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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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19 12:25 字数:4752
秦桓之三人转身朝祠堂大厅走去,脚步声越来越远,我用眼角余光看到他的背影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走廊的尽头,他们进大厅了吧?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急促地寻找大门以外的其他出口,终于在第一进院落和第一进院落之间,发现了一扇小小的偏门,偏门的外面,就是上山的道路。
我尽量镇定地站起身,粗粗地扫视了一番走廊中避雨的人们,惊讶地发现,他们在望着大厅方向指指点点,小声地说说笑笑,看上去又是好奇,又是激动。
我忽然明白了,这些人在发花痴,就像粉丝看到偶像一样。
要知道,秋月公子虽然不是那么亲切可爱,却也是个俊俏的郎君,生了一副好皮囊,汉中郡的女子比中原地区的女子要热情奔放得多,想当年,马普村那么些年轻女子为了观赏玉郎的风采,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翻越大巴山,最后也不知如愿了否?
看着眼前一张张年轻的脸上焕发出古怪的光彩,我心中满不是滋味,总觉得要做点什么心里才能踏实,于是眼珠转了转,不怀好意地说道:“阿姐们,适才那位身穿白衣裳的郎君,想找人问路呢,妹子我对这里不熟悉,还请你们去帮帮他们吧。”
:“真的?”姑娘们七嘴八舌都笑着问,我用力地点点头,还催促她们快点过去,找到借口围观帅哥的姑娘们嘻嘻哈哈地涌向大厅,我借机从偏门溜了出去。
怕是用不了半天,她们就会向他抛出绣球,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吧?
我悻悻地将小门关上,抬头望天,雨还在下,已经小了,大片大片的乌云越过天空,用不了多久,就会风吹云散,依然骄阳似火。
果然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雨过天晴,前面的山路光洁明亮,雨水将路面洗刷得十分干净,谢天谢地,山路不是那种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土质。
我手握短剑,施展三脚猫都算不上的轻功,飞快地行走。现在已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了吧?道路漫漫,我得在天黑前找到接应我的人,上次到镇上时,我和联络人交代过的,我将在哪天大约何时从何地出发,让接应的人在山的那边等我。
还特别关照,一切行动务必小心谨慎,切莫引人注目。
如今汉中郡已经落在秦氏手里,而是景王那一派的人,如果明目张胆的离开这里前往益州,只怕会殃及无辜。
至少不能让马普村的村民担负窝藏奸细的罪名,所以我只能诈死,走得干干净净。
:“公子,属下在此等候多时了。”一道低沉的嗓音在我头顶响起,顷刻间一道灰色的影子落在我面前,我吓了一跳,手中短剑本能地护在胸前,定睛一看,不禁大吃一惊,接应我的人怎么是他?
大成!
车夫大成,之前在荆州被我雇佣,在飞凤镇神奇消失的太监大成。
可转念一想,玉郎如今为景王效力,景王派身边的太监来接应我也说得的过去,他应该不是冒充的,因为称呼我为“公子”的,只有我的“娘家人”。
我脸一沉,端起架子壮胆,不高兴地道:“就你一个人吗?”
大成拱了拱手,恭谨地答道:“前面驰道驿站内,还有两位姐妹,是公子认得的熟人。”
嗯,这还差不多,否则要我和一个太监形影相随,还真是吃不消,要知道,很多太监都是心理变态,况且眼前这位武功又那么高。
只是他说的熟人,会是哪两位呢?江东的李婶刘婶,还是别的什么人?
大成见我沉吟不语,以为我不相信他是接应的人,遂淡然的说道:“公子切莫多疑。飞凤镇的事,并非属下有眼无珠,而是大家的命令,属下只负责保护公子的安全,别的一概不管。”
大家,是对景王的尊称,跟“万岁”差不多吧?
得知飞凤镇的事不是玉郎的意思,我半颗心放了下来,可马上又悬了上去。
这个景王的智商不怎么的啊,话说飞凤镇那个计策很烂呢,没有连累到吴侯,反倒把秦氏的大军引到汉中郡来了。
秦桓之仅凭大成的年龄和太监的身份,就猜出白衣儒生的戏码是益州这边操纵的,而不是吴侯策划的,所以秦氏先打益州,而不是扬州。
孙静林告诉过我说,那个白衣儒生是清河郡主的儿子,同时也是秦桓之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天生招惹毒蛇,武平侯只好将他送到南越一带生活,如今南越已归吴侯,白衣儒生突然在荆州境内出现,并且对秦桓之不利,首先被怀疑的自然是吴侯了。
可惜,景王的离间计失败,益州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个计谋一点都不缜密,玉郎为何不劝阻景王呢?而且他真的一点也不担心我被开头颅剖肚腹么?他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啊!
