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9 节
作者:吻火      更新:2021-02-20 04:17      字数:4869
  姑姑等人展开。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是教堂执事,年轻时候曾一度“受魔
  鬼的诱惑。”他母亲原是南方一个种植园里的奴隶,生过不少孩子,到她30
  岁时已死去一个丈夫,失去4 个孩子——一个病死,两个被主人送到奴隶市
  场拍卖掉了,另一个被专人领到住宅里抚养。后来主人又分配给她一个奴隶
  丈夫,生了女儿弗洛伦斯和儿子加布里埃尔。加布里埃尔出生后不久,他生
  父逃往北方,不知下落。南北战争后,他们一家人获得自由,加布里埃尔因
  母亲溺爱他,从小很淘气,经常逃学、扛架,还招惹白人,长大后更是“魔
  鬼的化身”,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曾不止一次被关进监狱。有一天,加布里
  埃尔与一个坏女人过夜之后,清晨漫步回家,被新鲜的空气、静谧的景色和
  耸立在他眼前的大树所感召,突然想到上帝的伟大和自身的渺小,开始痛悔
  前非,立志重新做人。此后他成了一个虔诚的教徒,很快赢得周围人们的尊
  敬,当上布道的牧师。他还从宗教工作的需要出发,与一个多年前曾遭白人
  轮奸、为当地黑人所不齿的丑陋黑人姑娘黛博拉结了婚,但他们之间并无爱
  情,加布里埃尔待她很不好,婚后不久又与另一个跟他一起干活的黑人少女
  埃丝特发生了性关系。埃丝特很快怀了孕,加布里埃尔生怕自己干的丑事张
  扬出去后没脸做人,就偷了他妻子黛博拉的私蓄打发埃丝特去芝加哥娘家生
  孩子。结果埃丝特死于难产,他们的私生子罗亚尔归埃丝特的父母抚养,后
  来死在芝加哥的一家酒店里,一把刀子捅进了他的喉咙。加布里埃尔由于自
  私懦怯,始终不敢承认罗亚尔是他的孩子。若干年后,黛博拉患病死去,死
  前告诉加布里埃尔说,她早就知道他与埃丝特之间的私情,也清楚罗亚尔是
  他的私生子,她只恨他欺瞒着她,始终不向她吐露真情,要不然她倒是很情
  愿把罗亚尔接到家中抚养的。黛博拉死后,加布里埃尔也就离开了南方,来
  到纽约哈莱姆黑人区找他阔别了20 年的姐姐弗洛伦丝,并在那里定居下来。
  弗洛伦丝是在26 岁时离开南方的,她对南方的种族歧视早就忍无可忍,有一
  天她当女仆的那家白种主人又来调戏她,要她当他的姘妇。她终于下了决心
  与卧病在床的母亲诀别,毅然来到北方谋生,在纽约哈莱姆区结识了黑人工
  人弗兰克,两人由相爱而结婚,但弗兰克挣钱不多,夫妻常为经济问题发主
  龃龉,每次吵架后他就出去酗酒。婚后十余年的某天晚上,他离家两天三夜
  后回来,两人在小厨房里吵得很凶,弗兰克盛怒之下离家出走,从此没再回
  家。后来世界大战爆发,他应征入伍,死在法国。弗洛伦丝很爱她的丈夫,
  在他离开之后先是感到轻松,继而后悔,只得当女工谋生,一个人孤苦伶仃
  地生活着。弗洛伦丝在纽约结识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苦命女子,她的童年
  是在一连串灾难中度过的。8 岁时母亲去世,她母亲的姐姐来到她家,认为
  她父亲人品不端,不配抚养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于是强迫她与她所爱的
  父亲分离。后来她爱上了黑人店员理查德,两人一起到了纽约,因无钱结婚,
  只好先行同居,有一天晚上理查德忽遭警方逮捕,说他有抢劫杀人的嫌疑,
  后来虽因证据不足而获释,但在拘押期间曾遭到白人警察的侮辱和毒打,回
  家后抱住伊丽莎白痛哭一阵,晚上就用剃刀割断了手腕上的血管自杀了。伊
  丽莎白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她为了不让理查德增加精神负担,没告诉他她已
  经怀孕,要不然理查德也许不会自杀。她太爱理查德了,她不否认只要有理
  查德,天国的欢乐对她来说也等于零。她也不否认,假如她被迫必须在理查
  德和上帝之间作一选择,她也只能——甚至哭泣着——背离上帝。理查德一
  死,她对生活也就绝望,只是为了理查德的遗腹子而活着。加布里埃尔来到
  哈莱姆后,在他姐姐弗洛伦丝家中遇见伊丽莎白,先劝说她悔罪并皈依上帝,
  继而向她求婚,答应以后一定把她的私生子约翰视同己出。伊丽莎白为她的
