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节
作者:
水王 更新:2021-02-19 10:23 字数:4700
酥骱窈稳缭铡?br />
○史书下两曰字注疏家凡引书,下一“曰”字;引书之中又引书,则下一“云”字。云、曰一义,变文以便读也,此出于《论语》“牢曰”,“子云”是也。若史家记载之辞,可下两“曰”字,《尚书?多方》“周公曰”,“王若曰”是也,○书家凡例古人著书,凡例即随事载之书中。《左传》中言“凡”者,皆凡例也,《易》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
○分题古人作书,于一篇之中有分题,则标篇题于首而列分题于下。如《尔雅》“释天”一篇,下列四时、祥灾、岁阳、岁名、月阳、月名、风雨、星名、祭名、讲武、旌旗。《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下,列正月纪、本生、重己、贵公、去私是也。疏家谓之题上事,谓标题上文之事。若《周公践昨》及《诗》篇章句,皆篇末题之,故此亦尔。今按《礼记?文王世子篇》有曰:“文王之为世子也”,有曰“教世子”,有曰“周公践阼”;《乐记篇》有曰“子贡问乐”,亦同此例,後人误连于本文也。又如《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练时日一”、“帝临二”,凡十九首,皆著其名于本章之末。《安世房中歌》“桂华”、“美芳”二题,传写之误,遂以冠後。
《尔雅?释亲》一篇,石经本“宗族”二字在“弟兄也”之後“母党”二字在“从母姊妹”之後,“妻党”二字在“为姒妇”之後,“昏姻”二字在“吾谓之甥也”之後,今国子监刻本皆改之。
●卷二十一○作诗之旨舜曰:“《诗言志》。”此诗之本也。《王制》:“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此诗之用也,荀子论《小雅》曰:“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此诗之情也。故诗者王者之迹也。建安以下泊乎齐、梁,所谓辞人之赋丽以淫,而于作诗之旨失之远矣。
唐自居易《与无微之书》曰:“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又自叙其诗,关于美刺者谓之讽谕诗,自比于梁鸿《五噫》之作,而谓:“好其诗者,邓鲂、唐衢俱死,吾与足下又困踬,岂六义四始之风,天将破坏不可支持邪?又不知大意不欲使下人病苦闻于上邪?”嗟乎,可谓知立言之旨者矣。
晋葛洪《抱朴子》曰:“古诗刺过失,故有益而贵;今诗纯虚誉,故有损而贱。”
○诗不必人人皆作古人之会君臣朋友,不必人人作诗。人各有能有不能,不作诗何害?若一人先倡而意已尽,则亦无庸更续。是以虞廷之上。皋陶庚歌,而禹、益无闻,古之圣人不肯为雷同之辞、骈拇之作也。柏梁之宴,金谷之集,必欲人人以诗鸣,而芜累之言始多于世矣。
尧命历而无歌,文王演《易》而不作诗,不闻後世之人议其劣于舜与周公也。孔子以斯文自任,上接文王之统,乃其事在《六经》,而所自为歌止于“龟山”、“彼妇”诸作,何寥寥也。其不能与?夫我则不暇与?
