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披荆斩棘      更新:2021-02-18 23:37      字数: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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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家女儿也自强
  作者:旎旎
  内容简介
  善良到软弱的奶奶,无良的爷爷,强势的娘亲,花心的父亲,能干心软的姑姑,爱玩的哥哥,纠缠不清的亲戚。吕飒飒穿越到了大楚朝一个普通的农户家里,家里的顶梁柱爷爷和父亲都靠不住,化身为李莎莎的吕飒飒带领全家通过神奇的随身空间一齐努力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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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初到贵地
  第一章
  吕飒飒看着门槛上站着的那个穿着绸布衣衫的九、十岁左右的小姑娘。一副尖酸刻薄长相的她正端着一个粗瓷碗,筷子上挑着根苋菜对着她显摆呢。
  “看见了吗?今天我们家吃苋菜,哈哈,快看看,大米饭都染红了。臭丫头,没见过红饭吧?”小姑娘笑眯眯地说道。
  吕飒飒对她斜了斜眼,鼻孔朝天地出了口气:“哎,不知道哪里来了只臭虫尽放屁,好臭好臭啊!”
  小姑娘立马变了脸色:“你才是臭虫呢,你才放臭屁呢!”“二堂姐啊,我说臭虫,你搭什么话啊,难不成你觉得自己是?”吕飒飒捂着嘴笑了起来。
  “哼,饿死你这个臭丫头,活该吃不上白米饭。”小姑娘端着碗屁股一扭一扭地走了。
  吕飒飒看她终于走了,这才摸了摸有些瘪的肚皮,又伸头向屋外望了望,还是没看到奶奶他们回来的身影。奶奶带着姑姑和哥哥去地里干活了,不知怎么回事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三人回来。
  环视屋里,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点不为过。房梁和墙壁上都熏得黑黑的,破败的家具,找不出一个齐整的来。
  只是灶屋里的锅碗瓢盆的都擦拭得干干净净,也摆放的整整齐齐,就像自己身上的粗布衣衫,虽然打有补丁,可仍是洗得干干净净的,都显示出女主人勤劳的本质。
  已经日过中天了,李蓉蓉都已经吃上饭了。越想越饿,吕飒飒走回灶屋里仅有的一张有些站不稳的桌子旁,倒了一碗水,咕咚咕咚一口喝干了。哎,暂时听不到那咕噜咕噜的声音了。其实她特别想自己冲到灶屋把饭做好,可惜自己还没灶台高呢。饿就饿着吧,只能忍一忍了。
  吕飒飒是一个来自现代八零后的小姑娘,只是从小身体就不好,先天性的心脏病。多亏家里还算富裕,父母都是尽一切可能地挽救她的生命。
  吕飒飒只记得小时候去学校的日子还没有在医院的日子多,什么去外面疯跑或是去野外玩,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小她就习惯坐在屋里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小伙伴们高兴地蹦蹦跳跳,眼里满是羡慕,看得父母心酸不已。
  越是这样,她越是想多学一些东西。所以尽管是住院,她照样在病床上学习功课,回学校就借同学的课堂笔记抄下来。就这样,她最后居然能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A省的重点大学生物系。四年大学生活,她也是医院的常客,但是她坚持了下来,到毕业的时候又是全班第一名的身份毕业。
  可惜她上不了班,因为没有哪个公司会要一个半年住院半年上班的员工。不得已,她只能继续上学考研究生。可能是实验室的工作太劳累了,她彻底住进医院。最后看到的是医院抢救室上方的无影灯,耳边隐隐约约好像是妈妈在哭泣。哎,她也舍不得离开啊!接着一阵心脏急剧收缩的疼痛,她就什么也都不知道了!
