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管他三七二十一      更新:2021-02-19 11:19      字数:4801
  凤霞刚好与其相反,虽不像闺阁弱质,但性格温柔随和,丽质大生。
  他俩真像天生一对,自幼要好得形影不离,终日云不离霞,霞不高云,尤其凤霞一直依靠着凌云保护,免受了许多顽童或负,使凌云更表现出大丈夫气概。
  两人的童年如甜蜜般度过,然而人有悲欢离合,上帝似乎忌嫉他们太过幸福,就在他俩十二岁时,发生了一个惊人变故。
  且说蒙疆最大灾患,并非天灾,水灾,而是成群的俄狼。一群饥饿狼队往往聚集数千数万,游荡漠海,任何生物退之,皆无法幸免,尤其是被食后尸骨无存,惨不忍睹,所以居民视其为最大改害,想尽方法也要消灭这些穷凶恶极的野狼。
  狼群以在秋末冬初时最为猖极,因为这正是雪季开始,一切生物都将暂时隐蔽,避过这寒冷冬季,于是狼群也尽力搜捕食物已备冬之需,而在冬宋春初产子,延绵后代,所以在此时狼群各自分散管巢而居。
  人们都觑准此时大举进剿,以期能消灭这些为害至大的野狼。
  这时又是春天开始,久违娇阳使得万物从冬眠中苏醒,立时大地春回,充满了无限生机。
  栏中马壮牛肥,牧民们磨剑擦努,准备大举行猎,家家户户壮丁都背弓搭箭,等待着出发。
  凌云与凤霞间杂在孩童群中,目注着队队骑士,雄壮地迈向大漠,悠扬号角声,彼此起伏,辗转传递讯息,心中不禁大为羡慕,真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般,行错原野,捕得野狼归。
  大队人马外出后,立时整个部落显得冷清清,每个妇女老年人都忙着准备应用物品,好庆祝丈夫和儿子们行猎归来,这在蒙疆是一个盛大节日,所以俱无暇照顾及小孩们。
  凌云素来胆大,这时见大人无暇管着他,不竟发奇想,这天悄悄对凤霞说:“霞妹,他们都出去打猎了。我有弓有箭,明天我们也去.抓个几只狼回来.一定大号称赞。”
  凤霞向来对凌云柔顺异常,闻言虽心中觉得不妥,也应答下来。
  这两个小孩不知天高地厚,约好第二日见面,就各自返家预备弓箭干粮。
  次日大清早,凌云已在草原上等待着凤霞,于是联袂并骑,驰向浩大无边的漠海。
  在蒙古地区,到处水漠和崇山峻岭,就是一个惯于行走沙漠者,也要时时作下记号,才能确定不会迷失方向,凌云和凤霞只是十二三岁童子,毫无这些经验,怎能单独行于茫茫大漠。
  从早晨一直骑行到晚上,沿途倒也见到了些野狼,但都是已被射杀的尸骸。
  当晚两人就露宿在野外,凌云胆大从不知什么叫一怕”,而凤霞也因有他在旁,也变得勇敢起来。
  一宵过后,两人又满怀希望,手牵手涉足漠野,只听凌云说道:“霞妹!今天一定会找野狼,你看我,只需一箭就将它射死。”
  他可没有考虑到如果有二只或更多的狼同时来将怎么办?如果一箭射不中它又怎么办?
  凤霞很信任他,要求道:“云哥!你打死的狼,牙齿一定要给我好吗?
