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节
作者:古诗乐      更新:2021-02-18 21:24      字数:4784
  那狂猛的气势,似乎想要一次性就将赵瑞彻底的击碎!
  眼看妖刀就要斩到赵瑞的面前。
  一股极为精纯庞大而又温和的灵力,突然从舍利中流泻出来,进入到他的体内。
  赵瑞只觉得精神一振,手臂的疼痛,胸口的烦闷几乎在一瞬间,都消失无踪,被这股灵力彻底的驱散。
  灵力不断的流入,如同长江大河,连绵不绝。
  赵瑞身上的妖魔气息,陡然浓烈起来,无尽的威势从他身上散而出,让人窒息!
  原本在重击之下,已经暗淡无光的魔刀,刹那间光芒大放,凌厉的刀芒破体而出,爆出三米长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银角妖熊那张狰狞的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他怎么也无法想到,刚才明明已经将赵瑞攻击得重伤,怎么才一转眼的时间,赵瑞变得反而更加强大!
  就在他的惊愕当中,赵瑞狂吼了一声,气势猛涨,嗜血魔刀闪耀着绚丽夺目的红芒,出破空的厉啸,朝银角妖熊席卷而去。
  就连地面的砖石粉尘,也都给气浪卷了起来,朝银角妖熊飞了过去。
  “轰”
  震耳欲聋的撞击声猛然爆,巨大的气浪,将四周的墙壁彻底的摧毁。
  嗜血魔刀轻易的击碎了银角妖熊的银色妖刀,然后重重的轰击在它的身上。
  银角妖熊出凄厉的嘶吼声,被轰得直飞了出去,也不知砸穿了几层墙壁之后,才重重的落地。
  它躺在地上,抽搐了一下不再动弹,
  它的内丹经脉已经被无比狂猛的真气,全部摧毁成碎片!(
  第一百二十四章新城北江
  威大厦,万妖门总部,地下十层。
  金毛鹰王坐在宽大的办公室里,脸色如同办公室里的光线一样阴暗。
  一名狗头人身、浑身黑毛的黑狗妖,毕恭毕敬的站在他跟前,连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
  金毛鹰王刚刚接到报告,梁嘉慧把玄奘法师的舍利已经送给了赵瑞。
  不仅如此,就连对赵瑞设下的伏击,也彻底的失败,三名凝丹期的狼妖和一名金丹前期的银角妖熊,全部被杀!
  “你们不是仔细查探过,那赵瑞的实力,仅仅只有凝丹期吗?但是我们万妖门却有三冠乌妖和银角妖熊两名金丹前期的大妖,死在了他的手上。这是怎么回事!”
  金毛鹰王低沉的声音,蕴含着如同春雷一般的愤怒,在宽阔的空间里,不停的回荡。
  那黑狗妖打了个哆嗦,它能够感受到,金毛鹰王语气中所蕴含的愤怒。
  它知道,它必须找一个非常好的借口,为自己开脱,否则的话,鹰王的愤怒必然会落到它的身上,将它轰得粉碎!
  “根据我们的观察,那赵瑞的实力,确确实实只有凝丹期的水平,这一点绝对没错。不过他拥有一把非常可怕的魔刀,再加又刚获得了舍利,或许……或许他得到一些舍利中的力量?”
  “获得了舍利中的力量?”金毛鹰王脸上的肌肉微微**了一下,这是他绝对不想看到的结果。
  “赶紧将赵瑞和那颗舍利都给找出来!”他沉沉的说道。
  “但是……但是……。”黑狗妖咽了咽口水,努力让自己狂跳的心,稍微镇定下来,“但是赵瑞已经不见了!我们怎么找都找不到他的踪迹!”
  “什么!怎么会找不到!”金毛鹰王猛的站了起来,金色的长,无风自动,神情骇人。强大的威压夹杂着巨大的愤怒,从他身上散出来,填充满了整个空间
  “传下万妖令。号令所有万妖门中的妖物。无论花费多大地代价!也一定要将赵瑞给我找出来!”他严厉的声音,在房间里久久的回荡。
  那颗舍利,是玄奘十六颗舍利中的一颗,如果全部凑齐,将能够解开一个封印千年的封印。
  而那被封印的存在,对于金毛鹰王来说,极其重要。
  所以,他必须在赵瑞将那颗玄奘舍利的灵力吸光之前,将赵瑞找出来!
