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3 节
作者:双曲线      更新:2021-02-18 23:54      字数:4770
  」堋⒕」芪颐亲钪栈故悄衙庖掷搿?br />
  哽咽着,她俯下头,在霍去病冰冷的唇上落下一个吻:“去病,我们总有一天会再见,到时候别忘了再教我骑马,学拳,带我去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玉门关。如果想换名字,‘平疆’两个字就很好听,姓氏就不用换了吧,嗯?我还是喜欢你姓霍。”
  夏侯用手指点点下巴,强作笑容:“那你在两千年后,没见过为师?”
  容笑悄悄拭去泪水,仔细地为恋人擦干头发,绾起发髻,板着脸道:“没见过你这个老妖怪,估计你是寿终正寝了吧。”
  夏侯暴怒跳起,射出一枚碎石子,将泉水激起数点涟漪:“混账,你敢诅咒为师!正好今夜将你逐出师门算了。把那个臭小子拎出来,我要给你们两个放血了。”
  容笑依命而为,将霍去病抱到岸边,拭干身体,又给他穿好一套干净的便服,这才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什,交给了夏侯:“师父,我知道刘彻对你颇为看重,时常唤你入宫畅谈,所以有些事你不可不知。”
  夏侯一点即通,匆忙摆手拒绝:“你是要说我未来的命运么?哎,我可不想听,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活着还有何意思?就像你一般,知道小情人命不久矣,只怕每时每刻同他在一起,都会想到这样的不祥之事,哪还有半点乐趣可言?啧啧啧,真是可怜啊可怜。”
  容笑噗嗤一乐:“师父,你在我们那边的史书上,可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法告诉你关于你的任何事。”
  夏侯气得两眼翻白,连骂“混账”二字不休。
  容笑拍拍他的背:“将来登基为皇的,并非太子刘据,唉,卫后的下场也不怎么好。刘彻最后把皇位传给了最小的儿子刘弗陵,那儿子的生母据说叫做‘钩戈夫人’,你要留心。”
  夏侯奇道:“这个称号到是闻所未闻。”
  容笑努力回忆了半天:“好像是因为那个女子生来就是双手成拳,无法展开,十多岁时在乡间遇到了闻名而来的刘彻,皇帝陛下亲自展开她双手,
  结果那手掌中竟然握着一枚玉钩,这个称号就是由此得来。对,故事里说的是这样没错。”
  夏侯冷笑起来:“什么天生成拳,掌握玉钩,只怕是有人为了进献美女,故弄玄虚吧?”
  容笑用手指点点下巴:“哈哈,这样的好事与其送给别人,不如师父来做啊。你将来就往个美女手里塞个玉钩,把她献给陛下好了。”
  夏侯也若有所思地点点下巴:“有道理,有道理。幼主登基,必有重臣弄权,我去做那个重臣好了,也免得某些混账说我不重要!”
  容笑叹口气:“重臣是有,不过不是你,而是霍光和金日磾。他们两个都是我至亲之人,你可别抢他们饭碗。”
  夏侯不理她,低头察看她刚递过来的那个物什,翻开布绢一看,里面包着的是一封血书,上面是工工整整的隶书:“司马兄,一时之辱,怎及生平之志?血泪流尽,便是提笔着史之时。容笑本非世间人,万莫在书中提及。愚弟叩别于元狩六年九月。”
  见夏侯一头雾水,容笑轻声解释:“他日,司马迁会有一场大难,请师父想方设法劝刘彻留他活命。司马大哥素来心高气傲,恐怕难以承受那一场非人的□和苦痛。到那时,还请师父将这封信送到司马大哥手上,告诉他——他的性命珍贵无比,他一定能写出流传百世的史书!”
  夏侯点点头,珍而重之地将血书重新包好,纳入怀中。
  容笑吁出一口气,将怀中的玄武匕首递了过去:“好啦,现在我再无事情要交代了,请动手。”
  夏侯深深地看她一眼,接过短匕,飞速划破霍去病的两个掌心,又伸指抵在尸身头顶的百会穴上,催动黑血流出伤口。
  待最后一滴血也被逼出体外,夏侯这才划破了容笑的掌心,解释道:“你二人掌心相抵,你的血会全部转到他的体内,这便是黄帝秘书中所写的换血之术,只是没人亲眼见过,所以不知是否奏效。即使奏效,他也未必会立刻醒转,毕竟,他的身体也需要慢慢适应这种转变。你没了体内之血,便失去了再生之源,将会化为一具干尸,除非……他日还有另外一个血妖,肯舍掉自己的性命去救你。你可明白了?”
