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作者:闪啊闪      更新:2021-02-19 11:18      字数:5005
  “辰逸,娘要你永远记得今日,我要你懂得,爱上凡人,便就会是这个结果!”
  这是她这辈子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最狠烈的一句话。之后她便看着我的眼睛,伸手施下了这个谁都不可解的法术,名叫做“永忆”。7
  至此,我的娘,便含笑拥着父亲被那七七四十九道天雷劈死,魂飞魄散。
  “永忆”一术,是我娘亲独创。若说真要解这法,恐也只有踱上奈何桥,接过孟婆手里的汤药灌了,才有可能将这千年渡越的时光,忘得干干净净了。
  所以哪怕血族能逆天而行又如何?照样是删不去半刻记忆的。
  那么,我便是原原本本知道的,这场“假戏如何成真”戏码的,第二人。
  蜻蜓妖果然是厉害的角色,在那个伪作的时空————沐菲术受了我解开的记忆却不知道要思考,钟予修竟然真的就担下这样一个不义之罪,将所有的罪责全数揽尽,甚至真的要送菲术回原本的那个时空。
  但薛晴婷毕竟只可以改这样一部分命运,其余的,依旧是要看个人的意愿发展自生,就比如说,再怎样法力高深,可逆天反权,也终是无力左右“情”这一事的。
  我本是想将此一事告诉钟予修,毕竟自己也早失去了爱菲术的机会,那么也就只能退一步,让菲术得到她所该有的幸福了。
  然而这次令我不曾想到的,却是钟予修先找上了我,便就在转移菲术身子的前一个时辰。
  那时,天色不过才蒙蒙亮,我们约在一处亭子谈话。
  我正在腹中打着草稿准备告诉他这一事,他却先开了口,而他这一开口,却让我把肚里的草稿搁了一搁。
  且听他说的是,“辰兄,我今日找你来,便是要托你照顾好菲术的。
  这句我倒也还不觉得什么,毕竟他真的是以为已经无路可走了,然而这下一句,便实着让我不敢相信。
  钟予修抬眼望向空中淡淡飘起的两丝雾气,负手而立道,
  “我有个故人,可以施法破时空,把你们送回去。我送术出这个时空,便就是要她逃脱血咒的感应和控制,那样……她就能远离这危险了。
  而送完术,我便把这一身的灵气转赠予辰兄你,从此后,你便不再是妖了,那么你们在一起,也便用不着再怕天雷劫了……”
  这朝我抛过来的,竟是个大大的诱惑。
  我便开始游想起自己是否真的太过慈悲太过善良,我和菲术最大的障碍便就是人妖不得相恋这条规则?如今既然有了这个机会,可以和她在一起,那么如果不承接下来,便真正的是傻是愚蠢了……
  但是那个次要的障碍,却也是不得忽视的,那便是菲术她,对我不曾有情。
  我疑心这里面有诈,既问他,
  “那你又为何不与菲术去那个时空?然后你们……”继而心思又飞转,不觉我已将那猜想脱口而出,
  “还是你其实舍不下这千年的修为,由此不愿和她在一起?”
  可这一细想,却又是觉得不对,这怎么可能?他都说了将灵气给我,那么猫灵没有灵气又如何登仙?可见并非是他舍不下修为,那么究竟是什么使得他必须这样迂回的要我照顾菲术?
  这……应该算是下下策了吧?若不是有什么重大变故,他是绝无可能这样做的。
  果真,一切便真如我所料。
  我尚在抓挠般的纠缠思索间,钟予修却思虑的甚是周全,他将那些我早已明了的薛晴婷如何成为始作俑者的大概情节讲了一遍。
  而后好似极为疲累的揉了揉额心,他闭了闭眼,淡淡道,
  “这一切说来复杂,晴婷在术去的一百年后找上了我,因着她是术的妹妹,术曾托我照顾她,那么我必然是要尽心的。于是这千年虽说过的不算风平浪静,但也还算不曾发生过什么大事。
  谁料那日摊牌,她却对我说,她已这千年间已经在我的吃食、饮水、空气里掺了微少不曾让我发觉的血族的异术,名叫做‘锁魂’。
  血族的这种锁魂术可以把两个灵魂锁在一起,如若被施法者是个凡人,离了施法者一天便会死去。
  而如果是像我这样的八尾猫灵,离了她,最多也只能活一年……”
  钟予修的目光瞥向了别处,亭子周围的杂草一茬一茬乱乱生长着,草丛里的蛐蛐轻轻振翅发出悠悠鸣声,静谧异常。
  “我……绝对是不可以再和她在一起了,这也只会惹她伤心罢了。”
  我震惊了片刻,须臾终是问他,
  “那你是想呆在她身边还是……”
  “不,再过几千年的苟且偷生吗?
