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节
作者:梦幻天书      更新:2021-02-19 10:02      字数:4721
  要不受它的蒙骗,只要不犯那些行为乖谬的人所犯的过失,他也是可以从中受到教育的。
  还要想到的是,由于我们的官能只能感受可以感知的事物,因此,我们是很难领会哲学的抽象概念和纯粹的精神的观念的。为了要领会这些东西,我们要么就摆脱我们所紧紧依附的身体,要么就一个事物又一个事物慢慢地循序渐进,要么赶快走,干脆就一个大步跳过去,然而要越过这样的距离,孩子们是办不到的,甚至对成年人来说,也需要为他们做一些特殊的阶梯才能跨越过去的。第一个抽象的观念就是其中的第一个阶梯;不过,我现在还不大明白你打算怎样去建造这种阶梯。
  那拥抱万物、推动大地、创造一切生物的不可思议的上帝,是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我们的手摸不到的;他逃避我们的感官:创造的东西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而创造东西的人却隐藏起来。要能够认识到他的存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当我们终于认识到他的时候,当我们在心中自问:“他是谁?他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我们的心灵感到惊惶,感到迷茫,不知道怎样想法才好了。
  洛克要我们从研究精神开始,然后再进而研究身体。这是迷信的方法,偏见的方法,错误的方法;这不是理智的方法,甚至不是井然有序的自然的方法;这无异乎是蒙着眼睛去学看东西。必须对身体经过长期的研究之后,才能对精神有一个真正的概念,才能推测它的存在。把次序倒过来,就只好承认唯物主义的说法了。
  爱弥儿(第四卷)第六节
  既然我们的感官是我们取得知识的第一个工具,则我们可以直接理解的东西就只能是有形的和可以感觉的物体了。“精神”这个辞,对任何一个没有受过哲学训练的人来说,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在一般老百姓和孩子们看来,精神也就是一种物体。他们岂不是在说精神是会叫喊、会讲话、会打打闹闹的吗?所以你得承认精神有胳臂和舌头,同身体是很相象的。全世界的人,包括犹太人在内,都要制造有身躯的神,其原因就在这里。就连我们自己,也有“圣灵”、“三位一体”和“上帝的三位”这些辞汇,可见我们大多数人也是真正的神人同形同性论者。我承认,有人告诉过我们说上帝是无所不在的;可是,我们也相信空气是无所不在的,至少在大气层中是无所不在的;“精神”这个辞就辞源来说,不过是“气”和“风”的意思。只要你一经使人养成说话时常常说莫明其妙的辞的习惯,此后,你要他们说什么,就可以很容易地使他们说什么了。
  当我们对其他的物体有所行为的时候,首先就会感觉到,如果那些物体也对我们有所行为的话,其影响也同我们给予它们的影响是一样的。所以,人类一开始就认为所有一切影响他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由于他自己觉得不如那些物体强,由于他不知道它们的力量有多大,因此就以为它们的力量是大得没有限制的,并且,当他把它们想象为有躯体的东西时,就把它们看作是神了。在太古的时候,人对万物都是害怕的,并且认为自然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死的。物质的观念其本身也是抽象的,因此在他们心中形成的速度之慢,也不亚于精神的观念。他们认为宇宙中是充满了可以感知的神的。星、风、山脉、河流、树木、城镇、甚至房屋,全都是有灵魂、有神、有生命的。拉班的家神、印第安人的“曼尼佗”、黑种人的物神以及所有一切自然和人创造的东西都曾经做过人类最初的神;他们最早的宗教是多神论的,偶像就是他们最初的崇拜对象。只是在他们逐渐地把他们的观念加以概括,因而能够追溯到一个造物主,能够把包罗万象统一为一个单独的观念,并且懂得“实体”这个抽象之中最抽象的辞的时候,他们才能理解唯一无二地只有一个神。所以,凡是信上帝的儿童,必然是崇拜偶像的,或者,至少也是神人同形同性论者;只要有那么一次他在想象中以为是看见了上帝,他此后就不大用脑筋去思考他究竟是什么样子了。洛克先研究精神后研究身体的次序,其错误就在这里。