  “万妖令!”
  黑狗妖脸色刷的一变。这万妖令可是万妖门中的至高令牌。
  万妖令一出,就意味着,所有万妖门地妖物,都必须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动员起来,参与到对赵瑞的追杀之中,而那些不属于万妖门的妖物。只要能够除掉赵瑞,同样将获得巨额的报酬!
  万妖门成立自今。这万妖令也没有出现过几次!
  在极短的时间里,南普所有的妖物。都接到了万妖令,万妖门地威势和巨额的报酬,驱动着它们开始进行地毯式地搜索。
  不过,就在妖物们展开全城搜索的时候。赵瑞已经坐上了东行地火车,离开了南普。
  他的身份已经暴露,不再适合继续留在那座城市。
  只是到底要去何处,赵瑞自己也不知道。
  漫无目的的从一个城市前往另一个城市。赵瑞干脆就将这当成是一场长途旅行,尽情地享受旅行中的乐趣。
  在外游荡了几个月,赵瑞终于来到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一座大城——北江。
  北江也是一座古城,有着非常悠长的历史,如果要追寻建城地时间,甚至可以追寻到三千年前。
  只是,这样一座古城,名声却并不显赫。
  因为,北江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城中的古迹,由于历朝历代战火的毁坏,残留下来的估计,实在是寥寥无几。
  再加上这些年来,北江市城建非常的迅,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那些古迹,更是踪迹难寻了。
  现在,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北江都是一个人口过千万,充满了现代气息的大都市,却没有古城那种沉稳和厚重的底蕴。
  赵瑞到了北江,住进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店,准备休息一下,就出去转转,顺便熟悉
  个城市。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赵瑞拿起手机看了看,是东安云家的家主云雄打来的。
  他心中微微有些讶异。
  因为自从离开南普以后,他就换了手机号,这手机号码,只有极少几个人知道。
  云雄虽然属于这极少数人之列,却从没给他打过电话。
  今天,突然打电话过来,也不知到底有什么事。
  心中这样想着,他按下了接听键,云雄那豪迈的声音,立刻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
  “赵瑞,现在你在哪呢?前几天你说准备去北江,现在到了没有?”
  “到了。下火车没多久,刚进酒店。准备在酒店里休息会,再出去逛逛。”
  “呵呵,到了就好。我有个事要跟你说。”云雄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
  “什么事?您说。”赵瑞给自己倒了杯水,润了润嗓子。
  “你已经离开南普有几个月了。不过万妖门对你依旧紧追不舍,四处寻找你的踪迹,似乎没有半点松懈的迹象。呵呵,谁叫你抢了金毛鹰王极想得到的玄奘舍利呢!你连金毛鹰王都敢招惹,现在真可以说是名声远扬啊!不论是古武界还是修真界,都知道了你的名声!”
  赵瑞笑了笑说道:“老爷子,你给我打电话,不是专门为了说这个吧?”
  “当然不是。”云雄也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我就是想问你一件事。你在外面旅行了几个月,有没有暂时安定下来的打算。”
  “当然有,这几个月到处跑,也有些累了。我觉得北江似乎不错,可能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那就好。事实上,我也建议你在北江呆一段时间。为此,我还特意做了一些准备。”
  “哦?准备?什么准备?”赵瑞有些奇怪。
  “我想了些办法,帮你进入北江大学研究生院,成了企业管理研一新生。所有关系都已经疏通,等过几天开学了,你直接去上课就行。在北江大学呆着有好处,至少与社会接触得稍微少一点,被万妖门现的几率也小一些。虽然万妖门的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南普,没有延伸到北江。但在这风口上,越小心越好。”
  “想不到,您都已经替我准备好了啊!”赵瑞笑了笑说。
  虽然他连大学毕业证都没拿到,但是以云家的实力和人脉,要让他成为北江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老爷子,我先谢了。不过,您就不怕云家也被卷入进去么?万妖门那帮妖物,可是相当的心狠手辣。”赵瑞提醒了一句。
