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西门在线      更新:2021-02-19 07:59      字数:4752
  茏约旱亩檀Γ撼枧艿鞯娜送ǔ2惶不队肱笥岩豢槎TV;牌技差的人被朋友叫去补缺的时候往往非常不情愿;不善与人交往的人通常开会的时候会坐在会场角落……当然,有些人是不自知的:唱歌跑调却居然是麦霸、牌技很差却总是组织牌局又无牌品、非常招人厌烦却又爱出风头。但是不管怎样,一定要问清楚自己这个问题:我不喜欢做这件事情有没有可能仅仅是因为这件事儿我并没有做好?要是因为自己没有做好而不喜欢,就要分辨另外一件事儿了:做好这件事情究竟对自己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呢?如果有,那就要努力做,直到做好为止没有其他选择。
  反过来,自己做的挺好,但就是不喜欢,纯粹因为那事儿对自己确实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事实上这种情况少之又少那就直接换一件事情做就完了。事实上,谁有能力逼你去做一件你确实不喜欢做的事情呢?如果真的被逼去做了,去做自己能做好的事情,能有多讨厌呢?
  现在去说另外一个方面。人们总说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别的事情。可事实上,那应该仅仅是因为他们还没开始做那件事情,所以还没有在那件事情上挫折而已。因为还没有遇到过挫折,还没有证明那件事情他们做不好,所以,那件事儿与他们来讲确实具备很大的吸引力。事实上,很多人真的放弃原来自己做的事情,然后去做新的、所谓真正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他们最终会发现,这件事想要做好同样困难重重,挫折不断。没有多久,这些人就会因为做不好而失去兴趣,然后开始幻想做另外的事情,并且”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之后的说法是:“我真正感兴趣的不是这个……”
  所以,我觉得兴趣并不是很重要。只要一件事儿你能做好,并且做到比谁都好,或者至少比大多数人好,你没办法对那件事情没兴趣。有的时候看某些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说是为了培养孩子兴趣的时候,我就赶紧闭上眼睛不愿意看到孩子就这样被害;但是,闭上眼睛却看得更清楚,因为太容易想象得出那需要很多年才能最终显现的、又因为早已过去多年而遗忘了原因的结果。培养孩子兴趣,不是买来一架钢琴,或者买本书给孩子就可以了。事实上,要根据孩子的情况,选出孩子最可能做得比别人好的事情(这可能就已经是极其耗时费力的了);然后还要挤破脑袋想出来怎样才能让孩子学会并做到做得好、做得比一般人好、做得比谁都好 然后兴趣就自然出现了。
  说来说去,又是顺序出了问题往往并不是有兴趣才能做好,而是做好了才有兴趣。人们总是搞错顺序,并对错误毫不知晓。尽管并不是绝对,但确实大多数事情都需要熟能生巧。做得多了,自然就擅长了;擅长了,就自然做得比别人好;做得比别人好,兴趣就大起来了,而后就更喜欢做,更擅长,更……良性循环。但,同样,做得多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没兴趣,往往只不过是结果而已,却被当作不去做好的理由,最终,惩罚就是大量的时间白白流逝。
  再次,心智力量的不同,使不同的人面对相同的境遇,做出不同的解释,得到不同的结论,最后产生截然相反的选择。想想看,不同的选择之后,这些人之间的时间质量有着怎样的天地之差?
  (四)学习方法真的至关重要么?
  前面已经提到我作为老师经常遇到学生问“老师,这个方法真的有用么?”其实,我知道学生的问题不止这一个,他们还有更进一步的问题。当然,只有聪明的人才去关心方法,这没什么不对。然而,学生总是过分关心自己正在用的方法是不是正确。仅仅正确还不够,还要考虑这方法是不是足够巧妙。更进一步,除了正确与巧妙之外,还要有效率,因为人生苦短,如果成功太慢那么幸福必然减半。
  可是,这些貌似出于“理智”的想法肯定是有局限的。否则的话,有一个现象就根本无法解释了:很多人用非常愚蠢而无效率的方法,却最终确实成功了。这样的例子很多。我父亲是上个世纪60年代的黑龙江大学俄语系毕业生。文革期间,在五七干校开始自学英语。在那个时代,收听美国之音不叫“收听”,而是叫“ 偷听敌台”是可以定罪的。文革结束之后,落实政策,获得平反,80年代初开始在东北的一所高校任教,担任英语系系主任,直至退休。很难想象他那个时候有多少参考书,方法上也没有什么特别我曾经特意问过他很多细节,我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从我的嘴里才知道这世上还有个什么“艾宾浩斯记忆规律曲线”2的。我常常惊讶于我父亲没有金山词霸,没有真人发音的韦氏字典电子版,没有”我爱背单词“的软件,更没有什么超炫的秘籍,怎么就可以学到那个地步!
