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      更新:2021-02-19 14:59      字数:4741
  便被义父布郎公爵送出了北方小镇隆卡多。
  第一次离开隆卡多小镇,奥斯曼发现世界原来如此之大,书本上的东西,与现实相比,显得太过苍白而无力。
  人原来有这么多?土地居然如此辽扩?奥斯曼终于知道什么是平民了,那些衣着破旧,面有菜色的人就是平民。
  可隆卡多镇也有平民,那里的平民与眼前的这些人完全不同。隆卡多镇是个定富裕的地方,那些人虽然衣服鉓品无法与庄园的人相比,却也相当的不错。
  山川,河流,美妙的景色原来也并不止于自己生活过的山林。城市,小镇,这些与书本中的对照,让奥斯曼知道其中的不同。
  跟随的仆人同样不喜欢奥斯曼,而且他们的知识也无法与先生或者是义父相比,就算他们喜欢,只怕了难以为奥斯曼解惑。奥斯曼早已经习惯了他们对自己的样子,很少与他们交谈,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会记在心中,早晚会有机会找到答案的。
  北方郡的道路很好走,前一段日子传说中的盗贼奥斯曼并没有遇到,相信这是北方军团努力的成果。
  进入中央郡,奥斯曼发现这里与北方郡差别更大了。北方郡人口相对要少得多,而这里人烟稠密,即便是一个小镇,镇上的人口也比隆卡多镇多得多,而且也要繁华得多。
  奥斯曼静静的走过小镇,穿过城市,故意走得慢些,对面实物一一印证自己从先生那里得到的知识,以及从书本上看到的东西。
  每件东西,每样事物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新奇的,可惜为了赶路,绝大多数的东西无法仔细去观察,不过奥斯曼并不感到失望,这一切,他早晚会弄得清楚。
  半个月后,马队进入了南方郡,踏过丰古关,就是南方郡的范围了。这里的景象又是另一翻不同。地上可以看到青青的绿草,小河的水流不断。此时的北方,应该已经迎来了第一场大雪,而南方郡却如同沐浴在春风之中。
  经过十天的旅行,终于来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南方郡府,西尔克多城。这是南方最大的城市,拥有五两百万人口,城墙高达四十尺高,厚度有二十尺,城墙上面可以并排行走两辆马车。
  这是奥斯曼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城市,他像一个乡巴佬一样,仔细的看着每一地方。同样的,他身边的仆人也从未见过真正的大城市,此时露出与他们看不起的野兽少爷一样表情。
  “对不起,公爵大人并不住在这里。”管家礼貌的回答着领队的问题,对于那位布郎公爵,他早有耳闻,公爵大人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他。
  虽然这队人看起来土得掉渣,可他并不会因此而看不起他们,严厉的主人会因此而惩罚他,他必须很小心才行。
  “哦?请问迈克尔公爵现在住在哪里?”
  “公爵大人目前住在他的领地里,离这里二百里路的亚美尼亚城,那座小城也是属于公爵大人的。”管家恭敬的回答道。
  “好吧!我想我们还要赶一段路。”奥斯曼无所谓的回答道,赶路于对他来讲,并不是件难过的事情,正相反,奥斯曼喜欢观看沿途的风光。
  “天色已经不早了,我认为郝斯特先生应该先在这里住一夜,如果知道您的到来,我招呼不周的话,公爵大人会不高兴的。”管家一边回答着,一边打量着奥斯曼。
  很显然,眼前的少年是位贵族,但与他所见过的贵族有很大的不同,他周身散发着一种野性,即便是把身体包裹在华丽的衣服里面,他也可以很容易的分辩出来。
  “也好,那就打扰了。”奥斯曼没有拒绝管家的好意,反正自己以后将在生活在这里,尽快的适应应该是个好主意。
  第二天的晚上,亚美尼亚城已经出现在奥斯曼的眼中。与西尔克多城相比,它无疑小了很多,但与住了一年的隆卡多镇相比,亚美尼亚城的确是座城市。
  它拥有自己的城墙,射塔,厚实的城门。在奥斯曼眼里,这是一座缩小版的西尔克多城。从北方的隆卡多到这里,一路上,奥斯曼经过了许多的城市,虽然都是一些小城市,但奥斯曼对于城市的概念已经相当的深刻了。
  事实上,所有的城市之间相差的并不多,大体的阁局都很相像,分别仅仅是城市的大小,以及城墙的高厚罢了。在奥斯曼眼里,城市并不被他所喜欢,也许隆卡多那样的小镇,更被拥有野性的奥斯曼所接受。
