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节
作者:千顷寒      更新:2021-02-19 10:21      字数:4924
  龃蟠蟮男θ荩毙Φ梦业男那橐哺咝似鹄矗鲎潘铝寺沓怠H缓蟊憧吹揭簧砗谝碌年辉拢还堆孕Φ囊徽疟榱常丛诳吹轿野肷斓氖质庇辛诵┮馕恫幻鞯谋浠N乙彩墙瞬坏茫馐撬醪凰趸乩炊加行┢婀帧?br />
  “我……自己下来。”最后,他说。
  于是,我缩回手,往身上擦了一把。
  “好了,我们走吧。”
  “嗯!”应的最大声的便是魏如锦了,随即,他如蝴蝶般翩翩然扑到我身边,好不避讳的一把拉着我的手臂,微微晃着。
  众人都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魏如锦拉着的我的手。
  苏吟逸双眼半眯,弦眚飞快的瞥过,昊月看着某处,眼里闪烁不定。而魏如锦笑靥如,眉眼弯弯。
  第十八章
  烟霄微月淡长空,银汉秋期万古同。
  几许欢情与离恨,年年并在此霄中。
  今灯火与星辉交相辉映,把这片天地映照的分外妖娆。
  站在西市口,望向长长的整条街,满眼是绿红男。或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或两人比肩喁喁而过,真正热闹非凡。
  西市之于其他三市的不同之处在于西市的商人多为“胡商”。在三国的北方有个民族叫胡族,三国人称胡族人为胡人,来三国经商的胡人便称之为胡商。发展到后来,胡商不单单指胡族的商人,进而把三国外西北地方的统称为胡商。胡商子大都戴着颜华丽的帽子,穿着颜华丽的衣服,男子身形异常高挑,都蒙轻纱,但不管子或是男子,与三国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的眼珠不是黑的,以蓝与绿最为常见。胡商多经营珠宝,常与三国人交换茶叶、丝绸、瓷器等物。依我这个现代人来看,这个时代与晰古代的唐朝的经济文化程度非常相近。
  然朝廷多未鼓励发展农业,虽未止通商,但仍以商人最为下等。虽然三国人对胡商带来的商品非常喜爱,然喜欢胡商本身,又因重农轻商的固有价值观念,胡商在三国的地位比起本地的商人来更差。可是,尽管胡商的地位差,但是商品为不差,反而是人们竞相购买的。当然,这些人们不包括普通的百姓。能在西市逛上一圈的,起码都是中产阶级以上的人。街上,胡人与国人加其中,已然没有了国界,没有了因外貌不同而产生的隔阂。
  一般也都是子携带男子出游,而像我这般举家出游的又是极少的,想想,在那种年代,那个人不是邀请青楼里小倌一同游玩,哪像我带着夫郎出来的。我想我成了异类。于是,当我们一行人出现在街上,便引来了无数的目光。这些目光里大多的是惊讶与羡慕。惊讶我一个人带着五个男人,羡慕我所带的五个男人个个都是俊俏儿郎。
  魏如锦依旧拉着我的手臂走在最前面,其实我是被他半拖着往一旁的商铺上晃悠,他兴奋的像只不能停歇的麻雀。而我的另一手拉着弦眚,他那么怕生,又有了身子,明明对周围的东西感兴趣,却又不敢明显的表现出来。距我们身后几步的是苏吟逸与水秋,有水秋帮忙照顾着他,我到也安心许多。瞥见他一脸的理所当然,想必他是来过这西市的。最末的则是昊月,那个冰块人,即使对胡人惊讶也会隐藏的很好,一脸的面无表情。我不置可否的睇了他一眼,却恰碰到他看向这边来的眼,我便急忙转回视线,心漏跳了一拍。他,应富看到我看他的……
  “你看,你看,这个好漂亮哦!”魏如锦指着架子上的一样东西高兴的囔囔着。
  我一看,是个精致的椭圆形胭脂盒,不是玉制或磁制,看这质地有些像珐琅,以蓝为主,雕刻精,盖子上镶着一颗拇指大的宝石,真的奢华至极啊!
  “喜欢啊?”
  魏如锦点头如捣蒜,大大的眼里锃亮锃亮的。
  我一笑,对那个胡人老板问道:“这个怎么卖?”