  再一睁开眼就不知道怎么来到这么个历史上没有的大楚朝了,还变成了个不到六岁的小娃娃李莎莎。家里虽说不是穷得叮当响,但是也不富裕。每天都是红薯煮玉米粥,外加一些野菜。虽说这样是养生的好吃法,可也架不住天天如此,大米饭那是十天半个月能吃上一次就不错。
  半个月前,她迷迷糊糊醒来,才知道李莎莎就是被刚刚那个小姑娘李蓉蓉推进村前的小溪里,虽说被自己哥哥李先智救起,掉进四月的溪水里却是受了寒。
  迷迷糊糊地烧了五六天,村里的老郎中都说没得救了,就是救醒过来也会烧成一个傻子。奶奶王氏舍不得,说就是傻子也要,花光了家里的银子,哪知道她居然令人惊奇地醒过来了,只是芯子已经换了个异世的灵魂。
  而那个罪魁祸首却死不认账,因为当时只有李先智看到,他们就大言不惭地说不是李蓉蓉推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只有李先智一人看到。
  这些话又将脆弱的王氏气得哗哗流泪,当然最后她又觉得是不是李蓉蓉年纪小,害怕才不承认的。所以到最后就是不了了之,李蓉蓉还是跟原来一样没事就来欺负一下李莎莎。
  穿越的唯一福利就是她的身体虽然因为掉进水里发烧几天,但这是一个健康女孩的身体,有一颗强壮跳动的心脏,可以尽情地跑啊跳啊!第一次感受着那颗与前世不一样的心,吕飒飒高兴地笑了。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上一辈子爱她的父母不知道她如今活得好好的,现在因为失去爱女不知道伤心成什么样子,只能祝福他们能重新快乐地活下去!
  醒来后,她借着烧糊涂了假装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人也不认得,总算没有人将她当妖怪烧死。这里的话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以原来吕飒飒这个北方人是听不懂的。奇怪的是,可她居然就能听懂,而且张嘴就能说。
  最后还是哥哥李先智慢慢告诉了她家里的情况,才慢慢开始熟悉。
  这个李家村也不知坐落在一个南方的什么地方的山坳里,李先智也说不清楚具体的位置,只是吕飒飒看这里的土都是那种红色的,不像北方那种黑色肥沃的土地。家家户户也没有盘炕,只是每家的堂屋里都有火坑。
  村子总共有百多户人家,李姓是大姓。住的不是非常集中,都零散地分布在山脚下和半山腰。他们家的老祖宗叫李明泉,娶妻张氏。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儿子李德海为人忠厚老实,娶妻张氏又称小张氏。只生了一个儿子李宗亮,跟他爹一样也是老实巴交的一个人,干活一把好手。娶妻柳氏,生了一双儿女,大儿子李先平和小女儿李苓苓。
  二儿子李德江为人奸诈狡猾,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娶妻彭氏。也只生了一个儿子李宗光,比他爹还会算计。娶妻侯氏,侯氏是洋河村里正的大闺女,跟李宗光就如双剑合璧,夫妻俩一起算计搅和的功夫在李家无人能出其右。只生了一个女孩,就是将李莎莎推进小溪的李蓉蓉,厉害霸道,不能吃一点小亏。
  三儿子李德河,也就是李莎莎的爷爷了,头脑聪明灵活,是李明泉儿子中念书最多的了,只是连个童生也没考上就辍学,一直在府城做生意。娶妻王氏,由于李德河长期在外,也只生了李莎莎的爹李宗辉。
  四儿子李德湖,因为是最小的儿子,非常自私。娶妻何氏,生有两儿一女。大儿子李宗苗,小儿子李宗友和女儿李玉香是双胞胎。只是李宗友是个又哑又傻的,而李玉香也是如个三岁的孩子一般的智商。
  大女儿李德清为人勤劳本分,嫁到本村的小姓陈家,生了两个儿子。和李莎莎他们家对门的山上,只要嗓门大一些都能叫得到,从陈家的坪里也能看得清李莎莎家。
  小女儿李德源生的最好,嫁到县城一家做姓方的绸缎生意的家里,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日子是这几个兄弟姊妹里过得最好的。
  第二章
  第二章
  老祖宗李明泉不到五十就去世了,几个兄弟也就分了家,原来每个儿子娶妻,都新盖了房子。所以分财产最大头的也就是田地。二十亩良田,四人一人分了五亩。而李张氏如今已经六十多岁,是每三个月换一个儿子家住。
  而李莎莎的奶奶王氏在家最小,个性最是温柔体贴,几个哥哥和父母都非常疼她,所以很多地里的活和养家畜都不会。她就会绣花,十里八村的针线活再也找不到能比她好的了。
