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节
作者:
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19 12:23 字数:4724
我不在意地笑笑:“也许像我一样,是个外地来的呢!”心想这邵氏真是骨灰级的马术爱好者,不去参加骑马大赛,真是可惜了。
邵氏惋惜地说:“要是他们是本地人,我非要与他们结识不可。”
我只有摇头笑笑,其实人能有一样爱好也挺好的。
这时我们的跟随者们陆陆续续地并拢上来,咳,其实不是我骑得有多好,是邵氏怕我一人落了单,不认得路,所以让那些人在后面垫底的。
中午我们决定在外面吃饭,随从将我们带到一个名叫环溪的村子,说那里盛产葡萄,现在正是村子采摘葡萄,迎接游客的最佳时节。
我们一行人沿着溪流而上,果然看见一个村子沿溪而建,小溪的两侧是粉墙黛瓦的房屋,房屋的身后竹山环保,溪边行走的游人愈发多了起来,不少人的手中还挽着竹篮,有的空空如也,有点装满了如同玛瑙般还带着露水的葡萄。
随从找了个在溪边洗菜的阿婆问了点什么,那阿婆站了起来,往一片柳树竹林浓密的地方指了指,随从回来说那是本地最大的葡萄种植户的家,那一家的品种多但是价格也最贵。
我们一行人牵着马走过那片柳林竹林,主人家很热情地安排我们的饭食,都是些时鲜蔬菜,味道到也清新。
吃完饭主人家的儿子小艮将我们带到葡萄园中,我们穿过一片密密的竹林,一出了竹林,就闻到空气中漂浮着葡萄特有的清香气味,只见前面一个小斜坡,斜坡上布满了葡萄藤攀援的廊架,廊架上挂满了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白的像白玛瑙,红的像红宝石,紫的像紫水晶,黑的像黑玉,一串一串,饱满、圆润充满了生气,漫步绿色走廊,身旁的葡萄,伸手可及,微风吹过,让人有一点微微醺然的感觉,所以什么时候一行人分开的,我也没有注意到。
我伸手摘下一串白色的葡萄,正要送一颗进嘴里,突然有条黑色的身影在眼前一闪,我吃了一惊,葡萄噗地掉在地上。
定睛一看,原来也是个摘葡萄的,只是他身穿黑色长袍,腰佩宝剑,样子很酷,此时应该站在某个大人物后面摆POSE才是,可他偏要拎着个竹篮在这里摘水果,很是不般配,而且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是便秘,所以我的脸部抽筋了几下,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时那黑衣人身后走出来一个大络腮胡子,身材高挑,穿一件月白锦袍,同样腰佩宝剑,手提一个篮子,但是这位老兄看上却是自得其乐,如同在云中漫步轻松自在。
我还以为自己胆子够小的,没想到那高个子的大络腮胡子胆子更小,他本来一边走,一边吃葡萄的,乍一见到我这个陌生人,竟然低低地啊了一声,好像受惊不小,还很夸张地,篮子掉到了地上,五颜六色的葡萄掉了出来。
那黑衣人见状,马上条件反射般将大络腮胡子挡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我,一只手还扶上了剑把。
原来是两个神经病!我暗暗嗤了一声,就算我不是什么大帅哥,也绝对不是丑男人吧,至于吗?难道这大络腮胡子真是个大人物,所以他的保镖这么草木皆兵?