  对实体一旦有了(我不知道怎样有的)抽象的观念,就会认为,要接受一个唯一无二的实体,就必须假定它具有一些彼此排斥、互不相容的性质,例如思想和外延,其中有一个就是在本质上是可以分割的,而另一个则是一点也不能分割的。此外,还要认为思想,或者换一个辞来说,即感觉,是一种原始的性质,是同它所属的实体不可分离的;外延和实体的关系也是这样。由此可见,有生命的东西如果失去了这些性质之一,也就会失去它所属的实体,因此,死亡只不过是实体的一种分离罢了,而生命就是这两种性质相结合的时候,是由这两种性质所属的实体构成的。
  现在来看一看两种实体的概念和神性的概念之间,看一看我们的灵魂对我们身体的作用的不可思议的观念和上帝对所有一切生物的作用的观念之间,还存在着多大的距离。创造、毁灭、无所不在、永生、无所不能和神性,这种种观念,既然是只有很少数的人看起来才既混乱又模糊,而一般人因为一点也不明白,所以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但为什么只有初步的感官活动、而且要接触什么才思想什么的青年人看起来又是那样费劲,也就是说看起来怎么会一点也不明白呢?在我们周围开凿许多无限的深渊也是徒然的,小孩子对它们是一点也不害怕的,他们小小的眼睛是看不出它们的深度的。在小孩子看来一切都是无限的,他们不知道哪一样东西是有限度的,其原因并不是由于他们的尺度特别长,而是由于他们的智力短。我甚至注意到,他们竟认为无限大是小于而不是大于他们所知道的空间的大小的。他们用脚而不用眼睛去估计一个广阔的空间;在他们看来,这个空间虽大,但并不是大于他们所能看到的范围,而只是大于他们所能走到的范围,如果你给他们讲上帝的力量怎么样大,他们也许以为充其量也不过是同他们爸爸的力量差不多。在任何事情上他们都是以他们的知识来衡量一切可能的大小的,因此他们认为你告诉他们的东西总是比他们所知道的东西小。无知的人和智力薄弱的人所有的自然的判断力就是这样的。哀杰克斯之所以不敢和阿基里斯较量,而敢于向丘必特挑战,是因为他认识阿基里斯而不认识丘必特。一个自以为是人间最富有的瑞士农民,如果你告诉他国王是怎样一个人的话,他就会神气十足地问你国王在山上牧放的牛有没有一百条。
  我早就料到,有许多读者会觉得奇怪,因为他们看见我从我的学生的童年时候起就一直跟随着他,但一点没有向他讲过宗教。在十五岁的时候,他还不知道他有一个灵魂,也许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我认为还是不应该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因为,如果他还没有到需要知道的时候就提早知道的话,也许他就永远不会真正地懂得了。
  如果要我描写一件令人生气的蠢事的话,我就想描写一个冬烘先生用问答法给孩子们讲教条时候的情形;如果我想把一个孩子气得发疯的话,我就叫他给我讲解一下他所说的那些教条是什么意思。你也许会反对我说,基督教的教条大都是玄妙的,如果要等一个人的思想能够理解它们的时候才教他,那不仅是要等孩子长成大人,而且要等到那个人不在人世的时候才能教了。关于这一点,我首先要回答的是,有一些玄义不仅是人不能理解的,而且是不能相信的;如果不是教孩子们从小就学着撒谎的话,我看,用教条去教他们就没有什么好处。再说,要承认玄义,就至少要知道它们是不可思议的,而孩子们连这个概念也是不可能懂得的。当一个人还处在事事都觉得是很玄妙的年龄时,就无所谓玄妙了。
  “要信上帝才能得救。”这个被误解了的教条导致人们以毒辣的手段消灭异己,而且使人养成爱说空话的习惯,因而学到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严重地摧残了人的理智。毫无疑问,要永远得救,就不能浪费一点点光阴;不过,如果反来复去地老是念几句话就可以永远得救的话,我就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让喜鹊和鹦鹉也象孩子们那样升入天堂了。