我心中苦涩难言,后背发冷,却不想在大成面前露出软弱的一面,于是抬起下巴,果断的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立即动身吧。”
大成简洁的应了声:“好。”然后发出一声清啸,没过多久,前面的树林中跑来两匹黑色的骏马,马儿的体格不算高大,不过看得出,是快马。
:“公子,请。”大成牵了一匹马过来,将缰绳递到我手中,我伸手接过,麻利地飞身上马,解下马鞭,回头张望,那大成早已稳稳地坐到了马背上,双腿一紧,骏马扬蹄奔驰,我不敢大意,急忙紧跟在后。
天黑前,我们到达驿站。
大成说的没错,在驿站等候我的果然是两位熟人,而且是老熟人,我的“父母”林子大和洗衣工娘亲。
林子大身量极高,气质不凡,按照现代的话说是知性美,儒雅温婉,落落大方。但我却想起从前她为了给我取名,翻书喝水不小心被滚水烫到的景象,往事历历,极是温暖人心,我的鼻子有点发酸
洗衣工娘亲也是快四十的人了,她和林子大穿的都是深色的短装,应该算是级别较高的侍卫了吧?
她们不等我感慨完毕,俱客客气气的朝我稽首行礼,道:“属下见过公子。”一下子把我的眼泪给赶跑了,只得一本正经的道:“不必多礼,路上有劳两位费心了。”
她们对我越是客气,我越是感到害怕,普通的侍卫对我这个毫无建树的“二世祖”恭恭敬敬,说明他们的主上很强大,否则,谁会给我这个小白面子啊?
只是,我的性子那能适应阶级分明的生活?“娘家”人会不会像秦桓之一样,必要时,给我一个莫须有的罪名,牺牲我的个人名誉甚至是生命呢?
前世的我和父亲的关系就很僵,这一世,只怕也好不到哪里去,光凭玉郎对我母亲顾氏的做法,就让我心生抵触。
可是除了到益州找他,我又能去哪里?
:“公子。”大成对我说道:“属下在等公子到来的时候,杀了一个人。”
我愕然道:“杀了谁?”不会是兰台吧?
大成迎着我的目光,平静而轻松的道:“马普村的巫师。”
端公!他把端公给杀了!直直地望着他:“为何?”不知一再关照,不许伤及无辜吗?他怎么敢违抗我?
我气得不轻。
:“公子曾说过,端公可能对你有所企图,属下已经查清,他是想让你做他的儿媳妇。”
儿媳妇?端公没有儿子啊,我糊涂了。
:“那个叫兰台的傻小子,是他的私生子。”大成讥诮的道:“可惜他一直不敢承认。”
兰台居然是端公的私生子,真是太惊悚了,我怎么就没有看出一点点端倪来呢?只是大成杀了人家的父亲,兰台一定恨死我们了吧?
大成漠然地摇摇头:“傻小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如今想必在河边放声痛哭的吧?如丧考妣,只怕是没空理会亲老子的死了。”
他说得清描淡绘地,好像杀死一个人根本不算什么大事,至于别人的悲痛与否,也一律与他无关。
他望着我浅笑:“就凭那傻小子,还敢对公子动不良的念头,不结果他,算是客气的了。主上有令,谁敢对公子不利,一律格杀勿论。”
他笑得轻松自然,可这笑容落在我眼里,却是阴森可怕,“主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不会是心智大乱,杀人成性了吧?
背上顿时冷飕飕的。
:“公子早些歇息吧,明天一大早还要赶路呢。”大成忽然换了副关切的口吻,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剩下我站在房中望着灯光发愣。
作者有话要说: 试想想在古代,一个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以为“意中人”不幸溺水,在河边呼天抢地,一般人可能会觉得这个男子很没出息吧?
