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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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火 更新:2021-02-20 04:17 字数:4902
歧视与社会上的不公道转为以高超的艺术反映丰富多彩的黑人生活。在艺术
上,本剧也有很高的造诣。林赛·帕特森在《黑人戏剧》(1971)的序言中
强调《太阳下的一颗葡萄干》是百老汇演出的所有戏剧中结构最完美的一出,
认为它含义丰富,其中的一重意义是寻找和接受非洲传统。1959 年5 月号《主
流》杂志的一篇剧评中除给剧本的思想内容以高度的评价外,肯定汉斯伯雷
是“第一个能使自己的作品在百老汇上演的黑人女剧作家。这是历史。该剧
由黑人导演。这也是历史。剧中登场人物除一个白人当配角外,全是黑人,
由黑人演员扮演,这也是历史。”美国的一些大报如《纽约时报》、《纽约
先驱论坛报》、《纽约晚报》、《纽约新闻》等在本剧公演后也纷纷发表评
论赞扬,称它“有人情味”,“写真实的人”,“艺术上是成功的”。。。
确实,本剧在艺术上颇有独到之处:结构完美,人物真实可信,对话隽永,
富于幽默感,耐人寻味。
(施威荣)
菲利普·罗思再见吧,哥伦布(1959)
作者简介菲利普·罗思(1933—),美国小说家。生于新泽西州的纽
瓦克市,犹太血统。祖父母来自奥匈帝国,父亲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自
幼在纽瓦克市的犹太人聚居区长大,高中时即主编校刊,大学时代主编过文
学杂志。1954 年毕业于巴克内尔大学,次年入芝加哥大学获硕士学位,在美
国陆军中服役1 年后回芝加哥大学当英国文学讲师,此后一直在大学任教和
写作。1959 年出版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次年该书获得
全国图书奖。1962 年他创作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放任》,描写一位年轻的犹
太知识分子在芝加哥大学和纽约等地的经历。不久又写了《当她是好女人的
时侯》,这本书的风格不同于罗思的其他小说,不写犹太人的生活,而是刻
画了中西部地区一位信奉新教的主妇,致力于改造父亲和丈夫,结果失败了。
1969 年,他创作了最有争议也是最著名的小说《波特诺的怨诉》,该书通过
对犹太青年亚历山大·波特诺的性变态心理和行为的揭示,讽刺了纽约的犹
太中产阶级的丑态。罗思的主要作品还有:《我们这一伙》(1971)讥刺尼
克松政府;《乳房》(1972),描写一位文学教授象卡夫卡的人物一样一夜
间变成一个巨大的乳房的故事;《伟大的美国小说》(1973),通过一位棒
球明星的陨落影射美国的政治和社会;《我作为男人的一生》(1974),描
写一位作家的生活和文学上的挫折;《情欲教授》(1977),是《乳房》的
前篇,写主人公在变形前作为情欲的牺牲品在欲海中沉浮的情形。此外还有
《鬼作家》(1979)、自传体系列小说《解放了的朱克曼》(1981)和最近
新作《欺骗》(1990)。
罗思是战后美国犹太作家的杰出代表之一。他擅长表现当代犹太中产阶
级的生活和心理,反映他们在多变的美国社会中的处境和失落感。他同索
尔·贝娄、艾萨克·辛格、诺曼·梅勒和伯纳德·马拉默德一起被称为犹太
小说家五杰。
内容概要尼尔·克鲁格曼是一位耽于幻想的犹太青年,他与姑妈生活
在一起。一次,他在游泳池见到一位叫布伦达·帕蒂姆金的姑娘,她那优美
的泳姿、金褐色的头发和俏美的身材迷住了他,他对她一见钟情。于是他便
打电话约布伦达出来。他们在网球场见面,经过了解,布伦达也开始喜欢上
这个充满风趣的小伙子。
第二天,他们一道去游泳,并结识了布传达的哥哥罗纳德·帕蒂姆金。
游完泳,布沦达邀请尼尔去她家吃饭,这样尼尔使认识了帕蒂姆盒一家,尤
其是布沦达的小妹妹朱莉。晚时大家谈话不多,食量却很大,尼尔觉得有点
乏味。酒足饭饱之后,尼尔参加了帕蒂姆金一家的活动,井同朱莉扛篮球;
他有意让朱莉赢了,因为他喜欢朱莉,可是他不喜欢帕蒂姆全大大,尽管她
是个标致的美人。