  辰兄你是你忘了,我早便与你说过,我等了她千年。失了术,这几千年就像是天上的云,飘一下便远了,那么这日子,有什么好过的呢?”
  那时我看着这个长我几百年的男子,忽而觉得自己曾受过的苦,若此刻要和他比,真的半点也及不上。钟予修,果真是一个值得我敬佩,拿得起,放得下的好男儿!
  “不过,辰兄,我尚有一个执念未了,此不情之请,还望你能成全。”
  “哦?”
  他叹息,眸光里有一瞬的黯淡,
  “我这一身灵气,给了妖,那便不但无需像灵一般化去修为,反倒还可将元神练得更精纯。
  我这里,只是想让辰兄,把术腾出一年给我。
  你也知道,没了灵气,我也只可化为原型,就让我这只猫,伴在术身边一年。其余的,你要用修为续她的阳寿也好,用些仙草灵丹也罢。我只要这一年,能静静的,在她身边,看着她。”
  说罢,他抱了拳,向我作揖,那样的姿态,我倒是从钟予修身上第一次见。
  当时我也不知是何心态,便好似极正经的收了他这一礼。
  我恍惚记起一事。那时四人对峙前一刻钟,钟予修曾对我说的那句“辰兄,待今日之事完毕,我便想请你一叙”。
  这样一句话,这个人说时,究竟是包含了怎样的颓然无奈————原来他早将这一切,安排的妥妥当当,滴水不漏了,只待我的这一点头,这个惊天谎言即可起始、运转。
  我心里敬佩,便应了他,这般自己肚里的那些草稿,是也不用再打了,告诉不告诉,都是这番结果了。然却又记起一事,问他,
  “若如薛晴婷追到那个时空又该如何?”
  “不会了,来这里之前我已用千年法力,封了她三年,那是八尾猫独有的法术,她定是解不开的。”
  “可她不是还有血族那异术?”
  “这辰兄你且不知了。”他淡淡笑着,眼里全然的笃定,
  “前世我在术身旁呆过几百年,对那血族了解的也还算透彻。我前日试探了她,她也只有一个逆天的机会了……而术曾说过,若真动用了最后一个机会,便会死的极为惨烈,我想她也是知道的。
  以我对晴婷的了解,她自是更看重些她的命。且毒是她下的,她知道我只这一年可活,她为一堆枯骨破时空死去,有甚值得?”
  他说的好似理所应当,可是钟予修却定是小看了这蜻蜓妖对他的执念。果真是三年,那女子却真真的不要自己的命,用了最后一个异术,逆了时空,找了来。
  那日我回家,看见那只蜻蜓妖在掐菲术的脖子,我当机立断,杀了她。
  当薛晴婷的血液蔓在地砖上,渐渐化为原型时,我才幡然,原来我竟然能这样狠毒的。
  不过或许我应该心安理得些,钟予修曾说,血族施完第三个法术后便会以最残忍的方式死去,我提前了结了这个女人,让她早早陪她的八尾猫灵去,岂不也是成人之美?
  菲术近日常嗜睡,醒来后总和我说她做了梦,梦见一个男孩,却总是又辩不清面前的人。
  我知道这是清除记忆必要的后遗症,可正在此时,她却有了身孕。
  让我有些不知所以的是,她竟一日比一日消瘦,常常浑浑噩噩的与我提起她的梦境。我只叫她好好休养,心里却是将那钟予修恨了一恨。
  今日买了些鱼,餐桌上,我为她剔鱼刺。可她却笑着说,自己已经会吃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学会的。
  我开始厌憎那些梦境,厌憎钟予修留给菲术的一切,比如她身上的八尾猫麝香气。每每抱着菲术的时候,那些气息便总会提醒我,我现今所有的一切,都是钟予修让给我的。
  而菲术,也只是因为我的性子像钟予修而将我当做代替品而已。她总以为那些梦境里的男孩是我,可我知道,那些都是钟予修,那些场景,都是他们曾欢乐的,欣愉的时光。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嫉妒一只死去的猫灵,可现今菲术是我的,那么她就一定只是我的,她是属于我的。
  然而我却从未曾想过,总有一天,菲术也会离我而去。
  我们的孩子丢了,她也再没醒来过。
  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结局呢?我的命本该如此吗?
