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节
作者:管他三七二十一      更新:2021-02-19 11:19      字数:4815
  棺怠保拔步凇钡任宕Υ笱ǎ硎肿セ暌财疵コ鲆徽校砟诹慵性谝渚呦乱坏恪?br />
  这情形忆君像危险了,连旁立的帮众都以为他们堂主是一定赢了——突然!
  忆君像熟睡而骤被刺的狸猫,全身肌肉如弹簧般绷紧起来,只见他双目暴出奇光,陡地喝道:“滚吧!”
  两手蓦地使出“伏魔三十六式”中的“若即若离”,这招一出陡地劲风大起,果然对方三人合作随着忆君掌式,像滚地葫芦般跌倒在地。
  还幸忆君不愿伤他们,否则但凭这一招好可置他们于死地三人惭愧地站起来,正想交待些场面话。
  突然一声惨叫,只见断魂掌左手捧着有手,右掌竟被鹿加齐腕削断,胆红的鲜血洒满地一身,脸色却是这么苍白。
  鹿加又向人堆冲去,立刻他巨斧抢处只闻惨呼连天,鹿加经过忆君训练,武功不比前,这些一等护法早已不是他对手。
  原来正当忆君四人打得激烈时,鹿加与断魂掌也斗得难分难解——鹿加虽然气浑,但在经验上他可差断魂掌一截,因此一时间两人倒战个平手——一路上忆君见鹿加天性是如此鲁憨直爽,生怕他临敌时会受到对方角计所骗,因此常告诉他,除非对方较自己功力高出许多,否则绝不可一股脑儿将压根本领全使出,必须留几招杀青,待最危急时一举歼灭敌人—
  —鹿加对忆君的话牢牢记住,一丝也不敢忘记,因此这次对敌断魂掌,竟暗自留下一绝招,一直不曾使出——这招正是——一灵蛇反卷”。
  且说鹿加巨斧上下翻飞,将断魂掌整个身子包住,但他天性太过直憨,因此在招式中难免缺少许多细微变化,三四百招后,断魂掌已能摸出鹿加最厉害的路子,立刻地双手连推,硬用内力将鹿加斧头道开一些缝隙。
  断魂掌经验较鹿加多得多,知道鹿加天生神勇,是以他绝不能以力取胜了,但为何他反而要如此硬碰硬呢?这自有他的原因原来鹿加虽然斧斧威如开天裂地,看似无可匹敌般,但他所尊以为基础的仍是“灵蛇鞭法”。
  “灵活鞭法”以轻灵而变化多端见长,这与鹿加天生憨直之性情已大相径庭,因此许多精微变化他却领悟不到十—……虽然如此他凭着这十一的变化,仍有守有攻地与断魂掌辛豫动手——断魂掌经验丰富,当然看得出个块窃,因此他数招硬碰硬,果然逗得鹿加火起,不顾一切地也一掌掌硬接下来——连碰十数招后,辛豫虽觉胸气血翻涌,真气欲散,但了因此发现了鹿加斧轮中的破绽——鹿加斗得兴起,力道一斧胜似一斧,好似他要将他无穷的精力,在这斧上尽量发挥出来的的——断魂掌一见鹿加破绽偶现,早喜得心花怒放,间不容发之际,一招“金人指南”狠狠向鹿加斧影隙中突破而出。
  回救已来不及了,鹿加迫得右手一窒,先将巨斧定住,左手如风般剪向断魂掌之手腕命脉。
  断魂掌并不指望这招“金人指南”能一击而中,可是这招却使鹿加右半个身子空门大露。
  “砰!”
  鹿加右肩中了辛豫一掌,打得他上身连晃,鹿加怒吼一声,巨斧又斜斜举起——断魂掌掌见对方又要将“玉女分锦”从头使起,这两招无敌的威力已经领教过了,当下不禁大急。
  立刻他伸指一招向鹿加右臂曲池穴点去,想通得鹿加非先将右手暂时放下不可——鹿加理也不理这手,哈哈一笑,突然足下飞起一脚,正踢向辛豫手肘,断魂掌连忙抽身后退,而鹿加的“玉女分锦”却趁机出手鹿加肩上挨过一掌,虽然他皮粗骨硬承受得住,但力道已大大减弱。
  断魂掌见对方这招一出,心中本有些害怕,但突觉他出手劲风竟是大减,不禁陡地一喜,立刻遵照着理智与判断,奋力向鹿加当胸一掌按去。
  这一下正如一月前“秦岭铁爪洪启峰”情形般,鹿加依样画葫芦又是右手一抖,弯孤铁链正敲上辛豫“顶门穴”。
  辛豫只觉头上劲风如盖,只好向右一侧身,避开鹿加上面一击,但因此他也闪到了鹿加背后。
  如果断魂掌曾看过鹿加使出这招连环三招,他一定会尽最快速度先逃开去,因为“灵蛇反卷”是这三招中威力最大的一招。
  可惜他不知道鹿加却把它藏了起来,因此断魂拿一看敌人背朝着自己,立刻一招“双撞掌”朝鹿加背脊打去。
  鹿加要的就是这个样子,只见他拿准时候头也不回,“呼!”
