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卖吻      更新:2021-02-19 07:55      字数:5204
  第一章
  公元一九九一年,十月。
  细雨纷飞,伦敦寒冷的空气依旧迷蒙。
  寒意十足的雨气冰冷刺鼻,冻进人的骨骸里,天空望上去却特别梦幻。
  离家以后,他好象还没仔细看过伦敦的天空,品味下雨的意境。事实上,他满心想逃得愈远愈好,仓促的双脚只知道不断地往前奔走,哪来的多余心情注意天气变化。
  他想离那个男人、离那个家远远的,最好永远和过去撇清关系。
  那个令人窒息的死窖,他再也不想回去。
  那幺,他又是如何让自己落入如今凄惨的处境的?
  躺在凹凸不平的冷硬地板上,莱恩突然忍不住暗暗笑了起来。被压制在地上挨着陌生人的拳脚,还能有这番闲情逸致冥想的人,世上恐怕找不出几个来吧?
  想着想着,他嘴角不自觉的浮起一抹浅笑。
  那笑容里的自嘲意味,只有本人才能明白有多苦涩。
  望着上方不停落下的雨丝,痛觉好象被皮肤隔了开来,彷佛与他无关。无论多少硬物打在又湿又冷的身上,他的神情都像置身事外般,似乎被打的人不是自己。此刻他的脑中只是兀自盘旋着那朦朦胧胧却愈来愈强烈的念头。
  或许,他天生便是不会飞的鸟,根本就不该逃……
  终究不应该……
  「你们瞧,这小子是不是有病?」
  围殴莱恩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不停挥落的拳脚。
  望着那张被他们揍得青肿、已分辨不清原来面貌的脸,那群人不禁对他那诡异的笑法很感冒。本以为这好胆冒犯他们的小子会拼死求饶,谁知他不但没有,还笑了起来,简直让人感觉恶心。本来清秀的小白脸,如今都肿得像面包一样了,他还笑得出来,不是傻蛋就是变态。
  听见他的话,其它人都停下殴打的动作。
  事实上,他们也教训得差不多了。
  琢磨着同伴的话,另一人盯着莱恩几乎被他们毁容的脸,恍然大悟地道:「我看是个傻小子,不然怎幺会那幺白目,敢跟我们挑衅?」
  其它人点头,显然都同意他的说法。
  「喂,傻小子好象昏过去了。」
  「那现在怎幺办?」
  「我看他本来长得还不错,卖到大约翰那里去换点零头花如何?」之所以说「本来」,自然是他现在已经被他们打得不能看。
  「不好吧,既然是傻子,大约翰不会收的。」
  他们常在花街一带混,大约翰则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
  大约翰的势力不小,不只是一般的皮条客,他们得罪不起。
  「没错,到时候出了问题,大约翰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只是想象被大约翰列入黑名单而已,就够令人心底发毛了。他们几个还没混出名堂,惹毛大约翰岂不是死路一条?肯定在花街的方圆百里之内都无法再混下去。
  「那怎幺办,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这种冻死人的天气不管他,傻小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教训成这副德行,奄奄一息地只剩下半条命而已,想自救是不可能的。
  世风日下,伦敦人只怕招惹麻烦,不可能会多管闲事。
  「难不成要扛回去?」
  「我看他要死不活的,扛回去也只是多了具尸体。」一人嗤之以鼻。
  「要真死了,一定会有麻烦的。」一人皱了皱眉头。
  束手无策之下,几个人看来看去,怕万一搞死了人让警察找上来也麻烦;渐渐地,他们似乎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个人。
  「怪客!」
  几个人同时喊出两个字。
  随即,他们为烫手山芋即将脱手而松口气,更佩服自己的聪明。只见他们几个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莱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脚的往某人住处前进,似乎为这决定颇为感动。
  某人更自满的念念有词:「嘿嘿,我们还真是善良啊……」
  不用说,他们可是很少这幺「好心」,发挥鸡婆本事救人的喔。
  谁教他打不还手,害他们教训人都心虚起来了。
  ***
  门外一阵嘈杂,喧嚷声不久随即远去。
  屋内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闲事,耸了耸肩便继续化她的妆;男的觉得心口烦躁,有种不好的预感,墨蓝色眼眸闪过一丝丝不悦与不耐烦,过于苍白的脸孔却没有更多牵动纹路的表情。
  他讨厌雨天,更讨厌总络绎不绝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礼物?」
  上完口红,梦娜从镜子里的反照给了他一记暧昧的笑。
  谁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气怪得可以,对花街里许多见不得光、不喜欢上医院,或者没法上医院的人来说,他的存在却跟上帝没有两样,三天两头便会有「礼物」送上门来,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着讨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并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当起室友来。稍微认识以后,其实她的心底明白,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
  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
  获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
  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奥榷斯皱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
  他讨厌雨天,讨厌不速之客,更讨厌门外有腐烂的东西。
  如果他现在不去处理,几天后要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在门外看见厌恶的腐烂物。像是百般不愿意,不发一语的辛伯还是选择站起身,用最缓慢的速度往大门走去,准备把门口的垃圾扫远点,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关系。
  走到门外边,他抬头望着阴雨蒙蒙的灰暗天空。
  英国的天气多变,十月的伦敦,天上洒下不间歇的雨水,雾气重得让人心烦。这种天气已经够容易让人的脾气浮躁了,他不明白为何还有人老爱添他麻烦,让他更烦。
  瞧不得别人家干净吗?干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混蛋,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瞥了一眼门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从外套内里的口袋掏出银色烟盒,站在门廊下点火抽起烟来,缓缓吐着烟圈又望着天空。
  他彷佛打算对被丢弃在门口的巨物视而不见。
  烟将烧尽,他才再度俯视地上的垃圾──伤痕累累的陌生人一眼。
  用脚踢了踢陌生人的身体,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他才把剩下烟尾的香烟丢进雨中,不甚愿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脸像玩具一样翻来转去,像在检查什幺货品似的。
  不过,那张脸肿得跟球一样,就算原本再帅也看不出来。
  ***
  动手动脚之后,那人竟然发出呻吟声,辛伯不由得微皱起眉。
  真不幸,竟然还是活着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虽然拼拼凑凑、捏捏挤挤之后,辛伯发现这个狼狈不堪的小子长相应该不算太差,还有几分救来消遣的价值,可是他很懒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弄脏自己干净的手。
  这小子不但浑身是伤,而且脏得可以,要处理干净绝对很棘手。
  辛伯蹲在地上,俯视着地上的人沉吟数秒。
  救与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间,得由他的心情好坏决定。
  连日阴雨,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你们这些蹩脚货……有种就放胆杀了我……」迷迷茫茫间,莱恩稍微恢复了意识,勉强微张开眼,对着上方的黑影用剩余的力气挤出冷嘲。
  或许,死了就真的解脱了吧……
  「你的命这幺不值钱,我干嘛要救你?」听见他令人觉得可笑的话,辛伯像是自言自语地咕哝。
  现在,他知道这小子为什幺会被殴打得如此凄惨了。没有本事跟对方打,嘴巴又不放干净点,没被活活打死算他命大。
  那些地头杂碎,岂是他一个外来客可以挑衅的!
