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作者:
不落的滑翔翼 更新:2021-02-19 03:28 字数:4747
高耀祖对妻子的感情很复杂,很微妙,对这样的如花美眷,说一点都不动心是假的。但是他每次看到妻子,都会感到憋屈。
他的几个同窗好友都常常阴阳怪气地说他娶了个好妻子,即使是考不中也无所谓,还有妻子做生意补贴家用呢。即便是妻子不做生意,还有岳家可以指靠呢。他也知道同窗们说的是事实,至少现在他可以吃穿不愁,还能与他们应酬都是因为他娶了叶明珠。
但是他高耀祖又不是靠女人吃软饭的!他也是有凌云之志的!他总有一天会让妻子依靠他,而不是他依靠她。
明珠虽好,却不是她理想中的妻子。高耀祖心中的妻子应该是一个温柔的浑身充满书卷气息的女子,容貌差些家世差些都没关系,但必须要通诗书,能够跟他红袖添香夜读书,能跟他诗词酬唱。
叶明珠美艳动人,见识不凡,然而到底是商户女,她每天关注的更多的是铺子生意如何。在高耀祖看来,这是满身的铜臭,俗不可耐。而且,更让他感到难堪的是,妻子的算术尤其的好,连自认为通晓君子六艺的他,都远远不及。哼,说到底还是商户女。
十一和顾清风打算帮助高耀祖夫妻,如果他们一直这么貌合神离下去,恐怕即便没有梅若雪也会有梅若雨之类的。只要他们夫妻感情好,外人是插不进来的。
顾清风通过高耀祖的梦境知道了高耀祖理想的妻子类型,建议十一帮忙把叶明珠塑造成她丈夫心仪的样子。
十一摇头:“这是不行的,改变一个人太难了,而且,说不定会影响她以后的行事运道。还不如让高耀祖认识到叶明珠的好。”
顾清风不置可否,心里却道:“改变一个人对别人的看法未必比改变一个人容易多少。”尽管内心不赞成,但近来他已习惯了不去反驳她。随她去吧,她乐意就好。
于是,一致意见就这样达成了。
叶明珠的陪嫁里除了良田以外还有两个铺子,一个是熟食铺,一个是胭脂铺子。她每日除了在家陪伴丈夫婆婆,还要定时到铺子里去看看。
青州城治安好,民风淳朴,从未出现过有人撒泼捣乱的现象,但今天却有了例外。
叶明珠刚到胭脂铺子,掌柜便告诉她有人来捣乱。叶明珠有些诧异,顺着掌柜的指的方向看去,不觉一怔。
那是一个绿衣少女,明眸皓齿,清丽无双,与她相伴的是个细眉细目的黑衣少年。
掌柜小声对叶明珠道:“东家,这两个看着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没带钱,非说咱们货不好。您看要不要……”
叶明珠摆了摆手,微眯着眼打量了一番,低声道:“你去忙吧,我自有主张。”她虽然年轻,但是独具慧眼,一眼便看出这两个少年男女并非青州城的富家子弟,尽管他们衣饰华贵无匹。
十一也在观察着叶明珠,怪不得叫明珠,果然长得如珠似玉。
叶明珠最出彩的地方是她的眼睛,顾盼生辉,神采飞扬,原本七分的姿色在这眼睛的点缀下变成了十分。
十一来来往往走过不少小时空,见过不少大美人,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有生气的眼睛。眼睛漂亮明眸善睐的不在少数,但这样一眼便能看出勃勃生机的还是头一遭。她无端地就想起在风华殿外的众多牡丹花,都是努力地向上长。她想,叶明珠一定活得很努力。一想到在这个小时空,叶明珠会一个人油尽灯枯郁郁而终,她就深深自责。她想,她一定要让叶明珠真的成为光彩耀人的明珠。
叶明珠在丫鬟的搀扶下走到椅子边坐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丫鬟的搀扶只是做做样子,起不到一点作用。
十一揉了揉额头,有点头痛。很明显,高耀祖喜欢的女子是那种走起路来弱柳扶风般的姑娘。就像她在第一个小时空见到的李琳娘。像叶明珠这种另具美感的,十一倒是觉得不错,然而高耀祖欣赏不动 。
叶明珠曼声问道:“两位要看胭脂?”
十一也不答话,盯着叶明珠,突然叹了口气。
“姑娘为何叹气?”叶明珠不解,“可是忘了带钱?还是看不上这里的胭脂?”
