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谁与争疯      更新:2021-02-18 22:56      字数: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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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太太就在教堂里住了下来。那个孩子后来来找过她,和他母亲一起住了很久。前几年,太太变卖了身边的首饰,送她的儿子到国外去念书。听说那个孩子书读得不错,又听说他和家里关系不太好,后妈对他也不好,再听说,他大概要回来了呢。
  那个太太却在昨天晚上过世了,她熟读《圣经》,已经表达了要入教的意愿,却还没来得及受洗,就去了天堂。也无法按基督教徒的礼仪安葬。瑞莎也因此显得更遗憾。
  “她是神的孩子,受不受洗有什么关系呢?”小美玲仰起小脸,看似在发问,实则却是在安慰瑞莎。
  “我怕上帝会认不出他的孩子呢。”瑞莎叹了口气。
  “爸爸妈妈也没有受洗,但是我知道,他们在天堂生活得很好。”
  瑞莎点点头,温暖地朝着小美玲微笑。
  “那么,那个孩子呢?那个在国外念书的孩子,他会回来么?”小美玲撑着下巴问道。
  “傻孩子!”瑞莎捏了捏她的鼻子,笑道:“太太的儿子怕是比你大多啦!当初的那个孩子,早就长大了呀!”
  ☆、第三章 天涯孤女(下)
  十一岁时的往事就那样全无预兆地浮现在眼前。她把头埋在书堆里,塞上耳朵,她突然听见有人在叫她:“姚……美玲?姚美玲!”
  她缩了缩脖子,刚想抬起头,沈昭刺耳的声音已经扎入耳膜:“Mendy,别叫她!她是怪胎啦!又不会理人的!”
  她挪了个位置,没有反驳。
  是的,这是教会女校高中的课堂。这是她十六岁时兵荒马乱的生活。
  瑞莎修女已经过世了,每一个爱她的人都在以她赶不及的速度走向天堂,萍姐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之后她拼命读书,最终以优异的成绩直升教会女校,在学习上,始终没有让一贯宠她的萍姐太操心。
  她们由之前的廉租房搬进了政府补助的公屋,萍姐还有些力气,平时清扫街道赚薪水,晚上还可以帮人浆洗衣服补贴生活。生活起码还过得去,却也十分辛苦。姚美玲看萍姐太操劳,不止一次提出要动用父母的赔偿金,却被萍姐一次又一次地回绝,她总是笑着说:“傻孩子,我们又不是活不下去,那些钱是你的嫁妆底子,再不济,也是要留着给你念书用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花了呢?”
  她十六岁了,像个大人,却没有办法工作赚钱。她只能默默地埋头学业,以期取得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萍姐。
  Mendy又在叫她,她恍了神,没有及时答应。沈昭她们又是一阵大笑:“早就跟你说啦,Mendy,她是怪胎嘛!没有人喜欢跟她玩的!新来的大陆妹怎么一点也不懂事!”
  连同Mendy一起被取笑,姚美玲心里很不是滋味。她默默地起身走开,把书搬到了另一边的自习桌上,离沈昭她们远远的。
  “姚美玲!你妈妈来找你啦!”林小于在教室门口冲她叫道。她没有理,又写了一会儿作业,便放下笔,出去找洗手间。
  走出门没几步,突然想到不如出去把午饭一起解决了,也好腾出时间来学习。她便回转了身,又准备回到教室,拿上钱包再走。
  进门的一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怔住,她大叫一声:“你们干什么?!”
  沈昭她们一伙人正围在她的书桌前,把她的书包翻倒在地,拼命地撕她的书,满教室都是纸屑,碎纸横飞!见她进来了,沈昭扯起一本书,当着她的面撕成两半:“我就说她不会上当的啦!林小于找的什么烂借口!什么‘妈妈来找她’?人家是没爸没妈的啦!”她转过身,又吼起一嗓子:“你们都知道的咯!姚美玲是没有爸妈的扫把星!!”