  老板竖起五根手指,操着不怎么准确的语言,说道“五十两。”
  才五十两,那这颗宝石肯定不是整的了。想不到这个时代也能模仿的这么真,其实,真不真到也无所谓,只要喜欢就好。
  “你想要什么吗?”我对低着头玩着自己衣带的弦眚问道,他摇摇头,我便又转头对后面的人道:“你们想要什么的话都尽管买好了。”
  结果只有水秋回我一个笑脸,其他两个不甩我。无奈我只好我拿出一锭银子给老板,她便拿出锦帛给我装了起来。接过,递给魏如锦,却发现他紧紧的抓着我的手,一瞬不瞬的盯着人家老板的脸看。我用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急忙腻到我身上,小声的唤了声“玉翎……”我哑然失笑,原来这小霸王也有怕的时候啊。到是老板见得多了,对于这样的打量与表现压根不当回事,促狭的对我笑着。
  “走吧。”我揽过这小霸王的肩继续往前走去。
  却发现一旁的弦眚有些异样,一想,连小霸王都没见过胡人,而且也觉得胡人可怕,又何况弦眚呢。我现在彻底认识到一碗水端平的难度了,这么多人我有些搞不过来了。我轻抚弦眚的背,他一怔,看了我一眼,我给他一个安心的笑容,他眨眨细细的眼,半垂眼睑,思索着什么。
  走了一段路,魏如锦又恢复了他子,只是这次他总是拉着我一起往人群里扎。街道的小摊上卖着一种零嘴叫做“巧果”,是渔粉制各种小型物状,甜可口,便买了几包,众人拿在手上常
  突然,前面乱哄哄的围了一群人。
  爱凑热闹的魏如锦便也把我拽了过去。
  一个随意搭建的楼台,耳畔的人们说着是“乞巧楼”。只见半层楼高的台上摆放着一张大桌子,桌上陈列着巧果、莲蓬、白藕、红菱等七盘瓜果,七只茶杯,七根银针,七条绣丝线。楼上五位男子在月光下穿针引线。
  “他们是在做什么呀?”我好奇的自语道。
  “他们在乞巧呀。”身边一个子好心的回答道:“七月初七晚,男子对月穿针乞巧,穿过越多的人手就越巧。”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已多!
  只听台上还有个似乎跟主持人的子说道:“时间到。”五位男子停下手中的针线,那子到五人之间一看,最后站在一个男子身后,说道:“乞得最多巧的便是这位公子。下面请这位公子试弹我们楼主特地从西域商人那里重金买来的六弦琴,若能探出曲子,我们楼主就把这琴赠与此人。”
  可见那男子也是熟通乐器的,把那琴横弹竖拉,任是摸不着门道。而我自看到这个六弦琴开始便惊呆了,这,这,这琴就是现代吉他的原始版啊。只见那琴身为8字型内弯,音孔雕成玫瑰形,弦枕到琴柄与琴箱结合处是十二品格,指板较窄,六根羊肠弦。而三国人不知道它的演奏方法也是情有可原的。我有段时间特别迷吉他,便去学了,所以知道最古老的类似现代吉他的乐器,是公元前1400年前生活在小亚细亚和叙利亚北部的古赫梯人城门遗址上的“赫梯吉他”。此时在这里看到吉他的师祖也不希奇,可是我溶激动,心想着不管是谁拿去了,回头多少钱也要买下来。
  随即我又发现那乞巧用的针竟然分双眼、五孔、七孔、九孔之多。我不的惊叹道:“哇,这男子竟然这么手巧!”
  却闻到一个嗤之以鼻的声音:“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会穿啊!”
  我望向说话的魏如锦,笑道:“你也会!”我素知他小霸王的称号,而且不爱刺绣,这会儿我却是存心逗他。果然他一听我这话,立即显示出一副不服气的脸,张口想要澄清。
  却被另一个声音抢先,“这么点程度也赶上去丢人现眼!”
  我转头看向淀不饶人的苏吟逸。
  “你也会?”这个我是严重的疑问语气,我是认定苏吟逸只会舞刀弄剑,定然不会穿针引线的活。
  “你……”谁知苏吟逸这个人的脾气比魏如锦更急躁,我也是惊讶,不是挖苦,可是他听着肯定不这么觉得,看着我的眼里真燃起一簇小小的火苗。
  “下面还有那几位公子愿上台比巧啊?”台上的子继续道。
  突然,苏吟逸一个运气,倏的跃身飞到台上,只把台上说话的子吓得愣了几秒,随即,台下响起了低语声,无非是些这个男子长得这么魁梧,没有男儿家的样子啊什么的,听得我非常的不乐意。
  随即,比赛开始了。
  想不到苏吟逸那么一个高大俊朗的人,做起手工来也毫不含糊,动作迅速的都让人炕清他穿针的速度。果然,当子喊停的时候,他穿过的最多,让众人有些吃惊,顿时我心里也高兴了不少。
  苏吟逸接过那琴,亦是局促不安,我记得他只会吹箫,古筝什么的并不会弹,何况这个。我不露出了笑容,看你以后还敢这么逞强!谁知他看到了我的笑,误以为我在嘲笑他,严厉的小火苗顿时成了熊熊大火。
  我赶忙出声道:“楼上的姑娘,不知能否让在下代这位公子弹?”
