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
上网找工作 更新:2021-02-19 06:30 字数:4770
她去了阳台,回来后坐到床沿上。
"我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对我一笑。
我点点头,差点说出"那太好了"之类,但我说出口的却是:"要么,你睡沙发吧,我的沙发太小,我睡不下――我给你找条毯子。"我起身要去给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从没跟别人睡过觉。"说罢,把T恤脱掉,冲着我:"你该不会把我推一边去吧?""一会儿你乱喊的时候,该不会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开着玩笑,强自镇定地说。
"我从来不喊,一次也没喊过。"她钻进被子,用后背对着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为什么抖了起来,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与她开始乱搞的时候,天已有点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自始至终闭着眼睛,除了喘息,没有一点别的声音,事后,她掀开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盖上,说:"原来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样的。"
24
我第一次醒来时是中午11点,刘琴还在我身边睡着,她用后背冲着我,我起来喝了口水,然后继续睡,再次醒来时,刘琴已经不见了,阳台上她的内裤也不见了,我的T恤衫被团成一团儿,扔到沙发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点,这时电话响了,我接起,是老牛的声音:"哥们儿昨天夜里喝多了,一直睡到现在,刚刚梦见你把刘琴操了。""真奇怪,"我说,"我是把她操了。""操得怎么样?""有点尴尬。""跟你说件事儿吧――前天夜里哥们去JJ,蹦迪的时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儿,我把她嗅回家,操完之后,我还想呢,这才叫艳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张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与她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她800,我光着屁股,从地板上捡起裤子,从裤兜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数钱给她的时候,不由得想到――这才叫尴尬呢!"
25
关于刘琴,现在就说到这里,我们该回到迪厅了。
忽然间,我发现在人丛中走来走去的刘琴,和一个男的一起,径直向我走来,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坐在我后面的一张桌子边,虽然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但我却感到浑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饮料,又下意识地四下张望,我看到小春他们在跳舞,我站起来,走到吧台边上,坐到一个高凳上,要了一杯红酒,一口气喝下去,这才感觉好点儿,我想,我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好笑,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慌慌张张,不知为什么。
26
有时候,出于某种不好的预感,我就会忽然慌手慌脚,在迪厅里碰见刘琴,就使我变成那个样子,其实就是相互认出,我估计,我们至多也不过打声招呼,最多再加上几句漫无边际的对话,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预感到,我们只要相互认出,我就会出现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为了躲避那种感觉,我却落入另一陷阱,即,随着我的行动,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也随之提前到来,倒不如干脆过去打声招呼――奇怪的是,对于我,如果遇到无话可说的旧日情人,这种情况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简直防不胜防,这便是艳遇的恶果之一。
未经作者许可,请勿擅自转载。详情见—作者声明
一塌糊涂'——
小说连载
0—26
27…53
54…80
81…110
111…140
141…170
171…200
201…230
231…260
261…290
291…320
321…完
返回页首
27
所谓艳遇,在我与老牛的经验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尴尬的经历,你本来只想从一个姑娘身上找点乐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烦,可实际上,却往往很难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快乐往往是一种对未来的愿望,而你对未来的愿望是什么呢?无非是想尽快逃离罢了,因此,在整个艳遇的过程中,你一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你对未来没有期许,因此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你会感到十分别扭,进而尴尬,直至认识到,这比花钱买笑更为没劲。
28
小春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春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我们家,小春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春不断地对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一言不发,昏昏欲睡,兴味索然。
顺便提一句,小春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塞进他的汽车,逼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春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春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于是,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交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耻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春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29
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脱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何种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1首,再听第2首,没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200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待清楚就会这样。
30
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4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4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边上,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得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31
再补充两句关于名著的话题,不然认真的读者就会以为我在这里扬扬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待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没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的写作起点,我想,这么明说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们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罗哩罗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谓"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