见我不加掩饰的轻视,那络腮胡子好像有点惭愧,只见他脸色潮红,呼吸好像也变得不那么正常估计是刚才被我吓的,他死死地盯着我,深邃的双目中闪过强烈的惊讶还有,惊喜?很像影视剧里那些“大侠”们见到撩开面纱的绝色美女们时,惊艳无比的呆瓜表情。
我现在的男装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破绽,这络腮胡子这么盯着我看,难道他是个龙阳君?想想在古代,好此道的变态男不比现代少,我有点害怕,转身想走。
没想到络腮胡子打破了沉默,率先开口了:“在下卞迎雪,今日有幸得见公子,真是三生有幸。”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在故意压着喉咙在说话,让人觉得别扭。
没办法,虽然他的话不那么入耳,我只好回礼:“见过卞公子,在下木青,乃是乡野俗人,卞公子不必客气。”说完,还想走。
那卞迎雪始终没有将视线从我身上离开,他的目光炽热专注,就像夏天的强烈阳光,照得我嗓子眼冒烟,几乎窒息,他几乎微不可闻地从喉咙中叹了一口气:“不瞒木公子,在下曾在梦中见过公子的容颜。”
他娘的,太离谱了吧,这种烂的不能再烂的泡人招数也敢用在我身上,我心中狂呕不已。而且是,怎么说,男泡男?可能是温度高的缘故,他身上的香气若有若无地往我鼻子里钻,我感到一阵恶心,抬头瞥了他一眼,语气已是大大不善:“卞公子,莫怪木某无礼,木某并无龙阳之好。”
抬脚就要走。他身边的黑衣卫士低声喝道:“大胆狂徒,敢侮辱我家主人。”寒光一闪,剑已出鞘。
卞迎雪抬手示意他的卫士退下,然后眯眼半笑:“木公子有无龙阳之好,与在下梦见公子有什么关系呢?木公子多虑了。”还抛给我一记嗔怪的眼风,雷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
真是见鬼,明明是他不对,他先是被我“吓的”,后面又露出这一副恶心的“惊艳”表情,是他将我的自信扔到了谷底,又抛上了天空,我正晕乎着呢,怎么成了我的不是了?我有点气结,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心想着邵氏死哪去了?这样的神经病我应付不来啊,他那个卫士看来武功不弱的样子,我想跑未必跑的掉。
卞迎雪见我吃瘪,显然很是得意(果然不是什么好鸟),眉眼开花,他不慌不忙地将地上的篮子捡了起来,嘴里说:“哎,可惜了,这葡萄都脏了。”又眼睛半眯的看着我:“木公子,卞某一见公子,就惊为天人,不知天人是否愿意陪我再摘葡萄呢?”
言下之意,我要赔偿他的损失,这人怎么这么无赖,明明是他自己脱手的,关我什么事,心里又将他呕了个千万遍。
我白了这神经病一眼,此时耳边已经听到邵氏她们的笑声,不由心神大定,于是颔首微笑:“不敢当。还你一篮子就是了。”
卞迎雪也没生气,他毫不客气地将篮子递了过来,还故意往我身边凑了凑,他身上的香气让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喷嚏,正要伸手掏手绢,这变态居然伸手往我额头上抹去,我大惊失色,连连后退:“你。你想。。。。。。”
他轻笑一声,将手掌摊开来:“木公子莫怕,不过是个小虫子。”他的手心里确实有条恶心的虫子,我一阵作呕,不知是呕他的烂招还是呕他手里的虫子,总之是哭笑不得。
我在费力地摘葡萄的时候,他还不断地在我耳边聒噪:“请问木公子是哪里人?”我头也不抬:“吴兴。”他又问:“木公子做何营生?”我心想,你大爷的,狗眼看人低,我就那么不像贵公子吗?所以很没好口气:“卖纸。”他孜孜不倦:“听闻吴兴有种纸叫落霞,木公子可有经营?”哦,我手停了停:“有一点点。”
卞迎雪更加来了兴致:“听说这落霞纸是用甘蔗渣制作,木公子可知这其中的工序?”
我将一串葡萄小心地放进篮内,瞟了他一眼,见他也正静静地看着我,那样子有点。。。。。。我心里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一闪而过,忙摇头:“在下不知。”
“嗯。”他有点失望一般:“木公子是否知道这纸为何叫落霞?”他的问题太多了,真烦人,我继续吃力地摘另一串葡萄,微微喘气地说:“听说是落霞公子发明的。”意思是,我也是道听途说而已,你不必当真啰!
可这卞迎雪不打破我这砂锅是誓不罢休了:“木公子认识落霞公子吗?”目光灼灼,热烈异常,又往我身边凑了凑。
我被他看得很不自在,微微摇头:“不曾见过。”还是少说为妙,这卞迎雪好像不是好奇那么简单。
果然,过了良久,他幽幽地说:“我南下之前,曾见到两本落霞公子手抄的经书,名为《盘陀涅槃经》,里面的楷书结体妍丽,用笔遒劲,心中极是喜爱。”
他停了停:“于是我有心与落霞公子结识,可是等我寻到落霞公子曾栖身的书斋,方知他早已离开中原,不知去向。直到后来佛祖在吴兴显灵,落霞公子的佛像画惊动江东,我这才得知,原来落霞公子已经到了东吴之地。”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就是给我第一桶金的人吗?那个高价买走我的“成名作”的人?那他岂不是我的“恩人”?应该谢谢他才是?打住,要谨慎,没准他又是小吴派来的,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算了,还是早点闪人的好!