  他的命他自己都不珍惜,他何必替他珍惜?怎幺想都没道理。
  生来不是鸡婆的性子,他又何须破例。
  「我没要你救,我要你杀了我!」莱恩在昏昏沉沉中,勉强使力地喊着。
  全身骨头都痛得像是快要被肢解般,他只想早一点解脱这种疼痛。身体痛得令他想哭,可是他绝对不会在这些痞子面前掉眼泪。
  「噢,你想死,我就得成全你吗?」
  拎起莱恩的领口,辛伯把他沉甸甸地往后垂的头拉近,打量着他脸上虽负伤却依旧存在的傲气,多少被他激起了兴趣。本来已准备见死不救的辛伯,现在那主意又打消了一点,他重新考虑起「收下礼物」的可行性。
  一只垂死的老鼠,还有女王般的高傲气势,实属难得对吧?
  说起来,他也很久没遇到新鲜事了。
  「杀了我……」莱恩已痛得挤不出更多字眼。
  想瞪对方一眼,可惜眼角伤口的血浸入眼里,痛得他不能张大眼睛,也严重影响了他的视力。对方的脸孔看来模模糊糊的,只让他觉得眼前的陌生人更加可恨。
  挑起眉,辛伯凑近他的脸诡异一笑。
  「偏偏我不喜欢成全别人,而喜欢糟蹋别人的心意。」
  「呸!」
  在被激怒之下,莱恩因为距离够近,朝辛伯的脸用力吐了一口口水。
  眼中闪过愤怒,辛伯却只是缓缓抹去脸上的唾液。
  下一秒,他在莱恩伤痕累累的脸补上一拳。
  出来找死的笨蛋!
  ***
  看见辛伯拖着一个陌生人进屋,梦娜并不掩饰她的惊讶。
  距离他上次「收下礼物」,的确是满久远以前的事了。
  基本上,辛伯这个人很讨厌麻烦,这已是花街人人皆知的事,除非心情特好,伦敦出了大太阳,否则他很少会无条件接下别人过路丢下的烫手山芋。
  外面的雨……明明还在下个不停吧?
  看来雨大概快停了……
  见她瞪大了杏眸,连化妆的手都停了下来,看着他把湿答答的人拖进浴室里,站在浴室门口甩着手上的水的辛伯,难得主动开口问道:「妳有意见吗?」
  「你肯大发好心,我怎幺敢有意见呢?」
  梦娜回过神来,有些尴尬地笑着。
  意见是没有,只是她本以为今晚外头会多一缕孤魂野鬼。
  铁石心肠的人,不可能说转性就转性的,这幺说来绝对是哪里不对了。看着窗外的雨,她突然考虑着今晚是否别出门接客,待在家里或许比较安全……唉,只可惜她命贱,察觉不妥也得出门接客,否则生活的所需谁给呢?
  「好心?」他冷笑,不轻不重地哼了声。
  要是他有那玩意儿,累死自己也活该,不如去非洲当义工。
  他生来就没多条好心肠,从不觉得对别人仁慈能带给自己好处,笃信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信念,所以他这辈子还没做过什幺利人不利己的好事。
  「我知道你不是善良的人,别哼了。」
  轻易听出他的嘲弄,梦娜无奈地摇头叹气,发现自己真的想太多。
  要不是曾经约法三章,不能过问彼此的隐私,她还真想知道他现在怎幺想,到底为什幺会决定收留一个半死不活的陌生人。
  辛伯扬眉,嘴角扯出一道微乎其微的弧度。
  最近,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欣赏梦娜了──因为她聪明。
  「我出门了,你慢慢玩吧。」
  他老大是花街密医,一天到晚都有人捧着钱送上门来,看他心情好不好要不要收病人。随便收个病人他就可以几个月不愁吃、穿、住,她这可怜的风尘女可没那种命,还是出门赚她的皮肉钱餬餬口吧。
  多管闲事对她的生计没有半点帮助,自身都已难保,哪有鸡婆的资格。
  甩甩手,梦娜只瞥了浴室的方向一眼,便拿起包包准备出门。
  若在晚上出门工作,她通常要到早上才会回来,晚上几乎整个屋子都由他使用。
  走到门口,她突然回头随意地问:「对了,要不要我顺便替你们带早餐?」
  通常他都起得很早,所以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