女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章;两人浓情蜜意时;女友曾十分感性地对他说道:在见到你的那刻起;我便有种想扑进你胸腔里的冲动;我爱你,因为我本就是你身体里的一部分,你身上那根被拆掉的肋骨,所以我请你也要爱我,爱我,就等于爱你自己,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就等于遗弃了自己的一部j□j体,你的肋骨需要我捂着,需要我的一口温柔的呼吸来激活它的生命,而我,没有了你的支撑便会如雪,渐渐融化,或者如秋叶,慢慢枯黄。
  结果,在遇到夏沅之前,被他遗弃掉的身体一部分可以组成好几个完整的他了,于是,他的报应来了,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肋骨,但是这根肋骨太冷,他用胸腔温暖了几年依旧没捂热,她说走就走,一走就是两年多,作为一个有尊严有责任有骨气有追求的男人,他跟自己说,算了吧,不就是一根肋骨,也就长的漂亮点,走了就走了,再找一个又不费事,丑点就丑点,关了灯,还不是一样做。
  他错了,关了灯,女人还不都一个样,这是无能的男人用来掩饰自己无能的借口,女人和女人之间差别大了去了,别说关灯,就算关进黑煤窑里,她们也不会因为看不见而变成一个样的,他试过找别的肋骨代替,但是不行,不是他的肋骨,就是融不进他的胸腔,护不住他的心脉,沅儿之于他,是左边胸口处的第二根肋骨,第二根肋骨一旦折断,心脏就会碎裂。
  夏沅对生孩子有心里阴影的事,连她生理期都了如指掌的顾元琛如何不知?放她走,是因为当时他犹豫了,他是顾家长子嫡孙,是顾家三代里能力最强的大哥,是顾家军权继承的希望,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整个家族的传承,如此儿女情长的行为,真的好吗?再者以沅儿的性子也不适合当军嫂,她那摸样能守住空房挨住寂寞吗?他从不低看沅儿对男人的吸引,也从不小看男人诱惑女人的手段,尽管疼爱沅儿的人很多,但因生长环境的原因,她本质上还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她用骄傲和冷情冷肺来掩饰自己渴望关爱的内心。
  在他看来,沅儿是个极重情的孩子,只是重情对象仅限于她划入圈子里的人,在这之外的人,她看得很淡,就算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她不喜欢连表面上的虚情都不屑去维系的,人情世故很是淡薄,她这样的直白和坦然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比如,她的亲祖父和祖母,还有她同父异母的龙凤胎弟妹以及她名义上的嫡母曲茜。
  之所以说她是孩子,是因为孩子的感情最敏感最直观,她能清晰的知道谁对她是善意的,谁对她是恶意的,但她又不是一般的孩子,不是亲人,恶意的伤不了她,但善意的,即使不是亲人也能讨好她,讨着讨着就好了,只需一个契机,就能进入她的生命,就像他,两年的时间十多次或有意或无意的偶遇都没在她眼里留下一道风景线,没让她记住这个世上还有一个叫顾元琛的人,可因为她养父的逝世,童家的排斥,生父一时的不防,就被他抓住契机进入了她的生命,最后还成功进入了她的身体,成为了她愿意依托和依赖的人,他能耐心地抓住机会伺机攻克她的心防,别人也一样能?可他却无法保证自己能将她护的滴水不漏,防止外人入侵!
  甚至他连自己亲妈都没搞定,他外公是民族资本家,外公的祖爷爷还是清朝末年的二品大员,清朝被灭后,他带着全家回乡置产做起了商人,因此他老妈一直以世家出身为荣,矜贵而骄傲着,即使落难之时,也没有低下她身为世家小姐那颗高傲的头颅,她有着世家夫人特有的门第观念,做什么事都习惯权衡利弊,在娶儿媳妇事上,更是慎之又慎,她更想让曲师长的女儿曲婉婷当她儿媳妇,在她看来,即便夏沅被童家承认,最后认祖归宗,但童叔既没从军亦未从政,童老爷子又已经退休二线,一旦童老爷子去了,童叔连那点依仗都没了,就算他亲二叔在部队还有些势力,但亲兄弟都指望不上,更何况是隔了一层的堂兄弟。
  当年他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让曲家丢尽颜面,让曲婉婷的姑姑曲茜为此远走他乡,虽然后来在童母的‘撮合’下还是娶了曲茜,并生下一对龙凤胎,但两人感情并不好,童叔常年呆在国外,对儿女感情也一般,若是一直这么冷漠下去也就罢了,童家还能以他感情内敛不外放为由给曲家一个说法,让曲家不满却没理由发泄,可夏沅的出现,让他将满腔的父爱连同夏沅缺失的母爱都给了她,怎么疼都不够,怎么弥补都由显不足,满心满眼里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千宠万娇都不为过,这样的独宠,被他宠爱的孩子不稀罕,对他从小冷漠对待的两个孩子又何其残忍,几番怨怼?还有那被他冷落多年的正妻曲茜,又如何能咽下这份侮辱和怨恨?只怕恨不能生嚼这对父女两!
  一旦老爷子去了,童叔还不被曲家捏在手里想怎么虐就怎么虐,不同于童家的后继无人,曲家却是儿孙多出息,军政两届均有曲家人,到时候夏沅也逃不过曲家的迁怒和报复。
  这种母族没势力,父足不给力,本人无能力的媳妇,不仅不能为顾家带来利益,给他这个丈夫带来助力,还会因此会跟其他势力起龌龊,给儿子拖后腿的儿媳妇,他妈是万万看不上的,爷爷奶奶也未必会同意,与其到时候伤己伤人,不如早早放手,她跟着生父去国外,至少不用担心曲家将手伸到国外去对付他们父女,童叔在国外经营十多年,给女儿一个富足安稳的生活还是能保证的,所以那次分手,在女人和家族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直到他因任务受伤,爸爸将失散多年的前妻之子领回家,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离开谁地球都照转,异母大哥能力卓越,在没有家族帮衬的情况下,他以一己之力在军队站稳了脚跟,被顾家认祖归宗前,他已是团长级别,而他却伤了右手手筋,没个几年的康复训练,别想拿起手枪,拿回神枪手的荣誉。
  去国外求医期间,他在医院偶遇童叔,闲聊时无意间说起他跟沅儿曾经有过一段,好吧,这是他故意的,偶遇童叔的那一刻起,他突然福至灵心,没有家族责任的牵绊,他未婚,她未嫁,他们还是有可能在一起的,遂当机立断,转而从攻略童叔做起,也许在外人看来,沅儿对生父不及养父看重,但在他看来,夏鹤宁已死,死人是争不过活人的,童叔是个聪明人,也是个溺爱孩子的父亲,他甚至不用跟多废唇舌,只将两人分手是因为沅儿恐婚原因透漏给他,他便知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