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节
作者:
竹水冷 更新:2021-02-20 07:22 字数:2482
围棘城,四面攻打10多天后,年仅15岁的慕容恪在凌晨率领2000骑兵突袭后赵的阵地,杀得后赵军“弃甲而遁”,然后,“恪乘胜追之,斩获三万余级。”
当时读史书,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仰头出神了半天,实在难以想象这位15岁少年的武勇(注意,是15虚岁,14周岁),他用2000骑兵击破后赵数十万精锐,还斩首3万余,那是真正的以一当百。是后赵军不堪一击吗?应该不是,因为就是这些大败的军队紧接着投入了和东晋的大战,石虎从里面抽调了5位将军(其中就有被赶回来的冉闵),令他们各带1万人马紧急增援位于湖北邾城的战场,结果杀得邾城鸡犬不留,东晋名将毛宝无处可逃,被迫投长江自尽,东晋大权臣庾亮因此辞官,不久气死。由此更可见慕容恪的英武勇猛。那个时期名将辈出,而这位少年成名的将军则是名将中的名将。像上面所说的那种神奇的胜仗,他一生中打过6次。他的一生,从来没有失败过。
我列举的这些战役都不是势均力敌的吧?
如果我这样写宁觉非,说他以2000骑兵杀退敌人30万大军,还追斩数万人,只怕会有不少人言词激烈,严厉斥责我胡说八道吧?嘿嘿。
其实,我在写作的过程中已经尽量避免惊世骇俗了,将宁觉非打胜仗的传奇性减到了最低,结果还有人觉得我太突出他的能力,把别人写成了草包,这真叫我无言以对。
总之,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战争,干脆利落,突出奇兵,大获全胜。那种两军对峙,战势胶着,围困数百日而屡攻不下的战役(这个看上去倒是势均力敌),写起来其实是最乏味的,我是没兴趣写那种东东的,我也知道有不少写手写那种情节的时候屡屡瓶颈,叫苦不迭,却为了使自己的文看上去合理而硬着头皮写,嘿嘿,真是自讨苦吃啊,我却是根本不写,这也算是满足我的个人爱好吧。
在战争方面,我认为我写的还是合理的,并不是凭空杜撰,而是精心挑选了一些历史上比较富传奇色彩的战例来写而已,所以不像大部分人写的那种战争,看上去好像很合理,所以可信。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出的。
当然,有人表示不喜欢,那就是各人的口味问题了,呵呵,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四、关于本书:
关于章纪卖国,而云深也不打算追究他杀自己姐姐的事情,这不算什么,无非是政治需要。战场上的事不算私仇,就象中美、中日、中越、中印、中苏以及德国、意大利与欧洲诸国,当年打仗时双方死了多少人,后来还不是握手言和?章纪卖国,对北蓟有百利而无一害,何乐而不为?北蓟自然会接受,也不会追究既往的事情。至于将来的发展,那也是事在人为。总之,丘吉尔说得好: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纵观现代的政界、商界和道上的纷争与过去国与国之间的争斗,在本质上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为了利益,牺牲什么都是值得的。当然,首先你要有野心,认为功成名就是人生第一大事,否则就不值得了。^_^
在《千山》里,我对爱情也写得很多,但不是那种跳出现实之外的卿卿我我。我一向不认为夜晚数星星,白天手拉手就是爱情。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患难与共,生死相随,共同面对所有的风雨。可惜,现代的人已经很少会这样做了,尤其是那些所谓的聪明人,往往选择的大难来时各自飞。呵呵,所以在小说里憧憬一下。
大家应该还记得小非曾经在燕屏关前对小王爷说过他对爱情的看法吧?因此,他要帮小云做完他该做的事,这就是他要表达的爱情。
而小云自然是深爱小非的,出征前的H是证明两人相爱的一个小高潮,呵呵,两人苦苦地在爱情的漩涡里挣扎啊。
不过,小云是个外表文弱其实意志坚如钢铁的人。即使小非要离开,小云会不会放手呢?呵呵,所以,未来的发展还是乐观的。
至于有人说反感小非帮人家打仗,这就更没办法了。我写的这篇文要表明的一个观点就是这个世界从来就是强者生存的时代,你若不强,就受制于人,要变得强大,才能反制别人。争斗本身就没道理好讲,就像在现实生活中,同样的职位,有人与你竞争,你是不是要想办法打垮对方,才能如愿以偿?又或者你在公司里工作,要帮老板斗垮对手,从而争取更大的利益,那是不是也让人反感呢?
五、其他:
有些读者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在自己的文里写主人公被强暴,我以前还真没注意到这个问题。现在想来,其实我们绝大部分人一生中也都在不断地被强暴,被现实强暴,被政治强暴,被权势强暴,被他人或者自己的欲望强暴,就像多年前一位台湾歌手赵传曾经唱过的那一句:“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而我们多数时候只能选择隐忍。因此我喜欢写主人公从各种被强暴的逆境中挣扎出来,不屈不挠地继续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希望以此能够给大家一点光明和积极的感觉,也是给自己一点鼓励。呵呵。
虽然《千山》暂停了,我其他还有不少坑,《血色开端》、《吹尽狂沙》、《战友》,欢迎大家继续捧场。
最后以我非常喜欢的一本经典历史学著作中的一段话作结:“我们正开始理解这个世界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人类可能变成什么样子,假如我们的人性不是还未成熟的话。……我们与我们的祖先,即在柴火灰烬上烤吃食物或生吃食物的野蛮人之间,相隔也不过四五百代。一种生物在四五百代期间,后天变异的范围是不会太大的。男女人们只要足够地放纵忌妒、或恐惧、或醉酒、或愤怒,穴居的人今天就会以火红的眼睛瞪着我们了。我们已有了文字和教育,有了科学和力量。我们已能驯服野兽,制服雷电,但我们仅仅是踉踉跄跄地向着光明走去。我们已经驯服和饲养了野兽,但我们还必须驯服和教养我们自己。”
自此就暂停更新了,等到6月的时候我会把后续的文全部上传,包括大结局,然后开始写续篇。续篇是个新故事,与《千山》的故事没有紧密联系。这两部有一定关联,但却是独立的完整故事。
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鼓励,尤其要感谢订购了这本书的那些朋友们,你们是我写作的极大动力。^_^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