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      更新:2021-02-19 14:59      字数:4747
  掌握其中的诀窍。
  刚刚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一步,又恢复了四肢着地的状态。少年摇了摇头,似乎对于自己的表现很不满。在他身后不远的黑豹,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兄弟正在努力着什么,轻轻的喘着气,鼓励他再试一次,虽然它一点也不明白它的兄弟想作什么。
  老公爵玻ё叛劬醋派倌辏衷诓唤鏊驹谒砗蟮哪切┢腿耍仓姥矍暗牟皇鞘裁匆笆蓿且桓鍪湓谝笆拗械暮⒆印?br />
  人类的本能告诉少年,眼前的这些生物与自己的关系极密切,而且对于学习新的东西,他有着一种强烈的渴望。
  几次之后,少年终于可以稳稳的站立起来,并且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二步。郝斯特公爵和他的仆人们都松了一口气,早已经忘记眼前还有一只危险的黑豹,连那几个手持军用弩弓的仆人也放下了手中的弩弓。
  公爵慢慢的走到了少年的面前,少年上上下下仔细的观察着老公爵,他并不感到害怕,眼中充满了好奇。
  现在他也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与眼前的生物是同类,虽然他看起来与自己有些不同。黑豹小子在观察着,只要一有危险,它会第一时间扑上去保护自己的兄弟,不过目前看来这是没有必要的,双方依然保持着沉默,气氛却并不紧张。
  少年好奇的伸出长着长长指甲的手,那手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黑色,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肉色。公爵身后的几个仆人又慢慢的举起了弩弓,虽然眼前的是人类无疑,但那是与猛兽一起长大的人类,没人知道他下一个动作是什么。
  看着他那长长的指甲,他们相信,眼前的少年可以轻意的把老公爵撕成碎片,那双手与黑豹的爪子不相上下。
  老公爵沉着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知道,现在自己不可以惊动少年,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太多的好奇。野兽虽然很凶残,但他们却不会骗人,在这一点上,人类远要比野兽危险得多。
  少年慢慢的拉扯着老公爵身上那件华丽的狩猎服,眼里尽是迷芒,这绝对不是皮肤,也不是毛皮,甚至与自己身上的树脂完全不同。
  自己的嗅觉一般,不能与黑豹兄弟相比,但他还是可以嗅到一种奇怪的味道,这种味道有些像花的香味,却又很不相同,至少并不难闻。
  少年把头伸过去,让自己的整个脑袋埋在老公爵的胸前,仔细的分辨着其中的气味,在那种香味后面,少年嗅到了一种身体的味道,那是动物身体上散发出的汗味。
  对于这种味道,少年很有经验,每一种不同的动物,身体上都会发出不同的味道,凭着这些味道,他就可以辨认出是哪种动物来。
  现在自己嗅到的这种汗味,他可以肯定自己闻到过,而且就是在自己的身体上嗅到的。味道稍有不同,但绝对属于一类,少年知道,自己今天真的找到同类了。
  郝斯特公爵笑了笑,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从少年的眼睛里,他读懂了很多的事情。伸出手,轻轻在少年的头上抚摸着。
  少年玻ё叛劬邮芄舻母庥牒诒值艿慕哟ズ懿幌嗤盟芯鹾苁娣庋母芯跛用挥刑寤岬焦?br />
  “跟我走吧!孩子,你应该回到人类当中去,你是个人。”郝斯特公爵轻声说道,似乎怕吓到眼前的孩子。
  少年扬头看了看公爵,那些声音对他来讲是毫无意义的,但他努力的模仿着,喉间发出一阵阵的响声,却连一个音阶也学不对。
  老公爵并不在乎少年那肮脏的手,轻轻拉着他向回走去。少年睁着大眼睛,摇摇晃晃的被老公爵拉着走动。
  一阵风刮过,黑豹那庞大的身体轻盈得如同没有任何重量,转瞬间站在少年的身侧。仆人们手忙脚乱的再次举起了弩弓,他们可以接受少年,但绝对不能接受一只野生的黑豹。
  少年停下脚步,伸出手,轻轻的拍了拍黑豹的头,黑豹马上安静了很多,紧紧的跟在少年的身侧,不声不响的走着。
  郝斯特公爵对于这次狩猎非常的满意,虽然没有打到什么大型的猎物,但这个孩子让他充满了好奇,同时也让他那颗早已经沉寂多年的心,有了一丝的骚动。
  十五年前,公爵夫人撒手离开,升入天国等待丈夫,却没有给郝斯特公爵留下一儿半女。那时候郝斯特公爵还是帝国的财务总长,掌管帝国所有的财政。
  五年前老公爵向菲格大帝提出了辞呈,身体和心灵两方面都已经不再年轻。老公爵回到了北部郡的家乡隆卡多镇定居,这里还有他的亲弟弟奎克·郝斯特,以及弟弟的两个儿子。
  弟弟虽然没有爵位,却是个聪明人,将家里的财务管理的井井有条,又从老公爵那里学到了很多财务方面的知识,这让郝斯特家族的财产日见丰厚。
  布郎·郝斯特公爵的爱好很少,当夫人在世的时候,他们习惯傍晚的时候,在河边走走,可惜流经京城圣西斯堡的森扬河并不干净。
  回到家乡的老公爵,除了有时候独自去小河边找寻年轻时的记忆之外,只有从好友那里学到的打猎能让他稍稍提起一点点的兴趣。
  公爵拥着三千五百倾的土地,其中包括山林和良田,这些山林正好作为老公爵的狩猎场。久无人烟的土地上,拥有足够多的猎物供公爵玩乐。不过对于打猎,老公爵的兴趣并不是非常大,也仅仅是偶尔为之。
  布郎公爵发现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任何一匹马都不愿意让少年靠近,更不用说站在少年身边的黑豹,甚至连那些久经训练的猎狗,也远远的躲着少年和他的黑豹兄弟。
  老公爵只能放弃骑马的打算,拉着少年一路向庄园走去。很快老公爵就发现,少年出人意料的聪明,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所说的话,却能勉强发出近似正确的声音来。
  ~第二章~
  少年对于老公爵相当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抚摸,但对于其它人,却一直保有一种动物般的警觉,特别是当他看到手持弩弓的仆人时。对于这种快如闪电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余悸。
  黑豹倒并不在乎这些,只要跟在兄弟的身边,它还是比较放心的,这里还是它们兄弟的领地,除了眼前这些人,应该没有什么是可以威胁到它们安全的生物。不过目前看来,兄弟很喜欢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特别是其中之一。
  在当晚的临时营地里,黑豹竖起了耳朵,仔细的辨认着四周的声音,这里已经不是它们兄弟的领地了,它并不愿意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同时它也不愿意离开从未分开过的兄弟。
  当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时候,少年与黑豹的反应如出一致,同时小心的后退着,眼睛紧盯着雄雄的火焰,这是它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而火光令他们感觉到一种恐惧。
  老公爵小心的拉着少年的手,他知道现在的少年与野兽无异,一切只能慢慢来,火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好的朋友,而现在自己将要教会少年如何与火交上朋友。
  恐惧慢慢的从少年的心里消失,他好奇而缓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试图去抓住飘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马上挡住了少年伸出的手,并且盘算着应如何告诉他火焰的可爱与危险。
  当烤肉的香味散发出来的时候,少年动容了,对于他来讲,食物是第一位的,而这种味道又是他从没有嗅到过的,却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与黑豹小心的嗅闻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最后喷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像终于让黑豹开始大口的吞食起来。
