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节
作者:
谁与争疯 更新:2021-02-19 12:27 字数:4859
“如此说来,日后你如果去找袖里乾坤……”
“袖里乾坤只是阴山四魔的晚辈,福寿山庄认为鸳水村并无利用价值,当然阴山四魔会派人前往鸳水村戒备,但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会等到那一天到来。崔爷,谢你了,二度救命鸿恩,我杜宜春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容图后报,再见。”
已经到了庄门,庄门大开,仍然不见附近有人。庄外大雾迷天,黑沉沉伸手不见五指。
小绿跪下磕头,颤声说:“崔爷天恩,小婢没齿不忘,无以为报,愿来生……”她叩首再四。
崔长青把她扶起,说:“姑娘请起,请多珍重。”
“崔爷,何不一走了之?”小绿低声道。
他淡淡一笑,说:“大丈夫岂可食言失信?何况庄外高手伺伏,他们不会让我轻易一定了之的。即使在下能走得了,你们诸位恐怕难逃毒手,诸位好走,不送了。
送走了红绡魔女主婢,他随四大汉赴客厢安顿。沿途他相度形势,可惜天色太黑,所见有限,深感失望。
一面走,领路的一名大汉一面说:“崔兄,幸而你守信,不然……”
“不然,庄门外的人.必定把在下与红绡魔女一并杀死,对不对?”他抢着接口。
“门外有四大天尊与八太保,任何一人也可以收拾阁下。”
“真的?他们都比阴山四魔高明?”
“阴山四魔只是庄主的信差而已。”
“哦!贵庄真是高手如云的金城汤池呢。”
“当然,庄主为了开山立派;整整花了十年光阴暗中筹划,当然已有万全准备。”
“你阁下当然也是武林高手了。”
“在下在山西也会独挡一面,但在此只是一名听差而已,比在下高明百倍的人多的是。”
“哈哈!这不是委屈了你吗?”
“能在庄中见识虚无绝学,值得的,在下毫不后悔。”大汉慨然地说。
客室是一座幽静的雅室,位于西院的大花园中,是一排雅室的一间,树影摇曳,除了风声,静悄悄如同无人之境。
一名小童送来茶水,默默地来去,一问三不答,避免与他说话,象是又聋又哑的人。
他静静地打坐调息,心中不住思量,心潮起伏,思路纷纭。
依红绡魔女所说,不久,虚无派将以雄厚的实力君临江湖,行将掀起血雨腥风,很可能不需多久,江湖道上那些不愿受拘束,自由自在混日子的人,如不接受虚无派的控制,便得被逐一消灭或退出江湖了。
血花会如与虚无派合流,他要找花蕊夫人算帐,风险加大了。
能用如此毒辣手段对付红绡魔女的人,定是性情残忍心智不健全的人。
虽则红绡魔女是个江湖上人人皆知的淫妇,但这样做也未免太过份了些。
迄目下为止,艾家对他已算是情至义尽,够客气了,谁又知道以后的变化与结果?
他有三天的工夫,来争取生存的机会。
不足一里的梨林,即使全是刀坑,爬出去也要不了二天,出去该无困难。他进来时,不是很顺利吗?目下他活得好好的,想起来确是十分幸运呢。
破晓时分,酒莱送来了。这是在福寿山庄的最后一餐,他必须准备忍受三天的饥渴。当然,如果他能在当天出困,便不用担心三天饮食没有着落了。
当他登上了后园的园墙向外望,他心中大为震骇。昨晚他所经过的梨林,已被大雾所笼罩,晚上所看到的景物,已完全改变了。
没有人送他走,整座山庄静悄悄。
登墙察看毫无帮助,他只能靠自己闯出一条生路来,三天,应该够了。
正想往下跳,后面一株花树后踱出艾修明的身影,叫道:“嗨!要走了吗?”
他转身领首,说:“是的,小可要走了,谢谢款待,后会有期。”
“出园之后,便无退所,你知道吗?”
“知道。”
“如果你不愿走,可以留下。”
“能留下吗?”
“昨晚红绡魔女告诉你不少事。”
“不错。”
“她提到虚无派。”
“对,虚无派。”
“那是小犬的恩师无影叟,花了半生心血所筹划的结晶。”
“心血没白花,眼看要名利双收了。”
“你有兴趣吗?”