  她走进来,安静地坐回自己的座位。然后轻轻抽出书包,从隔层里拿出水杯,又一个人默默地走去倒水。
  沈昭不怀好意,半路抻出一只脚,挡在她前面。姚美玲惊叫一声,将将反应过来时,白瓷水杯已经脱手而出,掉落在地,飞起一地的碎瓷。她仓皇扶住桌角,才勉强没有摔倒。沈昭一伙人又是一阵哄笑。
  她心疼那个精致的细瓷杯子,那是她和萍姐相依为命的第一个生日,萍姐攒了钱,央求雇佣的店主低价卖给她的。那天晚上她们一起在家吃了一顿普普通通的长寿面,萍姐歉疚地说让她将就,这个生日只能这样了,不比往年,姚家的酒楼可以单独辟出一层,摆小公主的生日宴。她可以把整个年纪的同学都叫上一起庆生。
  姚美玲蹲□子,小心翼翼地把摔碎的瓷片一块一块收集好,她只觉得鼻尖发酸,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不一小心,一块细瓷嵌进了肉里,鲜血汩汩流出,落在锃白的瓷片上,格外刺眼。
  沈昭有意无意推了她一把,姚美玲重心不稳,向前扑倒,手里一把锋利的瓷片险些扎入眼中!
  她趴在地上,听见一旁的林小于叫道:“姚美玲是扫把星!死了活该!克死爸妈的扫把星!死开点!”
  不知是谁在她撑地的手掌上踩了一脚,疼得她龇牙咧嘴,差点叫出声来。她没有叫喊,只是强忍着疼痛,眼泪默默地掉落。
  姚美玲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随手抹了一把眼泪,也不理会旁人,绕过林小于,默默地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摸着一本练习册,便撕了几张纸,细心地将手里的细瓷片包好。
  林小于突然一声大叫:“哎呀,沈昭,扫把星撕的是你的练习本!”
  沈昭一愣,还没来得及说话,姚美玲已经把另一册书的扉页撕了下来!这会儿林小于叫的更大声:“沈昭!那是杀神马老师的课啊!书都坏掉啦!你等着明天被杀神狮吼吗?!”她说着便一步上前,伸手一把揪起姚美玲的头发,几乎要把她整个人狠狠拽下来。姚美玲梗着脖子,头皮发怵,林小于突然加重力道,一阵撕心裂肺的疼钻到心里,眼中顿时泛起一圈儿泪花,她仿佛听见生根的发丝被一根根拔离头皮的嘶嘶声。姚美玲一脸漠然,却突然伸手一把拽住了林小于的手!
  林小于明显一惊,她显然没有想到姚美玲竟然会反抗。她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时,姚美玲已经按住她的手,她完全使不出力,想要抽手也是不可能了。林小于这时才发现,握着她的手,竟指骨无力,冰冷的完全不像人类的手!姚美玲的泪渍揩在自己的手上,湿湿滑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姚美玲镇定地,狠狠地,一根一根掰开林小于揪住自己马尾的手指,头皮突然松豁,生根的疼痛终于开始舒缓。她立起来,和林小于四目相对,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沈昭等人站在旁边,一时竟也没有说话。
  姚美玲突然扬起手,一个巴掌扇在林小于脸上!
  在场的人全都愣在那里,沈昭也目瞪口呆地盯着姚美玲,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暴怒反抗的姚美玲,同窗这么多年来,她处处寻衅,那个低眉顺首的小姑娘永远用沉默回应,她恨姚美玲清淡的眼神,仿佛将一切都不放在眼里,清潋之中更有一种不知名的高贵,这让沈昭无地自容,也愈发讨厌她。
  姚美玲绕过林小于,走到沈昭面前,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说一句话,那眼神却让沈昭莫名生寒。她口快,一溜嘴就把激怒人的话说了出来:“瞪着我做什么?扫把星!”
  姚美玲低头,一绺发丝垂了下来,盖过眼睑,她抬手,轻轻撩起,把发丝卡在耳后,另一只手仍然紧紧攥着那把包裹在纸页中的细瓷片。
  林小于突然上前一步,狠狠推了她一把:“死扫把星!你竟然敢打我?!没有教养的扫把星!”
  她的反应出乎众人意料,她不嗔不怒,竟微微地笑了起来:“我是扫把星嘛,没爸没妈的扫把星,教养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
  扬起的手渐渐落下,弧线划过,众人还在惊异于她平静的反应时,沈昭已经惊骇地叫了起来:“你……!”
  林小于吓得退后一步,噤了声。
  原来,姚美玲在沈昭的步步紧逼下,竟一反常态,扬手将整包细瓷片狠狠甩在沈昭的脸上!
