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节
作者:
天马行空 更新:2021-02-19 21:12 字数:4792
要长成他那样,就应该象夜某这样既能文也能武,懂不懂?”
“你怎么知道他是不是文武双全?自大,自狂,自负,加自恋!”
“以貎取人,你岂不比夜某更俗?”
“……”切!翻个白眼,真是懒得理你!
吼吼!尽顾着和这家伙鬼扯,忘了听他们说什么了,害我错过一大段情节。
蓦地,笑笑失态地大叫起来:“管焰城,你不要再过来,你再往前一步,我真的会一剑刺下去。”
管焰城?哦?这个人间极品男就是开心口中的第二偶像,人贱山庄的大师兄管焰城?上次和我交过手的家伙?真是可惜了近距离的欣赏了。
看他俩这等情形,心中已百分之百的确定,笑笑这回情难自禁,深深地沦陷了。
原来她真的是来会情郎。
那管焰城一脸很认真的样子,真的向前走过去,而笑笑被逼着节节往后直退,当背后被梧桐树抵住无法再退时,手中的剑华光一闪便用力的刺了过去。
天啦!这傻丫头!
接下来的情形也宛如电视剧上所拍的狗血剧情一样,笑笑懊悔地丢了手中的剑,一边哭喊着情郎的名字,一边楚楚动人地扑了过去。
再接下来就是幼稚园以下幼儿不宜的镜头,小管同志忍着左肩的伤痛,搂住笑笑深情地吻了起来。
唉――
我深吐一口气,侧过身子,左手很自然地盖上了蹲在我右边夜寻欢的眼睛,缓缓地说道:“非礼勿视!”
这气氛还真是莫明的暧昧,那边两人吻的天晕地暗,这边我和他靠的这般贴近,两人热腾的气息汇织在这冰冷的空气中,真是尴尬难耐啊。
我不敢看夜寻欢,双眼只能到处乱瞟,脑子里也想着一些神伤的事。
五年前,不知道是偶然还是刻意,刚离开京城没多久,便在途中让我遇见了满脸是血又是昏迷中的白映彤。心惊胆颤的唤醒她之后,我是谁,怎样出的金碧城,以前的事,她统统都记不得。
流着愉悦的泪水,我为她取名笑笑。
在我最后转身离去那瞬间,我有听到她最后自言自语所说的那句话。
她以前的事我没有告诉她,之所以没讲,除了想让她重新开始活过之外,也因为本身我对她了解也只限那么多,但是我和她体内都有黑寡妇之毒的事,没有对她隐瞒,而是如实相告。
这五年来,她都未曾出现过今日这般的情愫,她拒绝管焰城,甚至伤了他的那种心境,我能深深地体会到。
黑寡妇!致命的伤痛!
我甚至都不知道我若真的见了寻以后,该怎么办?
“喂!你在干嘛?死抓着我的手做什么?”
可恶!这个死家伙居然趁我走神的当际,拿下我盖着他眼睛的手,并将我的双手都包在他的手中,我羞愤地想抽出手,怎奈这家伙包的死紧,不肯松手。可恶!
“不要乱动!你的手很冰冷,我在帮你取暖。”
呃?他在帮我取暖?
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脸也不由地微微有些泛热。偷瞥下,他的眼眸里好像有两团火焰在燃烧。
唉!我的天啦!那厢怎么还没吻完?!真是滴汗啦!这该死的让人面红耳赤的暧昧气氛!
正咒骂着,终于有动静了。
“你以后都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见你。”笑笑哀怨地叫着,一把推开了管焰城,终于结束了那个缠绵绯侧的热吻了。
“是因为你脸上的伤疤吗?那有什么好介意的?”
“不是!不是!你不要再说了。”
“那究竟是为了什么?你说啊!”管焰城心不甘地问着。
“因为我是黑寡妇!我是黑寡妇!我是黑寡妇!我是黑寡妇!”笑笑失去理智的嘶吼了起来。
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黑寡妇,犹如烈日当空却惊雷一般,盘旋在这乐凉山的上空,久久不曾散去。
管焰城呆住了,捂着自己的伤口,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痛苦地看着笑笑,嘴中不停地呢喃着不可能。
笑笑抚了抚眼泪,拾起地上的剑,含着泪跑走了。
她说出口了……
我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被夜寻欢包在手中的双手也紧紧地攥起,狠狠掐向手心……
许久,夜寻欢轻轻地开了口:“都走了!我们要不要走?”
