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4 节
作者:低诉      更新:2021-02-20 04:56      字数:4770
  ,立鹦鹉冢。开元中,宫中有五色鹦鹉,能言而惠。上令左右试牵御衣,辄瞋目叱之。岐王文学熊延景,因献《鹦鹉篇》,上以示群臣焉。(出《谭宾录》)
  【译文】
  唐玄宗天宝年间,岭南进献了一只白鹦鹉。由于养在皇宫里的时间长了,鹦鹉显得很聪明,能理解人的话语。宫里的人,直到贵妃,全都称呼鹦鹉为“雪衣女”。因为鹦鹉的性情已经很温顺驯服了,所以常常放开它任其吃喝飞鸣,可是它总也不离开屏风和帐幕之间。皇上让人把近代词臣的文章念着教给它,几遍后它就能背诵。皇上常常和嫔妃及各位王爷下棋玩,皇上的棋稍呈败势,左右的人呼唤雪衣女,它一定会飞到棋盘上,鼓动翅膀搅乱棋局。有时还啄嫔妃以及诸王爷的手,使他们不能抢到好的棋路。一天早晨,雪衣女飞到贵妃的镜台上,说道:“雪衣女昨天夜里梦见被老鹰捉住,我的性命就要结束了吗?”皇上让贵妃教给它念《多心经》,此后它记得特别熟练,昼夜不停地念,象是害怕遭受灾祸,进行祈祷以求免灾。皇上与贵妃到别的宫殿游玩,贵妃就把鹦鹉放在辇车上,和她一起去。到了以后,皇上命令随行的将校进行围猎。鹦鹉这时正在宫殿的栏杆上飞来飞去,一瞬间有一只鹰飞来,捕杀了鹦鹉。皇上和贵妃,长久地为它叹息,命令人把鹦鹉埋在御花园中,立起一座鹦鹉的坟墓。开元年间,皇宫里有一只五色鹦鹉,能说话并且很聪明。皇上让左右的人试着牵扯自己的衣服,那只鹦鹉就瞪起眼睛叱责他们。岐王府的文学侍从熊延景,因此而奉献文章《鹦鹉篇》,皇上把文章交给群臣欣赏。
  刘潜女
  陇右百姓刘潜家大富,唯有一女,初笄,美姿质。继有求聘者,其父未许。家养一鹦鹉,能言无比,此女每日与之言话。后得佛经一卷,鹦鹉念之,或有差误,女必证之。每念此经,女必焚香。忽一日,鹦鹉谓女曰:“开我笼,尔自居之,我当飞去。”女怪而问之:“何此言邪?”鹦鹉曰:“尔本与我身同,偶托化刘潜之家,今须却复本族,无怪我言。人不识尔,我固识尔。”其女惊,白其父母,父母遂开笼,放鹦鹉飞去,晓夕监守其女。后三日,女无故而死,父母惊哭不已。方欲葬之,其尸忽为一白鹦鹉飞去,不知所之。(出《大唐奇事》)
  【译文】
  陇右人刘潜的家里很富有,只有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儿,长得很美。不断地有人来向刘家求婚,她的父亲都没有答应。家里养了一只鹦鹉,擅长说话,女孩每天都与鹦鹉说话。后来得到一本佛经,鹦鹉念佛经,有时念错了,女孩一定纠正它。每当念佛经时,女孩一定要烧香。忽然有一天,鹦鹉对女孩说:“给我打开笼子,你自己来住,我应当飞走了。”女子奇怪地问它:“为什么这么说呢?”鹦鹉说:“你本来和我同是一类,偶然托生到刘潜的家里,现在却要回到原来的种族之中。不要怪我说这样话,别人不认识你,我却认识你。”那女子很吃惊,把这事告诉了父亲,父母就打开笼子,放鹦鹉飞走了。父母开始从早到晚地守着女儿。又过三天,女子无故就死了。父母吃惊地哭泣不止,正要埋葬女儿的时候,女儿的尸体忽然变成一只白鹦鹉飞走,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鹰
  楚文王
  楚文王好猎,有人献一鹰。王见其殊常,故为猎于云梦。毛群羽族,争噬共搏,此鹰瞪目,过瞻云际。俄有一物鲜白,不辨其形。(“形”字原阙,据《太平御览》卷九二六补。)鹰便竦羽而升,矗若飞电。须臾,羽堕如雪,血下如雨,有大乌堕地。度其羽翅,广数十里,时有博物君子曰:“此大鹏雏也。”(出《幽明录》)
  【译文】
  楚文王喜好打猎,有人献给他一只鹰。他见这鹰与普通的鹰不一样,所以带它到云梦一带打猎。一般的猎鹰、猎狗争着捕捉猎物,只有这只鹰瞪着眼睛远远地望着天边的云。不久有一个东西出现在天空,分辨不出它的形状。这只鹰就振动翅膀升上天空,快得象闪电一样。不一会,羽毛象下雪一样飘落下来,血象下雨一样洒落下来,有只大鸟掉到地上。估计这只大鸟的翅膀,展开有几十里宽。当时有见识广博的人说:“这是大鹏的雏鸟啊!”