  儿子约翰着想,终于嫁给了他,又与他生了一男二女。全书是以倒叙的笔法
  写的。小说开始时,约翰已14 岁,伊丽莎白与加布里埃尔生的最大孩子罗伊
  也已十多岁,兄弟俩与父亲的关系都很不正常。加布里埃尔在求婚时曾答应
  把约翰当亲生子抚养,这一点倒是做到了,但他与约翰之间并无感情,常因
  细故责打约翰,颇引起约翰的反感。约翰一直以为加布里埃尔是他的亲生父
  亲,一方面很想爱他,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痛恨他。他既想追求物质享受和
  世俗生活的欢乐,又希望自己不成为上帝的罪人,死后灵魂可以得救。罗伊
  则天生一副倔强脾气,有一次与白人孩子打架,头上挨了一刀,几乎送命。
  加布里埃尔为了他与伊丽莎白吵架并动手打她时,罗伊甚至骂他父亲:“住
  手,你这个黑杂种,要不我就把你给宰了!”加布里埃尔尽管因此痛打了他
  一顿,但内心深处却很疼爱他,觉得他的行为很象自己小时候。全书以约翰
  在教堂悔罪结束,但在回家的路上,弗洛伦丝揭发了加布里埃尔的伪善,说:
  “在我所有认识的男人中间,你就是那个巴不得圣经里全是谎言的人——因
  为那个号子一旦吹响,你就要永生永世地交代。”
  作品鉴赏鲍德温从小失去父爱,他继父又不了解他,待他过于严厉,
  他后来就把自己心理上与感情上的感受——他的爱与恨、他的恐惧与孤独感
  ——都倾注在他所写的诗歌、戏剧和小说里。本书被认为是鲍德温的半自传
  体小说,书中大部分内容与他在教堂中布道那几年的切身经历有关,而对书
  中各种人物所作的深刻的心理描写则更是他本人真实思想感情的流露。鲍德
  温在写小说之前早在评论文章里批评过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
  和当时最著名的黑人作家(也是栽培过他的恩师)理查·赖特的代表作《土
  生子》,说《土生子》的主人公别格实际上是汤姆叔叔的后裔和亲骨肉,只
  是别格的性格恰好与汤姆叔叔相反,心中充满恐惧与仇恨,恐惧促使他行凶
  杀人,仇恨促使他强奸女人。鲍德温强调指出,斯托夫人和赖特写的都是“抗
  议小说”,但这种小说已经过时。别格的悲剧并不在于他是美国黑人或饥寒
  交迫,而在于他为“获取自己的人性而进行了反抗”。但在鲍德温看来,“我
  们的人性就是我们的负荷、我们的生活;我们不需要为它而进行斗争,我们
  需要做的事比进行斗争不知要困难多少倍——那就是接受它。”他还说,“我
  写的小说如果说有什么‘含义’的话,那么它们含有的只是这一意义:我们
  应该把一切人当作‘人’来看待。任何标签、口号、政党、肤色甚至宗教,
  都不及作为人类的个人重要。所以归根到底,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鲍德
  温的创作思想的最基本一点与《看不见的人》的作者艾里森是相似的,就是
  认为黑人首先是人,因此探索和描写‘人’的问题要比写社会和种族歧视等
  问题更重要。鲍德温还认为“美国文学传统是伟大的亨利·詹姆斯的传统”,
  而且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黑人作家,对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和存在主义哲学
  比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更感兴趣,因此在鲍德温的小说里,人与人
  之间的关系和种族关系往往是通过性关系揭示出来,例如本书虽不象作者后
  来写的小说那样经常出现猥亵的性描写,但全书的情节中有三个不美满的婚
  姻、两个爱情悲剧、三次强奸或诱奸。本书的另一特点是人物全都是黑人,
  情节也不涉及种族关系,因此原书内封的广告上说:“本书是一个黑人作家
  的处女作,书中虽写黑人,但不是从种族的观点描写的。它可以说是美国文
  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本书与早一年出版的《看不见的人》确实可以
  说是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它们已把文学作品反映和描写的
  重点从社会转移到个人——个人的爱与恨,个人的自我探索,个人的异化,
  等等。它们主要的艺术特点则是用现代派的多种技巧(包括意识流、蒙太奇
  等手法)细腻地描写心理活动。本书的主人公约翰所占篇幅只全书的三分之
