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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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儿 更新:2021-02-19 11:29 字数: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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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内心深处恐怕都有过发财的梦想,也大都做过一旦发财就怎样怎样的黄梁美梦。对于格外看重亲情、恪守孝道的刘晓庆来说,“达则兼济家人”是她身处窘境时最大的渴望和梦想。因此,刚刚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刘晓庆首先想到的是,让她的父母、家人同她一起分享这种优裕快乐的生活。而分享的最好方式,是拥有自己的房子,让父母、亲人都能生活在身边。这个想法引发了她对房子的渴望。
也许没人相信,上个世纪70年代末就来到北京的刘晓庆长期居无定所,直到1992年才有了自己的“家”。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刘晓庆一直过着到处“打游击”的生活,拍戏的时候随身带着卧具,随便找个地方就睡了。多少次,负责送刘晓庆“回家”的司机都要问她一句:去哪儿?是啊,去哪儿呢?于是把车停在路边想,想想谁家今晚可以接待自己这个不速之客。常常是想到谁家就去谁家,人家不方便就转头再去找,再去碰钉子。这种境况确实很惨,但都是事实。
拥有自己的住房,是那一时期刘晓庆最大的心愿。而加深刘晓庆对房子渴盼的,则是她对外婆和父母的牵挂。
刘晓庆骨子里是个传统的人,她对父母、对家人,尤其是对外婆感情至深,这种爱甚至超过爱她自己。刘晓庆在公众眼里是大明星,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被人们伺候惯了的,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既娇且骄,什么事都不会做也不肯做,其实她回到家里却是个乖巧疼人的孝顺女儿。冬天,她只要在父母身边,每晚都要冲好热水袋放在他们的被窝里。遇上特别冷的天,她会用自己的体温先把被窝焐热,然后再请父母上床安睡。
刘晓庆是外婆带大的。外公出身豪门家庭,因抽鸦片抽光了家当,也抽空了身体,年纪轻轻就丢下妻儿撒手去了。外婆二十几岁就守寡,一辈子都在带孩子,带大了儿女辈又带孙儿女辈,在她带大的孙儿孙女当中,付出心血最多的就是刘晓庆。
刘晓庆发誓要报答外婆和父母的养育之恩,让他们晚年过上舒心的日子。虽然以她当时的经济状况而论,她根本就买不起房子,但她为了早一天实现“兼济家人”的梦想,还是向朋友借了100万港币,在蛇口买了一幢别墅,然后举家从成都南迁,托付在深圳工作的妹夫照顾3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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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与艺术之间的“钢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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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钱就要还,当时她的压力是很大的。而且,要维持这幢高级住宅的消费,也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还债,刘晓庆在全国各地疯狂“走穴”,大钱要挣,小钱也要挣,一挣到钱就存起来,然后再想办法换外汇。可“走穴”挣来的钱,对100万的外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她真正感觉到对金钱的渴望是多么强烈和多么纯粹,她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字:钱!
那个时期,因为工作关系常去香港的刘晓庆,逐渐在香港结识了各种各样的朋友。
香港一些有钱人的太太们,手里有了闲钱便用来炒楼花。低价时买进楼花,到高价时卖出去,很多人因此赚了大钱。在闲聊中,朋友们也建议刘晓庆买楼花。刘晓庆说手里没钱,朋友们提醒她可以把自己的别墅抵押给银行,贷款出来不就有钱了吗?
那时候还没有商业意识的刘晓庆这才知道还有这么一条生财之道,但她也明白自己的房子本是欠着债买的,如果抵押出去,就意味着又欠上了一笔更大的债务,债上加债,万一炒楼花再亏本,她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她不敢输也输不起呀!
可是,赚钱的诱惑又时时吸引着她,令她欲罢不能。过怕了穷日子的她,真的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过上不为钱发愁的日子,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不赌一把怎么行?