  “请问你跟这位公子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夫郎。”
  随即身后响起一片低语声,不外乎惊讶苏吟逸这样的男子竟也能嫁到我这看的子,更有几个男子的露出或羡慕或嫉妒或不甘的神。
  “这……那好吧。也是这么长时间了,一直没有人能弹出曲子来,若这位主能弹出来,也算是知音之人。”
  我把弦眚交给其他人,人群自然让出一条道,等着看我表演呢!我上楼,接过六弦琴,这大小跟吉他有些出入,坐下来,翘起腿,把琴声搁在腿上,一手反握琴柄,一手轻拨琴弦,试了几个和弦,发现这弦松紧不一致,音极其不准,遂调试了许久。
  众人皆望着我这奇怪的姿势,我望着那子,再次确定道:“我弹出来了久赠与我!”
  “当然,我们烟雨楼可是一诺千金的。”
  “那就好!”我点头。“咳咳。”我清清嗓子,说实话,以前谈过给同学听,却没于这么多人面前表演过,确实有点紧张。
  我拨了几个和弦,那清脆流畅的音调便倾泻而出。
  轻启口,唱道:
  “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
  现在我唱这首歌哦只为你
  想把所有烦恼都忘掉做不做的到
  你明白我心在燃烧因为你因为你
  哦为你”
  我望着站在我面前的苏吟逸,望着他眼里的震惊,是为我所唱的歌,还是因
  为我竟能弹这六弦琴?
  “你心中的话我全都想听能不能相信
  所有的梦里全都是你会不会停息
  和你一起是否不会再放弃你的心里有没有秘密
  我分不清不要在意只想为想为你写一首歌
  写一首歌都是你
  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
  现在我唱这首歌哦只为你
  想把所有烦恼都忘掉做不做的到
  你明白我心在燃烧因为你因为你
  为你……
  为你……”
  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我们走过风雨,走过困难,有过猜疑,有过矛盾,但是,今生认定了你是我的人,我也是你的人,没有你在身边的日祖的很难熬,而你在身边却碰不到的日子更难熬,我喜欢你温热的体温,喜欢你独有的体味,喜欢的你吹箫时的侧脸,喜欢你笑起来是眼角浅浅的笑纹,喜欢你总是炯炯有神的双眼,喜欢你宽厚的胸膛,喜欢你总是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让我依靠,喜欢你的一切,这首歌只为你而唱,你听得到我的心了吧,那么就不要再跟我冷战了,不要再不理我了,逸。
  琴声渐低渐止,最后消失在尾音,再看苏吟逸,只见他身子有些些颤抖,看这我的眼里涌起层层黑波,都要把人卷翻在地面。他一步一步的走近,我微笑的看他走近,感觉到俊逸的脸庞越来越清晰,泛着光亮的眼里只有我的倒影,我开心的笑了。
  突地,本来安静的楼前先响起了几个胡人的叫好声,继而响起大片人的叫好声。我想现代的流行歌词自然是不能跟古代的比,可是却直白,真切,即使不识字的老公公也能听懂,而且人本来就会对陌生的事物有种特别的兴趣,何况是对外来事物的接纳有了一定开放度的虎丘,听到这样一首歌也忍不住开始叫好,尤其是那些胡人似乎看懂了我与苏吟逸之间的别扭,进而起哄,我竟然还听到了英语,是个蓝眼的胡人喊的“KISSHIM!KISSHIM!”大家都不解的望着她。
  我也受到这种气氛的影响,心里激动不已,朝着那人大声回道:“IDO!”坚定的朝苏吟逸走去,他不明白,却本能的有些惊诧,但却倔强的不肯移动分毫,我单手抱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法式热吻。
  楼台下,拍手的,怒骂的,棵戏的,惊呆住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我只是表达着我最原始的感情,我喜欢他,所以吻他,我也同样的爱着其他人。
  一吻结束,我终于看到最近总是一副马长脸的苏吟逸正羞红了俊颜,不知所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