  另外一个相当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涉及到一位令人敬重的教授,钟道隆先生。钟道隆先生以他的《逆向英语学习法》著称。在这里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我只是尝试着述说事实。钟先生的方法不仅不新(其中的精髓”听抄“,或者”听写“,几乎是所有大学里教授第二语言专业的最基础学习手段)同时也并不特别高效。但是,不仅钟道隆先生自己学得很好据说他从四十五岁开始学习英语,一年后成为高级翻译,很多信奉逆向英语学习法的学生同样也获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怎么会呢?
  最夸张的例子要涉及到另外一个人,大名鼎鼎的,疯狂的,李阳。这个让三千多名学生集体下跪,后来又劝女大学生削发拜师明志的人,操着一口无法不让人折服的漂亮发音,用疯狂到让很多人为之震惊的态度,征服了大江南北无数的学生。无论争议到什么地步,有一点倒是可以确定的,他自己通过疯狂获得成功的同时,确实也有很多学生因此真正提高了英语水平。怎么回事儿呢?
  我一度打工的地方叫新东方学校。那所学校的创办人俞敏洪的发迹起始于他的TOEFL和GRE培训。他讲授的背单词的方法就是目前最为流行的”词根词缀“记忆法。这个方法其实同样也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只不过是个辅助手段而已。但可以确定的是,俞敏洪本人确实有很高的词汇量,而他的学生也确实用他的方法记住了单词考出了好成绩,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现在已经成长为国内教育领域的巨无霸,并且早已成功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本身就说明获益学生的口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新东方是很少拿钱在媒体上做广告的。可是,那方法并不高明啊?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知道我父亲就非常不屑所谓的”词根词缀记忆法“。有一次我跟他大谈特谈”词根词缀“之后,他的反驳是:“你是用偏旁部首背下所有汉字么?开玩笑。你忘了你在学会常用三千字之后再遇到不认识的字只好去查字典么?那样的时候你不去查字典,而是非要用偏旁部首猜测的话,难道不是一猜一个错么?乃至于中文中有专门的词告诫你切莫‘望文生义’,难道你忘了么”我不知道李阳或者俞敏洪是不是当年自己学习的时候也用了钟道隆先生的逆向英语学习法里面的精髓(“听抄”);就算用了,估计也不是跟钟道隆先生学的;但我确定地知道一件事,钟道隆先生和俞敏洪校长都肯定并不疯狂,却更加成功。
  不争的事实是,他们都很成功,至少,他们自己都很成功。方法却并不相同,甚至可能相左。可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至少有一点是完全相同的 他们都是非常用功的人。是啊,我一直想说的是方法固然重要,但是比起“用功”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说清楚一件事不容易,说清楚这件事尤其不容易。直到有一天,我的健身教练跟我闲聊的时候我突然获得灵感,才有能力把这事儿说清楚。
  我的教练臂围是43厘米,几乎和常人的大腿一般粗。有一次他告诉我他练习的诀窍握哑铃的时候,一定要把手掌边缘贴到靠体侧的那一个哑铃片上。这样的话,哑铃的另外一端将自然地向外翻转一个很小的角度,臂屈伸的时候恰好可以使肌肉获得最大的曲张刺激。然后他得意而灿烂地笑着说,“多简单啊!”而我却突然明白了另外一件事:他的成功其实并不是来自于这个所谓“简单而神秘的技巧”,因为我认识另外一个健身教练臂围45厘米,我从来没看到那个45厘米臂围的教练用这种方法握哑铃。但他们都成功了。