  刘聿
  唐永徽中,莱州人刘聿性好鹰,遂于之罘山悬崖,自缒以取鹰雏。欲至巢而绳绝,落于树歧间,上下皆壁立,进退无据。大鹰见人,衔肉不敢至巢所,遥放肉下,聿接取肉喂鹰雏,以外即自食之。经五六十日,雏能飞,乃裂裳而系鹰足,一臂上系三联,透身而下,鹰飞,掣其两臂,比至涧底,一无所伤,仍系鹰而归。
  【译文】
  唐高宗永徽年间,莱州人刘聿喜好饲养猎鹰,于是到之罘山的悬崖上,拴好绳子缒下山崖去捉雏鹰。当他快到鹰巢时绳子断了,他掉在树枝上。上下都是直立的石壁,没有办法爬上或爬下。大鹰看见人,衔着肉不敢到巢里去,远远地放下肉。刘聿取过肉来喂雏鹰,剩下的就自己吃了。过了五六十天,雏鹰能飞翔了,刘聿就撕开衣服系在鹰的脚上,一只胳臂系了三根布绳,然后举着雏鹰跳下悬崖。雏鹰飞起来,提起他的两臂,人和鹰一块落到山涧的底下,一点也没有受伤。他仍旧系着鹰回家去了。
  邺郡人
  薛嵩镇魏时,邺郡人有好育鹰隼者。一日,有人持鹰来告于邺人,人遂市之。其鹰甚神俊,邺人家所育鹰隼极多,皆莫能比,常臂以玩,不去手。后有东夷人见者,请以缯百余段为直,曰:“吾方念此,不知其所用。”其人曰:“此海鹞也,善辟蛟螭患,君宜于邺城南放之,可以见其用矣。”先是邺城南陂蛟常为人患,郡民苦之有年矣。邺人遂持往,海鹞忽投陂水中,顷之乃出,得一小蛟,既出,食之且尽,自是邺民免其患。有告于嵩,乃命邺人讯其事,邺人遂以海鹞献焉。(出《宣室志》)
  【译文】
  薛嵩镇守魏州时,邺郡有个喜好养育鹰隼的人。有一天,有个人带着一只鹰来给这个邺郡人看,邺郡人就买下了这只鹰。这只鹰非常威武英俊,邺城人家里饲养的鹰隼很多,但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它的。他常把这只鹰架在胳膊上游玩。后来有个东方少数民族的人看见了这只鹰,愿意用一百多段丝织品换取这只鹰。邺州人说:“我刚得到这只鹰,但是不知道它有什么特殊的用处。”那个人说:“这是一只海鹞,善长克制蛟和螭的危害,你应当到邺城的南面去放开它。就能看到它的用处了。很早以前邺城南面的池塘中就有一只蛟,经常给人带来灾难。邺郡的老百姓受到蛟的祸害有好多年了。邺郡人就带着这只海鹞去了,海鹞忽然投身进塘水之中,不久就捉了一只小蛟出来,然后又把这只蛟给吃光了。从此邺郡的百姓免除了蛟患。有人把这事告诉了薛嵩,薛嵩就把邺城人找来询问这件事,邺郡人就把海鹞献给了薛嵩。
  鹞魏公子
  魏公子无忌曾在室中,读书之际,有一鸠飞入案下,鹞逐而杀之。忌忿其鸷戾,(“鸷戾”原作“系搏”,据明抄本改。)因令国内捕鹞,遂得二百余头。忌按剑至笼曰:“昨杀(“杀”原作“搦”,据明抄本改。)鸠者,当低头伏罪;不是者,可奋翼。”有一鹞俯伏不动。(出《列异传》)
  【译文】
  魏国的公子无忌有一天正在屋里读书,有一只斑鸠飞到他的书案下面,有一只雀鹰追进屋捕杀了它。无忌忿恨雀鹰的凶残,因此命令国内的百姓捕捉雀鹰,捉到二百多只。无忌握着剑走到笼子边上说:“曾经杀死斑鸠的,应当低头认罪,不是的,可以展翅飞离有一只雀鹰趴着一动不动。
  鹘宝观寺    沧州东光县宝观寺,常有苍鹘集重阁,每有鸽数千。鹘冬中每夕,即取一鸽以暖足,至晓,放之而不杀。自余鹰鹘,不敢侵之。(出《朝野佥载》)
  【译文】
  沧州东光县的宝观寺,常常有鹘鸟聚集在重迭的殿阁上。同时殿阁上也常常聚集着几千只鸽子。鹘鸟到了冬天,每天晚上,就捉来一只鸽子。放在自己的脚下暖脚,到了天亮,再放走鸽子而不杀死它。其余的鹰鹘,也不敢来侵害它们。
  落雁殿
  唐太宗养一白鹘,号曰将军,取鸟,常驱至于殿前,然后击杀,故名落雁殿。上恒令送书,从京至东都与魏王,仍取报,日往返数回,亦陆机黄耳之徒欤?(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太宗养了一只白鹘,称呼它将军。它捉鸟时,常常驱赶到宫殿的前面,然后再攻击杀死鸟,所以将这处宫殿叫“落雁殿”。皇上常常让它送信,从京城送给东都洛阳的魏王,并取回信,一天能往返好几次。它难道也是陆机的俊犬黄耳一类的动物吗?