我回过神望向四周,果真都走了,真是让人压抑的一场戏。
我的手还被他给包着,当下觉得丢人,大力抽回,撇了撇嘴:“你这个月二十两都不用想拿了。”
他又是那满不在乎的谑笑,顿觉可恶。
推开他,匆忙站起身,眼前顿觉一片漆黑,晕晃了两下,身体便被扶住。
吼!蹲了这么久,没想到腿都麻了,站起来时由于速度过快过激,脑子还小冲血了一把。
视线在眼前那个健硕的胸膛上驻留了片刻,茅塞顿开,双手便探了进去,上下非礼了一遍,却未曾摸到我想要找到的东西。
蓦地,整个人被紧紧的揽进一个温暖的怀中,那股令人舒服的檀香味伺机钻入鼻中,随即耳边便传来那迷惑神志的声音:“女人,你还真会撩拨人。”
这家伙太过份了,一而再再而三的非礼我。挣脱不掉他双手的束缚,我便一口咬向他的肩胛处。
无论我使多大力的咬他,他始终都未肯放开我,任由我愤恨地咬着。
慢慢地我松了口,无奈地低声问道:“你倒底想干嘛?”
“只想抱抱你而已!”
“已经很晚了,明早我还要……”
“嘘,再过会,我们就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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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下章就离开这破客栈了,某花激动一下。
第一夜
睁眼时,太阳已经升的老高。
想想便觉得丢人,昨夜一开始死挣活挣地一副贞节烈女模样,没想到后来竟窝在他怀里安 然的睡着了。
吼!我怎么可以琵琶别抱?对着上官的画像,我不停地忏悔:上官,对不起,对不起,我 不是故意的,昨夜我真的只想拿回你送我的簪子和知道你的下落,没想到……
“姐!马已经备好了。”
“笑笑!”我走过去,轻轻拥住她,轻柔低语道:“等姐回来,把客栈关了,我们一起去找凤凰血。”
“凤凰血?姐!”笑笑疑惑地凝望着我。
回忆起昨夜她那心已然死绝的情景,深深灼痛着我。现在,为她,为我,都该去试一试。
轻触她脸上那只明艳的蝴蝶,我缓缓道:“我曾听说,凤凰族人的血可以解天下奇毒,黑寡妇自然应是能解。”
“姐?你……”那双明媚动人的眼眸中已泛起薄薄的水光。
“我什么都知道了。好好的,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找。嗯?”
“嗯!姐。”
看着她喜极而泣,轻拍几下她的肩道:“我要走了,再不走,就误了时辰。”
我和笑笑双双尚未出了正门,便远远地听见开心、夜寻欢和汪书呆三人在讨论马的事。
汪书呆怪叫:“什么?你说这匹马名唤法拉利。哪有人给马取这么匪夷所思的名字?”
“法拉利?哈哈哈,有意思。谁给起的?” 夜寻欢问道。
开心道:“当然是我娘啦。法拉利有什么好怪的?笑姨的坐骑还叫雷诺呢,就连我的小马仔,娘替我帮它取的名字都叫奔奔呢。当时娘还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叫秋秋,一个叫奔奔。哎,那个好象也不念秋秋,反正很拗口啦。后来,我就选了奔奔,娘说等它长大了,可以改口叫它奔驰。”
原来开心之所以会选奔奔是因为QQ拗口。
汪书呆又大笑起来:“秋秋?奔奔?笨笨?哈哈,除了你娘之外,天下间哪有人给马取这么又俗又呆的名字?夜兄,你说呢?”
夜寻欢强忍着那股笑意,轻点了下头。
开心的声音带着哭腔:“奔奔真的很难听吗?”
陡然间,我有了种滴汗的感觉,开心跟这两个男人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听不下去了,这两个猪头怎么会懂什么叫F1方程式赛车,于是出言打断他们的对话:“敢问汪兄对这给马取名有何高见?”
汪书呆背对着我,很自然很顺口地就接了下去:“夜兄的风影,这个名字取得就――”
汪书呆边说着边转过身,但见是我,“咻”地一下蹿到笑笑身边,连连说:“绝非高见!绝非高见!”
哼!死软脚虾!
“老妈!!”
揽过飞奔而来的开心,同时也嗅到他身上一股熟悉的味道――檀香?疑惑地问道:“你什么时候有洒香水的习惯?”