  一,时间也极集中(约翰14 岁生日前后的两日一晚),但作者以约翰的思想、
  心理变化为主线,用变换镜头和时间跳跃的手法插入了约翰的父亲、母亲和
  姑母等人的回忆,使各个人物的生活与思想感情相互烘托,构成有机的联系,
  结果全书所描写的不仅是一个黑人少年皈依宗教的思想变化,而是约翰一家
  从南北战争到20 世纪30 年代的黑人历史,所反映的不仅是约翰一家的生活
  遭遇,而是包括作者本人在内的广大美国黑人的共同遭遇。本书从宗教角度
  描写黑人家庭生活也别具新意。宗教对美国黑人原有特殊意义。早在奴隶时
  代,奴隶主就想方设法诱使黑人奴隶笃信宗教,好让他们安安分分地忍受现
  世的悲惨生活,只把希望寄托于死后的天国。因此美国黑人宗教不仅有它自
  己的特点,而且也更有欺骗性,它与黑人生活也相互影响,有错综复杂的联
  系,鲍德温是著名的散文家,写得最好的也是散文,认为散文与小说结合更
  能表达出黑人民族的强烈感情,本书在形象地抒写黑人的丰富感情时把散文
  体小说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小说最后一部分描写约翰躺在圣坛前地板上
  悔罪的描写是一篇极好的散文,感情强烈而丰富,形象生动,心理描写细腻
  深刻,曾受到一些评论家的称赞。
  (施咸荣)
  弗兰纳里·奥康纳好人难寻(1955)
  作者简介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是美国南方女作家,1925
  年3 月25 日生在佐治亚州萨凡纳的天主教家庭,1964 年8 月3 日死于红斑
  狼疮。她父亲也死子这一不治之症,死时汉44 岁。父死后第2 年奥康纳才高
  中毕业,进入佐治亚州立女子学院,主修英国文学和社会科学,1947 年在依
  阿华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她幼时曾想当漫画家,后来她所刻画的人物也或
  多或少有些漫画化。她大学毕业后有一个短篇小说获奖,使她决定放弃学画
  而从事写作。1950 年住在好友费兹吉拉德家的农场上写作她的第一部长篇小
  说时,发现患红斑狼疮,于是回到她母亲的农场上疗养和写作,闲时喂养孔
  雀。从1955 年起不得不拄着拐杖走路,有一次去法国旅行时还幽默地说:“我
  有全欧洲最漂亮的拐杖。”她的活虽然洋溢着乐观精神,笑里却含着眼泪,
  颇似美国六十年代后现代派创作中的“黑色幽默”,这也是她后期创作的艺
  术特征之一。她有非常坚强的性格,以无比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后来医生
  只准她一周工作4 小时,但她仍坚持写作一直到死,死时年仅39 岁。她短暂
  的一生中共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1955)和两部长篇小说《慧
  血》(1952)及《强暴的人夺走了它》(1960)。在她去世后又出版了另一
  部短篇小说集《上升的一切必然汇合》(1965),卷首附有她生前好友罗伯
  特·费兹古拉德很有价值的序言。1971 年又出版了她的短篇小说全集,包括
  31 个短篇,其中有12 篇是从未收在集子里出版过的。她的短篇小说要比长
  篇小说写得好,尤其在六十年代女权运动兴起之后,她的声名蒸蒸日上。目
  前奥康纳已被公认为美国南方最优秀的女作家之一。
  内容概要奶奶不想去佛罗里达州而想去田纳西州东部,因此想方设法
  要改变她儿子贝利的主意,还用报纸敲着贝利的秃脑袋说:“瞧这儿,读读
  这段新闻。那个管自己叫‘沦落人’的暴徒已从监狱里逃出来了,正朝佛罗
  里达的方向跑呢。读读他一路上所作所为吧。有这么个罪犯逍遥法外,怎么
  能带着孩子们去佛罗里达呢。”儿子只顾看报上的体育新闻,不予理睬。儿
  媳也自顾自喂婴儿吃果酱,只有8 岁的孙儿约翰顶嘴说:“你要是不想去佛
  罗里达,干嘛不留在家里呢?”跟哥哥约翰一起坐在地板上看滑稽画报的琼
  说:“哪怕让她当女王,她也不肯在家呆一天的。”尽管如此,第二天清晨
  动身去佛罗里达时,第一个上车等侯的照样是老奶奶,她打扮得整整齐齐,
  还偷偷地带了她心爱的猫,生怕在离家旅游的3 天中它会无意中触动开关被
  煤气熏死。到了提摩西镇近郊,他们在红头发山姆开设的加油站餐馆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