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天马行空      更新:2021-02-20 05:37      字数: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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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爱》
  作者:动物凶猛
  睁开眼睛,能看到布满夜空的点点繁星,我是在距离地面300米的大厦上看着这令人陶醉令人沉迷的美景的,像是受到神的眷恋一般,坐在这么好的观看席上,但是我的眼睛却在不安分地向着更深处搜寻,仿佛要敲醒我发热的脑袋——隐藏在美丽夜空后面的是无尽的黑暗……使我发热的源泉正安稳地睡在我的身边,发出短促而均匀的呼吸声,使我的心悸动。我亲爱的父亲啊……“音……音……小音,再不起来就要迟到了哦……”“不要,再睡一下下……”我拨开碰触到我脖颈的手——好痒。一个温柔的触感贴到了我的脸颊,我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眼前出现的是一张完美的笑脸——我知道那家伙比我早起的话一定会这么“偷袭”我。果然,老爸已经穿上了白衬衫,我从床上坐起来,看着他穿衣服的每一个动作。真是漂亮啊,虽然我不喜欢用这种词女性化的词来形容一个已经32岁的男人,可是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的感叹了。    看到我在发呆,老爸回头不解地问道:“你在傻笑什么?”“不告诉你。”我怎么可能开口对自己的老爸说——“你好漂亮”呢?他装出生气的样子,靠了过来。我知道他要干什么,连忙推开他。“打住,打住。你刚才才亲完。”“那时候的不算,你还没醒呢。”既然他都那样说了,我惟有老老实实地让他吃两次“豆腐”。没有办法,他是我老爸,我不能打他。也许这种亲昵的举动在外人看来是很难接受的,我自己如果不是同这个家伙一起生活了17年对此也会感到排斥吧,可是我们是一对很奇特的父女,已经习惯用身体上的接触——亲吻,有时候是嘴对嘴的亲吻——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了。这是一个典型的单亲家庭,老爸在15岁的时候有了我。我今年已经17岁了,他不过才32岁而已。在我的记忆中,他的样子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可他从来不说有关我妈妈的事,我以为会像八点档的肥皂剧一样,有一天他会对我说我的妈妈早已病逝或是同哪个男人跑掉了,但是他连让我遐想的材料都不给我。家中除了我再没有其他女人的照片了,不过他总是对我说“这个家里只有你和我,我们一定要彼此相爱。”那是自然!这样年轻帅气又温柔风趣的老爸求神一万年也求不来啊!这是在我面前的老爸,可是在外面,在别人的眼中,他可是如雷贯耳的“盛世集团”的总裁,有着“商场上的拿破仑”之称的林瑞啊。“小音,我今晚有个应酬,晚上不能回来陪你吃饭了。”“嗯,我知道了。”他不会做饭,我则只会简单的三明治,现在我们吃着的丰富早餐是老爸那位聪明能干的女秘书何玉小姐准备的。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请女佣,但是我们住的地方实在是太奇特了——处在市中心闹市高300米的盛世大厦上。这幢大厦是老爸的公司总部,他的办公室就在顶层。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他的办公室上面还有3层从外表看不出来的房间,这便是我的家了,一个完全能够伸手触摸蓝天的美丽空间。一个私人的电梯从这里直通地下停车场。我简直爱死这里了,老爸大概有着与我同样的想法,所以他从来不会让人踏进这里,从我有记忆开始,整天晃动在这里的只有我们两个身影。“我要走了。你可不能因为我晚回来就到处乱跑哦。”虽然他的确是32岁,但是到底已经身为人父了,还是罗嗦得很。但是我知道他这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从来没有干涉过我的私人空间。“来,宝贝。”他穿上了黑色的西服,外面是阿曼尼的外套,站在电梯口向我展开了双臂。我知道他要干什么,于是乖乖地一路小跑跑过去投入到他的怀抱。