  容笑不答话,只是用手抵住霍去病。
  夏侯无可奈何地用手指点上容笑的百会穴,催动她体内的鲜血向霍去病的掌心流动。
  须臾,容笑失血过半,双目发黑,晕眩阵阵。
  夏侯不忍,微微撤力。
  容笑拼力守住最后一丝清明哀恳:“救他。”
  不知
  为何,夏侯的眼睛变得湿润起来,沙哑着嗓子道个“好”字,再次催动内力,直到最后。
  换血完毕,容笑没了气息,尸身软软地倚靠在夏侯的怀里。
  夏侯凝视她玉雕般的脸庞良久,方才抱起她,重新回到冰窟,挥舞着玄武短匕,在密窟彼端凿出一个深洞,将她轻轻地放入洞底,又为她整理好衣衫头发,这才将冰雪重新填满,看她一寸寸被淹没在冰寒黑暗之中。
  回到泉边,月光仍是清澈娟好,霍去病无声无息地阖目而眠,全然不知发生过什么。
  夏侯不情不愿地背人起身,边往山下走,边骂:“混账徒弟,你怎么把这个臭小子喂得这么沉?唉,我这个苦命的人,到底要背他到何年何月啊?”
  少顷,脚步声消逝,山间恢复静谧,唯有秋叶凋零,无力地随风而转。
  星月无言,冷冷地俯瞰山崖,仿佛瞧破了这世间表面的浮华。
  又有何人知晓,冰雪之下正沉睡着数千年的企盼?
  ☆、番外之巴黎夜(上)
  终于到了酒吧打烊的时间;她顾不得一身的疲倦,匆匆换下制服,披上单薄的毛外套,冲到了店外,却被气势磅礴的暴雨给拦在了屋檐下。
  抬起手腕,看看廉价的木质手表;已经是深夜十点四十分了,从这里步行回到住处;至少也要近二十分钟的时间。
  一想起意大利裔的房东太太那副□般的脸孔,她就不寒而栗。
  早在三年前;她搬进那幢外墙上的缝裂得像蜘蛛网似的百年老宅时,胖得好像热气球似的房东太太就曾用口音极浓的法语再三强调过:“我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受不得噪音;尤其是夜间入睡前。所以,房里所有的租客都必须在晚上十一点之前回来,如果错过了时间,就只好请你们另想办法了。哦,还有,热水要限时,冰箱只可以在三餐时开启,进卫生间不可以太久。像我这里这样便宜又舒适的大宅,你在巴黎可是找不到第二家的。”
  声音不容人辩驳,既像这位太太夜里打的呼噜一样响亮,又像被这位太太一屁股坐碎的马桶一样干脆。
  叹口气,跺跺脚,她准备直接冲进雨幕里。
  再等下去,不止今夜无处栖身,更会耽误她整理行李。
  还有那么多的书籍、画稿要走海运,如果后天不能及时出发,可就大事不妙了。
  鞋尖刚移动了一寸,肩膀却被人给搂住了,耳畔传来酒吧女招待莱斯利爽朗的笑声:“克洛蒂,听说你毕业了,恭喜啊!怎么,没带雨伞?这样的坏天气,淋了雨可是要生病的。我男友来接我了,要不然我们一起送你回家?”
  她迟疑了一下,借着路灯晕黄的光,看见莱斯利的男友正顶着风,撑着一把浅色的塑料伞横穿过街,呢子大衣的下摆都被浇得湿透了,于是摇头谢道:“我们是两个方向,还是不用了。莱斯利,我后天就要回国了,感谢你这三年来对我的照顾。”
  莱斯利有些愣神:“怎么不留在巴黎?你学习绘画,成绩又一直很棒,留在这里比回中国更有前途。”
  她低下头,看白烟在马路上腾起:“我姐姐还在国内等我回去,我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我不能抛下她。”
  莱斯利漂亮的蓝眼睛里闪过一丝理解,伸出手臂,热情地拥住她,又亲了亲她的面颊:“亲爱的,我会想念你的。将来有机会,请一定带你的姐姐来巴黎,别忘了来这间酒吧看看我们。那时候,希望你已经成了一位有名的画家,比你们学院那位如日中天的拜伦·夏教授更有名!”
  说着,她涂着厚重
  睫毛膏的眼睫还戏谑地眨了眨,“我亲爱的克洛蒂,不要怪我这时候提起你的夏教授。要知道,我可是一直以为你会为了他而留下来的。毕竟,像他那样又年轻、又英俊、又成功的男人可是不多啊!”