  地巨斧已从腋下飞出——断魂掌只觉千万双斧头朝自己全身削来,一双手已罩人斧影之中——“嘿!”
  鹿加与断魂掌同时开声吐气,但鹿加是为了加强劲而断魂掌即是为着逃命呢!
  “啊!”
  一声惨呼令忆君等四人俱连忙瞥向北方,还幸先前曾中了辛豫一掌,臂上劲力已减去五成,因此断魂掌只断了一掌,否则可真得连魂也得断了。
  这全是忆君等看这边来以前的事——且说鹿加此时如虎人羊群般,在蜈蚣帮众中左冲右突,铁链上的斧头夹着尖锐啸声,在人群中鳞光闪闪而跃。
  蜈蚣帮众一层层包住他,反而更助长鹿加显出他斧头上的威力——惨呼声不绝传来,见对方已伤之近半,心中甚觉不忍,立刻出口喝道:“鹿加,住手!”
  鹿加闻声果然巨斧一抡,跳出圈来,不过面上仍有兴犹未尽的模样。
  青衣怪客温甲邦面色铁青,一双手五指紧紧握着犹目气得不停发抖。
  忆君冷然一笑,道:“现在可得放人了吧!我也不愿再比下去了。”
  温甲邦等四人无语以答,忆君绝艺的高强确令他们惊服,不过如不是因为“黄衣魔僧”
  及另数位武功出神入化的长老不在碧浮宫,他们也不会如此忍气吞声,任人讥讽。
  最后青衣怪客狠声说道:“既然咱们全败在尊驾手下,自然无话可说——“放人!”温甲邦痛苦地喊出这句。
  “……因此我被放了出来……”罗拉说下去,噶丽丝不禁有些焦急,因为她只想知道“黑衣人”到了何处去?“我们一个个被带出来……”罗拉继续说道:“此时四周围黑压压站满了蜈蚣帮众,但一丝声息也没有,黑衣人从我们一人一人看过去,我看得出他眼中射出愤怒失望的光芒……”
  当他将我们全部看完,然后转头厉声对青衣怪客喝道:“还有人呢?”
  青衣怪客温甲邦一怔,答道:“咱们关的人全在此,悉听尊意带去!”
  黑衣人突然暴怒起来:“呛!”一声抽出宝剑指着四位堂主道:“不!一定还藏着别人!统统给我放出来。
  只见青衣怪客神色漠然不动,倒是髯臾性最急躁,呼喝道:“咱们艺不如人败在你手里自无话可说,你也可不能如此呼喝咱们!”
  青衣怪客陡地冷笑起来,道:“老二,你想偏了,这黑大侠可不是想存着什么好心,他是来寻人的,可不是来救人的,哈!
  哈!可惜他要寻的人并不在此处呢!”
  罗拉说着:“当时我骇呆了,可真怕‘黑衣人’当真如此,不是来救咱们的,幸好……”
  黑衣人冷冷一笑,道:“不错我是来寻人的,但我也来救人,走!你们各自回家吧!”
  “就这样我连夜奔下山,直朝家中行来,一路上我发觉蜈蚣帮侦骑四出,虽然现在他们是为着黑衣人而并不是为我,但我仍心惊胆寒,昼伏夜行奔了回来……”罗拉说至此处停了下来。
  噶丽丝连忙讯问道:“你知道‘黑衣人’后来到那里去了吗?”
  罗拉摸摸脸,苦笑道:“当时我逃命都来不及,怎会注意后来结果如何?不过在途中时,有次我躺在一旅舍绍下,曾听见两蜈蚣帮众谈起‘黑衣人’,似乎他同他同伴已朝南下进关了。”
  喝丽丝眸中闪过一丝忧郁光彩,阿木达一挥手令罗拉退去。
  一段很久的沉默——噶丽丝说道:“父王,我想……我想我将要离开您了!”