于是,刘晓庆铤而走险,跟着香港太太们抵押了楼,去贷款,买了楼花。她破釜沉舟,决心要杀出一条血路。
两年后,香港的楼花得到回报。由于自己豁了出去,天上真的掉下了个金娃娃。刘晓庆还清了债,还成了个小财主。
几乎与买楼花赚钱同时,刘晓庆借钱买的蛇口那座别墅未加任何改造装修,一下就从150万港币升值到300万港币以上,这两件事使刘晓庆感到做房地产生意大有可为。她开始行动了!要在80年代后期中国这片土地上演出的以房地产为题材的巨型剧作中担任“角色”了,而且要当“主角”!
从那以后,刘晓庆开始做房地产生意。虽然那时她还是不动声色地做,但实际上已经做得轰轰烈烈。她不动声色地创办了一家“刘晓庆实业发展总公司”,任命妹夫靖军担任这个公司的总经理。
但是,刘晓庆毕竟是演员而不是商人。如果说频繁走穴使她迈出了脱贫致富第一步的话,那至少还是她能力和专业范围内的事,是一种必然;而她买楼花赚到一笔足以使她成为富人的钱,就多少有点偶然因素了。可惜,当时的她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过早和过于顺利的成功使她头脑发热,以为天下万事万物皆备于我,于是纵身跃入了遍布险滩暗礁的商海,要做新时代的弄潮儿了。也许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刘晓庆性格中坚韧倔强、不甘居人后的特征由于肆意的挥洒和无节制的张扬而逐渐变形、畸化,这种潜在的、不易察觉的变化迅速发酵了她“兼济家人”的欲望,并且搀进了一种充满感情色彩的、幻想的成分。理性被澎湃的激情裹挟着,催动欲望的快车加速飞驰在幻想的国度里,终于偏离正常的轨道,失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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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狱中——梦里不知身是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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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刘晓庆的被捕,仿佛给新闻界注入了一支兴奋剂,刘晓庆再一次惨遭污水淋头的厄运。
2002年7月25日,新华社向全国新闻媒体发了通稿,主要内容是:刘晓庆因其公司涉嫌偷税,已于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日,中央电视台《现在播报》也向全国、全世界播报了这一新闻。
一石激起千层浪,刘晓庆被正式逮捕入狱无疑是2002年的一大新闻。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都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直接代表了中央的声音。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捕的消息被这两家“巨无霸”新闻媒体公布,一方面结束了数月来社会上关于刘晓庆税案的各种猜测和传闻,另一方面无异于给一度沉寂的新闻媒体注射了一针兴奋剂,引起全国媒体的轩然大波。
一夜之间,媒体上刚刚有所平抑的“关于刘晓庆”和“刘晓庆税案”的话题顿时又火爆起来。7月25日以后,不少报纸几乎天天都有刘晓庆的照片以及关于刘晓庆税案的话题。以媒体和公众对此事的关注程度来看,至少新时期以来,还没有一个人的被捕入狱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
既然是爆炸,就会有飞沙走石硝烟弥漫;既然是巨石击水,溅起来的就不仅仅是晶莹的浪花。在报道刘晓庆入狱的大量消息中,很多参与者不顾事实,仅仅凭着道听途说街谈巷议甚至主观猜想就敢落笔成文,一时形成了谣言满天飞的混乱局面。
8月3日,香港某报报道了刘晓庆狱中落泪的消息。消息说:“中国影后刘晓庆早前因涉嫌逃税被捕,拘留在北京看守所,一向给人女强人感觉的刘晓庆,在入狱时因被要求全裸接受检查,有感自尊心受损而当场落泪。”
针对这些报道,警方于2002年7月30日出面辟谣,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这些报道是严重失实的,是极不负责任的,是毫无根据的,纯属炒作。”
警方已经辟谣,但是一些媒体置若罔闻,依旧自说自话,对刘晓庆的狱中生活进行了猜测和想像性描述。说刘晓庆“原本染成的一头乌黑的长发露出了白色。由于情绪极度不稳定,她经常用头撞墙”。某些报刊出于商业动机,仍采取辱骂、指责甚至诽谤的手法,往刘晓庆身上大泼脏水,把她妖魔化,侵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对媒体在报道刘晓庆事件中出现的“偏差”,全国记者协会十分重视,一连召开了3个旨在制止假新闻和炒新闻的行业自律会,要求传媒界时刻牢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只为扩大自己的影响、抓读者而进行商业化的炒作。
