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节
作者:天马行空      更新:2021-02-19 21:12      字数:4764
  “你真的无动于衷?秦姑娘方才是邀夜使明日于花神湖泛舟,而夜使也答应了。”霍无影道。
  “那又怎样?你告诉我的目的,是不是还想明日再让我陪你去看他们两泛舟于花神湖?!”我愠道,声音也不由的抬高了几分贝。
  霍无影干笑两声,道:“你的声音有些过高,小心我们两被发现了,给轰出去就难看了。”
  紧掐着手心,再望向那厢房,正好瞧见夜寻欢原本侧对着我们的脸,正往我们这方向望过来,但眼神也不似在看我们这边,脸上还挂着一抹会心的笑。
  秦操那女人端起他适才放下的酒盅,送至自己的唇边啜了一口,夜寻欢的脸早已转回去又望着她,后脑勺对着我们。
  那女人分明是在用嘴给他喂酒。
  双臂抱于胸前,不知不觉中双手又掐向自己的胳膊。
  “这回有感觉了吗?”霍无影很“适时”地又问我。
  我冷冷地白了他一眼,道:“凡事由其自然,遇了处之态然,得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艰辛曲折必然,历尽沧桑悟然。懂么?”说完,我便调转头往来时翻进来的那座院墙走去。
  “什么?呵呵!我好像对你有感觉了。”霍无影在我身后道。
  “劝你莫作皮卡丘的弟弟皮在痒。”我回讽道。
  “皮卡丘?皮在痒?哈哈哈!”
  霍无影带我翻出花舞园后,我便像发了疯一样的往前奔去,直至远离花舞园,跑不动了,不想跑了,我才停下,闭上眼依着背后的墙喘息着,静静地,不断地告知自己要冷静。
  “小美人,这么晚了怎么一人在这?是不是很寂寞,要不陪大爷我玩玩?”
  倏地睁开眼,一个身高还不及我的猥琐猴瘦男人立于眼前。
  自从被他害的穿回女装之后,总是能引来一些狂蜂浪蝶的骚扰,有他在的时候还好,若是踫上我一人落单,那头可就大了。哼!你以为只有你在才能帮我赶走这些可恶的家伙么?你以为你就那么了不起,离开你我就到不了白虎国吗?没有你的存在,我以前一直活的都很好,一个人外出也都安全的很。
  “想跟我玩是吗?好!那我们就来好好的玩一玩。”我狞笑道。
  我抱起拳头,将指关节捏的“喀嚓喀嚓”响,在那猥琐男将手伸向我脸的一瞬间,我抡起拳头就在他的猪脸上挥出一记重拳。模仿巴神庵的必杀技,愤怒中抱气,我单手掐住他的脖子,只觉右手强涌出股隐形气的流,凭籍这种暴发力我一把便将他给按在地上。
  “想跟我玩是吗?那就让你好好尝尝被玩的滋味!”我咬牙切齿的怒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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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勾拳、下勾拳、左直拳、右直拳……
  “女侠……饶……饶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求您……放过小人吧……”猥琐男抱头大声哀号求饶。
  “叫你去采花!叫你去寻欢!你这头死猪,叫你寻欢,叫你采花,叫你再采,看我不打死你!”我嘶吼着,用手肘往这个被我压倒在地的猥琐男人胸前猛地一狠顶。只见他一口闷哼,嘴角便涌出一口鲜血,看到这血,我更加兴奋,好像是揍人揍红了眼。
  原来揍人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哈哈哈!实在是爽呆了,难怪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是那么多人喜欢打打杀杀,追求打架的最高境界。原来打架可以发泄心中的郁结,原来打架可以让心中的不快一扫而光,原来打架会让自己有一种强势感……哈哈哈……
  这段时间来郁结的情绪我都发泄完了吗?为什么我还想再揍人?
  “住手!你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霍无影的厉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即将挥下的拳头也被他一把抓住。
  猛的,我回过神,瞅见那猥琐男被我打的惨样,不免跪在地上一阵狂笑。那猥琐男在我的狂笑声中艰难地爬起身仓惶而逃。
  我笑了很久,直至笑声渐止,霍无影才疑惑地问道:“你会武功?方才你使的是什么招式?闻所未闻。”
  刚才那暴揍人的行径,让心中舒爽了不少。
  而对霍无影的疑问,实际上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那股子强劲突然打哪来的。曾经笑笑和我提过,说我体内有股很强的内力,只不过我不懂得如何掌控而已,常常将它化为蛮力。那股强劲内力除了是他当年输给我的,还会有谁?
  恢复正常,我道:“呵呵,你说错了,我并不懂武功,只不过力气比较大而已。你说的什么招式,可能是我看别人打架,学学样子,只凭一股蛮劲而已。”
  “你那股蛮劲也真是厉害,若不是我及时拦着你,差点就要闹出人命。”霍无影哂笑。
  我低头不语,自知气短。
  “妒火既然灭了,想不想去喝酒?我请你。”刚刚平复下气息,他又给我哪壶不开提哪壶。
  “喝酒?哼!我若醉酒,后果会很严重。”我道。
  他嘻问:“有多严重?”
  我道:“第一次醉酒,我毒打了和我相公第一个上床的女人,又卖了她,后来她死了;第二次醉酒,我找人轮奸了和我相公相爱多年青梅竹马的女人;第三次醉酒――”
  他的眉皱了起来,笑脸也挂了下来,难以置信的望着我。
  “第三次,我把一个和我相公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我顿了顿,逼近他,挑了挑眉,道:“卖进了妓院,逼他做男娼。你还想请我喝酒么?”
  沉吟了半晌,他冒了句:“你在说笑吧?!不过若真是这样,我倒很愿意接受第二种。”
  我奸笑了好几声,似乎这样可以让自己开心一些。
  “你不是要请我喝酒吗?这里过了酉时三刻店家都不开门,你上哪请我去喝酒?采花强人!”我笑道。
  “有一个地方,通宵不闭门,有吃有喝还有床。”他笑答。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我道。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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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是摆上了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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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嘻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么?”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摸了摸鼻子,暗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地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不由地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了:“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的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便一口仰尽,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