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
生在秋天 更新:2021-02-17 01:06 字数:4759
内容简介
类别:商海沉浮
青年人金龙机缘巧合的服食了一棵千年野山参,引发身体异常的发育,获得超凡的智慧和体魄。金龙白手起家,在商海纵横捭阖,所向披靡,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建立了庞大的商业帝国;他宅心仁厚,以财神自居,救助贫弱,实现贫苦百姓的梦想;他以振兴国家民族为己任,挽狂澜于即倒。
正文楔子
财神姓赵名公明。根据道教传说,赵公明本为终南山人,自秦时就隐居深山,精修至道,功成之后,玉皇大帝封他为“正一玄坛元帅”,简称“赵玄坛”。传说这位赵公元帅职掌除瘟翦虐,驱病禳灾。凡有冤抑难伸,他会主持公道;人们买卖求财,他可以使之获利。农历正月初五“接财神”的习俗,迄今犹流传民间,许多商店、住宅都供奉他的木版印刷神像:玄坛面似锅底,手执钢鞭,身骑黑虎,极其威武。
关于财神的生日,民间传说很多,有说正月初五、有说七月二十二,均不确定。其实财神轮回转世并无确定的时日,只有道德高深之士方能体察。
第一部金龙出世 第一章财神降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易经乾(卦一)
第一章财神降生
公元1978年,北京
深秋季节,傍晚时分,北京南城的幸福大街显得有点冷清,刚刚下过一阵秋雨,天气已经带着一丝凉意,一阵秋风卷动着街边残存的落叶扫过街道。
幸福大街6号院里正热闹着,南屋老金的二儿媳妇要生了,老金叼着烟,坐在院门口的石墩上等着消息,西屋的郑老师手里捧着学校发的大号茶缸子,蹲在老金旁边,两人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
南屋传来产妇一阵紧似一阵的呻吟,郑老师喝了口浓茶问道:“差不多了吧?”
老金不安的挪动一下身子,答道:“折腾一下午啦,应该快了。”
“干吗不送医院生去呀?”郑老师问。
“嗨!比预产期提前了,中午有了兆头,正赶上下雨,怕受了风,没敢动,这不让他二姑过来,他二姑就是朝阳医院的产科大夫,不碍的。咱们院这几个小子不都是在家生的吗!”老金无所谓的晃了一下脑袋。
南屋的动静也惊动了北屋的张老道,张老道已经80多岁了,年轻的时候在外面当过几年游方道士,解放后在城南的白云观修行,70多岁才带着儿子回到幸福大街,继承了祖上传下来的这间老屋。张老道在儿子的搀扶下走出来,在门口打开的一张竹躺椅上惬意的躺下,眯缝着两眼,手里摇着一把一年四季不离手的羽扇。
见张老道出来,老金和郑老师赶紧凑过去打招呼,老金说道:“张大爷,您出来了,多穿点,别着凉喽。”
“无妨!”张老道摇了一下扇子,微微笑了一下接着说道:“听这架势,二的快生了吧?”
老金答道:“应该差不多了。”
张老道左手手指掐了掐,自顾自说道:“今儿个是9月17(阴历),财神爷进家的日子,这小子八成儿财运不错。”
张老道轻易不说话,一说就有准儿。听到张老道这么说,老金一下提起了精神,说道:“哎呦!借您吉言,但愿这小子能给我们家去去这个穷根儿!呵呵。”
郑老师也在一旁凑趣道:“敢情,这孩子要是发了财,我们也跟着沾沾光。”
郑老师的话音未落,只见张老道猛的坐起来,张开浑浊的两眼盯着南屋的方向,老金和郑老师诧异的顺着张老道的目光看去,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
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分,整个南屋映照在霞光里,一片金光正在屋顶上不断的翻滚升腾,一道七色的彩虹齐着南屋的屋顶泛出耀眼的光芒,霞光映照下,分明有一条金龙在盘旋着。紧接着,南屋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声后,传出婴儿清亮高亢的啼声。老金的二儿子铁山兴冲冲的跑出南屋,冲着老金喊道:“爸!生了,儿子!”张老道缓缓的站起来,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潮红,口中喃喃的说道:“财神!财神!财神!”手中的扇子啪的掉在地上。