  卷第四百六十一 禽鸟二
  孔雀
  交趾 罗州 王轩    燕
  汉燕 胡燕 千岁燕 晋瑞 元道康 范质
  鹧鸪
  飞数 飞南向 吴楚鹧鸪
  鹊(鸽附)
  知太岁 张 颢 条支国 黎景逸 张昌期 崔圆妻 乾陵 鸽信    鸡
  陈仓宝鸡 楚鸡 卫女 长鸣鸡 沉鸣鸡 孙休 吴清 广州刺史
  祝鸡公 朱综 代郡亭 高嶷 天后 卫镐 合肥富人
  孔雀
  交趾
  交趾郡人多养孔雀,或遗人以充口腹,或杀之以为脯腊。人又养其雏为媒,旁施网罟,捕野孔雀。伺其飞下,则牵网横掩之,采其金翠毛,装为扇拂。或全株,生截其尾,以为方物。云,生取则金翠之色不减耳。(出《岭表录异》)
  【译文】
  交趾郡人大多饲养孔雀,或是送给别人吃肉,或是杀了做成肉脯。还有的人饲养小孔雀做诱饵,在旁边安好网,捕捉野孔雀。等野孔雀飞下地时就牵动网绳将孔雀罩住,然后拔取孔雀身上金翠色的羽毛,制造成拂尘的扇子。有时要完整的羽毛,就活着截断孔雀的尾巴,当作土特产品,还说:“活着取毛,毛上的金翠色一点不变。”
  罗州
  罗州山中多孔雀,群飞者数十为偶。雌者尾短,无金翠。雄者生三年,有小尾,五年成大尾。始春而生,三四月后复凋,与花萼相荣衰。然自喜其尾而甚妬,凡欲山栖,必先择有置尾之地,然后止焉。南人生捕者,候甚雨,往擒之,尾沾而重,不能高翔,人虽至。且爱其尾,恐人所伤,不复骞翔也。虽驯养颇久,见美妇人好衣裳与童子丝服者,必逐而啄之。芳时媚景,闻管弦笙歌,必舒张翅尾,盼睇而舞,若有意焉。山谷夷民烹而食之,味如鹅,解百毒。人食其肉,饮药不能愈病。其血与其首,解大毒。南人得其卵,使鸡伏之即成。其脚稍屈,其鸣若曰“都护”。土人取其尾者,持刀于丛篁可隐之处自蔽,伺过,急断其尾,若不即断,回首一顾,金翠无复光彩。(出《纪闻》)
  【译文】
  罗州的山中有很多孔雀,几十只为一群在一起飞翔。雌孔雀尾巴短,也没有金翠色,雄孔雀出生三年,开始长出小尾巴,五年长成大尾巴。立春时尾羽开始生长,三四个月后又凋落了,和花朵同时繁荣和凋谢。孔雀喜爱自己的尾羽并且非常忌妒,凡是想在山林里休息,一定要先选择好放置尾巴的地方,然后才栖息在那里,南方人要捕捉活孔雀,要等到下大雨的时候才去,这时孔雀的尾巴上沾上雨水变得很沉重,不能高飞。虽然有人走近,但是因为它太爱自己的尾巴,恐怕被人损坏,就不再飞翔了。孔雀即使是驯养了很久,但是如果看见了漂亮女人穿着好看衣服和穿鲜艳丝绸衣服的小孩,也一定要追上去啄她们。如果遇到美好的天气,美丽的景色,听到管弦乐器演奏的曲调,一定要舒展开翅膀和尾巴,目光流转地跳舞,好象是很有情意的样子。住在山谷里的少数民族把孔雀煮熟了吃,味道象鹅肉一样,能解百毒。人要是吃了孔雀肉,吃药就没有治病的效验了。孔雀的血和头,能解巨毒。南方人得到孔雀蛋,让鸡孵化就可以了。孔雀的脚稍稍弯曲,它的叫声象是在说:“都护”。当地的土人想得到孔雀尾羽,就拿着刀在丛竹中隐蔽,等孔雀经过时,赶快砍断它的尾巴,如果不能立即砍断,孔雀回头看上一眼,尾羽就会失去金翠的颜色和光彩。
  王轩
  卢肇住在京南海,见从事王轩有孔雀。一日奴来告曰:“蛇盘孔雀,且毒死矣。”轩令救之,其走卒笑而不救,轩怒,卒云:“蛇与孔雀偶。”(出《纪闻》)
  【译文】
  卢肇住在京城南海,看见从事王轩有只孔雀。有一天,仆人来告诉说:“蛇盘住孔雀,快要毒死孔雀了。”王轩让兵丁快去救孔雀,他的手下笑着却不去救,王轩生气了,手下人说:“蛇与孔雀在交配。”
  汉燕
  蓐泥为窠,声多稍小者汉燕。陶胜力注《本草》云,紫胸轻小者是越燕,胸斑黑声大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