临睡前的吻,出门前的拥抱,这是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我已经是172厘米的身高了,可是在他怀里还是像个小孩子,矮了他整整一个头。“想我的话就打电话。”“我才不要呢,你又不是不回来。”他笑笑,在我额头上印了一个吻。“拜拜宝贝,我爱你。”真的是个罗嗦的老爸啊。送走他了,我也该上学去了。虽然老爸安排了车送我上下学,但是我并不想这样的出风头,学校也不是在很远的地方,于是我每天都穿过市中心像一般的高中生一样挤在电车里。我们学校,如人们所言,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的天然“纪念物”,好像有不少的名人都是从这里毕业的——这样说来日后我在找工作的时候便可以多得校友的帮助了——于是便成了所谓的贵族学校。我知道外校的人都是这样说我们育才高中的,这里的人不是学习好的便是有钱人的孩子。因为还没有知道我的身份,所以我可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考上这里的,可是最后能站在这里全是因为我的老爸觉得这里距离家还算很近,尚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这个理由还是他有一天喝醉了之后不经意间透露的,我听了之后相当地生气,他最后买了RAY的CD赔罪我才原谅了他。进了教室才刚刚坐下,李欣便兴冲冲地靠了上来——她是我在学校里唯一能说上话的同学,也就是所谓的好朋友吧。“音,刚才听小李他们说放学后要到市中心跳舞,你要不要去?”我给了她一个白眼——意思是什么她立即就明白。“我忘记了,林大小姐是从来不参加这种活动的。”“你还知道啊。”“可是好无聊啊。你什么活动也不参加,其实凭你的相貌与身材,完全可以跑到市中心那里去钓凯子的啊,真是浪费。”说完她还把自己的手伸过来摸摸我的脸颊。“浪费又怎样,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当然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用同学(特指男同学)的话说我还是个很具吸引力的女生,只是性格上好像令人不敢接近。可是即使这样,从高中开始情书还是成几何倍数得增长,走在大街上也有不少模特经纪公司的人来找我作模特。可是我觉得现在的我已经很幸福了,变得更幸福或许会遭到老天的报应,还是作我的乖乖女比较好。“RAY今晚在体育场有演唱会。”我立即兴奋地问道:“什么时候?”李欣好像很无奈的样子。“只有RAY才能让你露出难得一见的笑脸,音你是不是有双重人格啊?”“别废话啊。只有今晚我那罗嗦的老爸才不在家。”“那你就是要去了?”“也不一定。我爸搞不好会往家里打电话。”“老天,你多大了啊?!难道传说中的‘门禁’出现在了你家?”“多少要担心一下吧,我家可是只有我和我爸两个人哎。”李欣多少知道我家一点情况,但是即使是她也没有去过我的家,更没有见过我爸。“偶尔像个17岁的女高中生啊。你可是现在少见的乖乖女了,珍奇保护动物。”我不理李欣的话,想起以前在老爸面前提起RAY的时候他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真是的,都是32岁的人了,跟23岁的歌星较什么真。不过我当时没跟他说,在我心中,还是老爸最帅了。“好吧,去了。不过10点以前要回来。”回家乘电梯的时候还特地向体育馆的方向望了望——这应当是老爸的嗜好,从盛世大厦地下停车场到300米以上的我家,这一路的电梯完全用高强度的玻璃制成,于是大厦周围的景色尽收眼底,美不胜收。我就感到奇怪了,按理说不管是家里的设计还是这个电梯都是非常违反常理的东西,可是我怎么就那么喜欢呢?是老爸早就知道我的喜好还是我喜欢老爸的喜好呢?他果然不在家,偌大的屋子空荡荡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谁叫他是年轻有为的青年企业家呢。虽然说我是我老爸的女儿,可是这个盛世集团到底有多大,又在经营什么我却完全不知道,一是我不喜欢打听,二是当老爸在家的他也从来不说,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和我一起疯闹。正如李欣所言,我的确是有双重人格,在家里和在外面完全得不一样,不过看老爸的模样我也知道自己是谁的女儿了——他才叫双重人格呢。和李欣约好6点在体育馆门前集合,在这之前我要找东西填饱肚子。打开冰箱我就开始为冰箱叫屈——这么大的双开门高科技产品里面竟然全部是啤酒饮料和冰激凌。