在大众媒体排山倒海般地谤损刘晓庆这个“恶心”那个“丑态”的同时,《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法制媒体的一些理性文章也频频见于报端。其中一篇文章,在提到有关媒体披露刘晓庆被关押期间曾请求出去“一头上的白发”、“刘晓庆原本就有满头白发”等内容时指出:刘晓庆作为一个演艺明星,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这是她隐私的一部分。媒体将其与案件本身毫无关系的个人隐私公诸报端,应该说是严重侵犯了刘晓庆的隐私权。
从法律的角度讲,刘晓庆在此事件中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她享有和普通公民一样的各种民事权利,任何个人和媒体都无权随意侵犯她的隐私权、践踏她的人格尊严。即使刘晓庆真的被判有罪服刑,只要法律没有剥夺她的公民权,她的人格尊严,她的名誉权、隐私权依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有些媒体借刘晓庆被捕之机,报道她的种种绯闻,将她的一些个人隐私公之于众,甚至通过一些文化传播工具大肆侮辱她的人格,这显然有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之嫌。
对于刘晓庆的被捕,除了一片骂声和正义之声以外,叫好声和叹息声也同样响彻大江南北。叫好的人心态各异:有的是出以公心——名人犯法与庶人同罪,说明国家整顿税制的决心之大;有的是妒忌和压抑的心理得到了释放——你也有今天呀!也有少部分人纯粹是觉得解恨,这不是个人之间的仇恨,而是穷人对富人与生俱来的仇恨——活该,谁让你有钱来着!至于叹息的人则多半心同此想:挺好的一个演员,不好好演戏,瞎折腾什么呀,这下被逮起来了,连戏也演不成了。这部分人多半是刘晓庆的影迷,真心实意地喜欢她,喜欢她的戏。这种叹息代表了多数老百姓的心声。刘晓庆在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下活跃了20多年,虽然是非不断,官司缠身,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她。影迷喜欢她,喜欢她的表演;不是影迷的人也喜欢她,喜欢她的率真,喜欢她的敢为天下先。就在一些无聊小报对刘晓庆的入狱胡猜乱写极尽侮辱诽谤之能事的时候,正是这些善良正直的人默默地做着维护刘晓庆合法权益的事情。2002年8月9日,在刘晓庆已经入狱40多天的时候,还有人在报纸上为她叫好:
“我没当过刘晓庆的影迷,也从来不认为她是中国最好的女演员,但我从未怀疑过她有真本事。比如她的文章写得真是不错,尤其是《我的路》,给人石破天惊之感”。
是的,只要不是对刘晓庆持有特殊偏见的人,都应当承认:无论刘晓庆惹过多少是非,也无论她身上有多少缺点和错误,她对中国电影事业的贡献是不可抹煞的,她的真性情、大勇气,她的坚强和韧性,都是多数人——包括多数男人应该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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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狱中——梦里不知身是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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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被拘留以前,除了一些必要的社会活动之外,主要还是在拍戏。当初拍完《火凤凰》之后,还友情客串了一部名为《执行局长》的电视剧。在这部反映高法系统工作人员精神风貌的电视剧中,刘晓庆扮演省长夫人。虽然是个戏份不多的角色,但她的表演非常精彩到位,把一个深明大义、知法守法的中年女知识分子刻画得细致入微,不少看过此剧的人都认为她的表演技艺不同凡响。
刘晓庆被捕的消息传出后,《执行局长》的制片人和导演曾经大伤脑筋。最初的反应是,刘晓庆成了犯罪嫌疑人,在她刚刚被捕的时候播出这部戏,会不会被误解为替刘晓庆张目?而且最麻烦的是,当时这部戏还没有送审,这个时候送上有刘晓庆出演正面形象的电视剧,会不会使整部电视剧胎死腹中?他们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讨论,商量是否要对刘晓庆的戏进行删节,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刘晓庆虽然被逮捕,但她只是“犯罪嫌疑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未经人民法院正式判决有罪的人,都应当视为无罪。也就是说,刘晓庆虽然在押,也还是一个享有完全公民权的人,任何人都无权限制、损毁、剥夺其艺术形象的展示。就算她最后经法院审判认定有罪,那么她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