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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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19 12:24 字数:4728
他沉吟道:“如果是这样,雇些佣书人抄写就可以了,用不着开作坊,大费周章。”
我就知道他不同意,却也不着急:“桓之,我还有一个打算,我想将园里所作的诗词文章都刻印成册子,摆到市面上出售。”
秦桓之敛住笑:“你想让他们卖文赢利?撰写文章,吟诗作对,不过是雕虫小技,如何能做营生的手段?”
我说:“如果他们的文章真的好,自然有人愿意花钱阅读,好文章有更多人能看到,写文章的人取得润笔费,两全其美,有何不好?”
秦桓之道:“宾客为主家出谋划策,依附主家过活,天经地义,如果他们有了营生的手段,如何能还让为我所用?”
他还是头一回直白地向我说出心里话,真的很难得,所以我也直白到底:“那也未必,如今文人地位低微,不受抬举,心中不忿甚多,如果夫君能改变他们的处境,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让他们有更多的选择,日后取得更大的回报也未可知,我料武平侯当初起建西园的目的就在于此。”
他沉默不语,我又叨叨地:“天下悠悠之口,莫不受舞文弄墨者的诱导,把握了舆论的源头,就能控制人心的取向。夫君,有时文人的笔杆子,比将士的长矛还要锋利呢。”
秦桓之的眼中光芒渐现:“好吧,你说的不错,我同意你就是了。不过,还是那句话,只要是抛头露面的事情,你都得和宁夫人在一起。”
哎,他拉我出去展示是雅事,我自己出去,就是抛头露面,他还真是双重标准啊!而且怎么又是宁夫人!拖人下水吗?我不禁调侃起来:“夫君,莫不是你舍不得掏钱,而宁夫人的私房钱极多,所以才要拉她入伙?”
他的脸猛然抽搐了一下:“顽皮!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夫君?过来!”
我本想嬉皮笑脸地打发过去,可一想,不对,他还没有正式批准呢,于是低了头,委委屈屈地走到他跟前。
宁夫人果然满口答应我的请求,她陪同我到月波斋跟秦老夫人备案,又陪同我到沁园外寻找合适的地方,用于搭建作坊,甚至还带着我一同到洛京城中,打探哪里有合适的铺面,可以做营业的书斋。
我终于有机会走出沁园,到城中了解情况,自然不会避开微音阁和素质书斋这两个地反。
孙静林早已不在素质书斋,他走之前已将书斋盘了出去,现在的老板是洛京本地人,名叫谢淮,也算是个读书人,可惜他的进货渠道不广,又雇不起书法好的佣书人,所以只是惨淡经营,聊以度日。
我坐在后堂,不动声色地说起素质书斋和落霞公子的往事,暗示他也可以是这么运作,谢淮倒也坦诚,他叹气道:“惭愧惭愧,并非在下不想,而是在下实在不认得这样出众的人,想效仿也无门啊。小店经营不善,不知夫人,有何高见?”
我谦虚了几句,然后跟他说,想借用他的书斋出售一些印刻的册子,盈利对半分成,谢淮开始有点不乐意,后来听说册子印刻的是沁水西园文人们的诗歌文章,顿时眼睛发亮,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临走前我很有诚意地将落霞公子的成名作《盘陀涅槃经》交给了谢淮,让他摆在店中醒目的地方,作为镇店之宝,又送给他几本吴兴文人撰写的《落霞公子传》,给他当做三月的销售主题,大声吆喝着叫卖,谢淮半信半疑地将书籍接过,恭恭敬敬地送我们出了门。
在马车里,宁夫人笑问道:“第一次会面,你就把如此贵重的东西交给他,不怕他赖帐,不还给你。”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我这么做是想看看他办事的能力,看他够不够聪明。我虽未明说,他也知道我们是从沁园来的,谅他也不敢扣了我的东西。而且,他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是也想赚钱发财,好让妻儿过得好一些,应该不会赶跑财神爷的。”
宁夫人摇头嗔怪道:“你这孩子出去了几年,长进了不少,可是也钻到钱眼里去了,你爱钱只管自己去,为何还非要拖我下水。”
我卖乖拍马:“谁让您是我的福星呢?我遇到夫人,总有好事,几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夫人您都不知道,我在外面的几年有多惨。”
阿弥陀佛,但愿没有拍到马腿上。
宁夫人面容一滞,一朵乌云浮过眼眸,她小声问道:“当年,真的是吴公子,带你走的吗?他后来去了哪里,为何不留你在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造纸工艺,比现代造纸环保。