  城市的喧嚣,污浊的空气,满地的垃圾,这些都让奥斯曼皱眉不已。人类的城市与书中所写的相去太远,至少先生对于城市的赞美,奥斯曼更是不屑一顾。
  克里斯托夫公爵是位高大,健壮而严肃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修剪的整齐干净,衣服普素而全体。与那种宽大松散的贵族服装相比,奥斯曼更喜欢这样的衣服。
  只看了一眼,奥斯曼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位严肃的公爵了。
  “公爵大人,这是我义父布郎·郝斯特公爵给您的信。我是他的义子,奥斯曼·郝斯特。”奥斯曼以贵族最尊贵的礼节来表示自己心中的善意。
  克里斯托夫公爵显然并不在乎眼前的少年,他连眼角也没有扫一眼奥斯曼,随手接过信,当着奥斯曼的面,仔细的看了一遍。
  “哦?你就是信中的那个奥斯曼?”看完信的克里斯托夫公爵对奥斯曼有了兴趣,奥斯曼的出身的确可以让任何人感兴趣。
  “是的先生。”奥斯曼回答道,他知道,眼前的这位拥有公爵爵位的骑士,与义父完全是两种人,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成为朋友的。
  不过这一点,奥斯曼并不准备仔细研究,自己与黑豹兄弟之间相差的更大。
  “我想看看你身上那层树脂,不会有什么问题吧?”看来骑士先生对于奥斯曼的身分还想作进一步的确认。
  “当然,如您所愿。”奥斯曼伸出了手臂。
  “真的很奇妙,韧性和硬数都很不错,看起来与聚甲族有些相像。”拉着奥斯曼的手臂,克里斯托夫公爵看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聚甲族是一种动物吗?”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是什么,也从不隐藏自己的弱点。
  “以后你会知道的,我是迈克尔·克里斯托夫,你可以称呼我迈克尔先生。既然是布郎那家伙的义子,我会好好的教导你的。不过你要记住,想学习武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便你是布郎的义子,我也不会对你有丝毫的放松,如果你不行,从哪来的还回到哪去,听明白了吗?”迈克尔公爵严肃的说道,奥斯曼进入房间后的这段时间里,他从没有在迈克尔先生的脸上看到过一次笑容。
  “当然。”奥斯曼对于这一点倒并不是很放在心上,自己的体力和灵活性他有着足够的信心。
  “尤丝,你带奥斯曼少爷去客房,给他收拾最好的房间,他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另外,你以后就作他的女仆,其它事情就不必管了。”迈克尔说道。
  “是的先生。”尤丝行了个礼应道。
  “至于你们,在这里住一天,明白带些东西给布郎那家伙。”迈克尔转头对跟随奥斯曼来的几个仆人说道。
  “是的先生。”几个仆人同样行了礼应道,只是他们有些不习惯,显然克里斯托夫公爵更愿意别人称呼他为先生,而不是公爵大人。
  “这是您的房间,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叫我。您看看,这里还需要些什么?”尤丝·米尔带着奥斯曼走进房间,行了礼问道。
  “看起来很不错,你不必那样客气,可以叫我奥斯曼,对了,你是叫尤丝对吧!”奥斯曼边看着自己即便居住的房间一边说道。
  在隆卡多庄园的时候,仆人们都不喜欢他,奥斯曼同样也不喜欢那些人,很少会与仆人说话。
  “是的奥斯曼先生,我叫尤丝·米尔,您可以叫我米尔,大家都这样叫我。”年轻的女仆脸红了一下。这位奥斯曼先生看来并不难相处,虽然他长得相当高大,可从脸上,米尔可以判断他大至的年龄应该在十四五岁之间,还远不到被称为先生的年纪。
  “好吧!米尔,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洗个澡。”奥斯曼问道,其实对于洗澡,他真的不是很喜欢,但布郎公爵成功的教会了他,人类应该干净的活着,而不是象动物一样肮脏。
  “我让人为您准备洗澡水,晚餐在半小时后。”米尔回答着,再次行了个礼,退出房间。
  沐浴后的奥斯曼显得更加精神,这里的一切与隆卡多相差甚远,甚至连那些仆人也非常的不同。奥斯曼早就注意到,这些男仆们大都在四十岁上下,一个年轻的也没有发现。