在这孩子降生的当天夜里,张老道在他的北屋无疾而终。
一个月后,金家热热闹闹的给孩子办了满月,孩子的大名叫金龙,小名叫元宝。
第二章平凡人生
光阴荏苒,金龙已经28岁了,在他28年的人生经历中,几乎找不到一丁点出彩的地方,同胡同里其他的孩子一样在疯玩儿中渡过童年、混混沌沌的上完小学、初中、高中、再到大学,大学毕业后,和其他同学一样在无数次碰壁吃瘪后,终于在一家私营的商贸公司找到一份售后服务工程师的工作,现在已经工作了5年,没有什么长进,工资倒是从最开始的1800涨到了3000。如果给他过去的25年作个评价的话,就一个字:“平凡”。
金龙并没有象他爷爷老金期望的那样大富大贵,工作5年,他几乎没攒下钱,每月的工资左手进,右手出,月月都花的精光,到了月底一想:钱都怎么花了?忘了!用他的同事兼酒肉朋友胖子的话说:金龙这丫的跟钱有仇。
第三章大难不死
一个周六的上午,金龙盘腿坐在床上,光着身子披着被子,两眼直钩钩的盯着床边柜子上的一个碗,碗里的一砣木屑上长着一簇红色的植物,每株植物的单体都像是一把小伞,细细的红色的茎顶着一个小小的红色的圆盘,十几株单体密密的挨在一起,形成拳头大的一簇,红彤彤的煞是好看。十几天前的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又闪现在金龙的脑海里。
十月二号,金龙和公司的一帮同事共8个人利用十一长假组成了一个小旅游团到东北大兴安岭去玩儿。财务部的会计赵晓刚的舅舅老吴是大兴安岭某林场的一个小头头,一行人经过一番辗转后终于在傍晚赶到了林场。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就兴冲冲的背上行囊出发了,老吴自然担当起了导游兼领队的角色。出发前,老吴一再强调诸如安全、防火等注意事项,但是被去原始大森林去探险的心情撩拨着的小年青们一句也没听进去。
踏着陈年的积雪行进,到中午宿营的时候,一行人已经深入到原始雪原的深处,金龙感觉有点内急,匆匆的脱离队伍,找了个背人的地方方便,当他舒畅的系上腰带准备往回走时,猛的发现不远处有一只小梅花鹿正在探头探脑向他张望,金龙一喜,要是能抓一只小鹿回去,虽然不能当作猎物烤肉吃,也是一件新奇露脸的事情呀!想到这儿,金龙毫不犹豫的向那只小鹿扑过去,小鹿受惊,转身便跑,金龙紧紧在后面追赶。(其实在原始森林中,动物并不怕人,如果金龙轻轻的走过去,说不定小鹿会主动和金龙亲密接触的,但像金龙这么急切的追赶,小鹿受到惊吓,自然是拼命的逃走。)转眼间,小鹿跑的没了踪影,金龙泄气的往回走,走着走着,金龙警觉的发现,自己走了这么半天,早应该回到宿营地了,自己竟然迷路了。按奈住自己恐惧的心理,金龙仔细的辨认了一下方向,顺着他认为是营地的方向,拼命的跑起来。(原始大森林地形复杂,林间阴暗,在森林迷路,最好的办法是原地呼叫同伴等待救援,象金龙这么闷着头瞎跑,是犯了大忌的。)
当暮色降临时,金龙已经跑的筋疲力尽,辩不出东南西北了。他靠在一棵大树上喘着粗气,嗓子已经喊哑了,羽绒外套也被剐得支离破碎,脖子上还被树枝扎了个口子,血顺着脖子留到肩上。周围一片死寂,看到树影间越来越阴暗的天空,想着即将来临的夜晚可能会出现的种种危险,一股恐惧、绝望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内心。“难道老子就他妈这么挂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还没报,人生的男欢女爱还没有享受过,死的一点价值都没有!不行,我一定得活下去,一定得走出去!”他嘴里叫喊着,扑倒在地上,用力捶着积雪,脸也扎到雪里。冰凉的雪水让他清醒了一些,眼前几片翠绿的叶子映入了眼帘,“这是什么东西?”他疑惑着,探出左手,捏住叶子,右手拨开积雪顺着摸下去,竟然是一棵拇指般粗细的野生人参。金龙一阵狂喜,暗道:“看来天不绝我,有了这棵人参。就冻不死了!”他一把把人参拔出来,顾不得清理人参上粘着的雪水,三口两口就把人参填进了肚里。