“兴趣?”
“如果你不愿走,老夫之意,你是可以留下。”
“留下有何好处?”
“你改投本派门,当然有好处。”
“哦!原来如此。”
艾修明指指园墙,笑道:“这道墙,等于是摆在你面前的阴阳界,跨前退后,全在你一念之间,前阴后阳,后生前死,决定时辰不多。改投本派之后,以你的艺业来说,本派必定重用你,老夫可以保证你不出三年,你黑衫客将震天下。”
“哦:条件相当优厚呢。”
“老夫颇为赏识你昨晚的胆气与机智。”
“夸奖夸奖。能请教贵派的宗旨吗?”
“呵呵!这无关宗旨,你是黑道中人,虚无派也是黑道帮派,彼此不相抵触,是吗?”
他也呵呵一笑,说:“可是,小可不惯受人拘束,单人独创邀游天下,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你要知道,独木不成林,人多人强……”
“小可平生无大志,谢了。”
“你要走?”
“要走。”他斩钉截铁地说。
“可惜!好吧,不送了。”
“请转,小可告辞。”
声落,他作势向下跳。
“哎呀……”一旁传来惊叫声,象是女人的嗓音。
他的身形消失在墙的那一边,毅然出了阴阳界。
他并不是冒失地向下跳,而是跳下时一手搭住墙檐,挂在墙外,等身躯贴住墙,方用游龙术慢慢滑下墙根。
脚踏实地,他举起一块先前扳起用口咬住的一块墙瓦,重重地向前投出。
“噗”一声响,接着地面翻动,“呼”一声响,翻板转了一匝,重重地闭上了。
是设了翻板的陷坑,如果他刚才冒失地向下跳,岂不完了?
他心中暗惊,自语道:“昨晚他们并未完全开启机关埋伏,有意让我入庄,并不是昨晚幸运,幸运不会永远跟随在身边的,我得小心谨慎。”
他知道此距梨林,约有一箭之遥,这一箭之遥必定机关密布,稍一大意便会送掉老命;必须寸寸提防,没有人袭击,用不着操之过急。他用剑探路,逐寸前移。
先后共发现六七处浮土松草地,下面必定是可怕的陷坑。
糟!前面是一排不知名的荆棘,高有两丈,枝条柔软,却生了密密麻麻的寸余长尖刺,连老鼠也钻不过去,用剑砍大概没问题,只是必须浪费不少工夫。
他用的是划地定向术,不能绕过。大雾迷天,划地定向也只能视及丈余景物,划出的线可能有些少偏向,再绕走便前功尽弃啦!
向后看,园墙早就消失在雾中了。
砍就砍吧,他一剑砍出。
枝树应剑而断,一阵灰白色的浆液从断处溅出。
他并未介意,第二剑再挥。
浆液更多了,四方飞溅,一股辛辣而带鱼腥的怪味,猛往鼻里冲。
他只觉鼻梁一酸,有点气血浮动,连打三个喷嚏,眼泪鼻涕一直流,头昏脑胀。
他悚然急退,心中惊叫:“老天!是毒刺,要命!”
久久,头晕脑胀的感觉方逐渐消失。
不能硬闯,他只好折回。接着,他发现了一根绊绳,不敢走近,折了一根草叶,向绊绳弹去。
“啪!”绊绳折断,一旁射出一枝药弩。
前面长了一排紫荆树,光滑的树干极为平常,但长得太密,必须以手拨开方可通过。
手一触树干,他大叫一声,连退两步,几乎跌入已经发现了的一只套圈内。
手掌如被火烙,开始红胀,刺痛感牵动全身,整条左臂疼得不住发抖。
原来树上涂了毒物,他上了大当,光滑的树干反而不可靠,沾不得。
这一来,又得绕道,糟透了。
他的信心开始动摇,已花了一个时辰,算起来还走不到两百步,折了几次向。依目下的速度看来,三天能否出困,大成问题。
手掌疼痛难当,他不得不坐下来休息,盯着红胀的手掌发急,暗暗叫苦。
大雾弥漫,天宇中不见日影。
他大感诧异,怎么连天气也被对方控制了?秋高气爽,哪儿来的大雾?起初他以为是烟,但却又不是烟。可嗅到霉气,当然是雾,唯一可疑的是,树上草稍不见水珠,如果真是雾,不可能没有凝结的水珠。
雾或许可以控制,难道日色也被控制了?