宋邵博《闻见後录》曰:“李习之与韩退之、孟东野善。习之于文,退之所敬也。退之与东野唱酬倾一时,习之独无诗,退之不议也。尹师鲁与欧阳永叔、梅圣俞善,师鲁于文,永叔所敬也;永叔与圣俞唱酬倾一时,师鲁独无诗,永叔不议也。”
《五子之歌》适得五章,以为人各一章,此又後人之见耳。
《胃阳》,秦世子送舅氏也,而晋公子无一言。尹吉甫作《嵩高》之诗以赠申伯,《民》之诗以赠仲山甫,《韩奕》之诗以赠韩侯;而三人者不闻其有答,是知古人之诗不以无和答为嫌。
○诗题三百篇之诗人,大率诗成,取其中一字、二字、三四字以名篇,故十五国并无一题,雅颂中间一有之。若《常武》,美宣王也,若《勺》、若《赉》、若《般》,皆庙之乐也。其後人取以名之者一篇,曰《巷伯》。自此而外无有也。五言之兴,始自汉魏,而十九首并无题,郊祀歌、铙歌曲各以篇首字为题。又如王、曹皆有《七哀》,而不必同其情;六子皆有《杂诗》,而不必同其义,则亦犹之十九首也,唐人以诗取士,始有命题分韵之法,而诗学衰矣。
杜子美诗多取篇中字名之,如“不见李生久”,则以《不见》名篇;“近闻犬戎远遁逃,”则以《近闻》名篇;“往在西京时”,则以《往在》名篇;“历历开元事,”则以《历历》名篇;“自平宫中吕太一”,则以《自平》名篇;“客从南溟来”,则以《客从》名篇。皆取首二字为题,全无意义,颇得古人之体。
古人之诗,有诗而後有题;今人之诗,有题而後有诗。有诗而後有题者,其诗本乎情;有题而後有诗者,其诗徇乎物。
○古人用韵无过十字《三百篇》之诗,句多则必转韵。魏、晋以上亦然。宋、齐以下,韵学渐兴,人文趋巧,于是有强用一韵到底者,终不及古人之变化自然也。古人用韵无过十字者,独《闷宫》之四章乃用十二字,使就此一韵引而伸之,非不可以成章,而于义必有不达,故末四句转一韵。是知以韵从我者,古人之诗也;以我从韵者,今人之诗也。自杜拾遗、韩吏部,未免此病也。
叶少蕴《石林诗话》曰:“长篇最难,魏晋以前诗无过十韵者,盖使人以意逆志,初不以序事倾尽为工。至老杜《述怀》、《北征》诸篇,穷极笔力,如太史公纪、传,此固古今绝唱。然《八哀》八篇本非集中高作,而世多尊称之,不敢议,如李邕、苏源明诗中极多累句,余尝痛刊去,仅各取其半,方为尽善。然此不可为不知者言也。”
诗主性情,不贵奇巧。唐以下人有强用一韵中字几尽者,有用险韵者,有次人韵者,皆是立意以此见巧,便非诗之正格。
且如孔子作《易?象象传》,其用韵有多有少,未尝一律,亦有无韵者。可知古人作文之法,一韵无字则及他韵,他韵不协则竟单行。圣人无必无固,于文见之矣。
○诗有无韵之句诗以义为主,音从之。必尽一韵无可用之字,然後旁通他韵,又不得于他韵,则宁无韵。苟其义之至当,而不可以他字易,则无韵不害。汉以上往往有之。“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两韵也,至当不可易。下句云:“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则无韵矣,亦至当不可易。古辞《紫骝马歌》中有“春持作饭,采葵持作羹”二句无韵。李大白《天马歌》中有“自云在青天,丘陵远崔嵬”二句无韵。《野田黄雀行》首二句“游莫逐炎洲翠,栖莫近吴宫燕”无韵。《行行且游猎篇》首二句“边城儿生年,不读一字书”,无韵。
○五经中多有用韵古人之文化工也,自然而合于音,则虽无韵之文而往往有韵,苟其不然,则虽有韵之文而时亦不用韵,终不以韵而害意也,《三百篇》之诗,有韵之文也,乃一章之中有二三句不用韵者,如“瞻彼洛矣,维水泱泱”之类是矣。一篇之中有全章不用韵者,如《思齐》之四章、五章,《召》之四章是矣。又有全篇无韵者,《周颂?清庙》、《维天之命》、《吴天有成命》、《时迈》、《武》诸篇是矣。说者以为当有余声;然以余声相协而不入正文,此则所谓不以韵而害意者也。孔子《赞易》十篇,其《彖象传》、《杂卦》五篇用韵,然其中无韵者亦十之一。《文言》、《系辞》、《说卦》、《序卦》五篇不用韵,然亦间有一二,如“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此所谓化工之文,自然而合者,固未尝有心于用韵也。《尚书》之体本不用韵,而《大禹漠》:“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伊训》:“圣漠洋洋,嘉言孔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太誓》:“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洪范》:“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玉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皆用韵。