  等到王氏嫁到了李家,李德河是行脚商人,一年四季在外的时间比较多,家里只能交给王氏。而王氏是种粮食比人家收的少,养猪比人家养得瘦,就是种个菜叶子都比人家小。没办法,她就只能边请短工打理家里的地,空闲时又绣些绣品去卖才得以维持住。
  李宗辉继承了李德河的灵活头脑,小时候就非常会念书,十三岁童试就以案首的身份考上了秀才,王氏很想让李宗辉继续读下去。可是李德河又在外面纳了个小妾温氏,有近十年没有回家,也没有给家里捎钱回来。
  就是为了让李宗辉跟个好的夫子念书,王氏不光花光了以前李德河留下的银钱,并夜以继日地绣绣活,还回自己娘家将自己几个兄弟借了一溜够。几个娘家兄弟也是土里刨食的,哪里有那么多钱给借啊。没办法,李宗辉考完秀才后只能在村里开了个私塾挣几个束脩钱来贴补家用。
  李宗辉在十八岁的时候娶了离李家村有十几里地的雷家村的雷国珍,也就是李莎莎的娘亲了。雷氏跟她的姓一样,做事雷厉风行,很有股泼辣的劲头,生了儿子李先智和女儿李莎莎。
  李德河的小妾温氏生了个女儿,就是小姑姑李玉兰。温氏在李玉兰十岁的时候过世了,李德河将她送回了李家村,交由王氏抚养。看到儿子才记起自己的儿子已经长这么大了,还娶了媳妇生了儿子女儿。正好生意又有些忙不过来,就让儿子媳妇跟着自己出去做生意,将三个小萝卜头都扔给了王氏。
  李宗辉其实并不想跟自己爹出去,他与王氏相依为命这么些年,很是看不起自己的爹对家里的这种态度。只觉得娘亲对家里无私奉献,而自己的爹,这么些年没有音讯对家里不闻不问,好像根本不记得自己还有家一般。这次好不容易回来居然是为了送小妾的女儿,将自己和娘亲置于何地。
  可王氏是个没有主见的懦弱性格,还是典型的受封建毒害的只知道夫为妻纲的人,她在乡下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地抚养自己的孩子供养年迈的婆婆。
  王氏居然没有一点怨言,还只要相公说什么,那就觉得是如奉纶音一般。居然一点都不计较自己相公对自己不好,还一个劲地劝说儿子听爹的话跟爹走。
  这么一走,除了雷氏每半年回家看孩子一趟,李德河和李宗辉都不见回来。两年过去后,李莎莎也从一个四岁的小娃娃长成了个六岁的大娃娃。
  今年也是碰上一个大旱之年,本来地里的收成就不算好,不到五月地里水稻早就**了。也多亏大旱,李莎莎掉到溪里只是受了寒,不然非得当时就溺死了。
  因为受寒发烧又花光了雷氏留下的银钱。王氏只好带着李玉兰和李先智在地里少补种一些耐旱的玉米,留着李莎莎一人在家看家。家里天天吃点杂粮,怎么也要熬到雷氏回来,到时再买一些谷子留着过冬啊!
  吕飒飒(以下都称李莎莎)坐到床上,再一次将手抚上肚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手腕上有条细细的如蛇形一样的纹路,看着有些熟悉。将手举起来放到眼前才发现原来是这个啊!
  这个纹路居然跟李莎莎前世的妈妈给她从庙里祈福来的幸运带一个样子,那是妈妈请五台山佛光寺的主持给开光的幸运带,祈求佛祖能保佑自己的女儿心脏病不要发作。
  那时她就想凭这个怎么可能就不发作呢,果然她还是死于心脏病。但是没想到,她穿越到了异世,这个幸运带居然跟着来了,却不是实物,只是一道浅浅细细的纹身一般。
  李莎莎忍不住用自己的左手轻轻抚摸那道细纹,突然就觉得天旋地转。等她再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一个特别怪异的环境里,面前是一块大块空着的土地,被分隔出来的只有六块。土地上什么也没种,都光秃秃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么?
  绕过那片奇怪的土地,是一栋两层楼的木头房子。抬头看看天,是那种粉粉的蓝色,看不到太阳,只是感觉有若隐若现的金光从屋子后面射了出来。
  李莎莎也觉得惊奇了,因为房子是那种现代风格的。她走到门前拍了拍:“有人吗?”半天也没听到有人回答,伸手推了推房门,居然轻松地就推开了。
  进门是个大厅,大厅正对门的墙上挂了个巨大的液晶显示器,显示器下面居然有操作键盘。围着键盘有一套布艺沙发,李莎莎欢呼一声跳了上去,果然跟那硬硬的木板床不可同日而语啊!
  李莎莎环视一下四周,发现虽然有二楼,可是没有楼梯能上去。大厅的左边是厨房,和大厅连在了一起,厨房还是那种组合橱柜,什么水槽、水龙头、顶柜、灶台一应俱全。
  灶台居然是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