这一坐下来歇息,愈想愈心寒。掌痛又在加剧,令他忧心忡忡。
蓦地一阵困倦袭来,掌痛似已麻木,身不由已往草中一躺,迷迷糊糊睡着了。
一连串的恶梦骚扰着他,好几次被惊醒,可是不知怎地,他却不想爬起找路动身,浑身懒洋洋地不想动,灵智也迟钝了,仍然合上眼埋头大睡。
醒来时,天色已经黑了,手掌的红胀已经消失,只留下些少痒感。
白天走已是步步死亡,寸寸危机,晚上怎敢冒险走动?他只好仍在原地歇息。
白天睡多了,晚间哪能再睡?心潮起伏,无端地胡思乱想起来,心情愈来愈混乱。一夜中不曾合眼,精力在减迟,疲劳增加,一早,心力交疲感几乎征服了他,几乎不想再走了。
近午时分,他完全迷失在这一带神秘莫测,凶险重重的天地里面,不但精力衰退,饥渴感也在威胁他。
又浪费了一天,他手脚已被荆棘所伤,两次被树枝弹跌,一次被圈套勒住右足踝,虽末受伤,也大感痛楚。
绝望征服了他,他快要崩溃了。
两天两夜,他仍未到达梨林。
第三天一早,他筋疲力尽,口干舌操,饥渴交加。这是最后一天期限,生与死全在他是否能到达梨林。
近午时分,他长叹一声,坐在一丛荒草下发呆。游目四顾,灰茫茫一片。
“这老狗好毒,好狡猾,我上当了。”他咬牙切齿地想。
他愈想愈恨,后悔不迭。艾老狗那晚如果与他放手一拼,福寿山庄很可能留他不住,至少他可以拼死一些人,死了也可以赚几条命。可是,他却被三天的期限所惑,也自信过甚,认为机关埋伏奇门生克难不倒他。同时,进来时又无多少阻难,所以中了老贼的诡计,轻而易举地把他送进了枉死城,福寿山庄不费半条人命,便把他送入阴曹地府与鬼为邻。
蓦地,他脑中灵光一闪,忖道:“我真傻,为何不循迹住回走,入庄与他们放手一拼?至少可以把老本捞回来,何必愚蠢得仍往前走?”
对,就这么办。可是,已嫌晚了,仅循迹回走三四十步,留下的踪迹竟然平空消失了,后退无路。
退路已绝,他却不灰心。显然、附近如果没有人潜伏,必定有人跟踪毁去他留下的划地记号,必定有人监视着他。
他重新回头,继续探路。
绕过一株大树,剑向侧探,脚依树踏实,树干下不会有陷阱一类玩意。
可是,他料错了,这株大树近干处,就有一个可怕的狼夹。
“啪!”狼夹一跳,夹住了。
“哎……”他狂叫,“砰”一声摔倒在地。
饥渴交加,精疲力尽;终于,他失去知觉。
半个时辰,一个时辰……
末牌末,他如同死人,气若游丝,一动不动,已经度过了两个时辰。
久久,附近传来了脚步声。
秋末草枯,踏草声渐来渐近。
是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中年人,低声说:“孙小姐,你不要接近,我先去看看。”‘孙小姐是午十六七岁美少女,正是那晚站在艾修明身后的美娇娃。她左手握剑,右手以山藤杖探路,说:“徐叔,你以为他没死?”
徐叔沉静地说:“很难说。按理,两天两夜水米不沾唇,临行时又喝了一些酒,即使不被机关弄死,也支持不了多久。但……咱们不能冒险。”
“徐叔,你不是说他已两个时辰纹丝不动了吗?”
“确是纹丝不动,好象是死了。狼夹夹住了脚,按理如果他不死,该会叫喊的。”
“夹住脚又死不了,除非夹破了主经脉。”
“我先去看看,以防万一。这小子利害,你爷爷已看出不可力敌,只可智取,以免他在庄中横行,所以将他骗出来置之死地。万一他未死,很可能有麻烦。”
孙小姐却不以为然,向前接近说:“他即使不死,也不足为害了,狼夹的地桩打入三尺,他想拖也拖不出来,伯什么?徐叔太小心了。”
近了,已可看到狼夹夹住了崔长青的右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