☆、第七十二章 萧萧班马鸣(上)
面对宁夫人的一连串问题,我谨慎的笑笑而过,聪明如她自然没有追问。
就这样,我和宁夫人的接触越来越频繁,除了商量筹办作坊的各种事宜,也谈论如何梳妆打扮以及种花养草,诸如此类十分安全的话题。我惊讶地发现,宁夫人对花花草草的养护经验比秦桓之要丰富得多,绝对是专家级的园艺大师,以前我在百花洲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到呢?遗憾的是她不喜欢填词作赋,写不了象《若芝》那样委婉细腻的文集。
暮春三月,武平侯在寿阳山以北进行声势浩大的田猎活动,主张秦家上下能出门的都同去,秦老夫人和吴氏家务事缠身,自然不能出远门,宁氏因身体不适也留在沁园,真正的原因,我猜是因为沈艳兰,听说她目前十分得宠,虽尚无所出,可是风头十分强劲,即便宁夫人再豁达,只怕也无法心平气地接受自己已经失宠的事实,巴巴地去面对比自己更年轻更得宠的情敌。
所以住在沁园的女眷,只有我和任胜煌参与田猎活动,到了目的地,我发现伊春德没有来,想想也是,秦彰之远在荆州,她一个人跑来这里做什么呢?再说膝下还有娇儿需要照顾。
寿阳山距离洛京城约一百余里,山峦叠翠,烟雾缭绕,恍如仙境,我站在营帐前向远处眺望,寿阳山如同青色的幕布,远远悬挂于空中,山脚下的广阔原野上,营帐连绵,状如雨后春笋,遍插旌旗,栅栏排列有序,将我们住的帐篷与士兵们住的帐篷远远隔开。
秦桓之和我同住在一个营帐内,他比我早来两天,我到来时,发现帐内生活用具十分齐全,不由暗自赞叹,古代军队里的后勤部门工作效率还挺高。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咚咚的鼓声吵醒,睁眼一看,枕边人早已不知去向,我忙唤了一声,有人应声而入,是林大娘,这次出行,她负责陪伴在我左右。她端水给我洗漱,又告诉我说秦桓之凌晨时分就起身了,走时见我睡得熟,才没唤醒我。
我不免诧异,不过是军事演习而已,用得着大半夜的起身吗?
林大娘解释说:“你有所不知,不起早不行啊,光是穿上一身铠甲,就得花半天时光呢。我那口子和茂林,也早就动身了。”
古代的铠甲怎么穿戴,我完全没有概念,不过我还真想看看秦桓之身穿一身沉重铠甲的样子,威风不威风?有范不?还有,他在战场上,用什么兵器?宝剑吗?
林大娘见我蠢蠢欲动,忍不住笑了:“你别着急,用过早膳再出去不迟,反正是在一旁观战,不是披挂上阵,早一点晚一点都没关系。”
她以前陪同秦老夫人参加过类似的田猎活动,有经验了,可我不想错过精彩的片段啊:“林大娘,你还是赶紧给我穿上衣服吧,晚了就错过好看的了。”
林大娘怜爱地笑笑,手脚麻利地给我穿上早就准备好的戎装,嘿,还真别说,一穿上武装,马上就找到感觉了,像以前参加军训时一样,我的身姿自然的挺拔起来,脚步也生出几分豪迈,林大娘在一旁啧啧称奇。
我的坐骑毛色灰白,体格适中,被称为白鹄马,顾名思义,此马奔跑如飞,速度极快,更重要的是,白鹄马很有灵性,我只骑了五天,就觉得与这马儿心有灵犀,十分协调。难怪白鹄马被秦氏看中并选为族人专用坐骑,世人皆称:凭空虚跃,秦氏白鹄。
策马来到观战的山坡上,我被眼前壮观的场面吓了一跳:广阔的原野上,密密麻麻的士兵分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身着黑衣,一个阵营身着白衣,场上旌旗飘飘,鹿角密布,戈矛林立,铠甲闪光,一派杀气腾腾,令人血脉喷张。两个阵营不停地列阵编队,击鼓扬旗;端的是进退有序,与真实的战争没什么两样。
距我不远的的另一个山头上,有一把巨大的青色伞盖高高擎起,伞下站立的高大武将乃是武平侯秦公祺,他身边有一位骑马的戎装佳人,英姿飒爽,钟灵毓秀,红色的披风微微飘起,我知道,这戎装佳人不是别人,正是目前风头最劲的武平侯如夫人,沈艳兰。
我将目光转向原野中的队列,寻找不多时,黑衣阵营中一名年轻的将领引起我的注意,他身穿银色的连环铠甲,挂一件黑色的披风,弓箭随身,手持银枪,腰间一把细长的宝剑,坐下是大宛良驹闪电,姿颜雄伟,气宇轩昂,不似俗世凡人,恍如天降神兵。
我正看得入神,场上忽然鼓声大振,喊声猛起,两军开始正式交战,黑白阵营各派出一将进行交手,不多时,白衣阵营胜出,场上喊声一片,气势宏大。
林大娘说,白衣阵营的主帅是武平侯的得力部将王匡懿,此人勇猛有谋,跟随武平侯征战多年,几乎从无败绩,前几次的田猎活动,都是他带领的白衣阵营取胜,看来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那倒不一定,我暗中忖思,昨晚听秦桓之说,在他的阵营中,只有资深的军师,却没有资深的高级将领,有几个头领勉强算得上是中级军衔,所以要想打赢另外一方,恐怕难度极大。不过我当时却想着,武平侯如此安排,明显是对年轻一代有所期待,作为他的亲生儿子,秦桓之,会是本次活动的重点考察对象之一吗?