又如《曲礼》:“行前朱鸟而後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礼运》:“玄酒在室,醴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磐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大之祜。”《乐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昌,疾不作而无妖祥,此之渭大当。然後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中庸》:“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孟子》:“师行而粮食,饥者弗食,劳者弗息,胥谗,民乃作慝。方命虐民,饮食若流,流连荒亡,为诸侯忧。”凡此之类,在秦汉以前诸子书并有之。太史公作赞,亦时一用韵,而汉人乐府诗反有不用韵者。
○易韵《易》之有韵,自文王始也,凡卦辞之繁者时用韵。《蒙》之“渎”、“告”,《解》之”复”、“夙”,《震》之“”、“哑”,《艮》之“身”、“人”是也。至周公则辞愈繁,而愈多用韵。疑古卜辞当用韵,若《春秋传》所载懿氏之“锵”“姜”、“卿”、“京”,骊姬之“渝”、“俞”、“莸”、“臭”,伯姬之“”、“贶”、“偿”、“相”、“姬”、“旗”、“师”,“丘”、“孤”、“弧”、“姑”、“逋”、“家”、“虚”,鄢陵之“蹙”’、“目”,孙文子之“陵”、“雄”,卫侯之“羊”、“亡”,“窦”、“逾”。又如《国语》所载晋献公之“骨”、“猾”、“ㄏ”,《史记》所载汉文帝之“庚”、“王”、“光”,《汉书?元後传》所载晋史之“雄”、“乘”,“崩”、“兴”,皆韵也。故孔子作《彖象传》用韵,盖本经有韵而传亦韵,此见圣入述而不作,以古为师而不苟也。
《彖象传》犹今之笺注者,析字分句以为训也;《系辞》、《文言》以下犹今之笺注于字句明白之後,取一章一篇全书之义而通论之也,故其体不同。○古诗用韵之法古诗用韵之法大约有三:首句、次句连用韵,隔第三句而于第四句用韵者,《关雎》之首章是也,凡汉以下诗及唐人律诗之首句用韵者源于此;一起即隔句用韵者,《卷耳》之首章是也,凡汉以下诗及唐人律诗之首句不用韵者源于此;自首至末,句句用韵者,若《考》、《清人》、《还》、《著》、《十亩之间》、《月出》、《素冠》诸篇,又如《卷耳》之二章、三章,四章,《车攻》之一章、二章、三章、七章,《长发》之一章、二章、三章、四章、五章是也,凡汉以下诗若魏文帝《燕歌行》之类源于此。自是而变则转韵矣。转韵之始亦有连用、隔用之别,而错综变化不可以一体拘。于是有上下各自为韵,若《兔》及《采薇》之首章,《鱼丽》之前三章,《卷阿》之首章者。有首末自为一韵,中间自为一韵,若《车攻》之五章者。有隔半章自为韵,若《生民》之卒章者。有首提二韵,而下分二节承之,若《有替》之篇者。此皆诗之变格,然亦莫非出于自然,非有意为之也。
先生《音学五书》序曰:《记》曰:“声成文谓之音。”夫有文斯有音,比音而为诗,诗咸然後被之乐,此皆出于天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三代之时,其文皆本于六书,其人皆出于族党库序,其性皆驯化于中和,而发之为音,无不协于正。然而《周礼》大行人之职,“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所以一道德而同风俗者,又不敢略也。是以《诗》三百五篇,上自商颂,下逮陈灵,以十五国之远,千数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尝有异。帝舜之歌,皋陶之赓,箕子之陈,文王、周公之系,无弗同者。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书也。魏晋以下,去古日远,词赋日繁,而後名之曰韵,至宋周容、梁沈约,而《四声之谱》作。然自秦汉之文,其音已渐戾于古,至东京益甚,而体文作谱,乃不能上据雅、南,旁摭骚、子,以成不刊之典,而仅按班、张以下诸人之赋,曹、刘以下诸人之诗所用之音,撰为定本。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为音学之一变。下及唐代,以诗赋取士,其韵一以陆法言《切韵》为准,虽有“独用”、“同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尝改也。至宋景之际,微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刘渊始并二百六韵为一百七韵。元黄公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