翌日,尼尔去图书馆上班,见到一个小黑孩,把美术部叫成“心脏部\
他对这个黑孩子恨同情,热心地向他解释。晚上,他驾车去帕蒂姆金家,见
布伦达穿一一身连衫裙,非常惊讶。因为他认为林肯学院的女生一般只穿短
衫短裤。这一夜,尼尔便留在布伦达的家里。
在后来的、妖里,尼尔感到生活中似乎只有两个人存在:布伦达和那个
喜爱高更作品的小黑孩。他在白天帮助小黑孩借书、找资料,晚上同布洽达
一起倘洋在爱情的海洋星。他向布沦达讲叙了自己的身世,他说他自己什么
打算也没有,没有任何理想。夏天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每晚尼尔都和布伦达
约会,汹飞一趔债泳,散步,乘车兜风,以看电影为由去跳舞和逛酒吧。
有一天,布伦达征得父亲的同意,约尼尔来她家度一周的假期。尼尔喜
不自禁,他向姑妈道别,向图书馆告了假,并让小黑孩把要看钓带回家去,
然后得宙洋洋地去了布伦这家。
他一进门便听朱莉说罗纳德要结婚了,新娘是哈丽特。布洽达告忻他,
一旦哈丽特到这里,大家都会忙乱不湛,因此他可以呆上两个多月。
纳德来到他的房间,问他是否喜欢音乐,并向他推荐《哥伦布》唱片。
罗纳德结婚一事使帕蒂姆金一家非常兴奋。朱莉和布伦达因为要做姑姑
而欢喜欲狂。
晚上,布伦达带领尼尔到~问脏乱潮瀑的储藏室,她相信那里藏有一大
笔钱,是她小时候父亲给她的。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找到。
第二天晚上,尼尔听见罗纳德播放《哥伦布》那张唱片,他听到平稳地
呻吟着的钟声及和着钟声响着的柔和的爱国曲调,压过钟声和乐声的是一个
忧郁的低音:“再见吧,哥伦布。。再见吧。。”尼尔又在布伦达家里住了
一个星期,但是他的心情似乎总觉得有点抑郁。哈丽特就要嫁过来了,似乎
是不知不觉的,而布伦达有一天也会不知不觉地离去。一想到此,他便感到
一股排遣不了的惆怅。一天,尼尔来到帕蒂姆金开的商店,它座落在纽瓦克
市黑人区的中心。这里是另一番景象:忙乱、嘈杂、充满生气和活力。帕蒂
姆金先生说:“如果一个人努力干,他会得到报偿。你要明白,坐在那里你
不会有什么出息。。成功可不是件容易事儿。。”这种生活在尼尔看来就象
是另一个世界。
布伦达怀孕了,尼尔劝她去私人诊所看看,布伦达感到害怕,但是最终
她还是去了。尼尔在外面等得不耐烦,便进了一所教堂,他一面默默地祈祷,
一面想:现在医生就要把我和布伦达结合在一起,我说不准这是不是最好的
办法。我爱的东西是什么?为什么我已经选择?布伦达是谁?人生旅程何等
短暂,我应该停下来思考吗?罗纳德和哈丽特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双方的亲
戚几乎都来了。婚礼的庆祝活动一直延续到深夜,大家拚命地吃、喝、跳舞。
最后,大厅里只剩下尼尔和布伦达以及桌旁的接待员。布伦达已经在一张长
沙发上睡了。尼尔把她叫醒,他们驱车驶出城市,这时天差不多亮了。转眼
已是秋天。天气渐凉,树叶变黄了,一夜之间,满地都是落叶。布伦达已经
离开纽瓦克市,去上学了。尼尔又回到图书馆,他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小男孩。
他整日愁眉不展,经常默默沉思。一天,布伦达来信说将于犹太新年时回来,
尼尔高兴万分,他决定去波士顿看她。
他又见到了布伦达,但发觉她与从前大不相同。他们相互亲吻、拥抱,
可是彼此总感到有些异样。布伦达给尼尔看她父母的两封信。原来,布伦达
的父母已经知道他们之间发生的事,虽然没有严厉地指责,但是希望她吸取
教训,过新的生活。布伦达和尼尔为此发生争吵,双方各执己见、互相责备,
最后,尼尔拿起旅行包,穿上大衣,离开了房间。尼尔走进以前从不曾去过
的哈佛大学校园,来到雪蒙特图书馆门前。他想起市伦达曾经告诉他,这座
图书馆的洗手间里装着帕蒂姆金水槽。他思忖:在他的体内,究竟是什么东
西已由追求,攫取而变为爱情,然后又颠倒过来?什么东西又使“得”转变
为“失”,然后又使“失”转变为“得”呢?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布伦
达了,但是他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之后才能与任何女人亲热得象与她一般。在