  凌云高兴笑道:“这当然,等我收集足二十只,做成一个项圈送给你。”
  原来蒙古以猎得狠口中之潦牙,串成项圈或手圈,以为装饰品,代表猎绩。小孩尤其喜爱。
  这两个傻孩子不知猎狼危险,还在大作其白日梦。
  突然远处一声浪曝,干枯的声音听来刺耳难受,这正是狠外出寻食的信号,任何一个猎者都知道它,此时最好赶快隐藏起来,等狼出现后,供机射死它。
  当然猎狼者以越多越好,狼是一种奸许兽类,见凶则逃,见弱则噬,只要人势胜过它,它立刻垂首夹尾狼狈逃窜。
  凌云听到狼噪声,大喜,边忙呼喊凤霞道:“快走,那边有狼”,说着弯弓搭箭,瞄准发声方向。
  果然翻过小山坡,立刻看见了两只大灰狼带领着三只小狼,外出觅食。
  其中一只足有粘牛般大小,显然是雄的,走在最前面,鳞鳞巨目注定着飞驰而来的凌云和凤霞,口中唾液直流,生像俄极之态。
  后面一只当是雌的,身形虽小,也甚为庞大,可能是产后身体尚未复元,行动有些瞒规。三只小狼嗷嗷待哺,挤于母亲腹下,似乎对突来之两骑,很觉害怕。
  凌云奔至狼前三太处立定,手搭弓直向那大公狼。那大公狼为了要保护雌狼幼子,不敢扑出相搏,稳稳地挡在它们面前,严神戒备。
  凌云此时心中也有些发慌,瞄了又瞄,手一松“唆”一声,白羽长箭直射进那大公狼前胸,总算没有虚发。
  可惜凌云手力尚弱,弓开不满,那大公狼虽被射中要害,仍不足至死。并且被伤上剧痛刺激,立刻凶性大发,身上一扑,直向凌云扑来。
  凌云一见此狼受自己一箭居然不死,不觉大为惊恐,在他认为,一箭应足以至它于死命才对。
  凌云正想拉骑纵开,但坐下马早已不听指挥,一见巨浪扑来,吓得长嘶一声直立起来,凌云碎然不防被抛落地面。
  那公粮双爪落在前胸上,对准马喉咬下,犀利的牙齿直陷入马颈撕开一个大窟窿,鲜血泉涌而出,流洒遍地。公狼杀死凌云坐骑后,巍巍站住,左胸上巨创使它有些摇摇欲坠,双目瞪视着旁立的凌云,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双狼目血丝满布,红舌垂在两森森涂牙之间,赤白相亲,格外狰狞。
  凌云在此时反而镇定异常,手中握着刚拔出腰刀,举起高过头顶,准备如那浪扑来,就迎头痛击。
  巨狠狠盯着凌云,左右微屈,突然尾一扫,闪电扑向凌云,血盆巨口张得大大的,对准凌云咽喉噬来,如果凌云让它咬到,怕不立时头断身亡。立刻他右手拚命将刀砍出,接着头一低,想从狼腹下溜过去。
  这一切砍在狠身腰部,“砰”然一声,可惜狼毛粗皮厚,而凌云手力太小,只打巨浪向斜一歪,惨降一声,最多只能伤些皮肉。
  那公狼又吃大亏怎肯甘心,眼见仇敌从腹下溜过,立刻将尾向下猛扫,凌云只觉一股腥风扑向面门,脸上一阵火辣辣滋味,双手自然向上一捞,党抓住狼尾,往外一拖,凌云力气也自不小,把那巨狼直拖出一丈多。
  巨狼连受重创,尤其当头一箭经过连番搏斗,已深陷肉里,腥血泊泪流出,点点滴滴在沙上,睁着凶睛气喘喘地注视凌云。
  凤霞看到凌云脸上血痕丝丝,污秽难堪,不禁心中大惊,叫道:“云哥!快将它杀死。”
  凌云此时刀也丢了,陡手空向着狰狞巨狼,目不转瞬,一听凤霞急呼,还以为她出了危险,连忙掉头一看。
  巨狼一见机会难得,闷吼一声,全身猛扑而上,飒然腥风,甚远就嗅得到,凌云一发觉不对已经迟了,锐利狼爪,搭上双肩,血腥狼吻,也快临到颈项,好一个凌云,临危不乱,头向右尽力一偏,只觉左肩巨痛人骨,立刻双手一叉,握住狼颈,奋力直压,续得十指泛白全身力量都聚凝于双手。
  凤霞看见凌云和巨狼一同落到地上不觉大惊,忘了本身安危,一拔腰刀也要挺身上前助凌云。
  凤霞和凌云当中,正挡着那匹死马,奔过去一定得跃过它,而马尸旁那母狼正带领着三个小狼啃死尸骸,也不顾其雄狼与敌人搏斗。
  凤霞一相马直冲向前去,刚好下面正有一条小狼,津津有味地啃食着马尸,一见凤霞冲来,不愿离开,裂开巨口,向凤霞张牙舞爪,凤霞立刻腰刀一挥,对准小狼头砍去,只听得小狼尖峰着倒他身亡。
  谁知凤霞错就错在这里,如果她去砍杀雄狼或那雌的,都不会有什么危险,那雄的因已被凌云缠住,毫无回口之力,而雌的又刚产后不久,根本懒得行动。
  然而任何兽类都有伟大母爱,那柔弱的母狼,一见爱子被戮,全身髦毛暴张,不知何处得来的力量使它忘却本身虚软无力,一涌身直朝凤霞扑来。
  凤霞被它这副穷凶像貌吓得魂飞天外,手中腰刀虚晃垂着,毫不晓得反身抗拒,眼看她就要身亡于母狼膏吻下,幸而坐骑奋力一跃,雌狼的一双利爪,只搭在凤霞坐下马臀上。
  那马受创巨痛,长嘶一声,不顾主人指挥,狂奔起来,凤霞拚命拉也拉不住缰绳,口中惊叫着:“云哥!云哥快来救我。”
  凌云自身难保,双掌一点也不能放松,肩上剧痛和过度消耗力气,使他眼睛冒黑,陡然看着凤霞模糊背影,消逝在无边草原上,心中焦急不可言状。
  母狼将杀子仇人赶跑后,又回复原样,低头领着幼狼,尽情享受美餐,对在生死肉搏的公狼凌云连正眼也不望一下,这正是世上极不公平的写照,雄狼费力地搏杀食物,只落得雌狼衷心享受,而对它生死还毫不关心,母狼最关心的只是它的幼狼啊!