  与对熟食的喜欢相比,对于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适应,而且表现的相当狂燥,老公爵刚刚给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条条的碎布,而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着。
  远远看着少年和黑豹的动作,老公爵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知道,有些习惯早已经深入了少年的心灵,并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的。他并不担心这些,少年虽然野性难改,但他慢慢会适应人类的文明,人与动物之间的分别,在他有了知识之后,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来。
  除了对于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对于一切与布料有关的东西都表现出了不满,漂亮而华丽的毛毯,结实而实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当玩累之后,少年与黑豹相拥而眠,沉沉的睡意之中,还机警的扭动着耳朵,将四周所有的声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后
  “义父大人早安。”奥斯曼·郝斯特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后,坐进了餐桌后面。
  奥斯曼正是当年的黑豹少年,此时的少年又长高了少许,一身的华服,却依然充满了野性。
  人类的本能让他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虽然还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对于奥斯曼而言,早已经不在话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觉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报纸问道,这是从北方郡府拉格美亚用快马送来的报纸,每天早餐的时间,布郎公爵会仔细的将报纸的每一条信息查看一遍。
  虽然新闻已经是昨天的了,而且这种报纸里面很多的消息并不准确,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镇,这几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虽然已经退休几年了,可关于帝国的一切,老公爵还是同样关心。
  “还好。”奥斯曼扭动着身体,身上的衣服依然让他感觉不是很舒服,不过他已经知道衣服的用处了。
  老公爵为奥斯曼请了一位很有名气的医生,用以治疗奥斯曼身上的那层特殊皮肤。树脂经过数年的积累,已经到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将它完全去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医使用了很多珍贵的药材,调制了一种奶白色的药水,奥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完全泡在这种药水之中。药力慢慢的将树脂一层层中和掉,现在奥斯曼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
  可这一层却特别的顽强,似乎已经与肉体长在一处,任那位名医如何增加药量,却依然无法将它完全去掉。
  好在这层树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当的薄,不但不会影响奥斯曼的任何人类方式的活动,而且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也没人可以看得出在奥斯曼的皮肤上还有着这样一层薄膜。
  奥斯曼本人道对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身树脂皮肤,刚刚脱去那层装甲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很不习惯,不过一切都在时间的推移下成为了一种习惯。
  布郎公爵的庄园相当的大,拥有两百多位仆从,当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这里,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凌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欢奥斯曼,背后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的称奥斯曼为野孩子。开始的新奇消失之后,他们便不愿意忍受奥斯曼的种种恶习。
  塔斯夫对于奥斯曼倒没有什么表示,在他的眼里,奥斯曼仅仅是个刚刚从野兽进化出来的人类,是老公爵的一个新鲜玩具,对于这样的人,他根本连看一眼也觉得浪费时间。
  他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两年的时间,塔斯夫将完成他的成人礼,那时候他将是一个成人,而且会以一个贵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没有儿孙,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后代,按老公爵的身体情况看来,他应该还能活上五到十年,这样的时间他还是可以忍受的,每当想到自己将成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觉得世界特别的美好,每个人看起来都很不错。
  相对于塔斯夫,凌格的想法要单纯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况父亲虽然是贵族,却没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这一年中,他与奥斯曼接触的最多,看着他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发生,奥斯曼虽然有很多的恶习,但他内心却淳朴无比,他相信,在自己见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这一点上,与奥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凌格是唯一一个愿意与奥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两人的个头差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大家根本无法确定奥斯曼的年纪,几乎每个人都愿意相信,他们同样十四岁。
  “今天有什么打算吗?”布郎公爵一边优雅的进食一边问道。
  “凌格说他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去那里,不过目前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奥斯曼尽可能的慢慢吃着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当足,足以满意三个成人的胃口。对于奥斯曼的胃口,仆人们通常会瞥瞥嘴,表示出他们的不屑,那完全是给一只豹子准备的早餐,他们总是在背后这样说。
  “奥斯曼,你应该多与人接触,而不是去什么奇怪的地方,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