不过,身同感受的秦二同学是不会这么想的,他会觉得这个男子很深情,甚至是羡慕人家能痛哭一场,因为他不是对外宣称说,小林离家礼佛去了么,既然是礼佛,他还敢哭么?
因为“同病相怜”,所以他把兰台君给收了。兰台君,好好表现吧,作者看好你的哟!
☆、第一百一十章 见亦难
我的洗衣工娘亲名为阿堵,为“明眸善睐”之意,今年三十八岁,使的一手好刀法;我的账房爹“林子大”真名为夕照,今年四十岁,轻功极好,却不知使何种兵器。她们俩人有名无姓,算得上是身怀绝技的一流高手,让人纳闷的是,以前的我怎么就一点都没有看出来?是因为她们隐藏得太好还是因为那时候的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武盲?
都说一个女人好比五百只鸭子,三个女人便成集市,但是我们“一家三口”连条冷清的街道都算不上。
一路之上,毋论是策马行走还是打尖投宿,夕照和阿堵始终对我客气有加,礼数周到,不像刘婶和李婶那么随便,让我根本没法和她们轻松交谈,更不用说叙叙家常,唏嘘往事什么的了。
而大成依然像在荆州时一样,对我们三人之间的互动似乎漠不关心,可我总觉得在他漠然的表面下,蕴含着一种稳控大局的泰然和藐视,不知道他在景王宫中是个什么身份?大阿监还是普通的阿监?如果是大阿监怎么会参与如此低级别的营救行动?如果是普通的阿监,年纪不大的他又怎会如此波澜不惊?
山路不好走,天气炎热多变,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下马匹和人都需要充足的补给和休息,所以我们走得并不快,一个月后才到达目的地:绵都。
绵都远离中原地区和东吴,远离我今生前世生活过的每一寸土地。
过去的一切,无论是解不开的,放不下的,爱过的,恨过的,俱是那过眼的云烟,巴山楚水凄凉地将是我的白骨安放之处。
这天,大成与我们三人告别,他是回去面见景王的吧?他没有多说,我们也没有多问,眼睁睁地看着他平静道了声:“保重!”然后策马急急离去。
一马一人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远方后,我轻轻松了半口气,回头对夕照两人道:“夕照,下面我们该到哪里?”
玉郎会马上接见我吗?
夕照和阿堵互相看了一眼,毕恭毕敬的说:“旅途劳累,公子还是先安心休整,静候佳音便是。”
言下之意,玉郎是不会立即接见我的了,真不知他到底在益州这边充当什么角色,做大官呢还是民间顾问呢?架子摆得那么大,连女儿想见他一面还得提前预约。
我不禁失笑,对孙静林所说的“重叙天伦”不抱任何希望。
夕照和阿堵将我安顿在一处静谧的居舍,这里远离闹市区,像是大户人家的别院,院子有些年头了吧,古树参天,名字么,呃,叫鲁人居,鲁人听起来像路人,挺符合我的身份。
管它亲人路人,总之我是住下来了。
虽然住在“路人”居,好歹我也是公子一枚,一日三餐自有人料理,我如今花时间最多的就是写字画画,不算在马普村COPY图画的那一次,我不摸笔墨纸砚已经半年了吧?虽说可能以后不用指望这个来吃饭,可也不能辜负之前下过的苦功啊!
我是一个死脑筋的穷人家的孩子。
在鲁人居住了将近一个月,我只出了四趟门,逛累了就到市中心的一家茶肆喝壶老君眉,听身边的茶客谈论时政要闻。
从茶客们的谈论中得知,武平侯攻下汉中郡后,即被洛京天子加封为巍公,可以佩剑穿靴上殿,长子和三子俱被封侯,次子被擢升为副丞相,协助巍公处理京中朝廷要事,有传言说目前洛京的宗庙已经不姓独孤,而姓秦。
巍公被加封后,亲自率兵征讨东吴,在濡须口一带按扎水寨。秦氏的骑兵和步兵虽然勇猛,水军却不如东吴的水军骁勇善战,双方目前出于绞着状态,谁也没有占着大便宜。
以上参考消息是我第四次到茶肆时听到的,男人们谈论完时政后,开始眉飞色舞地谈论激动人心的娱乐八卦及奇闻怪事。
今天的娱乐头条是:有孔雀仙子自云之南飞来,因喜见本地的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