念头如闪电般,我连忙扯开话题:“请问卞公子,这些葡萄,应该够了吧?”我的手都快疼死了,他明明有割葡萄的刀子,偏偏拿在手上不递给我,这烂人!
他好像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扯太远了,居然有点歉意般:“够多的了,有劳木公子了。木公子是不是听得乏味?”
我赫赫干笑了两声:“卞公子,我该走了。”说完要将篮子还给他,他没接,还是凝视着我,有点发痴般:“木公子,也喜欢吃葡萄?”
真是废话,不喜欢吃,亲自跑来这里摘干嘛呢?这老小子怎么像小年轻一样,想和人认识只会用些烂招,要不他就是更年期提前,见个人就抓住人家叨叨个没完。
于是我很简洁地很不礼貌地:“还好吧。”又把篮子往他跟前送。要死,他还是没接,竟然开始下一轮轰炸:“天下间有很多好吃的水果,不过我最喜欢吃的便是这葡萄。”
他继续盯着我不放,目光中流露出无限依恋:“木公子愿意听一听原因吗?”天啊,他难道是孤寡老人,在找免费的陪聊啊!我哀哀地长叹一声,有气无力地笑笑:“卞公子请说。”
得到我的“鼓励”,他长篇大论的兴致不减:“初秋的时候,暑气还未消除,如果宿醉之后白天醒来,吃上一颗带着露水的葡萄,那味道甜而不涩,嫩而不酸,凉爽又不让人觉得冷的难受。汁水饱满,回味长久,既醒酒又解起床火,这是葡萄的妙处之一。”
真是闻所未闻,能把普通的水果说得这么天下无双,说起来就让人流口水,更何况真正吃到呢?这卞迎雪的文学水平,赏美能力超乎凡人,我的不耐烦消失了,几乎有点崇拜地看着他:老兄,是你原创的吗?如果是,我该崇拜你的,真的。
卞迎雪成功地捕捉到了我星星眼的光芒,于是更加来劲:“葡萄的另一个妙处是,还可以用来酿酒,葡萄酒比传统酒曲酿的米酒要甘甜,易醉,但也易醒。木公子,你有没有喝过葡萄酿制的美酒?”
七月初,我策马前往蛟川赴约,一同前往的还有武师傅,哈森
哈森今年已经六十岁,他身材高瘦,头发胡子俱已花白,但是身板挺直,深邃的双目神采熠熠。哈森自小在草原上长大,长期食用牛羊肉及奶制品,所以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膻味”,如果不是他甩鞭子的技术极好,加上又是祖父级的年龄,我还真不打算跟他学艺。
哈森不爱说话,可以一整天都不啃声,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做护院来说也许挺好,可是作为教练,这个特点就很致命,所以我跟着哈森学了两个月的功夫,“武功”不但没有长进,相反还退步了一些。
从郭琳珺那里得知,我是哈森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徒弟,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了!看来这老师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于是摇头叹气之余,尽量让哈森担任保镖的角色,就像这一次出远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我把哈森带了出来。
原因很简单:刘婶和李婶都不适合陪我出来,哈森虽是男子,但是年龄足以做我的爷爷,况且我又是男子打扮,所以一路之上,并没有惹上什么麻烦。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自从墨染退出江湖,小吴同学又忙于铲除异己,我的身边暂时很安静,日子过的很是舒坦,但是沈氏凭空而出,我不得不警惕。
自从沈氏来后,墨染的去留问题解决了,我的武师傅也找到了,还是免费的,天下哪有这么多馅饼掉下来,要砸死人的!所以对于沈氏,我和她正常交往的同时,对她时时提防,可是刘婶和李婶竟然也查不到她有什么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明:这沈氏要么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人;要么是隐藏得极深的大神级人物。
不管是哪一种,这次出远门我把哈森带在身边都只有利而无害,因为这个老爷爷目前还没有威胁到我做的事情。
骑马果然比坐马车快得多,我和哈森只用了一天半的功夫,就到了蛟川。
郑氏的大宅院在蛟川的繁华之地,占地面积极大,隐隐一派世家大族的气象,郑贤之在当地非常有名,也很受敬重…这从两条街道的命名看得出来。
邵氏见我如约而至,十分高兴,她立即命人带哈森去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