战场上,黑衣阵营又派出一命小将,两方废话不说,上来就交战,不一会,白衣将军又把黑衣小将挑下马去,场上爆发出吆喝声,震耳欲聋。
双方接下来各自换人又打了半天,据我不完全统计,白衣阵营赢了十几场,黑衣阵营只赢了七八场。鼓声渐渐停歇,我以为上午的演练宣告结束,有点遗憾看不到某人上场,正想回营,却不料,在一片寂静声中,我的夫君大人赫然上阵了。
没有战鼓助威,只有人声鼎沸,他轻轻松松地打败了三名黑衣将军,我严重怀疑是王匡懿囿于他的身份,对他大肆放水,专派一些菜鸟给他练手,可打着打着,看接下来的形势,又不像那么回事,秦二同学挑了五个人下马后,双方竟然全部兵马一拥而上,混战起来,广阔的原野上战马嘶鸣,刀光剑影,边上战鼓重新击起,颇有地动山摇之势。
这哪里是像军事演习,分明是来真的!
我在人群中寻找着秦桓之的身影,发现他被数十人包围在中间,他挺抢左右冲杀,枪缨所到之处,围攻者纷纷倒地不起,包围圈外赶过来一员白衣骑马将军,举起方天画戟,朝他直冲过来,秦桓之纵马挺枪,兵戎交接,又是一番恶斗。
黑衣阵营渐渐不济,鸣金收兵,慢慢往后方撤退,秦桓之依然被众多白衣将士包围着,我见他收起长枪,抽出长剑,削断了许多围攻者的兵器,然后他插剑提枪,纵马奔跑。
后面追兵不舍,他在前面跑着跑着,突然身子滑落马背,呼呼,是不小心坠马了吗?后面追兵的速度那么快,想刹住马匹也难了吧,他真的要变成肉饼了吗?我急得背冒冷汗,刚想叫喊,忽然发现后面的追兵猛地人仰马翻,倒在地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他俯下身躯,回首连发数箭,射到了人家的马蹄上,现在已经翻身坐好,正得意地把弹着空弦呢。
原来是在炫他那举世无双的骑射之术啊!我又好气又好笑,扭头想对林大娘说道说道,却发现任胜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我们身旁,正表情阴晴不定地看着我呢。
同样身着戎装的任胜煌骑了匹枣红色的大宛马,名为绯云,是武平侯前些日子赏给秦建之的,作为秦建之为本次田猎活动写下瑰丽开幕词的奖赏。
秦建之才思敏捷,文采斐然,他在接到武平侯的出题后,只花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写出一篇气势磅礴的文章,率直奔放,很得武平侯的赞赏,于是将绯云赏给他以资鼓励。
而武平侯的另一个儿子,拿到题目后,在日照阁中苦思冥想良久,直到夜半时分,才不慌不忙地写了一篇不到三百字的出行篇,感情无比真挚,用词十分考究,可我总得他的文章缺乏一种气势,一种应景的格调,恐怕不会得到武平侯的欢喜。他后来不但得不到物质奖励,还吃了几句口头批评,果然证实了我心中的猜想。
任胜煌见我盯着绯云发怔,眼珠子转了转,皮笑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