  克洛蒂被说得脸颊滚烫,泛起的羞意冲散了离别的哀愁。
  回亲了对方两下,摆着手看那对情侣相偎相依着撑伞走进雨中,又若有所失地叹了口气。
  拜伦·夏再好,也只不过是她的教授罢了。
  而她,则是夏教授最不屑一顾的笨学生。
  三年了,他没单独跟她说过一个字,对她投向他的视线恍若不知。
  他是别人眼中和气温柔的老师,却惟独对她不苟言笑,见着她好像见到空气,多看一眼都是浪费。
  都过去这么久了,她还是牢牢记着刚开学的那一幕。
  因为前一夜打工累伤了手指,她手一抖没端住,不慎将刚调好的颜料泼到了自己的围裙上,溅得身上脸上都是油污,看起来极为狼狈,结果引来班上同学们的耻笑。
  那位夏教授可好,好整以暇地看她出尽了洋相,然后才在教室恢复安静的时候,用字正腔圆的法语说了句:“巴黎的物价可不便宜,如果某些同学不懂得什么叫努力,那还不如打好行李,赶紧回家去!”
  同学们又是一阵哄然,她窘得真想一头钻进画板里,再也不出来。
  然而,即使他待她是那样尖酸刻薄,将她所有的辛劳努力都看得一文不值,就算她在全国比赛中赢了三甲也得不来他一个字的鼓励……
  她还是忍不住要暗暗想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创造与他的“巧遇”。
  没办法,谁让她第一眼就被他给“电”到了。
  唉,胡思乱想了这么久,时间越发晚了。
  这么恶劣的天气,根本见不到过路的出租车,只能甩开两条腿跑回住处了。
  她拿好了主意,一辆黑色的雷诺汽车却在这时戛然停靠在酒吧门前的路沿。
  司机下了车,撑开黑伞,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她身侧,彬彬有礼地开口:“克洛蒂小姐,亨利先生看见您在这里避雨,想送您回家。”
  她知道司机口中的那位亨利先生,一个酒吧里的熟客,总是独自抽着雪茄,安静地坐在吧台看她调酒,从来不会像某些过于热情的巴黎男人一样主动向她搭讪,小费又给得格外慷慨,所以他虽然常常流露出一股审视人又高高在上的傲慢神情,她对他的印象还不算太糟。
  可是,她对他毕竟知之不深,这样轻易就上了陌生人的车,会不会不太妥当?
  司机狡黠的褐色眼眸没有放过她眼里的犹豫,频频催促:“这雨怕是要下一夜的,您这样等着不是办法。而且天色又晚了,路上没什么人,如果碰上流浪汉,像您这样漂亮的女士可就麻烦了。”
  这话说得她悚然一惊。
  是啊,这一区的治安向来不太好,近来又发生过几起抢劫案。
  如果不是房租便宜,又有份工作可以让人买几片干面包填饱肚子,谁愿意踏足这里呢?
  咬咬嘴唇,她终于心动了,最后在司机的护送下走向汽车。
  司机很有绅士风度地为她打开了后座车门,撑着伞遮住她的头,等她完全收好了腿,这才阖拢车门,绕过车头,跑向了驾驶座。再坐下启动引擎时,肩膀那里已经湿了一大片。
  她看得感激,想向坐在身旁的男人道声谢,却没克制住,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她窘迫急了,羞意上脑,一下子耳根赤红。
  亨利先生没有笑,稳稳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只手帕,递给了她。
  手帕沾染着他身上的古龙水味道,浓得有些呛鼻,她不敢皱眉,用帕角拭了拭鼻尖,终于成功地道了声谢。
  亨利不再说话,只是翘着二郎腿,斜着眼睛乜住她,黄得有些失神的眼珠里透出股奇怪的神气,宛如雄狮捉住了猎物。
  她没留意到这些,在微微摇晃的座位上自顾自看着腕上的表。
  十点五十三分。
  车子可比步行快得多,运气好的话,还赶得及在胖太太发怒前冲回房间。
  想到这里,她松口气,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涡。
  “克洛蒂,你笑起来很美。”
  “什么?哦,亨利先生,谢谢您的称赞。”
  她在巴黎住了三年,知道这边的男人赞美起女人来都很直接,什么肉麻的话都敢讲,也就不以为意。
  这场雨太大了,即使司机将雨刷调到了最高档,窗外的景物还是被水雾淹得模糊。
  但是,回家的路她整整走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