  白纸掉落,尖利的瓷片像散开的雪花一样四散,几乎全都砸在沈昭身上,沈昭面无表情地伸手去挡,一不小心,手被割破,鲜血映着细致的白瓷,格外显眼。
  “沈昭,你没事吧?”全程没有参与的Mendy见事态愈发严重,便□来关切地问道。
  林小于没好脸色地顶回去:“大陆妹,讨厌的北佬!关你什么事?你没眼睛吗?看不到沈昭满手都是血吗?”她只顾聒噪,被沈昭一个白眼瞪了回去。
  姚美玲转过身,冷冷哼道:“放心,死不了!我不也好好地站在这儿吗?”她举起手,被瓷片刮过的伤口赫然入目。
  众人噤声。
  沈昭也竟没有再为难她。
  那一天,她睡的很晚,晚上起夜的时候一个人悄悄躲在厕所里哭,原来她的骨子里竟也是这样尖锐,不知不觉中那个自幼失怙的小姑娘悄悄长大,长了满身刺猬一样的利刺,去保护她。
  她就那样风里雨里地成长起来,之后的学生生涯里,她和林小于一共打过七次架,她用脱臼一只胳膊的代价换回了林小于两颗门牙。而沈昭,竟很少再来惹她。
  日子过得还算从容,直到高中发生了那件意外,她们用那样肮脏入骨的字眼去辱骂她,每一天她都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回到课堂,香港小报毫不负责任的刻意揣度中伤又将她推到风口浪尖。
  她忘了她是怎样捱过那段日子,午夜梦醒时,她总想起那个黑黢黢的山洞,那个人伸出手,像哄孩子一样哄她:“别哭啊。”
  他会坐在山洞口,点起一支烟,眯着眼默默地抽,好像在想心事。她不敢靠近,只看见那人左手边撑着一支黑色卡宾枪,流离亡途的劫匪竟也会用这样温柔的语调哄她:“别哭啊。”
  那大概是她在黑夜里听过的最美的律调。
  杜天宇。
  你还好吗?
  ☆、第四章 贼王重现
  第四章贼王重现
  杜天宇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餍足地吞云吐雾,这里光线有些暗淡,十分配合他的心情,正好能将他连日不见天光的阴霾一扫而光。
  夜总会人员嘈嘈,龙蛇混杂,曹志伟不满地皱了皱眉头:“宇哥,换间包厢?”
  杜天宇眯着眼,一副餍足享受的样子,只瞟了他一眼,没做声。曹志伟识趣地闭嘴,对旁边的小马仔使了个眼色。
  很快,一个妖冶的女人被推了上来。
  “宇哥,新来的,很年轻漂亮,花姐首先就想到了你……”曹志伟凑上来,一副献宝的表情。
  女人很解风情,毒蛇一样缠上来,身上刺鼻的香水味道杂着一股子风尘味儿。杜天宇一眼没看,只伸手微微推挡,眯着眼又悠悠吐了一口烟圈。
  “宇哥,不喜欢吗?花姐那边最年轻漂亮的……”
  杜天宇没吭声。曹志伟很识趣,一个眼神,那妖冶的女子便不情不愿地退下去。
  “宇哥……”曹志伟还想说些什么,被杜天宇一个冰冷的眼神打断:“花姐是不是说,杜天宇牢狱六年,连只母蚊子都没见过……”他掐了声,吓得曹志伟半晌不敢说话。
  “宇哥,夜总会嘛,哥儿几个也是怕你闲的慌……”严卫东瞪了一眼曹志伟,赶紧打圆场。
  他又眯着眼,不紧不慢地吐了几口烟圈:“东子,你办事谨慎,替我查个人。”
  “宇哥,有事只管吩咐。”
  贼王从外套夹层里掏出一张旧报纸,扔在桌上:“三天之内,把她带过来。”
  严卫东疑惑地拿起那张报纸,曹志伟也凑了过来,细看才发现,那是一页几年前的旧报,大标题赫然入目。粗粗浏览了一下,才知事情原委,六年前香港新界那场持械抢劫案中,大名鼎鼎的贼王脱逃,持枪离开宝泰银楼时挟持了一名女学生,掳劫到山上逃避飞虎队的追踪。至此女学生整整三天三夜下落不明,外界传言沸沸,之后香港小报将这场意外劫美描述的绘声绘色。女学生成了被劫匪糟蹋的悲情人物,成为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严卫东对当时的情况还有印象,据说那个女学生后来顶不住压力,曾数度自杀。
  “宇哥,这……”
  “把她带过来。三天之内。”贼王毫不浪费唇舌。
  “可……可是……我连这个……这个女学生叫什么都不知道,当时的小报是隐去姓名的,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严卫东略显为难。
  “姚美玲。”
  严卫东抬头再看他时,贼王闭着眼靠在沙发上,手中的雪茄燃了最后一寸。
  闹铃刺耳的声音传入耳中,姚美玲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胡乱揉了揉乱糟糟的鸟窝头,很快地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