十一继续叹气:“叶姑娘,你跟我来一下,可好?”
叶明珠微微变色:“抱歉,我现下是高夫人。”
“没关系,呃,不好意思,我忘了。可是,你还是跟我去一趟吧,有件事想要告诉你。”
叶明珠喝了口茶:“姑娘,你若是看上了胭脂呢,就买走;要是没带钱,赊账也可以。就算是你没带钱,也不愿赊账,白送也不是不行。只要你别妨碍我们做生意,我们小本买卖,耽搁不起。”
她的神色突然变得冷厉起来,倒教十一愣了一愣:“我没有想要你的胭脂,我就是有事来找你。你在家中时,不方便,才跟到铺子里来的。”
叶明珠这才有了些好奇:“哦?什么事?”
十一看看四周:“我不能在这里说,你最好跟我走一趟,关于你丈夫的。”她最后一句声音压得很低,试图引起叶明珠的注意。
叶明珠看着她,并不起身:“姑娘,我很忙,你到别处去看看吧,送客。”
十一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伙计给推搡了出来。当神仙当到这个份上,委实丢人了些。她还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她觉得她明明跟叶明珠谈得很愉快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人心海底针吗?
她在店门口站了很久,顾清风才从里面出来。她极为不忿:“为什么只赶我不赶你?”
顾清风细长的眉毛高高挑起:“我又没有打探人家隐私。”
“那你在里面跟她说了什么?”
顾清风笑笑:“我就说了你想说的,不加前缀,直接就说的。”
十一不信:“那她肯定会赶你的,比赶我还要凶狠些。”
顾清风只是笑。
叶明珠直到回家,都在回想着那个黑衣少年的话:“你的丈夫喜欢红袖添香夜读书,喜欢妻子能写一手好字,不喜欢娘子老往铺子里跑。刚才穿绿衣服的姑娘就是想说这些。”
——其实,十一想说的并不是这些,她想告诉叶明珠,高耀祖在惠宾楼和同窗喝酒,一会儿会喝醉,会说出对叶明珠的所有意见,作为娘子,你其实可以听听的。
顾清风更直接些,把高耀祖想说的话直接说了过来。至于信与不信,要看叶明珠自己了。
实际上,高耀祖不知晓的是,他的妻子虽然没读过女戒女则列女传,但是却自小写的一手好字。
叶明珠不大相信顾清风的话。——一般人都不会相信。——何况,高耀祖对她说过,她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再为他改变什么。她做的所有事情,他都理解,都支持。
但是,鬼使神差,叶明珠这天晚上,侍奉婆婆安寝之后,尽管疲惫不堪,仍然陪着夜读的丈夫,剪烛花,磨墨。在他专心攻读的时候,她还特意写了一页的簪花小楷。
作者有话要说: 再不通过审核,我肯定哭晕在厕所
☆、糟糠之妻半含酸【三】
高耀祖一眼瞥见妻子在写字,下意识地以为又是在算账,便有些不喜。他侧头仔细一瞧,却发现她正在端端正正的写字。
他愣住了,在他的认知里,明珠这样的商户女应该是不大识字的,即便是认识几个字,也只是不算睁眼的瞎子吧了。
然而,叶明珠却意外地写的一手好字,娟秀柔媚风骨清奇。而且她是照着他下午所做的文章来写,一笔一划,极其认真。
高耀祖的心被触动了,昏黄的灯光下,她的新婚妻子正专心致志地抄写着他的文章,他的心奇异地得到一种满足。他凝视着妻子的侧颜,娇媚可人,他有些口干舌燥了。
叶明珠注意到他灼热的视线,疑惑地问:“相公,你想要什么?我这就去给你拿。”
高耀祖慢慢走向她,站立在她身后,弯下腰,环住她的身子,握住了她的手,低声说道:“我想看你写字。”
叶明珠的心狂跳不止,美艳的脸上也沾染上一层红霞,更增丽色。她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嗯。”
高耀祖觉得他白天喝的酒现在又窜到脑子里去了,他不是没有离她更近过。然而,这一次,他能清楚地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花香,萦绕在他鼻翼,淡淡的,柔柔的。
他突然意识到,他抱着的是他的妻子,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她需要他的怀抱。妻子的形象在他脑海里一下子变得柔弱了,似乎她是离不开他的保护的,她这一生都是要依附他生活的。无论她在别人眼中如何,她终归是他的妻子,是要以他为天的。
次日清晨,高耀祖醒过来时,妻子已经不在床榻了。叶明珠陪嫁过来的丫鬟伺候他洗漱,他问了一句:“你们家姑娘呢?”