犹太新年的第一个早上,一轮红日冉冉东升。尼尔又回到了纽瓦克。
作品鉴赏《再见吧,哥伦布》是罗思的成名之作,它通过一个犹太青
年的爱情故事,展示了美国犹太中产阶级的生活。小说的篇幅虽然不长,但
却以较大的时空跨度为读者创造了一个情节跌宕、人物众多、场景丰富的生
活画卷。整个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了两个月的时期。爱情的开始和结束
都非常突然,给人以深刻的对抗和困惑的印象。故事的展开与季节的变换形
成两条平行的线。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爱情萌生了;而在秋天犹太人新
年时(九月初),收获的是分离。小说中人物有几十个,包括犹太人、异教
徒、黑人等。场景也经常变换。由此可见,罗思关注的绝不仅仅是两个青年
人的爱情,而是整个社会。
小说不仅靠交织各种社会层而和各种地位的人物来实现其主体结构,它
还用了主题上的种种相反的东西实现其风俗画的内在主体感,诸如:进取与
退避、爱的获得与丧失、性爱的快乐与道德的责任、不同阶层的融会与隔离、
人的融洽与对抗、信念与妥协等等。尼尔和布伦达虽然真诚相爱,但是他们
的爱情如同世外桃源里的花朵,经不起现实生活的磨砺。他们感到怅惘和惶
惑,因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冷峻的现实。这种空中楼阁式的爱情,显然
是不可能持久的。
罗思主要是一个讽刺作家,他对于尼尔玩世不恭和无知也进行了讥刺。
正如犹太评论家凯津所指出的:罗思看到了犹太人“身上的一切资产阶级迹
象并予以强调。他讽刺了纽瓦克市及其郊区犹太人中资产阶级的生活,既批
评犹太人,也批评中产阶级。”
罗思常常从心理分析角度描绘个人的精神世界和内心冲突,因此也有人
称他的小说为心理小说。在这部作品里,心理描写也占了不少篇幅。可以说,
尼尔在沉浸于爱情的同时,一直在反思自己。罗思淋漓尽致地揭示了他的内
心世界,一方面对他的反抗意识寄予同情,一方面又批判他的情性和幼稚。
布伦达在小说里基本上是一个配色,但是她也具有独立的意义。她并不
是被动地接受尼尔的爱情,而是时常主动出击。她把尼尔介绍给家人,并邀
请尼尔来家里度假,表现出战后新一代美国青年的自主意识和敢作敢为的精
神。当然,这个形象仍比较简单,不象尼尔那么丰满、深刻。但在罗思以前,
美国文学中这种形象还是很少见的。
在小说的结尾,作家以象征手法告诉人们,尼尔的生活将翻开新的一页。
这表明当时还很年青的作家对未来是充满希望的。也难怪,当时人们都在做
着美国梦,相信明天会更美好。一旦这个梦破灭了,留给人们的是更深的沮
丧和迷惘,这些在罗思的后期作品中均有所表现。
(沈华进)
艾萨克·巴谢维斯·辛格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
作者简介艾萨克·巴谢维斯·辛格(1904—)美国犹太作家,也是唯
一用意第绪语写作的当代美国作家。他出生于当时仍被沙皇俄国占领的波兰
拉齐米恩镇。后随父母去华沙,住在首都贫民区。辛格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犹
太教的拉比,属于教规森严的哈西德教派。辛格自小受到严格的犹太教传统
教育,后又在一所神学院学习过。家庭的环境和生活的经历使他不但熟悉犹
太教的一切宗教议式及犹太法典,也使他熟悉犹太人的专统和各种风俗习
惯。此外,他还熟悉贫民和个人物的艰难生活,所有这些都为他后来的创作
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35 年,辛格追随其长兄移居美国纽约市,在一家
意第绪文报纸《犹太前进日报》任编辑,并积极从事文学创作。辛格的意第
绪文作品大多先在这家报纸上刊载,然后再经过他本人和一些译者合作译成
英文发表。几十年来,他共创作了30 多部作品,包括短篇小说、长篇小说,
剧本和儿童故事。他的第一部主要作品是长篇小说《撒旦在戈雷》(意第绪
文,1935,英文、1955),第一部用英文写的长篇小说是《莫斯卡特的一家》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