(人参这东西最是性热,身体虚弱之人食用是大补,但食用人参必须得根据体质情况徐徐的进补,一次补大发了,人的身体是承受不了的。)金龙吃掉的这棵人参竟是百年罕遇的千年人参王,有起死回生延年续命的功效,而且人参在刚刚采集后服用效力就更大了,金龙情急之下糊里糊涂的一次就把这棵参吃下去,身体如何承受的住呢!只一会儿工夫,金龙就觉得浑身燥热,身体里像是着了火一般,几股气在身体里到处乱冲乱撞,胸膛好象要炸开,眼睛变的赤红。他难受的跳着脚,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还是不行,又抓起几把雪吞下去依然不起作用。渐渐的,金龙变的神志不清,已经有点接近疯狂了,他光着身子绕着树拼命的奔跑,鼻孔中喷出的鲜血梅花般撒在雪地上。猛的,他看到一块枯死的松树干上长着一簇红色的蘑菇样的植物,他一下扑过去,毫不犹豫的将这团植物吞进肚里。(自然界是奇妙的,各类物种生长往往是浑然一体,相生相克,蠹虫出没的地方,总是能找到解毒的良药,那红色的“蘑菇”恰恰就是至寒之物,可以克制人参的奇热,金龙误打误撞的吃了这“蘑菇”,竟是无意间救了自己一命。)刚吃下去一会儿,金龙就觉得肚里一阵钻心的绞痛,一股气直窜小腹,紧接着一股腥臭无比的腌杂物水箭一般的从屁股里窜出,金龙一个趔趄栽到在雪地上,喘息不止。过了一会,金龙觉得腹痛减轻了,身上的燥热也减轻了一些,神志变得清醒了一点,他艰难的爬起来,找到散落在四周的衣服穿上,靠在树上休息,在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金龙又拉了六次,简直都要虚脱了,不过每拉一次,身体的痛楚就减低一分,最后,金龙竟猥在树底下睡着了——
这段经历,金龙没有对任何人讲,当后来别人问起密林中的一夜是怎么过的时,他说一直在跑,后来累了,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上午林场搜索队把他找到。
胖子到现在还私下里嘀咕:“在那么冷的林子里睡了一宿,居然没给丫冻死,真邪行!”
第四章必有后福
金龙盯着眼前碗里的这簇植物已经一个多小时了,这团不知名的植物就是救了他一命的“蘑菇”。在离开时密林时,他悄悄的将长过红“蘑菇”的那块枯木塞进了挎包里。回来后,他把这块枯木掰碎了放在三个碗里,分别放在冰箱的冷藏室、冷冻室,还有一碗放在阳台上,10天后,只有冷藏室里的这碗长出了红“蘑菇”,就是现在他眼前的这碗。
密林遇险到现在的这半个月里,金龙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就是感觉精力特别充沛,浑身好象有使不完的劲,总想跑跑动动,前天早晨,他出去跑了一大圈,居然一点没有感觉到疲劳,前天晚上他打游戏熬了一夜,第二天也居然一点不困;脖子上的伤口早就好了,没有留下一点疤痕,就连左手手指上那个十年前留下的疤痕也神奇的消失了;更奇怪的是他的智力也在快速的提升,脑子里不时涌现出很多的奇思妙想,早已经被尘封在脑子里遗忘多年的那些学习过的知识又重新被激活了,就连高中时背过的一篇英语课文现在也能清晰的想起来。这一切的变化,让他感到惊喜万分。
他的这些变化连周围的同事也感觉到了,昨天中午在食堂吃饭时,部门同事李炎(一个漂亮MM,正在和同事崔大个交朋友)主动挨到他身边,悄悄的问他:“哎,金龙,我发现自打从大兴安岭回来,你变了!”
金龙闷着头吃饭,敷衍的答道:“什么变了?我怎么不知道?”
“说不上来,好象比以前帅了,眼睛也特有神,反正就是有一种感觉,不一样了。”李炎说道。
金龙转过头,看着李炎,促狭的说道:“打住吧您呐!你要跟我找着感觉,崔大个还不得吃了我?”
李炎的脸一下子红了,恨恨的说道:“想什么呢你!美的你哼哼!夸你两句你就找不着北了。”
“哈哈哈哈”,想起昨天的这一幕,金龙忍不住又笑起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看来老子的运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