  云雄哈哈一笑,说道:“虽然我们云家只是古武家族,但是与以前的查家大为不同。我们云家历史悠久,人脉深厚,在世俗之中,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另外,我们云家也曾有先人以武入道,踏入修真界。因此,与修真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万妖门虽然凶恶,却也不能把我们怎样。否则,他们将面临严厉的报复。
  再说了,我们之间的联系,极为隐秘,万妖门应该不知道才对。”
  说到这,他忽然停顿了一下,这才继续说道:“另外,我帮你成为北江大学的研究生,其实也有些私心在里面。可能今后有一个小忙,需要你出手相助。”
  赵瑞见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知道他可能有些难言之隐,也就不再追问,只是非常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云家替他出了不少力,他总得有所回报。
  两人说完正事,又闲聊了一会,就挂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时间,赵瑞变得忙碌了起来,既然在这读研,那就意味着,他要在这里住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虽然北江大学有研究生宿舍楼,但是他总不能在宿舍里修炼,必须有一个私密的住处。
  在离北江大学不远的小区里,租了一套公寓,又购买了日常用品,赵瑞就在这住了下来。
  几天过后,研究生新生开始正式报名,赵瑞于是前往北江大学报道。
  第一百二十五章新室友
  江大学属于一本,国家重点,研究生院也办得非常不量非常雄厚。
  赵瑞进北江大学的时候,正是入学报到时间。
  学校里热闹异常,人流如织,
  不时能够看到身穿绿色军训服的大一新生,从身边走过。
  看着这些新生意气昂扬的笑脸,赵瑞也不由得受到了一些感染,心情也愉悦起来。
  在学校混了多年的老油条,没想到一转眼,又变成了粉嫩粉嫩的新生,真是让他有些感慨。
  新生报道的手续,总是很繁琐的,不论是大一新生还是研一新生,都是如此。
  学历证明,毕业院校证明,录取通知书都必须齐备,然后要办理保险、饭卡等等。
  赵瑞手上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不过,千里之外的云雄,却将这一切安排得非常的妥帖。
  他刚走进北江大学校园,就有人给他打电话,说是他的导师黄炜黄教授,所有入学手续都已经办妥了,在研究生公寓等他。
  赵瑞自然是喜出望外,连声答应。
  拉住一个从身边走过的学生,问清了研究生公寓的方向,他赶紧往那边走了过去。
  到了研究生楼,等了一会,手机又想了,还是黄教授打来的,说是临时被一点事情给缠住了,还得等一等才能到,要赵瑞先进宿舍,宿舍号是205
  赵瑞自然不会出声抱怨,答应了一声,拖着手提箱,就去了
  北江大学研究生公寓相当的不错,双人间带一卫,非常的干净整洁,空调电视网络一应俱全,24小时通电。
  赵瑞进宿舍的时候,左边那张床已经给一小伙占了。
  这小伙看上去二十才出头。没胡子,带着副黑框的大眼镜,身上带着一股子学生气,看来是直接从大学考上来的,还没在社会上混过。
  他这时正躺在床上,晃荡着二郎腿,看小说。
  一只脚是光着的,另一只脚却穿着袜子,脚丫晃来晃去。不时向空气中散出致命的毒气,如果不是赵瑞抵抗力强,估计直接已经给熏晕了过去。
  赵瑞扫了床下一眼,不出所料,果然是一双篮球鞋,一只臭袜子还塞在里头。
  那男生感觉有人进屋,于是把书放下。瞅了赵瑞一眼,然后问了一句:“你也住这宿舍?”
  “是!”赵瑞点了点头。没有太热情,也不显得很生疏。
  “嘿嘿。我的脚有些臭!你别介意。”那男生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后脑勺,咧嘴笑着说。
  “没关系,习惯了,以前在宿舍住的时候。早已经训练得百毒不侵。”赵瑞微微一笑,觉得这室友说话很坦白,心中不禁有了些好感。
  “哈哈!那实在是再好不过!”那男生听到赵瑞这么一说,顿时大笑起来。伸出手,“认识一下。我叫石景岚,你呢?”
  “赵瑞。”赵瑞伸手和他握了握。
  “以后我们就是室友啦,多多关照。”石景岚客套了一句。
  “互相关照。”赵瑞笑着在床边坐下,把旅行箱放床边,然后跟石景岚聊起来,以后都是一个宿舍地室友,最好能够让关系保持融洽。
  两人聊了一会,赵瑞也大概了解了石景岚的背景。
  石景岚就是北江?