丫鬟脆生生地答道:“回大爷话,奶奶正伺候太太用膳。”
高耀祖呆了一瞬,他这才注意到妻子带过来的丫鬟也是以高家人自居的,想来是明珠叮嘱的吧,他笑了笑,想起妻子昨夜的娇媚,不觉口干舌燥,看来这个叶明珠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
高耀祖的母亲魏氏常常早起磨豆腐卖豆腐,尽管现在新妇进门,家境改善,用不着再卖豆腐,但是她每天早上一碗豆腐花的习惯却没变。
叶明珠作为儿媳,只能天天清晨下厨做豆腐花了。她不擅厨艺,做出来的总是不合魏氏的口味。魏氏少不了拿捏她。——这也是一般人家的规矩,新妇进门都是要经历一番刁难的。即便是在原本的命运里,魏氏喜爱叶明珠,面上也没给过她多少好脸色。
高耀祖来到正厅时,见到母亲正在拿着汤匙搅动着豆腐花,发出叮叮的声响,口里还在说着妻子做的难吃。
叶明珠垂着头站着,也不反驳,一直点头称是,说自己下次一定注意。她腰肢纤纤,身形袅娜,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闲花照水之态。
这样的场景高耀祖以前也见过几次,但一般都是尴尬和愧疚多些,他也知道母亲有时爱无理取闹,但这次他竟无端对妻子多了些怜惜。他想出言劝阻一下,却见妻子悄悄在身后给他摆了摆手。他心中想笑,不料妻子还有这样的一面。比起平时的冷静精明,倒意外多了些可爱和娇弱,他心头一时痒痒的。
魏氏见儿子过来,喜笑颜开,拉着儿子坐下,总算是对儿媳妇多了一些好脸色。
过后,高耀祖对叶明珠道:“母亲的性子就是这样,你若是觉得委屈呢,可以来找我。”
叶明珠低声道:“我不觉得委屈。”
高耀祖沉默了一下,不知回些什么好,感觉妻子又变回以前那个样子了。看来她的娇弱惹人怜都是他的错觉。
叶明珠却绞着衣带,斜了他一眼,嘴角微带笑意,小声说道:“为了相公,什么都不委屈。”
高耀祖从来没见过妻子展露这种小女儿的风情,心知是只在自己面前出现,不由地就多了些自得。别人都以为她冷硬精明不解风情,可她这娇羞的模样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高耀祖渐渐发现妻子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在乎铺子里的生意,她的生活重心在家人身上,她也不像外人说的那样喜爱抛头露面,而是闲暇之余爱躲在房间里绘画写字。接触久了,他慢慢觉得,尽管叶明珠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伴侣,但是也已经算是不错了。他想,妻子之所以要独自经营铺子,恐怕是因为家中独女要遵从孝道吧。
叶明珠也发觉,似乎只要她柔一些,丈夫对她就会多些怜惜。原来相公喜欢的是那样娇柔的女子呢。她感到些冷意,但转念又想,那又能怎样呢?她叶明珠也可以娇柔啊。
高耀祖夫妇慢慢地融洽下来,到底是小夫妻,新婚燕尔,一方稍微刻意迎合一些,就收到了不错的成果。
十一悄然站在一旁观看,心里为叶明珠委屈:“为什么一定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呢?就这样改变自己吗?”
顾清风想了一会儿,才道:“可能她觉得那是值得的吧。”
十一摇摇头,为了别人变成另一个自己肯定很难过吧。
十一开始想办法帮叶明珠和婆婆搞好关系。其实也不用她如何帮忙,叶明珠在婆婆面前一直低眉顺目,隐忍听话,婆婆对她的恶感也在慢慢减少。不过,在高耀祖几次替叶明珠说好话以后,魏氏对她生出的好感又减了回去。
其实,若要魏氏喜欢叶明珠容易的很,只要高耀祖当着母亲的面对妻子差点就好了。渐渐的,魏氏也明白儿媳妇儿为人不坏了,但是看到儿子近来常帮叶明珠说话,她就难受,感觉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魏氏对叶明珠就喜欢不上来了。
叶万斗派人接女儿回娘家,高耀祖忙于读书,加上从心眼里瞧不起岳丈一家,就找借口推辞了。
魏氏见儿子不给儿媳妇儿面子,虽然口中劝着儿子同行,但眼里却有些得意。即便你真是夜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