  超出常人的臂围是这样练出来的:二头肌的常用练习动作只有那么三五个。每周专门针对二头肌练习一次;每次三个动作;每个动作至少要做5组;每组要重复做8~12次同一动作;重量要计算到恰好再也做不动了为止;持续54周以上至于如何握哑铃,关系并不大。尤其,对普通人来说,43厘米和45厘米没什么区别,都是“粗的跟大腿似的……”最重要的只不过是这个:重复,不间断地重复,重复一年以上。
  所以,所有学习上的成功,都只靠两件事:策略和坚持,而坚持本身就应该是最重要的策略之一。坚持,其实就是重复,而重复,说到底就是时间的投入,我是说,大量的时间投入。据我母亲讲,我父亲学任何东西的时候都可以做到并不废寝也不忘食的情况下,把所有时间用来学习。钟道隆先生很坦率,说,“为了学会英语,我下的功夫是很大的。下面举几个具体的例子:坚持每天听写A4的纸20页,不达目的绝不休止,晚上开会晚了也要补上。从1980年1月 31日到1983年2月为止,三年内写了一柜子的听写记录,用去了圆珠笔芯一把,听坏电子管录音机9部,半导体收录机3部,单放机4部,翻坏词典2本。” 俞敏洪是个做他想做的事的时候超常用功的人。他怎么学英语的我并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为了把新东方做大,要提前一年安排下一年的时间表,outlook的日程表打印出来要每天一页纸,并且满满的。即便是李阳,我相信他的漂亮发音并不仅仅来自于天分或者是所谓的“疯狂”,而是,他“疯狂”了许多许多年。
  相对于坚持,方法有多重要呢?很多的时候,哪怕说不重要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其实也并不是特别过分。所以,有那么多的人在不停地寻找更好的方法,是件非常可笑却又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的事情。与其不停地找更好的方法,还不如马上开始行动,省得虚度更多的时间。
  再次,心智力量的不同,使不同的人面对相同的境遇,做出不同的解释,得到不同的结论,最后产生截然相反的选择。想想看,不同的选择之后,这些人之间的时间质量有着怎样的天地之差?
  (五)盲打究竟是否值得学会?
  大约在25岁前后的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某些想法竟然可以“尽管错误却貌似逻辑严谨地正确”。那时候的我,接触计算机已经将近10年。而在接触计算机之前,在我的同学都没有见过打字机是什么样的时候,由于有一个精通英语和俄语的老爸,我早就知道如何操作键盘了。然而,到了将近25岁,我依然不会盲打尽管连学校里都有专门的打字课(那个时候很多学校的计算机课,实际上就是练习王码五笔中文输入而已)。
  我还经常振振有词地给同学们讲,练习打字完全是浪费时间。我认为王码五笔中文输入法只不过是给打字员用的。准确地讲,五笔输入法是一种抄写法而已,因为,你只能边看边打。而对真正创造内容的人讲,先用纸笔写出来,再抄录到电脑里,还有比这个更荒谬的事情么?学习汉字的笔法已经很累人了,还要练什么指法,见鬼。更不用说这种所谓的输入法对思考的干扰要把字拆开再输入,并且还是按照莫名其妙的方法拆字。我认为拼音输入法才是学习曲线短,上手快,并且不影响思考的真正意义上的输入法。可是,我就算不是盲打,用两根指头也已经挺快了(至少比手写快),你说我还有必要学习什么五笔输入和盲打么?哈,我爸爸一辈子都用两根指头敲键盘!
  当然,到今天为止,我依然坚持五笔输入法只不过是阶段性妥协的过渡产品,早晚会彻底消亡;我也依然坚持拼音输入法是最伟大的中文输入法。不过,这并不是关键。
  很久之后,另外一件事发生了。那一年我25岁。1997年前后,互联网上除了聊天室和论坛之外就几乎没有什么其他更加实际的应用。时逢微软的 Windows终于捆绑推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发的“微软拼音输入法1。0”。某天下午,跟一个我永远不会知道是谁的女生放肆地聊天两个小时之后,我突然发现所谓的“盲打”我竟然已经无师自通了!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很多人羡慕我打字太快,我就索性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