开心仰起小脸,说道:“不是的,老妈,是昨晚观灯的时候,书柏哥撞倒了一位卖香料的老大娘,弄得我和欢叔一身的檀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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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他昨晚一身诱惑人心的香气。
搂着开心一同走向我的法拉利,轻抚了几下这匹毛色纯正浑身金棕色的母马,便觉得心情舒畅,当时我可是费了好大劲跟一个满脑肥肠的家伙较劲,从马贩手中给抢过来的。
正好扫了一眼夜寻欢,惊艳他旁边那匹全身黑而黝亮,无一根杂毛,高大健硕的马,那就是风影吗?哼!我还飘柔海飞丝呢。靠!我突然想起来,自从这家伙来了之后,他这匹马也在我这吃住好久了,我竟然忘了跟他收银子。
咦?明明是我一人要上路,怎么他也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手中还牵着缰绳。
开心抱着我,在我怀里蹭了半天,依依不舍洋洋洒洒地说了一气:“老妈,你和欢叔一路上要多多小心,好好照顾自己和欢叔,你和他一定要早日回来哦,开心会想念你们的。祝你和欢叔一路顺风!”
等等等一下,他真的是要和我一起去?我怎么不知道。
我不可置信地看向夜某人,很严肃地道:“你不用看店吗?”
笑笑抢先开了口:“姐,以前都是你和赵叔去的,现在赵叔去了朱雀国,你一人上路,我们都不会放心的。何况店里还有我呢,还有书柏,阿强,大毛……那还有赵叔,他会赶在你之前先回来的。”
我困愕:“不放心?有没有搞错,哪一年我不是都要一个人风里来雨里走的在外一个月?”
开心又插了进来:“老妈,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啊。你以前的样子很平安啊,可如今不一样嘛,当然要帮你找个护花使者。欢叔,你说是不?”
我以前很平安?现在就不平安?
“那个,大姐,有我汪书柏在,笑笑和开心,你都放心的交给我吧。”哈!大姐?什么时候你变成我妹夫了,居然开口亲热的叫我大姐?放心?瞅着汪书呆那一脸巴不得我早走的样子,我这一走正好是称了他的心,如了他的意了,我放心个屁啊!
“我――”
我刚要反驳,却被夜寻欢很大声地接了话:“昨夜,你应允的,要我和你一起去的。”
昨夜?我应允?难道是……
但听他那个“昨夜”,我就开始头皮发麻,声音还扯上那么大,生怕别人都聋了听不到似的。
这家伙还很无耻的比了个口型:簪子。
群扫一下众人暧昧之神色,双眼一闭,我想这次我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万能的神啊!这次就请你赐我一根面条吧。
浑浑噩噩中,被众人拱上法拉利,华丽丽地出发了。
两个人一路向西奔驰了很久,因出发时耽搁了不少时间,直至天黑时,连最近的驿站都未能抵达,却意外地在转往枣阳县的岔道上,发现了一家小小的客栈。
我一直就有个习惯,只要和自己职业有关的事与物,总会多留一份心。曾经是对装璜,现在不用说自是会对这家客栈一切事物多多关注,做个比较,好吸取经验。
这间客栈不算大,一眼眈过去不过七八间客房,一楼店堂内,稀稀拉拉有这么三四个人在用着晚膳。不知道怎么搞的,从进入这家客栈,就有一种不舒服诡异的感觉缠绕在心头。
我们要了两间房,夜寻欢入住的是天字间一号房,我则是地字间二号房,分别位于小二楼的东头和西头。本来我是想要两间靠在一起的客房,店家却说客满了,当我经过地字间一号房时,明显觉得那间是空的,并无人入住。
未久,小二便送了晚膳过来。
望着眼前这几个馒头包子,我一点想要进食的欲望都没有,端起杯子,打算喝点水解解渴,莫明地又放下了,心中那股不安的情愫促使自己仔细地打量起这间客房。
这间房不算陈旧,墙壁上却明显有许多蛛网积尘,屋内摆设简单,一张榻,一盏灯,一张桌,一把凳。榻上的棉被似有一种异味,灯台油迹斑斑,桌椅虽新,却也积尘不少,铺地的槐木板,已被拖洗的泛出陈旧的白,在灯火下刺目的惊人,与整间屋子十分的不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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