  信仰的义务是含有履行这种义务的可能性的。没有信仰的哲学是错误的,因为它误用了它所培养的理智,而且把它能够理解的真理也抛弃了。但是,一个自称为信仰基督教的孩子,他有什么可信的呢?他只能相信他懂了的东西;他对你教他讲的那些话,是理解得这样的少,以至你拿相反的道理去教他,他也是马上会接受的。小孩子和许多成年人的信仰是一个地理问题。他们是不是生在罗马就比生在麦加的禀赋好呢?你告诉这个人说穆罕默德是代替神说话的人,他于是就跟着说穆罕默德是代替神说话的人;你告诉那个人说穆罕默德是一个恶棍,那个人也就跟着说穆罕默德是一个恶棍。如果把两个人的位置换一下,这个人就会相信另一个人所相信的说法。我们能不能因此就把两个禀赋如此相象的人,一个送进天堂,一个投入地狱呢?当一个孩子说他信上帝的时候,他所信的并不是上帝,而是张三李四,因为是他们告诉他有一个世人都称之为上帝的东西;所以说他对上帝的信仰就如同幼里皮底斯所说的:
  啊,丘必特!对于你,我只听说过你的名,而未见过你这个神。
  我们认为,还没有成长到懂事的年龄就死去的孩子,是不会失去永恒的幸福的,因为天主教的教徒也认为,受过洗礼的孩子,即使没有听说过上帝,也是不会失去永恒的幸福的。因此,在有些情况下不信上帝也是可以得救的;这种情况发生在儿童时期或疯癫时期,因为这时候人的精神不能进行为了认识上帝而必须进行的活动。这里,我认为你和我之间的分歧在于:你认为孩子们在七岁的时候就能认识上帝,而我则认为他们即使到了十五岁也是不行的。我的看法是对还是不对,不能拿一个信条来判断,而必须简单地看一看自然的历史。
  由上述原理也可以看出,这样的人即使到老年都没有信过上帝,只要他自己不是故意不信,就不能因为他没有信过上帝而剥夺他来生去见上帝的权利;我认为,他当然不是自己愿意成为这种故意不信上帝的人的。就疯人来说,你也承认疾病虽然是夺去了他们的精神能力,但没有剥夺他们做人的资格,因此也就不能剥夺他们享受上帝的恩惠的权利。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些从童年时候起即与世隔离而过着极端野蛮的生活的人,仅仅由于未获得只有与人交往才能获得的知识,你们就不同意他们也享受上帝的恩惠呢?你们也许会说:“那是因为要这样一个野蛮人把他的思想提高到能够认识真正的上帝,显然是不可能的。”理智告诉我们说,只有在一个人有意犯下错误之后,我们才应该给他以惩罚,我们决不能把一个人的无可改进的愚昧无知看作是他的罪恶。由此可见,在永恒的正义面前,所有一切愿信上帝的人,如果他具备了一些必要的智慧的话,就算是信上帝了,而且,除了那些存心不接受真理的人以外,即使一个人不信上帝,也不应该因此就惩罚他。
  我们不要向那些没有能力理解真理的人宣讲真理,因为那样做,等于是散布谬误。他宁可对上帝一点观念都没有,而不可对上帝产生鄙俗的、荒诞的、侮辱的和不尊敬的观念:不知道上帝的存在,总不如亵渎上帝的害处大。忠厚的普卢塔克说:“我宁愿人家认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普鲁塔克这样一个人,而不愿人家说:‘普卢塔克为人既不公正又很妒忌,而且还是那样的专横,硬要人家去做那些做不到的事情。’”
  在孩子们的心中把上帝描画成奇形怪状的样子,其最大的坏处就是这些样子将终生留在他们的心中,甚至在他们长成大人的时候也认为上帝无非就是他们在儿童时期听到别人所讲的那个样子。我在瑞士曾经看见过一家人是这样地相信这个原理,以至那和蔼虔诚的母亲在他的儿子幼小的时候不向他讲宗教,怕的是他满足于这一点点粗浅的知识,到了懂事的年龄时就连更好的知识也不要了。这个孩子听人家讲到上帝的时候总是肃然起敬的,而一当他自己要讲上帝的时候,人家就制止他,好象这个事情太深奥,不是他那样的人可以讲的。这样的忌讳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同时,出于自尊心,他便如饥似渴地想望赶快有一个时候把大家硬不要他知道的神秘事情弄个明白。大家愈不向他讲上帝,愈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