  千年以前我的母亲曾那样惨烈的死去,她要我记住,不可爱上凡人,凡人,便是这世上最毒的蛊,堕入,便万劫不复。
  如今我才懂,钟予修曾叹息的那句“在这场无形的竞赛中,谁爱,谁输。”
  谁曾赢过呢?原来我们都输了,输给了这样伟大又这样卑微的爱情……
  我还记得初次见菲术的时候,学校操场上所有人都在喧闹,可是只有她,是安静的。
  那张只略及的上清秀的脸隐在连衣帽里,指尖半插在衣服口袋里,纯白耳机线一直延伸到包里,她的眉目微微垂下,眼里的神情是淡然的。
  这个女孩,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打听她,却才知道,她不曾有朋友,不曾喜欢笑,甚至可以整天整天的不说话。
  我的心,便好像动了一动。于是我便掐诀隐了身子,悄悄的跟了她一整天。
  她依旧是这个样子,抱着日记簿坐着,偶尔用笔尖写上几行字。而更多的时候,却好像总是在发呆,总是用那样淡淡的目光,看任何一个人,任何一样事物。
  那种目光,不带任何的神情,陌生的,无悲无喜。
  这让我想起,她头顶一直在晃着的香樟。它沉默的矗立在那里,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我喜欢上了这棵香樟,喜欢上了这个凡人。所以从我喜欢上她的那一刻开始,我便知道,她会是我蛊毒。
  没有什么,比爱上一个失心人更颠倒折磨。
  这短短八年,她终于让我顿悟了,情这一事。让我明了,得不到,已失去,爱别离……
  =
  我就此遁入深山,归隐。这红尘念,在她去时,便已断了。
  番外之薛晴婷篇
  更新时间:2013…9…26 21:23:47 本章字数:5003
  我是一只血色蜻蜓妖。
  阿娘说,我出生时,天降七彩神光,异常华美,且流溢了满室。
  而我的翅膀上,有十七个青漩,十七个紫漩,那是蜻蜓妖里顶顶珍贵的资质象征。他们都说,我是从未曾见过的,炼术奇才。
  而我的容貌,也是特有的妖娆罕见。坊间传,我这容貌,怕是女子看了,也会醉上一醉。
  特别,是那一对瓷蓝剪秋瞳,只消对着那些男儿们轻轻一流转,那么管保他们只会傻兮兮的乐,且半天也回不了神榛。
  出生后的五百年,我时常盯着我的寇红色指甲自耀的入神,忘记了勤加炼术。
  迷迷离离的五百年过去,我竟是将迷惑男人当做乐趣一桩,爹娘瞧着我若继续在这红尘中过往,定是要将这一身的好资质给毁了。于是便搬到了一山水绝佳处安顿,只一年一次上元节可带我去人间游上一游。
  一次游上元节,街上锣鼓震天,鞭炮点的欢快,我正瞧的起劲,余光里忽然发现旁边的草地上滚出来一个小乞儿胰。
  那乞儿浑身上下都染着五彩斑斓的颜色,再一瞧,哪是什么染出来的,明明是在花丛里滚出来的,沾上的花渍。
  那乞儿好似还不知道,站起来一个劲的笑,憨傻模样倒是把我逗得乐了。
  我便扯着爹娘的衣服献宝似的和他们说“你们瞧,那个小叫花子真有趣。”
  谁道是一步错,步步错,我这漫不经心的戏言,却为我招来了一个姐姐。而这个莫名其妙得来的姐姐竟是还有和我相同的容貌,只是那时被花草掩了容貌,我不曾瞧出来。
  我的爹娘问她,家住何方,姓甚名谁,可是她却好像全都不记得了。
  于是爹娘就这样理所应当接她回家,给她取了“术”这名,甚至还让我叫她姐姐。
  我却不知道术是我哪门子的姐姐,一个捡来的乞儿,也配我叫她姐姐?
  可我也不愿为了一个乞儿和他们大动干戈,于是便这样莫名其妙的认了术,认了这个姐姐。
  可是接下来,我的爹娘却开始巴心巴肺的对她好,他们常常把我和她相比,并反复的得出结论说我不如她。
  我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