  经过了不知多久,凌云从昏迷中醒转,眼前还觉茫然一片,脑中混混饨饨地,好似经历过一次生死之线,攀然记起了那与他相搏的巨狼,还有后来随疯马驰去的霞妹。
  天已经黑了,繁星闪烁明亮,原野上徐徐晚风吹着吹着,将一切凶煞气息都吹跑了,凌云只觉脑上湿淋淋,腥自异常,连忙反侧一瞧,原来先前同他殊死搏斗的巨狼正毗牙裂嘴地死在身旁,一条赤红长舌,曳露口外,白沫四溢,正贴在他额旁。死狼丑陋的嘴脸使得凌云怵目惊心,直想作呕,一涌身坐起来,肩上胀痛欲裂,凌云硬朗地咬牙撑住,眼中泪光盈盈,虽然他忍住没有哭泣,然而仅只十二、三岁的孩子,再胆大心中也会有些胆怯,尤其又是孤伶价一个人。
  凌云右手支着身子,仰起头奋力叫道:“霞妹!你在那里,狼已被我杀死了。”低哑干涩的声音在旷野上直传出很远,徐徐暖风吹来,但是没有带着回音。
  他再向四周围一看,自己坐骑骇然倒毙在旁,五脏流于腹外,巨睛突出,全身被啃食得残肉块块,母狼乳狼早已不知去向,月色黯黯四处万籁俱寂好似只有凌云一人活着的生物。
  凌云眼看这肃杀情景,陡然如落万丈深渊,全身冷汗直冒,毛骨惊然,费力地站起来,左肩的疼痛使得他不能不用右手捧住它。但见左肩上,皮开肉绽,深而宽的伤口黑黝黝直露出骨头,虽然已大部分结上血痴,仍有丝丝血泊涌出。
  凌云失血过多,脸色苍白,拖曳着像千斤重担般脚步,一拐一拐向前方走去,在这茫茫四处漠地上,这个渺小身影看来是微乎其微,缓缓地向前移动着。
  走啊,走啊,凌云毫无目的地蹒跚着,顺着凤霞逝去的方向,拚了全身力气撑持着,渐渐他气息愈来愈急喘,脸上汗渍斑斑,两脚也不再听受意志支配,凌云但觉一阵目眩神迷,一伏身跃在沙堆上,又不醒人事了。
  太阳东升,赶走夜晚黑幕,照着凌云,他的脸是如此苍血,气息微弱,已是到生死边缘。摹然一条灰兔,静悄悄跑至他脸旁,两个朝天鼻孔掀一掀嗅着凌云,好像在赞美他明日的英勇战绩。
  正在此时东方突然响起嘹亮歌声,雄壮而粗扩,虽然太过遥远,词儿听不清楚,然而轻快有节奏的拍子,仍清晰传过来。
  凌云昏迷中直觉是天上使者,来渡自己飘渺灵魂,心中显然有些害怕惊喜的幻觉。
  渐渐地平线上扬起漫天黄尘,十数骑健马,载着猪罢归来的勇士,急驰而来。
  这十余骑正是乌拉族中勇士,这次先返部落是因为发现今年野狼特多,回族去搬运箭矢,以补不足。
  且说里面有一个忽金莲者乃是名威手下一个得力亲信,在急驰突然瞥见沙波上有一个黑忽忽东西好似人体,立刻向同伴招呼一声领马冲上抄玻,好奇地想瞧一瞧是什么?
  忽金莲上了抄坡后,一看原来是个幼童倒在地上,气息奄奄,肩上碗大伤口已红肿发炎。本来这类事情在此处经常发生,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忽金莲一瞧即知是野狼所为,坡下同伴们都等待着忽金莲并没有上坡来察看一下。
  蓦然坡下骑干们听得忽金莲叫道:“快上来,这小孩是‘回春手’之子还未断息,赶快将他抬回去。”
  大众一听竟是‘回春手’之子,莫不争先恐后奔上来,忧急神色溢于颜色。如果这倒地童子仪是个普通家孩子,这些勇士们可能根本不理会,最多眼看他伤势沉重,气断欲亡或者大发慈悲赏他一枪使他加速死亡免去无边痛苦,更何况是沙漠上人们尸体无需埋藏,天上秃鹰地上豺狼正是最好清尸者。
  且说众人发觉这垂死的童子,竟是‘回春手’唯一爱儿,不禁大为慌急,忽金莲连忙取出些刀伤用的草药撒在凌云伤口上,脱下外衣将他轻轻抱起。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