  而女仆们则要年轻得多,大都在二十岁以下,年轻而漂亮。无论是男仆还是女仆,他们行走,说话,作事的动作都很标准,奥斯曼甚至可以肯定,那个男仆在倒热水的时候,三次都把木桶举在一个高度上,分毫不差,而他的脚步也是固定的。沾着水的鞋印,三次都同样踩在一个地方上。
  “这里是南方,因此鱼更多些,也许你更喜欢肉类。”迈克尔公爵对奥斯曼说道。
  “是的先生,在北方我们每星期吃一次鱼。”奥斯曼应道,这里的菜色与隆卡多庄园相差的也很多,海鲜明显多了很多,而且都相当的新鲜,毕竟这里更靠近海。
  “布郎的信中提到你杀过一个人,是这样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看得出,前面的话仅仅是因为两人并不熟悉,作为铺垫才说出来的。
  “是的,我使用的是军用重弩,对于这种武器,我已经相当熟悉的,但其它的武器,我也点也不了解,这正是义父安排我来您这里的原因。”奥斯曼放下手中的刀叉说道,虽然他已经放慢了入食的速度,不过与年老的迈克尔公爵相比,还是显得快多了。
  “哦,很有趣,能说说当时的情况吗?”迈克尔挥动着手中的刀叉问道,奥斯曼从他的眼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位老公爵的确对此非常有兴趣。
  “当然,那个人自称卡斯拉,是位剑士,使用一把巨剑。”奥斯曼说道,他决定满意老人的兴趣。
  “是一把巨剑吗?你能说出那柄巨剑的重量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甚至忘记了吃东西。
  “当然,那柄巨剑有二十公斤左右,比较轻。”奥斯曼如实说道。
  “二十公斤?你认为比较轻吗?”迈克尔的眼睛亮了起来,戎马一生的军神,对于任何一种武器都非常的在行。
  “是的,如果让我来选择一柄巨剑的话,我希望能有五十公斤重,这样比较趁手些。”奥斯曼考虑了一下说道,他知道,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聊天的了,迈克尔公爵在试探自己的力量,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隐藏自己的实力,他还不知道这样作的重要性。
  “五十公斤?你确定吗?”这次迈克尔公爵的眼光闪动着促狭的光芒,在军中,即便是一名优秀的骑士,也不可能使用五十公斤的巨剑,如果换成巨斧或者其它的重兵器,那就比较正常了。要知道,剑最主要的是清灵。
  ~第七章~
  通过刚才的问话,迈克尔已经知道了许多,首先,那位叫作卡其拉的人,拥着有至少中级剑士的能力,以力量见长。另外,他还知道,眼前的少年对于剑,连一丁点也不了解。拿起巨剑和使用巨剑,那根本是两回事。
  同时,他还可以肯定,眼前的少年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他有着一身不错的力量,而且对此相当的自信。
  “我想是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曾经试着使用过那柄巨剑,并且学着凌格的样子挥舞,他认为那柄巨剑对他来说太轻了此。
  “好吧!告诉我孩子,你是如何战胜他的。”迈克尔对于奥斯曼越来越有兴趣了,从布郎的信中,他已经知道了一些,除了少年那奇特的经历之外,他知道奥斯曼从没有真正学习过武技。山林中的特殊生活,使他拥有不错的力量和灵活的动作,同时也付与了他对危险的感知和机敏。
  但这些还不够,当他面对一名中级剑士的时候,这一切都已经不算当作优势了,也许在迈克尔公爵眼里,一名中级剑士实在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中级剑士已经是不可战胜的了。他实在想知道,少年是如何杀掉一名全副武装的中级剑士的。
  “他的动作很快,而且挥剑时候产生的气流还可以割破我的衣服。”奥斯曼回忆着当时的情景说道。
  “哦,那是剑气,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位中级剑士。什么?你说他动作很快?”迈克尔公爵再次吃了一惊,是力敏型的剑士?这样的剑士并不多见,在近战之中,这类剑士往往可以击败更高一级的剑士,他们是剑士之中近战的王者。
  对于奥斯曼形容的动作很快,他毫不怀疑,一个与黑豹生活许多年的孩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