  阿木达凄然点点头——自从忆君黑衣人走了以后,噶丽丝一直整日忧郁寡欢,茶饭不思,阿木达知道女儿武功超绝,普通一般人自不会在她的眼内,尤其这种本身条件优越的女子,如果专情一个,更是难于遏止她的爱恋。
  此时阿木达当然不会再阻挡噶丽丝的恋爱了,何况他对自己曾对她说的气话,也由衷地感到惭愧。
  “噶丽丝!”阿木达勉强装出微笑,道,“去吧!望你寻得他后,带他来此住些时候,让我看看他。”
  噶丽丝喜极而泣,一把拉住阿木达双手,她只想到与黑衣人重逢的快乐,再也不顾忌到其他一切后果,甚至关于忆君是否娶妻。
  噶丽丝离乡五年,回族不过才三月余,如今又将重涉奔程,无论她自己,阿木达大汗,还有她的族民,当然都觉得很悲伤,尤其年已甚老的阿木达,他多希望女儿能从此永远在他身边啊!”
  噶丽丝起劲地打点行装,虽然一样的她很哀伤,但内心之中,尚有一丝意欲达到的愉快,看她眸子之中,闪烁着希望与幸福的光芒,可想她是多么憧憬她的未来——一骑建驹,一弯长剑,及一些轻裘锦囊,这就是她随身衣物了,本来阿木达要派一些勇士侍从噶丽丝的,但为她拒绝——忆群君走后三个月的一个黎明,循着他的路迹踏上征程,没有一个人不预祝她未来幸福,当然她也希望如此——XXX豫州一一今日之河南,物产富饶,尤其小麦产量甚是丰多。
  洛阳往日也曾极盛一时,虽然日今渐趋没落,但人丁兴盛仍不减往昔。
  落日的余霞村得满天通红,直通往洛阳的大道上,五骑健驹连缰而来,马上汉子俱上着清一色黑色劲装,看他们一路上漫目指点,旁若无人的模样,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家伙。
  五骑愈来愈近,马上汉子面貌也显现出来——一嘿!金老大,前面不远可就是‘洛阳’了。”一个比较年轻的汉子说道:“堂主吩咐咱们到了洛阳后可得打点打点,别给黑衣小子钉了捎去……”
  那金老大可是给几人说得烦了,一撇手打断对方话,说道:“唉!别尽噜嗦,咱们五人分五个方向,我就不信,‘黑衣人’能猜得着?”
  另外三个哈哈笑起来,一人说:“咱们堂主这手也真妙,不过这就不知,那地方给‘黑衣人’知道又何妨?咱们五兄弟联合起来也足能挡他一阵子!”
  金老大哈哈嘲笑起来:“王三,政情是黑衣人那晚来时你不在,如果你看到咱们三位堂主会斗他一人的真实情况,包他不敢再口出大言!”
  这王三听是一吐舌,叹道:“黑衣人真个这般厉害吗?可惜那晚我不在场,否则也可看看那黑衣人是个什么模样?”
  被称为金老大者冷冷一笑,道:“这黑衣人可机警得紧,不但面貌深藏不露,连从口风也抓不清起来头,连堂主这般见识渊博的,也说不出他是出身何门?”
  最先讲话那年轻汉子又开口了,道:“咱们到了洛阳先玩几天,再……”
  金老大突地一怒,道:“老五,正事要紧别谈玩乐,待事办完后咱们哥儿再在洛阳相会——这五人俱是“蜈蚣帮”中传信的头目,尤其是那金老大平日机智沉稳,甚得青衣怪客倚重,此次因忆君闯山的事情,被派传达一消息,并有另四位兄弟随行。
  行了很久一段距离,洛阳尚在二十里外,那王三想是寂寞太久了,出声道:“老五你看这次黑衣人闯山,为何咱们帮主没有出面?”
  老五想了想,摇头道:“我不知道!”
  “会不会是咱们帮主也打不过这‘黑衣人’?”王三又问道:“听大哥说,咱们三位堂主联手也打不过他呢!”
  其余两人久未开口的汉子,想是老二和老四了,也参加他们讨论黑衣人的武功问题。
  “我们问金老大去,看到底帮主还是黑衣人厉害?”四人吵了半天仍得不到结论,只好求教他们倚为领头的金老大了——金老大哈哈一笑,道:“你们这四人如此随意谈论帮主,可知道是犯了不敬大罪严王三嘿嘿笑道:“大哥别说笑话了,想来你也不知道两人谁胜吧!”
  金老大粗黑的脸孔一阵扭曲,双眼眯成一条细缝,奸笑道:“不错!我不知道两人谁胜,但这次帮主未曾露面可另有原因呢?”
  其他四人俱有些惊奇,连忙向金拇大问这是什么原因?金老大这句话就是为了要得这结果,当然满脸得意之色,道:“此次堂主不是命我传信吗?哈哈!你们可知这信正是传给帮主呢,不然何需要你们四人作我的掩护?”
  王三奇道:“怎么,帮主那里有什么不受吗?”
  金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