啤酒是老爸的最爱,而冰激凌是我的最爱,可是这个东西不能填饱肚子啊。男人和女人的差别就在这里吧。女人就能知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什么,什么时候又改变了,我是女生,我就知道老爸什么时候换的啤酒牌子;可是男人认为你出生的时候喜欢什么,到死还是喜欢什么,于是冰箱里永远都是我小时候吃过的那种牌子的冰激凌。也难为他能记起来然后时时补充。这个时候惟有3分钟解决问题的方便面啊!老爸虽然不让我吃这种既没营养还含防腐剂的方便食品,可是按照他的厨艺又根本没有资格这样说。虽然对健康不好,但是看到她女儿饥饿时痛苦的表情,他大概会放任一下吧。这样想完后,杯中的面已经好了。守着超豪华的房子,吃着廉价的方便面,我是幸福还是不幸呢?7点钟的时候我已经出现在了约定的地点。很远就看见李欣穿着夸张的衣服跑过来,我一时没来得及装作不认识她,就这样被逮住了。“林音啊……我服了你了。这是看演唱会啊,你竟然穿的那样保守,一会儿要怎么high起来啊?”她这样说是因为她穿了袒胸露背的衣服,脖子和手腕上还挂着叮叮当当作响的金属链环,一幅“朋克”的打扮,完全看不出来是个高中生,而我却是上上下下捂得严严实实的套装,裙子还是膝盖以下。虽然这件衣服的确很好地衬出了我姣好的身材,上上下下玲珑有致,可是的确不适合看演唱会时穿。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时不时地给我买衣服的人可是我老爸哎,他偏好淑女装,说什么像我这种身材高挑的人最适合穿尽显高贵的长裙之类的淑女装,所以衣橱中几乎都是这样的同类,现在身上的裙子还是其中最短的呢。但现在我只能说:“我是理性派的。”李欣瞅瞅我,最后也无奈地妥协了。馆内的气氛真是高涨,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像李欣那样地打扮,夸张点的还在脸上写着“RAY”的字样。一幅乖乖女模样的我在这里反而比较异类。距开始的时间尚还有半个小时,开始这里已经水泄不通了。李欣拉着我像两条逆流而上的鱼拼命挤到前面,但随着涌进的人越来越多,我感到氧气的缺乏,也顾不得许多,拍了下李欣的肩膀说了句“我去寻找新鲜空气”便跑到后台去了。工作人员忙得顾不上我,我趁机贪婪地呼吸着得之不易的空气。过了一会儿,李欣也挤了过来。“我说大小姐,你怎么跑这守着来了?”“不行了,我没体力同那群疯狂的人争抢空气。”我摇摇手说道:“现在我的气还不顺呢。”“这种情况你不是早该预料到了吗——以你那聪明绝顶的智商?”“这同IQ无关,对这种状况我没有经验。”“我才感到奇怪呢——RAY的确很帅,但怎么看也不是你会喜欢的那种类型啊?”说起来,像RAY那种带着不羁与危险气息的男人的确不适合我,自然也不是我会喜欢的对象。从小到大我憧憬的结婚对象是像老爸那样有着温文尔雅太阳般的感觉的男性,同时又极富才气。也许我这种刁钻的口味是被我爸给惯出来的吧。以前我对RAY的感觉也不是那么好,直到有一天在杂志上看到RAY所唱的歌全部是他自己作词作曲时,他那看似空洞的外表与充满才华的内在所产生的反差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就是从那时开始,我才成为RAY的拥护者的。“我想,我喜欢的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内在,具体言之,就是他的歌。”李欣露出不解的表情——她同这里大部分的fans一样,爱上的是RAY那俊朗的脸,至于他会不会唱歌,唱的又是什么根本不在乎。但是对我而言,如果作曲填词的另有其人的话,我便会喜欢上那个人吧,站在台上的人才是无关紧要的。场内出现了潮水般的欢呼声,演唱会就要开始了。我和李欣又赶紧跑回去,再像刚才那样好运能挤到最前排已经不可能了。我装作没看见李欣抱怨的目光,老老实实地待在后排。其实演唱会还没开始,只不过是场内的灯光被熄灭,打着“RAY”字样的探照灯亮了起来而已,但是这样气氛已经达到高潮了,简直不能受到控制。在这种状况下,像我和李欣彼此不到1米的距离竟然都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围绕在耳边是击破耳膜的叫喊。我开始有点后悔来到这里,反正我喜欢又不是RAY本人,舒舒服服地留在家里听他的CD不是更好?但是当RAY本人出来的时候我就不能在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